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很痛,嗓子也有些啞,一張嘴就輕咳了出來,就在她緩緩張開眼睛的時候,聽到一個驚喜無比的聲音。


    “少爺醒了,少爺醒了……”


    然後是向外遠去的腳步,以及屋內雜亂的各種腳步。


    她的頭暈暈的,震驚而迷茫的看著古色古香的屋子和一群身著古裝的丫環婆子,突然她明白了——她穿越了!


    想她從小安分守己,長大了也循規蹈矩,按部就班的從幼兒園一路念到大學,平平穩穩的畢業就業,然後平淡寡味的上一個小班,餓不死也撐不著,閑時就宅在家裏打發時間,沒想到今天一時心急從在樓梯上拐了一腳,一個倒栽蔥下來,時空就變了。


    她木然的垂頭坐在床上,心裏一片灰暗,因為就在剛才她發現一個比穿越更晴天霹靂一樣的事實——她現在是個男的,雖然隻是一個小男孩,但的的確確是男的!


    她差點崩潰的當場哭出來,她當了二十幾年的女人,一朝穿越卻變成了一個貨真價實的男人,她到底做了什麽孽啊。


    “兒啊,我的兒啊……”一個風姿綽約的少婦哭得梨花帶雨般被丫環扶進來,一下就摟住他失聲痛哭,“你終於醒了,你知不知道你再不醒娘也要死了……”


    她沒有什麽心情搭理任何人,隻是木然的坐在那裏,木然的任她抱著哭,木然的聽著一切聲音。


    後來,她苦中作樂的想,其實這也沒什麽不好,在古代做個男人比女人自由多了,不是嗎?


    是呀,可是她還是難受,性別的轉別實在讓她難以接受。


    高氏見兒子一直沒什麽反應,心裏害怕得不行,急急的催婆子去找大夫。


    “小少爺受了一場驚嚇,又才醒來,調養些日子就沒什麽大礙了。”老大夫仔細把了脈,觀了舌苔之後,做出了權威論證。


    “謝謝大夫了。”聽到大夫的診斷後,高氏才算放下心來。


    讓人送走了大夫,高氏摟著兒子坐在床邊,眼淚仍然掉個不停,都是那個賤人生的兒子,活潑跳脫的兒子竟然就變這樣了,她好恨。


    “我是誰,你是我娘?”她,不,現在她已經是他了,他想探聽一些對自己有用的信息。


    高氏一怔,然後大聲哭了出來,“遠兒……我是娘啊,你是我兒子孟明遠啊。”


    “我頭疼,有些事想不起來了。”他作勢扶住頭做出一副痛苦的表情。


    “沒事沒事,想不起來就不想了,娘告訴你就好了。”高氏心疼又心痛,強忍悲傷安撫一臉茫然害怕的兒子。


    隨著高氏慢慢述說,他漸漸整理出了這具新身體的身家資料。


    他,孟明遠,男,七歲。父親是個七品的禮部小官,母親高氏,他還有一個比他大三歲同父異母的哥哥,據說這次他就是被哥哥給推到湖裏去的,差點溺死。


    大宅門裏的陰私事件啊,唉,孟明遠不由在心裏歎了口氣。


    聽這位新老媽話裏話外的意思,父親極寵他那位小妾生的大哥,而他這具身子的原主人因為是嫡子,被人寵壞了,脾性似乎是不受老爹待見,所以當小妾和大哥一致說是他們兩人爭執大哥失手把他推入湖裏時,老爹相信了,而他老媽打死都不信,堅定的肯定是他們故意的。


    他覺得也是老媽的話對,不過,他不需要附和,反正他“失憶”了。


    孟明遠自醒來後就一直表現得很安靜,這種安靜讓高氏心疼得半死,總覺得兒子是受的驚嚇太大了,才恢複不過來。


    “娘,我困了。”聽著新老媽開始喋喋不休的咒罵著害他至此的人,似乎不可能再提供什麽有用的信息給他了,孟明遠便想讓耳朵清閑一樣。


    這個老媽看來不是那種宅鬥文裏精明厲害的主兒,要不也不能讓個小妾和庶生子生生壓住她這個正妻和嫡子。這樣一個老媽啊,也不知道以後他在這家裏討生活會不會順利。


    “遠兒累了,就好生歇著吧,娘明天再來看你。”高氏扶兒子躺好,替他掩好被子,又囑咐了一句,這才扶著嬤嬤的手走出去,看到外麵站著的丫環婆子厲聲道,“你們好好照顧少爺,少一根頭發我要你們的命。”


