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雲和歐陽逸,一正一奇。諸葛明要正麵應對歐陽逸的問題。曹雲不時抓住諸葛明破綻殺出來,讓諸葛明疲於應付。


    曹雲看了眼歐陽逸,回到位置上,諸葛明鬆口氣,這代表曹雲暫時撤退。


    歐陽逸看向法醫:“死者是被一槍斃命嗎?”


    法醫點頭:“是的,子彈近距離擊中心髒,穿透身體。”


    歐陽逸:“按照死者當時的位置看,她是什麽姿勢?”


    法醫道:“按照現場判斷,死者應該是站立姿勢,在被子彈擊中後,慢慢坐下來,朝後背靠牆,最終朝左邊倒下。”


    歐陽逸:“一槍斃命並不準確?”


    法醫點頭:“準確說法是是急速流失體力,但在當時死者還具備一定意識。心髒停止供血,顱腔缺氧,視覺聽覺模糊並停止工作。和擊中頭部不一樣,擊中心髒並非瞬死。”


    歐陽逸:“我做刑案有些時間,接觸過不少槍擊案。我發現本案的死者手掌很幹淨。”


    法醫:“是的,在大部分槍擊案中,因為槍口帶來疼痛,或者因為疑惑,手會撫摸身體查看,導致手掌有大量鮮血。不過,也有少部分情況例外。手掌是否有鮮血,不能說明問題。”


    歐陽逸問:“本案就屍體來說,是否存在防衛傷?”


    防衛傷通常指的是冷兵器或者無兵器襲擊。防衛並不隻是防禦,被毆打的意思,包含了攻擊的意思。比如a拳頭打擊b的身體,a的拳頭就會出現防衛傷。通過防衛傷的鑒定可以推測出很多案發時的情況。a受攻擊的部位,受到的打擊力度,方向等。


    衍生出來是熱火器防衛傷,當a被b用槍械指住之時,其身體會本能的進行一些無用的防衛。比如側身,比如用手掌阻擋,比如綣身,比如雙手舉起。


    法醫當然知道歐陽逸問的意思:“就我對屍檢這麽多年的經驗來看,死者是被突然射殺。突然不代表瞬間,但是包含瞬間。假設a射殺了b,b的屍體和本案死者一致,我會在驗屍報告後寫出個人看法,包含幾種可能。a掏槍後,在b沒有反應過來情況下,a開槍……”


    法醫說了很多,法醫很主觀的排除了一個可能,那就是越三尺用槍械較長時間的挾持蔣寒月。


    歐陽逸追問:“你的意思是,a已經考慮好要殺b,拿出槍後,沒有猶豫和考慮。”


    法醫為難很久:“我個人偏向你的說法。但是就技術層麵我不能證明這點,因為存在很多其他的可能。”法醫個人看法屬於偵破線索,不準確,隻是提供一個可能的方向。在法庭上是不成立的。


    法醫不敢給出技術結論,在歐陽逸的意料之中,但多少還是有些失望。這個問題是為了越三尺的證詞庭辯做鋪墊。


    第一仗,技術證人。


    通過電燈、電燈開關,辯方加分,但加的不多。總體來說,技術證人的證詞對控方極為有利。這是廢話,如果沒有技術證據支持,控方不會草率提出起訴。


    第二仗:被告證詞。


    作為被告必須說明案發當時的情況,真假無所謂。但是不說那就是作死了。


    越三尺開始說明自己的證詞,也就是當晚的經曆。她完全配合律師,庭上所說和向律師說完全一樣。


    第一步:她接到線人葉瀾的電話,前往7號別墅,她接過葉瀾的低倍數望遠鏡看不遠處汽車浮動。大約二三十秒,她感覺頭昏,就什麽都不知道了。


    第二步:醒來是一個洗手間,燈開著,水衝著她的全身。


    第三步:發現洗手間所在的房間沒有開燈,有人死在房間內,她當時並不知道死者的身份,也不知道攜帶的槍械導致他人死亡。


    第四步:越三尺手機進水無法使用,出門求救時和巡警撞上。


    這也是越三尺最終提供給檢方的筆錄和證詞。這個階段是檢方進攻階段,要揭破越三尺證詞的謊言。


    檢方第一位證人,曹雲前女友葉瀾。


    雖然是女友涉嫌案件,但是由於女友身份不被法律承認,所以不影響曹雲成為本案的律師。


    葉瀾:“我不知道越檢察官為什麽會這麽說,因為當天我根本不在別墅群附近。”


    諸葛明問:“當天晚上十點左右,你在哪?”


