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程雪歌沒有再更新微博。苑青穎也不知道該去哪裏找她。
既然來了日本,索性到最出名的景點逛逛。
花見小路上有穿和服的日本女子來來往往,各色的和服,不同的風韻,踏著木屐,像是走進了日本電影裏。
苑青穎忽然想,世界這麽大,有如此多未曾見過的繽紛顏色,他千裏迢迢來找程雪歌,到底出於何種心態,又是對是錯?
他忽然覺得,程雪歌就像……就像一所學校。
曾經千方百計地想要逃離,畢業之後,卻又會深切地懷念起逝去的校園生活。
程雪歌是他的青春,以及年少時最純粹的某個部分。
然而成長似乎就應該割舍過去。
但是真的一刀割下去……也是切膚之痛。
2。
花見小路附近的小店都很別致,他給她買了咖啡,抹茶蛋糕,還有抹茶冰激淩。
程雪歌一大早就在地鐵裏暈頭轉向,現在已經餓的不行,可以說是在狼吞虎咽。
“還是少吃一點吧。”
鍾塵吃飯效率也比別人高,已經放下刀叉,抬頭看著程雪歌,溫溫一笑。
“一會兒要穿和服。然後,晚上想帶你去吃螃蟹。”
程雪歌看著他彎起的唇角,也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
手忽然有些不知道該往哪裏放,就用小勺挖了一口抹茶冰激淩。
“你在說我胖嗎?那一會兒拍照的時候,能不能把我拍瘦一點兒?”
程雪歌吃了口碧綠的冰激淩,抬頭瞧著鍾塵,滴溜溜地眨了眨眼睛。
這雙眼睛已經許久未曾綻放過這樣的光芒。
鍾塵也被她這一刻明媚的氣場感染到了。
“你不胖。”他一臉認真的樣子,頓了頓,又補了一句,“而且很漂亮。”
程雪歌愣住了一瞬,臉頰緩緩泛起潮紅。
仿佛已經半輩子沒有人誇過她了。
最初的時候,苑青穎還誇她唱歌好聽……後來,他的注意力就不肯再給她。
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沉默,悶頭玩手機,仿佛她是具有點菜功能的一件擺設。
很多時候,“讚美”是女人無價的化妝品。
程雪歌瞧著鍾塵,怔忡了片刻,唇邊沾了一小塊冰激淩,她自己卻未察覺。
鍾塵猶豫了片刻,覺得按照“談戀愛”的流程,自己現在應該這樣做——
他拿起餐巾,探出身去,輕輕將程雪歌唇邊的冰激淩擦掉。
他的氣息撲麵而來……程雪歌驟然緊張起來,四肢仿佛石化,動作完全僵掉了。
他順勢牽起她的手。
“走吧,我們去和服店,然後趁著天光正好,給你拍照。”
程雪歌覺得這一刻像是做夢,有些恍恍惚惚的,被他拖著手走到門口,明明剛吃過飯,四肢卻使不上力。
幾乎在同一時刻……
鍾塵從店裏推開透明的玻璃門,拉著程雪歌走了出去;
苑青穎從另一側的玻璃門進來,與鍾塵擦肩而過。
身側飄來一縷熟悉的氣息……說不上是什麽味道,就是讓人覺得熟悉。
苑青穎回頭看了一眼。
那對情侶手牽著手,背影看起來十分般配。女生的背影有點像程雪歌,但是比程雪歌要瘦上一圈。
這麽短的時間裏,程雪歌不可能找到比自己更好的男人。
關於這一點,苑青穎還是有自信的,所以並未在意,很快回過頭去。
很多時候,目光交錯的一刻,就像彼此命運的偶然重合,在那片刻交匯的時空裏 ……
他們也已經走遠。
3。
和服店地處鬧市,空間很小。裏麵密密層層地鋪排著彩色雲朵似的和服,以及琳琅滿目的配飾。
日本小姑娘服務態度很好,用帶有日本口音的英語說,“上麵都寫了價錢,那片區域是最貴的,要加錢。”
鍾塵點點頭,對程雪歌說,“選你喜歡的吧。”
程雪歌理所當然地奔向不需要加錢的區域。
鍾塵猶豫了片刻,欲言又止,怕惹她不高興,就什麽也沒說,走到最貴的區域,挑了一件和服遞給她。
“這件質地好一些,顏色也更飽滿,你覺得呢?”
