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地……
話說後麵的那幾隻怪物,實際上都是被引出來的,當鱗生獸準備回去的時候,它們的情緒基本平息到早先的狀態,如果就這麽讓它們回去了,過一會也就徹底沒事了。
但是在三人的計劃裏可沒打算讓出來的怪物再回去,誰知道回去了以後還能不能再引出來了?所以專夜以身為餌,脫離了潛行狀態。
當看到專夜的一瞬間,三隻怪物的仇恨一下子飆了起來,遠遠高過了正常狀況下遇敵的數值,所以撒丫子就開始追。
因為不清楚具體的關於仇恨值的計算方法,專夜沒敢往太遠了帶,和鱗生獸保持著10米左右的距離,在無常雪他們隔壁的房間拐了進去。
10米剛好夠鱗生獸跑秒多,脫離了敵人視線秒鍾,足夠專夜發動潛行了。
進了房間後專夜先是緊貼著門旁的牆壁站好,秒後開潛行。剛剛隱去了身體,鱗生獸就呼一下卷著風衝進來了,因為慣性太大,兩隻鱗生獸進來時還用大爪子用力扒了一下門右邊的牆壁,專夜的汗當時就飛流直下三千尺了……還好他是站在了鱗生獸過來的方向……
等三隻怪物都進了房間,專夜轉身出去,繼續向後跑。
鱗生獸進了房間,突然發現不見了敵人的身影,暴怒的吼了一聲,開始在房間裏轉來轉去,足足轉了半分鍾,才總算再次將情緒平複,慢騰騰的出了門。
兩隻鱗生獸先出的門,正要往回走,專夜早已經在後麵0米外的房間門口擺好了poss,笑嘻嘻地喊了聲:
“Hey,boy!”
也不曉得是聽懂了那句鳥語,還是專夜的笑容太過齷齪,被連番逗弄的鱗生獸當時就受不了了,怎麽說也是堂堂隊長級怪物,士可殺不可辱對不對?
於是兩隻鱗生獸就嗷的一聲紅著眼睛衝過去了,那速度比剛才快了一倍有餘,竟然是不堪重辱,進入到暴走狀態了。
暴走,是不同於瀕死時五大狀態的特殊狀態。當一個隊長級以上的怪物被不超過一個小隊的敵人觸犯到逆鱗時就有機會進入這種狀態,暴走了的怪物會將仇恨鎖死在觸犯它的玩家身上,展開不死不休的追殺。
通常情況下,暴走了的怪物會獲得所有戰鬥屬性的全麵提升,數值從0%到100%不等,在殺死敵人後仇恨消失,暴走狀態才會解除。如果沒有殺死敵人,反而被敵人打得進入瀕死狀態,那麽就會脫離暴走狀態,進入回光返照狀態。
也就是說,暴走了的怪物即便當時沒有100%提升實力,也會在死前提升100%。
這樣的設定,基本就是為了讓不擇手段“欺負”boss的玩家們付出代價,當然,如果最後還是玩家贏了,那麽回光返照狀態的大爆也是他們應得的獎勵。
鱗生獸本來就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暴躁易怒的怪物,現在升級成隊長也並沒有得到性格上的改變,智力上的微弱提升完全不足以控製住它們天性裏的狂暴,會這麽容易失去理智雖然出乎了專夜的意料,但並不是多麽難以接受的情況。
真正難以讓專夜接受的是……它們的速度太快了!
