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實和林冬雪回到小區附近,遠遠就看見警車和一大堆人,小區門口有條小河,準確來說隻算是一條溝,上麵有座橋,屍體就是卡在橋梁上的。


    徐曉東一見麵就抱怨說:“怎麽把我丟下你們自己先回去了。”


    “要送屍體啊,別抱怨了,吃飯吧!”陳實將手中打包的煲仔飯遞給他。


    看見吃的,徐曉東怨氣全消,老老實實蹲在旁邊吃飯去了。


    屍體已經被民警撈上來了,躺在岸邊一塊防水布上,陳實揭開屍體身上的布一看,死者穿著一件保安製服,是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人,胸前的血跡被河水衝刷得很淡了,血跡中央有一處疑似槍傷的孔眼。


    陳實戴上手套,檢查了一下屍體的口腔,他口腔緊閉,呼吸道內很幹淨,一般溺亡者會有粉紅色的蟹狀泡沫,再看雙手,雙手沒有緊握,指縫中也沒有泥沙。


    他說:“死亡時間和另一具屍體很接近,是先被人殺死,然後拋屍在這裏的。”


    林冬雪說:“死者看著也挺沉的,從這裏到小區門口有一段距離,如果凶手是女人,要怎麽拖過來呢?”


    “他和我身高差不多,可以作個試驗驗證一下。”


    徐曉東插了一句,“剛剛保安來過,已經確認了身份,就是昨晚值班的老王,然後他們說因為廁所離著比較遠,晚上保安經常來這條河邊解決問題。”


    “如果是小便的時候被人開了一槍,不大可能從正麵吧……冬雪,咱們把屍體翻過來。”


    兩人將屍體翻了個個兒,看見背後也有一個槍眼,哪個是入彈口,哪個是出彈口,這需要由法醫來鑒定,一般入彈口會有火藥顆粒殘留。


    陳實叫民警同誌拿支記號筆過來,然後數著死者的脊梁,讓林冬雪在自己身上對應的地方點一個點。


    林冬雪說:“你的衣服不怕弄髒啊?”


    “不要緊,幾十塊錢的衣服,回頭再買一件就是了。”


    於是林冬雪在他背後點了一個點,然後陳實將屍體翻轉過來,以死者肋骨作為參照物,讓林冬雪在自己身上對應處點一下,兩個彈孔一對照,發現彈道是傾斜的,後麵高,前麵低。


    陳實叫大家先散開,在地上尋找腳印,河邊十公分處有一雙皮鞋的腳印,和死者的鞋碼很接近,陳實站在平行的位置上,對林冬雪說:“凶手會站在哪?”


    “地上沒有明顯腳印。”


    “那就是站在上麵的水泥地上。”


    林冬雪站到那裏,模擬著凶手的動作,從射入彈道的角度粗略計算,應該是從上方路邊開槍的,然後子彈掉進了水裏。


    保險起見,陳實還是拜托民警去對岸找一找看,民警說:“刑警果然點子多,不用器材也可以還原現場。”


    陳實推測道:“凶手應該是在小區裏等著保安出來,趁機把他殺了,屍體順勢就掉進了水裏,然後她從容地刪除了監控記錄……唉,這個人死得也真是冤。”


    屍體裝進了袋子,放到了車上,現場人來人往的,陳實仔細地拍過照,說沒有保護的必要。


    這次的屍檢結果遲遲沒出來,原來彭斯玨對槍傷沒什麽經驗,去物證中心找專門的彈道專家一起分析,不過從現場發現的彈頭看,凶手使用的槍械正是那把俄製馬卡洛夫手槍。


    這一天平靜地過去了,隔日一早,大家在辦公室裏集合,彭斯玨交出了屍檢報告,說:“死者宋育文的死亡時間應該是7月25日晚十一點左右,身上有三處槍傷,均為致死傷,入彈口全部在前胸,不過彈道a與身體幾乎垂直,應該是處於站立位被射擊的,彈道b、c的傾斜角度接近30度,出血量也比較少,因此這兩個彈道可能是死者倒地之後,凶手進行補槍,與彈道a間隔十分鍾左右。”


    陳實說:“這十分鍾,凶手會做什麽呢?說話嗎?第一槍打進去,死者會死嗎?”


    “射穿了主靜脈和肺葉,但應該還會掙紮一陣子,地板上確實有掙紮的跡象,是一道長長的拖擦型血跡,昨天在現場被屍體遮住了……另外,我派人去複勘的時候發現了兩樣東西,地板上和死者前胸都有細碎的皮革屑,另外發現了一根棕色長發,在死者掛在衣架的外套上。”


    “皮革屑?為什麽會有皮革屑?”陳實思考著。


    老張拿起早點的袋子,把手比成槍的樣子伸進袋子裏,說:“會不會是凶手把槍藏在皮包裏,直接開槍的。”


    “說得很對!”陳實稱讚道。


    彭斯玨接著說:“還有一些發現,可能和本案無關,但我還是提一下,死者身上有舊傷,形成時間大約四、五天左右,不會超過一周,這些舊傷比較密集地集中在軀幹和右臂上。”


    “那就是死者和人打過架,或者被襲擊過……”陳實想了想,“這應該不是凶手留下的,因為按照失槍案的時間來推斷,四、五天前凶手已經得到手槍了,她沒必要去襲擊一次死者,給自己增加嫌疑。”


    然後其它警察講了一些死者的人際關係,看來他人緣不錯,光朋友就有十幾個,查起來很費事。


    死者的手機已經無法複原,查詢通訊記錄發現他死亡當天有不少人給他發過短信,可能是祝賀生日的,陳實說:“把發過短信的人列個名單吧,凶手可能就在裏麵。”


    林冬雪說:“凶手會不會是預料到這一點,所以才挑生日當天殺人的?”


    陳實搖頭,“這想法也太刁鑽了,我認為不是,從凶手的行動來看,殺人更像是激情犯罪,因為殺了人之後她立馬毀掉手機,並殺害一名保安來刪除監控,如果說是有預謀的,手機和監控她完全可以規避開……我覺得她是初犯,殺了人之後腦袋突然冷靜下來,想起來要善後。”


    彭斯玨支持這個觀點,道:“複勘的時候我們發現桌上的杯子被人擦拭過,但是留下了一些纖維,初步判斷會是化纖成分的手帕。”


    “對了,死者的女朋友呢?找了嗎?”陳實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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