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氣球????”


    周豔臉色一下子紅了不少。


    剛剛那首,林夕表露的情緒,其實都已經較為明顯了。


    現在這首,就可以說,是赤-】【裸】【‘裸了。


    當然了。


    要是隻有兩個人的時候,她還不會那麽覺得不好意思。


    但現在。


    這裏可是足足四五十個人。


    四五十個人啊。


    況且,她還是一個大家都害怕的人民警察。


    其他人!


    完全鼓掌了起來。


    這其實很反常。


    一般來說,都是歌手唱歌完了後,大家才鼓掌的。


    可能是,林夕唱的歌實在是太好聽了吧。


    並且,告白氣球這首歌,在場的人,就沒有沒聽過的。


    前段時間。


    有個搞笑的事件。


    有個姓蔡的粉絲,去嘲笑周董,說他很厲害,為什麽超話都上不去。


    還有開演唱會什麽的。


    反正,一堆各種看不起。


    這個,其實在業內還是大眾心裏,都是比較搞笑。


    畢竟靠作品,誰是靠作品。


    或者蔡也有作品,但跟周董相比,那還是差很遠了。


    之後,毫無疑問,超話自然是周董勝利了。


    要知道。


    周董在全華夏,甚至不少國家,都是大名鼎鼎。


    並且,完全是靠作品殺出去的。


    說帥?


    不會的!


    他在還沒火的時候,人家可是不覺得。


    隻有火了後,才逐漸的覺得帥。


    所以這個帥,大家是潛移默化的。


    現在林夕唱的這首歌,在周董那一堆歌中,算是極為好聽的一首。


    傳唱度,也是十分高的。


    看在場人的樣子,他們一聽到這歌名的表情,就能夠知道他們是知道這首歌的。


    同時!


    他們也是極為極為的期待。


    畢竟!


    好久不見和告白氣球,這兩首歌的演奏和風格,都是完全不同的。


    一個人!


    能夠完全駕馭好這兩種。


    那說明他,真的十分十分牛逼。


    再說了。


    之前那首林夕已經完全征服了在場的所有人。


    接下來。


    當全部準備好後,當音樂響起後,沒一會兒林夕就開始唱了起來。


    嗯!


    第一句歌詞!


    不對!


    或者說是第一個歌詞。


    在場的人就能夠聽出好壞了。


    那簡直是!


    好聽到爆了。


    有周董的味道,但還是,更有眼前這個男人的味道。


    跟之前好久不見是一樣的感覺。


    這首歌,就好像被賦予了新的生命一般。


    可惜了!


    這裏沒有錄歌的。


    不然的話,錄下來放到音樂平台,絕對是會炸的。


    甚至!


    可能比原唱的熱度都還要高。


    這畢竟,是一首部分局麵上,去顛覆的。


    周豔,也完全癡迷了。


    林夕沒想到會打之外,還有這麽一麵。


    同時對妹子們來說。


    又才華的人,是絕對吸引她們的。


    要不是,周豔就在下麵坐著等他,她又是那麽厲害,說不定林夕一唱完,不少女人就會上前跟林夕搭訕,或者要微信什麽的。


    不過說實話。


    就她們不害怕周豔,她們上去了,也得不到什麽結果。


    林夕?


    林夕可不是一般人。


    這個酒吧裏的顏值,隻有周豔。


    其他女生,全部低於七分。


    雖然說,六分之上,已經算不錯的姿色了。


    但!


    他是什麽人?


    堂堂的暗夜之王。


    堂堂未來的天下第一人。


    身家百億以上,或者說,錢對他來說,就是一個數字而已。


    這樣的人!


    怎麽可能低於八分呢。


    除非,那女人的性格是在是吸引到了他。


    隻不過。


    男人嗎!


    那個不是看臉的。


    當然了,身材也是看的。


    但要是身材好極了,臉不行,我相信大多數人也是難以下口的。


    要是臉蛋好,身材一般,我也相信大多數人會下口的。


    所以,這其實是一個看臉的世界。


    嗯,在華夏。


    告白氣球唱完後,林夕直接下台了。


    兩首,夠了。


    有人實在是忍不住,想讓他再唱幾首的時候,他沒有理會。


    嗯!


    周豔冷哼了一聲。


    那說話的人,立即閉嘴了。


    台上的兩位同學,這個時候也拿起了話筒。


    在台上的這一刻。


    說實話,他們有點迷茫。


    沒錯,就是迷茫。


    實在是是因為,林夕唱的太好了。


    以前他們認為,他們這個年紀唱到這種地步,是很不錯了。


    但現在看到林夕,比他們似乎也大不了幾歲。


    已經唱到了那個地步。


    他們一下子,有點懵逼。


    同時有點愧疚,在這個世界上活著,永遠不要自滿。


    一定要不斷的學習下去。


    天外有天,人外人有人。


    這句話,將這一輩子,陪伴他們。


    也是今天。


    造就了兩人。


    大概十年後,兩人都在歌壇有了不少的成就。


    當不少人問他們為什麽取得成功的時候,他們會說,在清吧駐場的那個網上。


    那個晚上,那個男人,改變了他們一生。


    喝了半杯飲料,林夕又吃了一點東西。


    聽著台上的兩個年輕人,唱歌。


    隻不過,他們唱的歌,林夕沒聽到過的。


    不過旋律還是不錯,歌詞嘛。


    相對來說,普普通通。


    元素,也有不少新的東西。


    看樣子,是新歌。


    兩人一邊聽歌,一邊吃水果和小零食,大概待了一個小時,也到了晚上十點。


    周豔,起身了。


    這段時間,也沒有人打擾兩人。


    兩人一走出酒吧,周豔停頓了一下,似想了很久,才對他說道,“你唱歌,很好聽!”


    話,還是有點生硬。


    極為不好意思的感覺。


    不過,聽到林夕耳裏,還是很不錯的感覺。


    要知道!


    周豔可是從來就沒有誇獎過他。


    這次!


    真的是破天荒了。


    不對!


    應該是說,女人都喜歡這類東西。


    不然也沒有,這類男生女朋友,就從來沒有少過。


    女人嘛!


    不管你什麽職業,你什麽性格。


    其實內心裏,都住著一個小女生。


    小女生,那自然是需要哄著,讓她們崇拜起來等等。


    下一刻,林夕直接牽起了周豔的手,“知道為什麽,我會唱的那麽好?”


    “為什麽?”周豔一愣。


    這難道不是你唱歌,唱的好嗎?


    “是因為,有你在!”


    “你要是不在,我根本不會唱!”


    周豔,“........”


    說實話,她內心又被融化了一些。


    隻是!


    要是當代小女生看到了,絕對會吐槽林夕的,你那根本就不是土味情話,你那是舔狗的行為,你那是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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