    葉瀾想了一會回答:“我當時住在高山律師所,男朋友工作比較忙,到了八點多時候就出門散步。魏君魏律師扶我送我到律師所大門口。我也沒走遠,就坐在律師所不到三百米的山崖邊看山下發呆。大約十點三十分我返回律師所。”


    諸葛明:“有人證嗎?”


    葉瀾道:“有,十點不到,將近十點時候,魏君律師來找我。問我有沒有事。我說沒事,我想再坐一會,她就先回去了。”


    第二證人魏君出庭:“葉瀾就坐在山邊,我老板讓我去看看什麽情況。九點五十五分。”


    諸葛明道:“根據被告證詞,她和葉瀾是在九點四十五分左右見麵,蔣寒月死亡時間是十點到十點十分,巡警進入案發現場的時間為十點十七分。葉瀾所在的高山律師所到達案發現場,即使時速開一百公裏,也需要二十四分鍾。葉瀾有證人證明九點五十五分在律師所附近,所以被告的證詞純屬撒謊。”


    歐陽逸站起來開始質詢。


    歐陽逸:“魏君,你當時和葉瀾交談距離多遠?”


    魏君回答:“大約十來米,夜晚很安靜。我走路聲音很清晰,走近之後葉瀾沒有回頭,我隱約聽見她的哭泣聲。她將頭埋在膝蓋處,全身輕抖動。我就問,沒事吧?葉瀾回答,沒事,讓我別管她。”


    歐陽逸:“你並沒有看清楚葉瀾的麵貌。”


    魏君:“是的。”


    諸葛明道:“反對,葉瀾無法預見魏君或者律師所其他人會不會接近她,會不會去安慰她。正常來說,安慰和查看的可能性更大。葉瀾在這點上製造假人證實在太容易暴露了。葉瀾不可能是假的。”


    歐陽逸:“別著急,還沒問完。葉瀾,因為什麽事哭了?”


    葉瀾沉默一會:“我是越三尺的線人,越三尺告訴我,她可以幫助我和心愛的男人結婚。條件是,我要將我男朋友的父親的行蹤和任何信息告知越三尺。對了,我男朋友的父親叫曹烈,是東亞多個國家的通緝犯。我不想失去我男朋友,可是在前一階段我們相處的很不開心,我同意了越三尺的提議。她幫助我分析男朋友的性格,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但是我感覺自己對不起男朋友,非常為難……當天我決定結束這一切,和他分手。我不想害了他。第二天,我就向男朋友……也就是曹律師提出分手。”


    諸葛明看曹雲:“你前女友的證詞有問題嗎?”


    曹雲:“沒有。”


    諸葛明看越三尺:“葉瀾是你的線人,她說的都是真的嗎?”


    越三尺點頭:“是的。”


    諸葛明:“謝謝,請繼續。”


    歐陽逸問:“魏君,你們律師所對於葉瀾有什麽看法?特別是對葉瀾住在律師所有什麽看法?”


    魏君回答:“我們都不太喜歡葉瀾,但因為曹律師的緣故,我們日常還是會客套的。但是我們之間關係很生分。我老板認為葉瀾是一位很普通的女生,除了漂亮一無是處,根本配不上曹律師。因為葉瀾的糾纏等原因,在葉瀾入住律師所之後,曹律師工作被嚴重耽誤,甚至曹律師本人請老板想辦法把葉瀾弄走。”


    歐陽逸:“你們律師所的人根本不關心葉瀾在哭什麽?”


    魏君回答:“沒錯,隻是客套的問候一句。”


    歐陽逸問:“葉瀾,你知道律師所的人對你是這樣的態度嗎?”


    葉瀾回答:“態度……確實很冷淡。我住了十多天,沒有人和我主動聊天。每天禮貌的問候也很冰冷。午餐和晚餐,他們隻會叫我一次,如果我沒有及時下樓或者回來,他們就不會理我。比如那天晚上,他們不願意打電話給我,寧可步行和我打個招呼。招呼這代表他們要休息了。”


    歐陽逸:“也就是說,假設有人李代桃僵替換葉瀾你坐在山崖邊,律師所的人也是不會發現的。”


    葉瀾點頭:“光線很差……是的。”


    歐陽逸:“這就代表你可以分身前往7號別墅。”


    葉瀾承認:“是的,但是我沒有這麽做。”


    歐陽逸麵向陪審團:“也就是說……”


