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生父金大石雖然同在花城,竟然不認辛惠雁這個女兒,這讓金輝映剛建立起來一點兒對他的好感,頃刻間便消失得蕩然無存。
雖然辛惠雁一再解釋,她的婚姻跟金大石無關。可金輝映就認準了:是金大石的無情,才導致自己妹妹的婚姻破裂,那一刻他心裏暗暗發誓,無論如何自己再也不會原諒金大石了。
那次繼父辛富材雖然沒有去責怪辛惠雁,以後也沒有再為此去為難她,但是橫在他和金輝映麵前的一道鴻溝,始終都不曾消散。
金輝映在家裏前後住了五天就走了,臨走時沒有告訴辛惠雁自己正在做的事情,隻留下了一個電話號碼。
辛惠雁見二哥走了,她害怕辛富材一時興起向她發難,不顧母親的挽留,也連夜回了花城。
後來大哥金輝祺通過辛惠雁聯係上了他,可當金輝映聽說對方有自己的公司後,便自動和他保持了距離,不願再跟他們聯係。
金輝祺幾次向他示好,他都找理由拒絕了。為了不讓他們找到自己,金輝映始終有告訴他自己的具體地址和工作。
母親見金輝映還是單身,幾次給他打電話說要跟他說一門親事,可都被金輝映拒絕了。
這些年他不是不想結婚,而是自己不但沒有錢,而且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又沒有哪個女孩看得上他,他又不願去當人家的上門女婿。隻好把找對象的事情一拖再拖。
辛惠雁終於結束了三年多的婚姻生活,到另一個城市去打工了。
由於父母幹預了女兒女婿的生活,黎月跟她丈夫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兩個人協議離婚,孩子被判給了黎月。
離婚後的黎月傷心無比,認為都是父母要將她留在家裏,又愛對著女婿指手畫腳的,這才導致了她婚姻破裂的。
黎母麵對著女兒的埋怨也是有苦難言,她幾次找到金輝映,想讓他出麵勸一勸黎月,讓她不要去記恨怪罪他們,也讓她好盡快走出離婚的陰影。
那天黎月把金輝映約出來,哭著對他說到:“那個混蛋居然又結婚了!”她說完就大哭了起來。金輝映站在一邊,卻不知道怎麽安慰她,隻好由著她去哭鬧。
等黎月哭完,便說讓金輝映答應自己一件事情,金輝映想也沒想就答應了。
可沒有想到黎月接下來居然說到:“我要你娶我!”
金輝映想著自己跟黎月根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他當即就連忙否決:“小月,不是我不想娶你,而是我們根本就不合適!你想你是吃國家飯的城裏人,而我隻是一個擁有農村戶口的打工仔,要是咱倆結了婚,你還不被別人笑話死呀!”
黎月卻任性的嚷著:“我不管!你答應我的事情,就必須辦到,要不然我就對爸媽說……”
“說什麽呀?”
“說你非禮我!”黎月說完,不待金輝映回答,自己就先跑了。
金輝映回到收購站裏後,他心事重重的樣子被同伴瞧出來了,同伴便問他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他見金輝映點點頭又搖搖頭,一副猶豫不決的樣子,就說:“你要是有女朋友了,就趕快跟人家成一個家,咱倆做生意還有些餘錢,你都拿去用,不夠的話就告訴我,我來想辦法。”
“可是人家是城裏戶口,又拿著國家工資,而我隻是一個農村來的窮人,拿什麽去跟別人比?”
“咱們是農村來的怎麽了?好歹咱還是這個城市裏的一個小老板!可比城裏的某些人強多了!別怕!你隻管告訴人家,這個門麵是你開的,還怕人家不答應嗎?”
金輝映聞言感激地答應了下來。晚上他回到黎月父母家裏後,委婉的告訴養父母,自己想娶黎月。
黎父一聽便氣得火冒三丈:“你是城鎮戶口嗎?你有正式工作嗎?你有房子嗎?要是沒有的話,最好給我馬上滾蛋!”
這時黎月從房間裏出來說:“爸,是我叫他來的!”
