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寞和孟哲帶人去居民樓進行走訪,看看他們在六月三十號晚上十一點左右,有沒有人看見過馬迎春。


    這一小片居民區要是全都住滿,估計能住一百多戶。他們先去左邊這棟樓,樓下亂七八糟搭著不少棚子,裏麵放著煤球和雜物。一層三家都住著人,是這裏的老戶,他們都是上了年紀的人,貪圖臥室能搭炕,冬天睡著腰舒服。他們的平均年紀都在七十歲以上,眼睛、耳朵都不好使喚,什麽都沒問出來。


    第二層隻有一家住戶,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在附近的工地上打零工,女人帶著個隻有三歲的孩子在家裏。據女主人說,因為小孩子八點鍾就要睡,而老公每天天不亮就要起來上工,所以他們一家三口都是八點準時睡覺。


    四層和五層看不見一個人影,據一樓的老人說,那裏住著一幫子大丫頭、大小子,一到晚上就咋咋呼呼的不知道幹什麽。有時候還開會,喊口號什麽的,估計是傳銷團夥。


    樓裏的住戶也報過警,警車一響人就都撤,過幾天再回來。帶頭的人也曾經被抓,可就是去不了根。後來。樓裏的住戶見他們還都挺仁義,出來進去從來不禍害人,開會的聲音也小了,晚上都蔫吧悄動,所以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這回,曲寞他們是開著警車來的,裏麵的人聽見動靜早就散了。


    六層隻住了一戶,曲寞他們敲了半天的門才有人開。一張睡眼惺忪的臉露出一半,濃密的假睫毛耷拉下來,臉上的濃妝還沒有卸,看見門口站著兩個男人滿臉的不耐煩。


    “老娘還沒開門做生意,一大早上就憋不住,喝了王八湯還是吃了驢鞭?”她倚著門框打著哈欠,手指甲上塗著猩紅的指甲油,瞧著分外的刺目。


    看這架勢,聽她說話,明顯就是個夜間工作者。孟哲把警員證拿出來,舉到女人眼前,“警察!”


    “這個月都第幾次了?也不知道是哪個孫子想要整老娘,讓我知道肯定要扒了她的皮!”那女人罵罵咧咧的說著,把門打開讓他們進去,“警官,你們還真是夠閑得慌。大白天到我這來抓***********能抓到什麽?再說了,我現在在夜店做酒促,早就不幹那些事了。”


    屋子裏的窗簾拉著,床上的被褥淩亂的散落著。一個雙肩包扔在沙發上,高跟鞋一隻在床頭,另一隻不知道在哪裏。外套趴在地中央,孟哲差點沒踩到。女人貓腰撿起來掛在衣架上,嫌棄的瞪了孟哲一眼。


    “我們不是來掃黃的,是想跟你了解點情況。”


    聽見孟哲這話,女人坐在沙發上,拿出一根煙點著。抽了幾口,這精神頭才回來一些。


    “六月三十號晚上十一點左右,你在什麽地方?”


    她聽了眉頭緊皺,“現在都十一月了,誰記得那麽久之前的事情?”


    “那你每天都幾點鍾回來?回來的時候走哪條路?”孟哲詢問,曲寞則在屋子裏四下逛起來。


    這間屋子應該被改造過,原本的兩室被合在一起,顯得很寬敞。衛生間在北麵,裏麵有個小窗戶,從窗戶看下去,正好是小胡同。屋子裏麵沒有廚房,看來她在家裏不做飯。


    曲寞從衛生間裏出來,正聽見她在回答孟哲的問題。


    “我一般都是下半夜才回來,然後睡到中午。洗洗澡,出去找點吃的,到晚上六點左右就去夜店上班。警官,你到底想要知道什麽?我不做那一行好幾個月了,現在清白的很!”她滿臉的不耐煩,“其實做哪一行都是一樣,那些臭男人不揩點油是不會掏出錢來的。對於我來說都一樣,隻是這一行比賣身更合適我。我是千杯不醉,一晚上的收入要比之前多兩倍以上。我打算再做兩年就不做,找個沒有人認識的地方過踏實的生活。警官,我們這些人活著不容易。”


    她似乎是個沒有朋友非常孤獨寂寞的人,對著警察也想要傾訴一番。孟哲還真是難以理解她是什麽心態。


    “你做酒促幾個月了?”曲寞突然問著。


    “三個月左右。”


    孟哲聽了眼前一亮,“也就是說,六月三十號的時候你還在做小姐?哦,對不起,我的意思是說……”


    “嗯,我都說了才轉行不久。”她似乎並不介意孟哲的說法。反正這的所有人都知道她的過往,沒什麽好隱瞞的。


    “在做酒促之前,你都是在哪裏拉客人?”