當然,它們的速度即使快了一倍也沒達到超過專夜的程度。
但問題不是那麽簡單的追得上追不上。它們暴怒後一瞬間就跨越了兩米的距離,等專夜反映過來往回跑時,他們之間的距離已經被縮小到了17米多一些的樣子。這樣的結果,還是專夜為了安全起見,特意拉開了0米才造成的。
現在的情況是這樣的:
專夜正在以每秒8.4左右的速度在前麵跑,鱗生獸以7.6米每秒的速度在後麵追,當然,誤差是有的,不過不會太大。
專夜的速度是他自己測過的平均值,內測裏的職業玩家基本每升一級都會測試一次速度攻擊力什麽的,這隻能算是基本素質,當年無常雪升完級下線前都要砍兩刀雞,就是為了測試。
而鱗生獸的速度,是專夜根據距離拉遠的速度估計出來的,這個可以算做是高一點的職業素質。
所以,結論是,大致上專夜在以每秒接近0.8米的速度將距離逐漸拉大。
如果想脫離鱗生獸的視線秒重新潛行,專夜應該把它們之間的距離拉到米以上才算安全。
他們之間當前的距離是17米,專夜跑出8秒就可以做到這一點了。
但8秒後專夜一共從初始位置跑出了67米,前麵1米處才有另一個房間,還要再跑1.6秒。
如果是以前,這完全不是問題,接著跑下去就行了。但是遊戲第二次升級,新增加了很多設置,在使遊戲更貼近真實的同時,也讓很多特殊情況變得更加危險。
比如現在,專夜不可能始終以這樣的最大速度跑下去,體力不足尚且可以喝體力藥劑進行補充,但疲勞呢?
他剛剛好隻能以9秒左右的時間全速奔跑,然後速度就會緩慢下降,所以實際上他至少需要10秒鍾才能跑完,至於夠不夠他潛行,他現在算不出來。畢竟他隻是職業玩家,不是電腦。
沒辦法……賭吧!
專夜哭喪著臉,一路飛奔,一邊脫了全身裝備直接借著擺臂的動作扔在地上,扔完了裝備又開始扔藥水。
他現在也就隻有這麽一個辦法了,減輕點本來就不高的負重,多少能跑快點。
為了轉移注意力好發揮無限潛力,他正在非常努力地想著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電光一閃間他想起了一件事情:
當初無常給我配置三種特殊藥水時,我為什麽就給拒絕了呢?貌似。。。好像。。。是為了避免被分派到危險的任務……?!
“啊啊啊……我恨暴走鱗生獸!我恨特殊藥水!謙讓是罪……”
(嘿嘿~~~今天晚上還有兩章,明天如果衝得上榜,繼續爆發……衝不上就再議。投票支持,謝)(未完待續)
話說後麵的那幾隻怪物,實際上都是被引出來的,當鱗生獸準備回去的時候,它們的情緒基本平息到早先的狀態,如果就這麽讓它們回去了,過一會也就徹底沒事了。
但是在三人的計劃裏可沒打算讓出來的怪物再回去,誰知道回去了以後還能不能再引出來了?所以專夜以身為餌,脫離了潛行狀態。
當看到專夜的一瞬間,三隻怪物的仇恨一下子飆了起來,遠遠高過了正常狀況下遇敵的數值,所以撒丫子就開始追。
因為不清楚具體的關於仇恨值的計算方法,專夜沒敢往太遠了帶,和鱗生獸保持著10米左右的距離,在無常雪他們隔壁的房間拐了進去。
10米剛好夠鱗生獸跑秒多,脫離了敵人視線秒鍾,足夠專夜發動潛行了。
進了房間後專夜先是緊貼著門旁的牆壁站好,秒後開潛行。剛剛隱去了身體,鱗生獸就呼一下卷著風衝進來了,因為慣性太大,兩隻鱗生獸進來時還用大爪子用力扒了一下門右邊的牆壁,專夜的汗當時就飛流直下三千尺了……還好他是站在了鱗生獸過來的方向……
等三隻怪物都進了房間,專夜轉身出去,繼續向後跑。
鱗生獸進了房間,突然發現不見了敵人的身影,暴怒的吼了一聲,開始在房間裏轉來轉去,足足轉了半分鍾,才總算再次將情緒平複,慢騰騰的出了門。
兩隻鱗生獸先出的門,正要往回走,專夜早已經在後麵0米外的房間門口擺好了poss,笑嘻嘻地喊了聲:
“Hey,boy!”
也不曉得是聽懂了那句鳥語,還是專夜的笑容太過齷齪,被連番逗弄的鱗生獸當時就受不了了,怎麽說也是堂堂隊長級怪物,士可殺不可辱對不對?
