第460章 可以看到你穿學生裝?
媽咪不乖:總裁爹地輕輕親 作者:誰家mm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460章 可以看到你穿學生裝?
m國西西萊小鎮酒店內。
梁千歌掛了電話,將手機扔到床上,轉身對正在衣櫃前掛衣服的薄修沉說:“洪導讓我一會兒去拍攝現場一趟,劇本有修改,讓我去拿,你要一起去看看嗎?”
薄修沉把最後一件襯衫放進衣櫃,問:“可以看到你穿學生裝?”
梁千歌噎了一下,虎著臉說:“學什麽裝,這位先生,你的思想很有問題!”
薄修沉低笑一聲,沒有再說什麽。
薄修沉換了一件衣服,和梁千歌一起出去,這個小鎮鳥語花香,街道幹淨整潔,他們下樓後,時不時還能看到遛狗而過的男男女女。
梁千歌和薄修沉牽手走在街上,梁千歌有些感慨的說:“如果是在國內,就不能這樣了。”
薄修沉將她的手舉起來,吻了吻她的指尖,說:“隻要你想,在哪裏都可以。”
梁千歌笑著挽住他的胳膊,將頭靠在他肩上,說:“你能在這裏呆幾天?”
薄修沉說:“一開始定的一周。”
梁千歌立刻將頭抬起頭:“一周?我住院三天,宴會那天算一天,就四天了,你還有三天就走了?”
薄修沉看著她,傾身吻了吻她的額角。
梁千歌隻是說一說,也不可能阻止他,誰都有工作,隻是好不容易相聚,總覺得在一起的時間越多越好。
這時,小鎮中心廣場上矗立的大鍾哐哐哐的響了三聲,這意味著現在是下午三點,梁千歌說:“不用這麽早去拍攝場地,我們逛逛街吧。”
薄修沉沒意見,由她帶路。
梁千歌之前每天去劇組拍戲都會穿過這片廣場,廣場附近有很多小店,有小超市,也有小藥鋪,或者一些家居裝飾店,傳統工藝店,樂器店之類的。
她牽著薄修沉來到一個裝飾店門口,透過玻璃窗,她指著櫥窗內一個在流淚的羊頭燈說:“這個燈的造型,據說來源是這個小鎮的一個古老傳說……”
“嘿,漂亮的英雄,你又來了。”
正在這時,裝飾店裏的老板走了出來,老板是個中年胖子,他也看新聞,他認得梁千歌,有時候梁千歌從他店前走過時,他還會跟她打招呼,這位漂亮的女孩每次都會熱情的回應他,時間久了,老板偶爾也會跟梁千歌說一些小鎮裏的故事,比如這個羊頭燈的傳說。
梁千歌笑著跟老板打了招呼,又給薄修沉介紹了一下。
老板聽聞這位先生是梁千歌的男朋友,頓時驚喜的問:“你想知道這隻羊頭燈的故事?這是個很感人的故事,聽過之後,我相信你一定會流淚的。”
薄修沉看了梁千歌一眼,梁千歌笑著說:“聽聽看?”
薄修沉對老板點頭:“請說。”
老板說道:“這要從很久以前開始說起,據說西西萊小鎮在很久以前,還是一片大山,當時,這裏住著一位獵人,獵人終年以打獵為生,居住在這片叢林最深處,有一次,他的陷阱裏踩進來一隻母羊,他非常高興,不顧母羊的掙紮,將她宰殺,還把它的頭砍了下來,可是在剖解母羊的屍體時,他才發現,原來母羊的肚子裏,居然已經有一頭即將分娩的小羊。”
“獵人非常後悔,因為獵戶的規則,就是天地有靈,不宰殺有孕或年幼的動物,獵人悔不當初,但是錯已經鑄成,他沒有辦法讓母羊活過來,但他希望這隻小羊能夠活下來。”
“為了讓小羊活下來,他帶它去找了山神,山神告訴他,用聖水可以讓小羊活下來,但是聖水隻有水神才有,獵人便去祈求水神賜給聖水,水神感念他的善心,賜給了他一滴聖水,小羊活過來後,獵人將它放生到了叢林,回到家時,獵人不忍心再吃母羊的屍體,打算將它安葬,卻在埋葬時,發現母羊頭的眼睛裏,流出了晶瑩的淚珠。”
老板說完後,一臉期待的看著薄修沉,問:“怎麽樣?”
薄修沉:“……”
梁千歌噗嗤一聲,捂著嘴笑出聲來。
老板激動的說:“不感動嗎?這個關於母性的故事,我跟許多人說過,他們都會很受觸動,羊媽媽即便死了,也掛念著它的孩子,這是一種什麽樣的感情。”
薄修沉:“…………”
老板有些無力了,捂著頭說:“您好歹說點什麽吧?”
薄修沉想了想,問:“既然都有山神和水神了,母羊為什麽不詐屍,把獵人吃了?小羊雖然活了下來,但它尚且年幼,又要怎麽在危機重重的森林裏生活下去,出去不還是死?”