“小月!你瘋了嗎?你和他根本就不可能!你要是跟爸媽賭氣的話,爸爸願意跟你賠禮道歉,並回到老家去,再也不幹預你的生活,好嗎?”黎父哀求著女兒,希望能讓她回心轉意。
卻見黎月斬釘截鐵地說道:“我知道我一個離過婚,又帶著個孩子的人,嫁給他就是高攀了。我隻希望爸媽能在彩禮上,不要去苛求什麽!”黎月說完就坐在了一邊。
黎父知道女兒一向認準的事,幾頭牛也拉不回來,見勸不住她也就隻好由著她去鬧騰了。
金輝映在店鋪旁邊租了一套房子算做他們的婚房。至於女兒黎雨,黎母說她要自己帶大這個孩子,金輝映見黎月也同意這事,便沒有去勉強。
黎父說自己養了金輝映幾年,如今也算是自己的兒子了。兒子結婚,做父母的也就沒有理由去找他要錢,至於結婚用品,就讓他們自己去辦吧!自己到時候隻去喝喜酒就是了。
他們結婚那天,來了許多的人:有黎月老家的人;黎月單位上的人;金輝映生意場上的人。他們在酒店裏擺滿了幾大桌,可唯獨不見金輝映的父母和兄弟姐妹。
不是他們不願來,而是金輝映壓根就沒有通知他們。
黎月說:一定是金輝映娶了個二婚女人,在親生父母麵前無光,這才沒有告訴他們。可金輝映卻笑而不答。
那年金輝映的生意上做成了幾個大單,合夥人便提議:不要再下鄉了,就在家裏坐等小販上門。金輝映同意了這個提議。空下來的日子裏,他就看看各種書籍,或者陪著黎月母女,以及養父母到處去轉一轉。
由親情轉變的婚姻在金輝映的隱忍和沉默中,在黎月用心經營的情況下,竟也做到了圓圓滿滿的地步。
這年黎月又懷孕了,她卻舍不得放下工作,金輝映見勸不了她,便讓她自己去拿主意了。
春節時,金輝映破天荒的帶著她和女兒黎雨,回到了嶺北老家裏。他跟母親介紹著:“這是你兒媳婦黎月,也是我救命恩人的女兒。”
雖然辛惠雁一再解釋,她的婚姻跟金大石無關。可金輝映就認準了:是金大石的無情,才導致自己妹妹的婚姻破裂,那一刻他心裏暗暗發誓,無論如何自己再也不會原諒金大石了。
那次繼父辛富材雖然沒有去責怪辛惠雁,以後也沒有再為此去為難她,但是橫在他和金輝映麵前的一道鴻溝,始終都不曾消散。
金輝映在家裏前後住了五天就走了,臨走時沒有告訴辛惠雁自己正在做的事情,隻留下了一個電話號碼。
辛惠雁見二哥走了,她害怕辛富材一時興起向她發難,不顧母親的挽留,也連夜回了花城。
後來大哥金輝祺通過辛惠雁聯係上了他,可當金輝映聽說對方有自己的公司後,便自動和他保持了距離,不願再跟他們聯係。
金輝祺幾次向他示好,他都找理由拒絕了。為了不讓他們找到自己,金輝映始終有告訴他自己的具體地址和工作。
母親見金輝映還是單身,幾次給他打電話說要跟他說一門親事,可都被金輝映拒絕了。
這些年他不是不想結婚,而是自己不但沒有錢,而且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又沒有哪個女孩看得上他,他又不願去當人家的上門女婿。隻好把找對象的事情一拖再拖。
辛惠雁終於結束了三年多的婚姻生活,到另一個城市去打工了。
由於父母幹預了女兒女婿的生活,黎月跟她丈夫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兩個人協議離婚,孩子被判給了黎月。
離婚後的黎月傷心無比,認為都是父母要將她留在家裏,又愛對著女婿指手畫腳的,這才導致了她婚姻破裂的。
黎母麵對著女兒的埋怨也是有苦難言,她幾次找到金輝映,想讓他出麵勸一勸黎月,讓她不要去記恨怪罪他們,也讓她好盡快走出離婚的陰影。
那天黎月把金輝映約出來,哭著對他說到:“那個混蛋居然又結婚了!”她說完就大哭了起來。金輝映站在一邊,卻不知道怎麽安慰她,隻好由著她去哭鬧。
等黎月哭完,便說讓金輝映答應自己一件事情,金輝映想也沒想就答應了。
可沒有想到黎月接下來居然說到:“我要你娶我!”