於是兩隻鱗生獸就嗷的一聲紅著眼睛衝過去了,那速度比剛才快了一倍有餘,竟然是不堪重辱,進入到暴走狀態了。
暴走,是不同於瀕死時五大狀態的特殊狀態。當一個隊長級以上的怪物被不超過一個小隊的敵人觸犯到逆鱗時就有機會進入這種狀態,暴走了的怪物會將仇恨鎖死在觸犯它的玩家身上,展開不死不休的追殺。
通常情況下,暴走了的怪物會獲得所有戰鬥屬性的全麵提升,數值從0%到100%不等,在殺死敵人後仇恨消失,暴走狀態才會解除。如果沒有殺死敵人,反而被敵人打得進入瀕死狀態,那麽就會脫離暴走狀態,進入回光返照狀態。
也就是說,暴走了的怪物即便當時沒有100%提升實力,也會在死前提升100%。
這樣的設定,基本就是為了讓不擇手段“欺負”boss的玩家們付出代價,當然,如果最後還是玩家贏了,那麽回光返照狀態的大爆也是他們應得的獎勵。
鱗生獸本來就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暴躁易怒的怪物,現在升級成隊長也並沒有得到性格上的改變,智力上的微弱提升完全不足以控製住它們天性裏的狂暴,會這麽容易失去理智雖然出乎了專夜的意料,但並不是多麽難以接受的情況。
真正難以讓專夜接受的是……它們的速度太快了!
當然,它們的速度即使快了一倍也沒達到超過專夜的程度。
但問題不是那麽簡單的追得上追不上。它們暴怒後一瞬間就跨越了兩米的距離,等專夜反映過來往回跑時,他們之間的距離已經被縮小到了17米多一些的樣子。這樣的結果,還是專夜為了安全起見,特意拉開了0米才造成的。
現在的情況是這樣的:
專夜正在以每秒8.4左右的速度在前麵跑,鱗生獸以7.6米每秒的速度在後麵追,當然,誤差是有的,不過不會太大。
專夜的速度是他自己測過的平均值,內測裏的職業玩家基本每升一級都會測試一次速度攻擊力什麽的,這隻能算是基本素質,當年無常雪升完級下線前都要砍兩刀雞,就是為了測試。
而鱗生獸的速度,是專夜根據距離拉遠的速度估計出來的,這個可以算做是高一點的職業素質。
所以,結論是,大致上專夜在以每秒接近0.8米的速度將距離逐漸拉大。
如果想脫離鱗生獸的視線秒重新潛行,專夜應該把它們之間的距離拉到米以上才算安全。
他們之間當前的距離是17米,專夜跑出8秒就可以做到這一點了。
但8秒後專夜一共從初始位置跑出了67米,前麵1米處才有另一個房間,還要再跑1.6秒。
如果是以前,這完全不是問題,接著跑下去就行了。但是遊戲第二次升級,新增加了很多設置,在使遊戲更貼近真實的同時,也讓很多特殊情況變得更加危險。
比如現在,專夜不可能始終以這樣的最大速度跑下去,體力不足尚且可以喝體力藥劑進行補充,但疲勞呢?
他剛剛好隻能以9秒左右的時間全速奔跑,然後速度就會緩慢下降,所以實際上他至少需要10秒鍾才能跑完,至於夠不夠他潛行,他現在算不出來。畢竟他隻是職業玩家,不是電腦。
沒辦法……賭吧!
專夜哭喪著臉,一路飛奔,一邊脫了全身裝備直接借著擺臂的動作扔在地上,扔完了裝備又開始扔藥水。
他現在也就隻有這麽一個辦法了,減輕點本來就不高的負重,多少能跑快點。
為了轉移注意力好發揮無限潛力,他正在非常努力地想著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電光一閃間他想起了一件事情:
當初無常給我配置三種特殊藥水時,我為什麽就給拒絕了呢?貌似。。。好像。。。是為了避免被分派到危險的任務……?!
“啊啊啊……我恨暴走鱗生獸!我恨特殊藥水!謙讓是罪……”
(嘿嘿~~~今天晚上還有兩章,明天如果衝得上榜,繼續爆發……衝不上就再議。投票支持,謝)(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