    孟明遠在屋裏聽到這句話心裏忍不住歎了口氣,古時家裏的這些奴仆都是簽了身契的,可以說生死就掌握在主子的手裏,而他穿成了少爺,總的來說還是幸運的。


    屋子裏安靜下來,他躺在床上仔細消化著得來的消息。


    照他看家裏人的穿衣打扮,不似明,不似宋,隱有唐朝的影子,卻又不是特別像影視劇裏那樣的,他一時也分不清到底是個什麽時期,這讓他頗為鬱悶。


    看丫環婆子的打扮,這個家裏的經濟狀況應該是不太差的,老媽手上的金玉鐲子相當的夠看,頭上的釵環首飾也很亮眼。而這個身體屋子的陳設,在他看來也還是挺講究的。


    迷迷糊糊的,他就睡著了。


    半夜的時候他被尿憋醒,他一動作,帳外就響起服侍丫環的聲音,“少爺,您要什麽?”


    “我要如廁。”他覺得這個說法應該是對的。


    那丫環便掀起床帷,幫他穿好鞋子,領他到後麵的淨房去。


    孟明遠一個人在淨房解決了生理需求,心裏無比的咯應,男人的那個零部件他實在有些不太適應,也隻能慢慢習慣了。


    初來乍到,他麵對太多的未知情況,也隻能借著養病躺在床上一點一點的從身邊的人口中探聽這個府裏的一些情況。


    零零碎碎的消息匯集起來,終於在他心中有了一個比較明確的結論。


    他——孟明遠,因為母親疼愛,不忍他太小就受累,六歲才啟蒙,還是去年後半年才開始,到現在也沒學幾個字,經常一看到書就喊累,據說連筆都握不好。


    他終於長長的鬆了口氣,還好還好,這樣一來他的毛筆字再難看都解釋得通了,而且這孩子嬌生慣生,隻知貪玩任性,不求上進,若真的活著長大,也多半會是個慈母養出來的敗兒。


    孟明遠用了半個月的時間來調整心態,讓自己接受穿越時空,改變性別的殘酷事實。也慢慢將自己伺候的人一個個認全了。


    他屋裏有一個嬤嬤,兩個貼身丫環,院子裏還有兩個粗使婆子和灑掃小丫頭,有一個小廝,六歲,因年紀小現在還在內院伺候。


    嬤嬤姓王,大家都叫她王媽,兩個丫環一個□□芽,一個叫雙桃。春芽是老媽那邊指過來的大丫環,今年十五,管著他的銀錢和吃食,另一個十歲的二等丫環雙桃則主要負責打理他的衣服穿戴。王媽的職能說白了就是他這個院子的管事婆子,總管一切事務。小廝叫小安子,隨主家姓孟,大名叫孟安。


    這四個人算是他身邊的貼身服侍人員,他的事情找他們就行,院子裏其他的人就不必用心去認識了。


    好吧,既然老天給了他一次重生的機會,他就努力在這個架空的時代裏生活下去,不求大富大貴,顯達於朝,隻求平平安安,壽終正寢。


    孟明遠為自己調整好了心態,也終於宣布病好走出了自己的屋子開始了自己變為男人的古代大宅門生活。


    頭一件事,就是晨昏定醒,早晨起來後才來給新老爹老媽請安問好,正式見禮。


    這是他自醒來後,頭一次見自己的這個新爹,瞧著也就三十歲左右,麵皮還長得挺不錯,現在也算一壯年帥哥,就是偏偏為求老誠,在唇上留了短胡須,比陸小鳳的兩條眉毛的造型要美觀。


    老爹穿著一身居家的錦鍛繡花長袍,一條精致繡紋的寬腰帶,上麵係著各色荷包、香囊和掛飾,琳琅滿目的,很是惹眼。如果非要用一個詞形容的話,孟明遠覺得“風騷”二字足以表述。


    老媽高氏穿著甚是中規中矩,一看就是那種良家婦女的典範,合身的交領短襦,把她豐滿的胸圍勾勒得渾圓飽滿,腰身緊恰,下麵一條撒花灑金裙,腰間環佩叮當,與老爹的腰間佩飾有異曲同工之妙。頭上梳了盤雲髻,金釵銀簪翠玉步搖,真可謂讓人滿眼生輝。


    新老爹身後站著隨侍的丫環,個個青春嬌俏,與他那個老爹的帥倒是相得益彰,隻瞧丫環緊繃得就要暴出來的胸部和偶爾眼波流轉間泄露的媚意,他就知道那兩個必定是老爹的通房之類的。沒準昨晚上才剛快活過,身上的味道還沒完全收斂好,他老媽在那邊已經挖了好幾眼過來了。


    嘻!