鍾塵根據地鐵事件的前車之鑒,知道程雪歌想省錢。
他也尊重她的想法,隻是試圖用她能夠接受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
直接把東西遞到她手裏,讓她選擇,總比告訴她該怎麽做來得直觀。
“哇,這件好漂亮!”
程雪歌果然眼睛一亮,這件和服是櫻花粉色的,仿佛夕陽籠罩下瑰麗的雲朵,可是看了眼價錢,又露出猶疑的神色。
“好貴……也好美。”
“我借你,以後你可以慢慢還給我。”
鍾塵怕她不接受,又說,“你現在是我女朋友啊,我有責任讓你開心的。”
程雪歌捧著粉色雲朵似的美麗和服,怔忡了片刻,抬起頭,正對上他的眼睛。
……他的眸子烏黑深邃,卻像是兩顆糖果,能夠融化在心頭,泛起甜蜜。
她也猶豫了一瞬。然而身體已經離弦而出,踮起腳尖,在他臉頰上親了一下。
蜻蜓點水……水到渠成。
“那就謝謝你啦,男朋友。”
程雪歌捧著和服背轉過身,往試衣間的方向走去。
臉頰也在轉身之後的瞬間火辣地燃燒起來。
……像是多年前初戀時的心跳。
……又像是摘下了鎧甲,露出更深處的軟肋。
試衣間裏,赤腳踩著滿地綺麗的衣料,程雪歌發了條微博。
“年輕的時候,以為愛情是永遠,是白發蒼蒼,是一輩子,是世人眼中的完美。
可是現在,我想愛情是“當下”,是心動,是孤獨,是能夠接受別離的短暫相聚。”
4。
鍾塵坐在門外等程雪歌。
拿出手機剛要處理工作上的事,這才發現有近十條新微信。
有三條是方汀發來的。剩下的都來自鍾亦。
“你在哪?”印象中,方汀發消息時總是一本正經,很少使用表情。
“我在上海。”
鍾塵掃了一眼就算出間隔時長。
不知道方汀收不到自己回複時,心裏是否也會如自己從前那般忐忑。
間隔23分鍾之後,她發了第三條。
“阿塵,你什麽時候回來?可以見個麵嗎?”
她叫他阿塵。
……上一次她這樣叫他,似乎是在他去紐約留學之前。
她終於把他當大人看,可是有些東西在萌芽的時候,同時也是尾聲。
“我在日本。”
他回複了這幾個字,然後就不知道該說什麽。
打開鍾亦的對話框,果然跳出來一大堆表情包。
“金主爸爸?”一個狗頭。
“歪,有人嗎?”一個狐狸頭。
鍾亦向來很懶,能用表情代替的,絕不打字。
但是最後一段,她說,“我跟方汀在上海。你在哪?什麽時候回來?”
“不知道。”鍾塵每次都是實話實說,卻難免給人感覺很敷衍。
鍾亦幾乎是即時回複。
“如果你還喜歡方汀,就趕緊回上海;如果你已經對她沒感覺,就千萬不要回來。”
5。
這時,程雪歌打開試衣間的門。
窗外的陽光仿佛跳動了一下,一簇明媚液體似的在半空流轉。
程雪歌穿著櫻花色的和服,換了發型和妝容,邁著碎步,像是從漫畫裏走出來。
仿佛眼前出現一道光……鍾塵烏黑的眼眸被這櫻花般的粉色點亮。
“第一次穿和服……啊,走路好難。”
程雪歌看了眼手機上的時間,“一會兒打車吧,我請。”
就算是真的男朋友,也要悠著點用,更何況他是借來的。
“耽誤你這麽多時間,真是不好意思。”
和服一層一層,穿法複雜,跟和服搭配的發型和妝容也很費時間。
鍾塵抬起手臂過去,示意讓她挽住自己,扶著她走下狹窄的樓梯。
“我的時間都是你的。”
他默默收起手機。
“你想怎麽用都可以。”
6。
苑青穎以前都是跟程雪歌一起旅行,從來沒有自己做過攻略。
現在一個人,就下載了隱約曾聽程雪歌提過的“逃跑”app,選了一座預覽圖最漂亮的神社。
上麵寫著:“伏見稻荷大社”。
7。
“伏見稻荷大社供奉的是狐狸。”
鍾塵幫程雪歌打開出租車的門,扶著穿和服的她從車裏下來。
“果然,這裏的狐狸石像栩栩如生……”
穿著和服走在風韻古樸的神社裏,程雪歌有種穿越到電影裏的感覺。
“山上有很漂亮的鳥居。我帶你一路拍上去。”
鍾塵已經舉起手機,變換各種角度拍程雪歌。
“鳥居?那是什麽?”