金輝映想著自己跟黎月根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他當即就連忙否決:“小月,不是我不想娶你,而是我們根本就不合適!你想你是吃國家飯的城裏人,而我隻是一個擁有農村戶口的打工仔,要是咱倆結了婚,你還不被別人笑話死呀!”
黎月卻任性的嚷著:“我不管!你答應我的事情,就必須辦到,要不然我就對爸媽說……”
“說什麽呀?”
“說你非禮我!”黎月說完,不待金輝映回答,自己就先跑了。
金輝映回到收購站裏後,他心事重重的樣子被同伴瞧出來了,同伴便問他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他見金輝映點點頭又搖搖頭,一副猶豫不決的樣子,就說:“你要是有女朋友了,就趕快跟人家成一個家,咱倆做生意還有些餘錢,你都拿去用,不夠的話就告訴我,我來想辦法。”
“可是人家是城裏戶口,又拿著國家工資,而我隻是一個農村來的窮人,拿什麽去跟別人比?”
“咱們是農村來的怎麽了?好歹咱還是這個城市裏的一個小老板!可比城裏的某些人強多了!別怕!你隻管告訴人家,這個門麵是你開的,還怕人家不答應嗎?”
金輝映聞言感激地答應了下來。晚上他回到黎月父母家裏後,委婉的告訴養父母,自己想娶黎月。
黎父一聽便氣得火冒三丈:“你是城鎮戶口嗎?你有正式工作嗎?你有房子嗎?要是沒有的話,最好給我馬上滾蛋!”
這時黎月從房間裏出來說:“爸,是我叫他來的!”
“小月!你瘋了嗎?你和他根本就不可能!你要是跟爸媽賭氣的話,爸爸願意跟你賠禮道歉,並回到老家去,再也不幹預你的生活,好嗎?”黎父哀求著女兒,希望能讓她回心轉意。
卻見黎月斬釘截鐵地說道:“我知道我一個離過婚,又帶著個孩子的人,嫁給他就是高攀了。我隻希望爸媽能在彩禮上,不要去苛求什麽!”黎月說完就坐在了一邊。
黎父知道女兒一向認準的事,幾頭牛也拉不回來,見勸不住她也就隻好由著她去鬧騰了。
金輝映在店鋪旁邊租了一套房子算做他們的婚房。至於女兒黎雨,黎母說她要自己帶大這個孩子,金輝映見黎月也同意這事,便沒有去勉強。
黎父說自己養了金輝映幾年,如今也算是自己的兒子了。兒子結婚,做父母的也就沒有理由去找他要錢,至於結婚用品,就讓他們自己去辦吧!自己到時候隻去喝喜酒就是了。
他們結婚那天,來了許多的人:有黎月老家的人;黎月單位上的人;金輝映生意場上的人。他們在酒店裏擺滿了幾大桌,可唯獨不見金輝映的父母和兄弟姐妹。
不是他們不願來,而是金輝映壓根就沒有通知他們。
黎月說:一定是金輝映娶了個二婚女人,在親生父母麵前無光,這才沒有告訴他們。可金輝映卻笑而不答。
那年金輝映的生意上做成了幾個大單,合夥人便提議:不要再下鄉了,就在家裏坐等小販上門。金輝映同意了這個提議。空下來的日子裏,他就看看各種書籍,或者陪著黎月母女,以及養父母到處去轉一轉。
由親情轉變的婚姻在金輝映的隱忍和沉默中,在黎月用心經營的情況下,竟也做到了圓圓滿滿的地步。
這年黎月又懷孕了,她卻舍不得放下工作,金輝映見勸不了她,便讓她自己去拿主意了。
春節時,金輝映破天荒的帶著她和女兒黎雨,回到了嶺北老家裏。他跟母親介紹著:“這是你兒媳婦黎月,也是我救命恩人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