    這做小姐的分兩種,一種是在夜總會、ktv、洗浴中心之類的地方坐台,客人滿意就帶出場,價錢都是明碼標價,店裏要提走一部分中間費用。


    第二種就是個體戶,她們在街邊不明顯的地方站著,看見有單身男子經過就上前搭訕,一旦商量好價錢,就帶回家裏交易。


    能在店裏混得都是年輕貌美的居多,像她這樣三十五歲以上,因為長期熬夜而皮膚粗糙過早衰老的臉,估計去了也搶不到飯吃。


    曲寞推測的沒錯,她就在前麵不遠處的火車站拉客。一百到二百不等,想要留宿再加錢。有兩次客人見她一個人,事後耍無賴,她這才決定要改行。


    “每次我找到客人,就把他們帶回這裏。可是我從來不走後麵的胡同,那裏連個路燈都沒有,我可害怕那些男人對我動歪心思。失身我不怕,我怕傷財!”


    她倒是挺謹慎,自我保護的意識非常強。


    “那個胡同出過什麽事嗎?你為什麽從來也不抄近路?”曲寞從她的話裏捕捉到一絲信息。


    她把手中的煙掐滅,“兩年前住在這裏的一個女孩失蹤了,她在商場打工,那天下夜班沒回家。她總是走那個小胡同,說可以節省十多分鍾的時間。她家人報了警,又到處張貼尋人啟事。可找到現在都沒消息,就在前幾天,她們家搬走了。


    原來我也走過一兩次那個小胡同,總感覺背後像有一雙眼睛在偷窺,後來就不敢再走。出了女孩失蹤的事情,我就更加不敢靠近那個胡同,覺得它像張開大嘴要吃人的怪物。”


    曲寞聽見這話眉頭一挑,“可是你的衛生間小窗戶上並沒有安裝窗簾,看來你對那個曾經有人失蹤的小胡同不僅僅是害怕,更多的是一種好奇心理。在某個黑夜,你就站在那裏對著下麵窺視,希望能看見旁人看不見的場景。可惜,你什麽都沒看見,接連幾次,你就放棄了。不過,深埋在骨子裏的恐懼還是使你下意識的避開這個小胡同。


    但是我不得不承認,你的直覺是完全正確的。一年前,張穎在裏麵失蹤,現在下落不明。四個多月前,馬迎春在附近失蹤,她的屍體在距離這裏十站地的公園被發現。”


    “小胡同裏麵藏著個殺人惡魔?媽呀,他不會就住在這附近吧?難怪我曾經聽見怪聲音,我還以為是自己聽錯了呢。”她突然想到了一個被自己忽略的事情,原本覺得並不重要,現在聽了曲寞的話才意識到這是重要的線索。


    “有一次我半夜回來,在衛生間裏麵洗澡,隱約聽見有人喊救命。我細聽聽,又聽不見任何的動靜。你知道,我們這棟樓和胡同對麵那棟是背靠背,對麵六層又一直沒有人住,根本就不擔心有人偷窺。


    我一直都沒裝窗簾,透過小小的玻璃窗往胡同裏看。裏麵黑漆漆,半個人影都沒有。第二天白天,我特意去胡同裏看了看,什麽異常都沒有。我覺得是自己太累,所以把鄰居或者樓下的電視聲錯當成了有人呼救。


    可奇怪的聲音又出現了一次,這回是清脆的撞擊聲。就在幾個月前,具體時間我忘記了。那天我一邊上廁所一邊看微信,正在給一個朋友發得圖片點讚。


    這次我聽清楚了,聲音是從樓後麵的小胡同裏傳來的。可跟上次一樣,我什麽都沒看見。”


    曲寞趕忙讓她登錄微信,找到那個朋友的相冊,翻到那張被她點讚的圖片。上麵的日期清楚的顯示著六月三十號,圖片上傳於當天晚上十點五十分。也就是說,她在十點五十分之後聽見了奇怪的響動。


    這個發現讓孟哲有些興奮,調查了好幾天,終於能找到關於馬迎春的一些蛛絲馬跡了。就在三十號那晚,馬迎春獨自一個人行走在小胡同裏,在那裏,她遇見了凶手。


    凶手勒住她的脖子,讓她發不出半點聲音。等到她完全死去,就抱著她上了停在胡同口的車。因為這裏偏僻,時間又太晚,所以並沒有人發現。因此,孟哲對凶手的側寫是凶狠,性取向或生理上有一定問題,偏愛又憎恨年輕女孩,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曲寞聽了他的分析,笑著搖搖頭,“隻從馬迎春未被侵犯,就做出凶手是個性取向或生理障礙的推斷是莽撞的。而且你的分析還有個最大的矛盾,既然凶手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為什麽會拿走死者身上所有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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