    老媽身後一個大丫環並一個陪嫁的劉嬤嬤,那個大丫環很是清秀,柳眉鳳眼,渾身上下收拾得幹淨整齊,衣服也裹得含蓄周正,孟明遠第一眼就挺喜歡這個□□柳的丫環的。


    “孩兒給爹、娘請安。”


    孟海林並沒有對兒子有太好的臉色,隻是哼了一聲。


    “遠兒到娘這裏來。”高氏笑著招呼兒子。


    “娘。”孟明遠乖乖的到老媽跟前扮演聽話兒子,反正他是不得老爹喜歡的嫡子,就不必非去他跟前招人煩。


    “身子好了,就好好讀書,別再貪玩不上進。”高氏怕丈夫再訓斥兒子,急急的先開了口。


    “兒子知道了。”為了美好的未來,我也會好好讀書,天天向上。


    庶出大哥也過來給父親和嫡母請安,瞧老爹那慈父的德性,孟明遠就忍不住暗自抖了一身的雞皮疙瘩,愛屋及烏,寵小老婆的人,也就瞧小老婆生的兒子千好萬好。


    再瞧他那個姨娘,妖妖嬈嬈的身段,胭脂水粉把她勾畫得眉目如畫,一身合身低胸的齊腰襦裙,這衣服有點像唐朝的樣式,又沒唐那麽大氣,至少他瞧著這位張姨娘穿著一身的青樓味。就差甩著帕子嗲聲嗲氣的喊一聲,“客官,來喲”。


    而他那個庶生大哥因為遺傳了老爹和他那個美貌娘親的基因長得也風流雅俊的,麵相甚好。孟明遠現在這個身體長得已經算是很不錯了,加上年紀還不大,頗有幾分粉妝玉琢的樣子,但孟府這位庶出的大少爺比他這個身體的本尊還要強上那麽兩三分。


    孟明遠在心裏不住腹誹,臉上卻表現得平板吊滯,就仿佛他真的被水溺得傻了一樣。


    陪著父母用過早飯,孟明遠懶得看庶出大哥跟渣爹賣弄文采聰明,乖乖的回自己的書房讀書去了。


    做為一個書香門第和官宦人家的兒子,讀書是必須的。做為經受過現代教育的人來說,孟明遠更明白知識的重要性。


    在臥房逃避現實的躲了半個月,這是他頭一次跨進這具身體的書房,左半邊擺放著書架,桌案,右半邊一架博古架後有一張軟榻,是他平日讀書累了休息的地方。正對房門擺著方桌,桌上擺著茶水點心,搭配左邊的棋桌,琴案之類的,也算個小型待客室。


    孟明遠對木材不太懂,但覺得家俱打磨得還算美觀大方,精致倒不是特別談得上,左右他對那些雕紋什麽的也不懂鑒賞。


    不管這個身體的原主人愛不愛學習,書房的一應配置是齊備的,筆架上光筆就從大到小掛了五六枝,大小粗細任君選擇。


    他從筆架上拿了支細一點的羊毫筆,蘸了墨,挽了袖子試著寫了一個“一”字,覺得又找回了當年學寫毛筆字的感覺。


    就算沒“失憶”,這孩子也基本是白紙一張,以後就靠他去重新書寫了,對於這點孟明遠還是比較滿意的,接收了這個身體,日子就要他自己去過,不用費心去遮掩太多總歸是件不錯的事。


    一上午,他就坐在書桌邊練字,一遍又一遍的寫,挑出一張自己寫的比較滿意的字貼到書房牆上——


    上聯:書山有路勤為徑


    下聯:學海無涯苦作舟


    橫批:學無止境


    他決定以此自勉,努力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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