梁千歌轉頭看向薄修沉。
老板一臉震驚的說:“噢,我的天啊,你們說的話,怎麽一模一樣。”
薄修沉一愣,偏頭看向梁千歌。
梁千歌一臉無辜,其實從某些角度來看,她和薄修沉的思想觀念,真的是差不多的。
老板揮著手說:“殘忍的年輕人,走走走,我不要跟你們說話了。”老板說完,一臉不高興的回到店裏,不理他們了。
梁千歌挽著薄修沉的胳膊,帶著他繼續往前走,在前麵是個雜貨店,雜貨店不是隻賣雜貨,門口還賣小零食,梁千歌盛情推薦:“這裏的熱狗超級好吃,醬料是老板娘特製的,別處沒有。”
梁千歌說著,跟老板娘買了兩個熱狗。
老板娘顯然也是認識梁千歌的,她看梁千歌勾著薄修沉的手臂,還笑著問:“男朋友?”
梁千歌點點頭。
老板娘把熱狗遞給他們後,多送了他們一人一杯橙汁。
梁千歌道了謝後,就拉著薄修沉到廣場中心的長椅上坐下,沒過一會,就有一條金毛狗甩著尾巴走了過來。
那隻金毛犬年紀看起來很大了,毛都白了,梁千歌撕了一塊熱狗上的麵包,喂給那隻金毛犬,同時跟薄修沉說:“它叫布魯爾,是前麵樂器店老板的狗,這條街上每個人都認識它,布魯爾很貪吃,尤其是喜歡吃老板娘家的熱狗,我看到老板娘喂它吃過,所以偶爾我也會喂它。”
布魯爾蹭完梁千歌手裏的熱狗後,又甩著尾巴,主動走到薄修沉這邊,仰著頭委屈巴巴的看著他。
薄修沉遲疑一下,也撕了一片喂給它。
布魯爾高興的吃完後,就趴到梁千歌的腿邊,等著她會不會再喂它。
梁千歌笑著說:“很有靈性對不對,它都十二歲了。”
薄修沉看看地上的老狗,又看看身邊一臉愜意溫柔的女人,抓著她的手問:“你很喜歡這裏的生活?”
梁千歌將頭靠在他肩上,說:“聽裝飾店的老板說說故事,跟雜貨店的老板聊聊天,再擼著布魯爾聽樂器店老板彈吉他,這裏的節奏很慢,但是真的很舒服,簡直是世外桃源。”
薄修沉將她摟著,摸著她的頭發說:“以後老了,我們就來這樣的地方定居。”
梁千歌輕輕的笑著。
薄修沉說:“不帶孩子。”
梁千歌一愣,抬頭看向他。
薄修沉說:“隻有我們,我,和你。”
m國西西萊小鎮酒店內。
梁千歌掛了電話,將手機扔到床上,轉身對正在衣櫃前掛衣服的薄修沉說:“洪導讓我一會兒去拍攝現場一趟,劇本有修改,讓我去拿,你要一起去看看嗎?”
薄修沉把最後一件襯衫放進衣櫃,問:“可以看到你穿學生裝?”
梁千歌噎了一下,虎著臉說:“學什麽裝,這位先生,你的思想很有問題!”
薄修沉低笑一聲,沒有再說什麽。
薄修沉換了一件衣服,和梁千歌一起出去,這個小鎮鳥語花香,街道幹淨整潔,他們下樓後,時不時還能看到遛狗而過的男男女女。
梁千歌和薄修沉牽手走在街上,梁千歌有些感慨的說:“如果是在國內,就不能這樣了。”
薄修沉將她的手舉起來,吻了吻她的指尖,說:“隻要你想,在哪裏都可以。”
梁千歌笑著挽住他的胳膊,將頭靠在他肩上,說:“你能在這裏呆幾天?”
薄修沉說:“一開始定的一周。”
梁千歌立刻將頭抬起頭:“一周?我住院三天,宴會那天算一天,就四天了,你還有三天就走了?”
薄修沉看著她,傾身吻了吻她的額角。
梁千歌隻是說一說,也不可能阻止他,誰都有工作,隻是好不容易相聚,總覺得在一起的時間越多越好。
這時,小鎮中心廣場上矗立的大鍾哐哐哐的響了三聲,這意味著現在是下午三點,梁千歌說:“不用這麽早去拍攝場地,我們逛逛街吧。”
薄修沉沒意見,由她帶路。
梁千歌之前每天去劇組拍戲都會穿過這片廣場,廣場附近有很多小店,有小超市,也有小藥鋪,或者一些家居裝飾店,傳統工藝店,樂器店之類的。
她牽著薄修沉來到一個裝飾店門口,透過玻璃窗,她指著櫥窗內一個在流淚的羊頭燈說:“這個燈的造型,據說來源是這個小鎮的一個古老傳說……”
“嘿,漂亮的英雄,你又來了。”
正在這時,裝飾店裏的老板走了出來,老板是個中年胖子,他也看新聞,他認得梁千歌,有時候梁千歌從他店前走過時,他還會跟她打招呼,這位漂亮的女孩每次都會熱情的回應他,時間久了,老板偶爾也會跟梁千歌說一些小鎮裏的故事,比如這個羊頭燈的傳說。
梁千歌笑著跟老板打了招呼,又給薄修沉介紹了一下。
老板聽聞這位先生是梁千歌的男朋友,頓時驚喜的問:“你想知道這隻羊頭燈的故事?這是個很感人的故事,聽過之後,我相信你一定會流淚的。”
薄修沉看了梁千歌一眼,梁千歌笑著說:“聽聽看?”