    諸葛明:“稍等,不好意思打斷一下。大家看這是高山律師所所在位置,有一條七公裏的專用道。道口位置有24小時攝像頭。攝像頭拍攝的資料完好無損,通過技術人員檢驗。按照監控顯示,案發當晚八點到第二天上午七點,沒有任何汽車出入這個道口。”


    諸葛明:“我們計算下時間,葉瀾要分身栽贓被告。首先需要一個假葉瀾攜帶葉瀾的語音,行走七公裏到達律師所附近的山崖邊。然後真葉瀾步行七公裏繞過監控,趕往山下,乘坐汽車到達7號別墅,完事之後,由汽車送回山下,真葉瀾步行七公裏回到律師所。”


    諸葛明:“這份是葉瀾的腳踝傷報告,醫生判斷,即使葉瀾不顧傷口撕裂,用最大潛能行走七公裏最少需要兩個小時。回來七公裏因為是上坡,最少需要三個小時。葉瀾不可能分身到案發現場附近。”


    曹雲站起來,組織下言辭:“葉瀾,我們分手當天,你是八點半到我住的賓館。而根據控方給出的證據,七點有第一輛車也就是你開你的車離開道口。”一隻腳可以開自動檔,隻要傷的不是踩油門和刹車的腳。


    曹雲:“對不住,律師所竟然沒人注意到你開車離開,否則他們一定會幫忙。我當時因為案子,住在二區的賓館。也就是說,你一個半小時時間從律師所到達賓館。並且還是在早高峰時間……這是不可能的。”


    曹雲:“晚上八點之後,在賓館的人就不是你了。很正常,你要麽出去散步,要麽在房間內,沒有人主動和你說話。真的很對不起你,他們甚至有意識的讓你感受到他們對你的嫌棄。你在律師所住了十多天很清楚,早上七點半之前,是不會有人起床的。”


    葉瀾道:“我不知道時間,但是我知道我七點不到就離開,去你住的賓館。”


    諸葛明道:“曹律師,一個半小時開90公裏很難嗎?”


    曹雲道:“正常是可以的,但是早高峰做不到。”


    諸葛明道:“請看二號證據。”


    大屏幕出現違章數據,葉瀾這輛車在第二天早上的違章數據。超速20%,超速50%,闖紅燈兩次。


    諸葛明:“按照監控卡口的拍攝,這輛車七點通過律師所道口,七點三十分到達南郊別墅一區,五十分到達南橋。八點十五分到達賓館附近,十分鍾通過擁堵路段進入賓館地下停車場,八點二十五分就到達了曹律師你所在的賓館。葉瀾違章開車的行為肯定不對,不過曹律師你的推測也是不對的。”


    曹雲:“我知道,我知道飛奔到賓館是可能的。”


    諸葛明:“那你為什麽提出質疑。”


    曹雲:“她……當天吃過早飯。”吃過早飯,時間就完全不對了。因為律師所早上七點沒有早飯。怎麽知道葉瀾吃過早飯?這不是在賓館親親了嗎?


    諸葛明一怔:“證據呢?曹律師是打算以證人身份出庭嗎?”


    曹雲道:“我猜沒錯,你是中途上車……我沒證據。”


    諸葛明道:“基於剛才庭辯,葉瀾的證詞是完全能立住的。那麽被告所說自己在案發前被葉瀾邀約到案發現場附近的證詞就是偽證。”


    葉瀾看曹雲輕搖頭,似乎在勸曹雲不要再抵抗。


    曹雲突然邪魅一笑,讓諸葛明和葉瀾心驚,曹雲將手拿的資料朝桌上一拍,道:“請四號證人,司馬落司馬檢察官出庭。請五號證人,搜查一課課長李墨出庭。請六號證人一課探長桑尼出庭。請七號證人一課探員風雪出庭。”


    開庭前拿到證人名單的諸葛明心中納悶,一串和本案基本沒關係的司法人員出庭作證?還有檢察官也出庭作證。這些都是辯方的證人,讓諸葛明心中沒底。但是他們對諸葛明的詢問拒不回答。桑尼告訴諸葛明,不是他不想說,首先是說了不符合規矩,最重要是某人會翻臉。


    桑尼還拍拍諸葛明肩膀:不要和他鬥,你還太嫩了。氣的諸葛明想把桑尼一腳踹死,後來了解到桑尼的性格和記錄,也就不以為然。畢竟人家是小探員的時候,就敢挑釁李龍,叫板李墨,甚至連法官都不放在眼裏。


    但桑尼的那句你還太嫩了,讓諸葛明對這票證人內心發虛。這群人一起上庭作證,沒點尿水撒出來,那就太兒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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