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晏科被正式傳詢,坐在審訊室裏,他緊張得汗如雨下,但麵對任何問題隻有一句話:“律師來之前我什麽都不說!”


    稍後,一名律師來到公安局,自我介紹:“我是誠達律師事務所的王誠達律師,晏先生已經委托我作他的代理律師。”


    進入審訊室,王律師和晏科耳語了幾句,這次審訊是林秋浦和另一個審訊員負責的,陳實和林冬雪以及其它警察站在外麵圍觀。


    問完基本信息,林秋浦說:“嫌疑人,9月30日晚六點左右,你在哪,做了什麽?”


    律師代為回答:“關於這一點,我們沒有告之的義務,目前各種線索都證明死者是10月1日遇害,而這一天,我的委托人有明確不在場證據……”


    “但目前警方有一份證詞顯示,9月30日晚,你與死者發生了激烈爭吵,隨後你動了手。”林秋浦取出兩張血跡鑒定報告,“我們在辦公室兩處發現了死者的血跡,那間辦公室你和死者都沒有鑰匙,血跡隻可能是9月30日留下的。”


    律師說:“警官先生,10月1日上午,死者同事劉老師在那間辦公室辦公,且目擊到了死者,你難道想說,9月30日死者遇害,10月1日又複活了?”


    “沒錯!”晏科點頭,眼中滿是自信。


    事先大家已經商討過這次的審訊的策略,對方肯定會拚命把話題往那三個目擊證詞上引,這是陷阱,因此林秋浦避而不答,他強調:“現在是我在問你,不是你問我,9月30日晚你在做什麽?”


    晏科攤手,“我們吵了一架。”


    “誰和誰?”


    “我和林蕭蕭。”


    “為什麽?”


    晏科說明詳細過程的時候,外麵林冬雪對陳實說:“那律師很滑頭啊,一份目擊證詞對三份目擊證詞,不知道林隊有把握嗎?”


    陳實說:“最要命的是那三份目擊證詞構成了證據鏈,但我們有照片,是鐵一樣的物證,隻能說五五開。”


    林秋浦繼續發問:“根據那天值班保安的證詞,最後離開學校的是你和同事周天楠,並沒有看見死者,她是怎麽離開學校的?”


    晏科說:“顯然而易,坐我車離開的。”


    “但是監控並沒有拍到,實際上那天的監控被人調包了,我們解析數據發現,那天的監控是前一天的監控,經過軟件加工之後生成的。”


    晏科一陣慌張,低聲和律師交談起來,陳實暗暗讚道:“你哥有兩下子,用這個本來對我們不利的證據反將一軍。”


    律師回答:“監控的事情我的委托人完全不知情,這也許隻是巧合。”


    “不覺得太巧合了嗎?恰好是這一天監控出事,實際上你所謂的三段目擊證詞,也沒有任何物證可以支撐,‘林蕭蕭’送給父親的洗腳機包裝上雖有她的指紋,可是油脂分泌量遠低於常人,且指紋分布也不自然,我們有理由相信,指紋是假的,如果是本人為什麽要偽造自己的指紋?”


    律師說:“油脂分泌量低有很多解釋,比如女孩子塗了護手霜,或者長期使用粉筆堵塞了毛孔。”


    “你是裝不懂還是真不懂,你可以自己看看這份鑒定報告。”


    律師沒有接,他抱著雙手說:“但你也不證明目擊證詞就是假的,難道死者親生父親會撒謊?如果那三段目擊證詞都是假的,我是否可以懷疑,你們掌握的目擊證詞也是假的呢?”


    林秋浦冷笑,對方終於主動提出這個問題了,他說:“這名目擊證人拍下了照片!晏先生,畫麵中有你,還有林老師,當時你們在操場上!”


    晏科瞪大眼睛,不停地吞咽口水,律師大聲說:“請拿出這份證據,否則我就認為你是在詐供!”


    林秋浦將放大打印出來的照片交給律師,照片已經做了技術處理,畫麵更加清晰明亮,上麵拍到一個與晏科身形相似的人扛著一個長長的麻袋穿過操場,麻袋的一端滲出紅色液體。


    雖然拍到了側臉,但象素銳化的極限也無法使側臉清晰,這一點晏科該感謝他的父母,他的側臉沒有痦子或者胎記之類明顯的特征,耳朵形狀也很正常。


    晏科汗如雨下,雙手顫抖,律師小聲安慰他:“不要怕!”


    林秋浦趁機再補一刀,“這隻是我們掌握的證據之一,我想請問你,那天晚上,你扛著什麽東西穿過操場?”


    “我……”晏科看上去隨時快暈倒。


    律師大聲打斷,“等一下,這張照片怎麽能證明是我的委托人!”


    林秋浦看著晏科的眼睛,“你是一位教師,那天有幾百個學生可以證明你穿了這身衣服,身高體型也和你一模一樣,晏先生,請解釋一下!”


    律師繼續針鋒相對,“就算如此,也證明不了什麽,我甚至可以懷疑,這張照片是某人為了嘩眾取寵合成出來的!”


    “我們已經鑒定過,照片是真的。”


    “那人也未必是真的,這身衣服任何人都可以穿,這樣的體型在青年男士當中很常見,而且你也說了,當天學校的監控沒了,這是孤證,沒有意義的!”


    聽到這話,晏科又燃起信心,林冬雪氣憤地說:“這個律師簡直太氣人了,這樣的證據放在平時早就把嫌疑人的嘴撬開了!”


    “要對你哥有信心,交鋒還沒結束呢!”


    林秋浦說:“這張照片是目擊證人拍下的,可以證明他的證詞,按照保安的證詞,當時在學校中的隻有四個人,你、周天楠、林蕭蕭以及這位目擊證人,從這張照片的距離,首先排除目擊證人,周天楠的體型不符合,林蕭蕭更不可能,那麽照片上的人是誰,扛著的又是什麽!”


    律師說:“沒有進一步證據,我們是不會回答的。”


    晏科又鼓起信心,說:“對,你拿出進一步證據啊!你根本沒有吧!”


    林秋浦氣得咬牙,他宣布審訊暫時中止,來到外麵,對陳實說:“把那孩子接來,當場指認!我看他還嘴硬到什麽時候。”


    陳實說:“你別太心急,還有二十四小時跟他慢慢耗呢!”


    律師來到走廊,撥通一個號碼,小聲說:“周先生,出現一個目擊證人,可能是學生……現在還能勉強苟住,但如果被指認出來就麻煩了。”


    電話裏沉默了一陣,說:“你拖延時間,我會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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