薄修沉對老板點頭:“請說。”
老板說道:“這要從很久以前開始說起,據說西西萊小鎮在很久以前,還是一片大山,當時,這裏住著一位獵人,獵人終年以打獵為生,居住在這片叢林最深處,有一次,他的陷阱裏踩進來一隻母羊,他非常高興,不顧母羊的掙紮,將她宰殺,還把它的頭砍了下來,可是在剖解母羊的屍體時,他才發現,原來母羊的肚子裏,居然已經有一頭即將分娩的小羊。”
“獵人非常後悔,因為獵戶的規則,就是天地有靈,不宰殺有孕或年幼的動物,獵人悔不當初,但是錯已經鑄成,他沒有辦法讓母羊活過來,但他希望這隻小羊能夠活下來。”
“為了讓小羊活下來,他帶它去找了山神,山神告訴他,用聖水可以讓小羊活下來,但是聖水隻有水神才有,獵人便去祈求水神賜給聖水,水神感念他的善心,賜給了他一滴聖水,小羊活過來後,獵人將它放生到了叢林,回到家時,獵人不忍心再吃母羊的屍體,打算將它安葬,卻在埋葬時,發現母羊頭的眼睛裏,流出了晶瑩的淚珠。”
老板說完後,一臉期待的看著薄修沉,問:“怎麽樣?”
薄修沉:“……”
梁千歌噗嗤一聲,捂著嘴笑出聲來。
老板激動的說:“不感動嗎?這個關於母性的故事,我跟許多人說過,他們都會很受觸動,羊媽媽即便死了,也掛念著它的孩子,這是一種什麽樣的感情。”
薄修沉:“…………”
老板有些無力了,捂著頭說:“您好歹說點什麽吧?”
薄修沉想了想,問:“既然都有山神和水神了,母羊為什麽不詐屍,把獵人吃了?小羊雖然活了下來,但它尚且年幼,又要怎麽在危機重重的森林裏生活下去,出去不還是死?”
梁千歌轉頭看向薄修沉。
老板一臉震驚的說:“噢,我的天啊,你們說的話,怎麽一模一樣。”
薄修沉一愣,偏頭看向梁千歌。
梁千歌一臉無辜,其實從某些角度來看,她和薄修沉的思想觀念,真的是差不多的。
老板揮著手說:“殘忍的年輕人,走走走,我不要跟你們說話了。”老板說完,一臉不高興的回到店裏,不理他們了。
梁千歌挽著薄修沉的胳膊,帶著他繼續往前走,在前麵是個雜貨店,雜貨店不是隻賣雜貨,門口還賣小零食,梁千歌盛情推薦:“這裏的熱狗超級好吃,醬料是老板娘特製的,別處沒有。”
梁千歌說著,跟老板娘買了兩個熱狗。
老板娘顯然也是認識梁千歌的,她看梁千歌勾著薄修沉的手臂,還笑著問:“男朋友?”
梁千歌點點頭。
老板娘把熱狗遞給他們後,多送了他們一人一杯橙汁。
梁千歌道了謝後,就拉著薄修沉到廣場中心的長椅上坐下,沒過一會,就有一條金毛狗甩著尾巴走了過來。
那隻金毛犬年紀看起來很大了,毛都白了,梁千歌撕了一塊熱狗上的麵包,喂給那隻金毛犬,同時跟薄修沉說:“它叫布魯爾,是前麵樂器店老板的狗,這條街上每個人都認識它,布魯爾很貪吃,尤其是喜歡吃老板娘家的熱狗,我看到老板娘喂它吃過,所以偶爾我也會喂它。”
布魯爾蹭完梁千歌手裏的熱狗後,又甩著尾巴,主動走到薄修沉這邊,仰著頭委屈巴巴的看著他。
薄修沉遲疑一下,也撕了一片喂給它。
布魯爾高興的吃完後,就趴到梁千歌的腿邊,等著她會不會再喂它。
梁千歌笑著說:“很有靈性對不對,它都十二歲了。”
薄修沉看看地上的老狗,又看看身邊一臉愜意溫柔的女人,抓著她的手問:“你很喜歡這裏的生活?”
梁千歌將頭靠在他肩上,說:“聽裝飾店的老板說說故事,跟雜貨店的老板聊聊天,再擼著布魯爾聽樂器店老板彈吉他,這裏的節奏很慢,但是真的很舒服,簡直是世外桃源。”
薄修沉將她摟著,摸著她的頭發說:“以後老了,我們就來這樣的地方定居。”
梁千歌輕輕的笑著。
薄修沉說:“不帶孩子。”
梁千歌一愣,抬頭看向他。
薄修沉說:“隻有我們,我,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