程雪歌盡管已經被他甜了一天,她此刻依然有些受寵若驚。
苑青穎從來不會這樣拍她。頂多拍一張,糊弄糊弄就完了。
鍾塵回答,“聽說鳥居的來曆是這樣的——日本人認為,鳥是人類靈魂的化身,其中有好的靈魂,也有壞靈魂,所以不能讓鳥落到神社。”
拍完照片,鍾塵挽著程雪歌,沿著石階走向鳥居。
“喏,這就是鳥居。——伏見稻荷大社的千本鳥居很出名的。”
程雪歌這才知道,原來鳥居就是一排排橘色的“開”字型牌坊。
古色古香,放在一起重重疊疊,一眼望不到盡頭……卻又仿佛能看到歲月在裏麵流傳穿梭。
“之所以叫‘鳥居’,是希望鳥在此居住,便不會飛進神社。”
鍾塵從小就是神童,不但理工科好,對其他事情也是過目不忘。
“聽說,鳥居也是人界和神界的劃分之門。鳥居裏是神靈出沒的地方。”
鍾塵拉著程雪歌走進一排排綿延不絕的橘色瑰麗的鳥居,牽著她的手走到一旁。
“所以有一種說法是,走入鳥居時不要走正中間,因為正中間是神靈進出的通道,靠邊走是禮貌和虔誠的表現。”
他的手好暖。
他知道的好多。
他幫她拍照時好有耐心,並且毫無怨言。
……如果這裏的狐狸真的有靈,能不能告訴她,這種感覺,是喜歡嗎?
借來的幸福……又怎樣才能多留一晌?
程雪歌沒有再更新微博。苑青穎也不知道該去哪裏找她。
既然來了日本,索性到最出名的景點逛逛。
花見小路上有穿和服的日本女子來來往往,各色的和服,不同的風韻,踏著木屐,像是走進了日本電影裏。
苑青穎忽然想,世界這麽大,有如此多未曾見過的繽紛顏色,他千裏迢迢來找程雪歌,到底出於何種心態,又是對是錯?
他忽然覺得,程雪歌就像……就像一所學校。
曾經千方百計地想要逃離,畢業之後,卻又會深切地懷念起逝去的校園生活。
程雪歌是他的青春,以及年少時最純粹的某個部分。
然而成長似乎就應該割舍過去。
但是真的一刀割下去……也是切膚之痛。
2。
花見小路附近的小店都很別致,他給她買了咖啡,抹茶蛋糕,還有抹茶冰激淩。
程雪歌一大早就在地鐵裏暈頭轉向,現在已經餓的不行,可以說是在狼吞虎咽。
“還是少吃一點吧。”
鍾塵吃飯效率也比別人高,已經放下刀叉,抬頭看著程雪歌,溫溫一笑。
“一會兒要穿和服。然後,晚上想帶你去吃螃蟹。”
程雪歌看著他彎起的唇角,也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
手忽然有些不知道該往哪裏放,就用小勺挖了一口抹茶冰激淩。
“你在說我胖嗎?那一會兒拍照的時候,能不能把我拍瘦一點兒?”
程雪歌吃了口碧綠的冰激淩,抬頭瞧著鍾塵,滴溜溜地眨了眨眼睛。
這雙眼睛已經許久未曾綻放過這樣的光芒。
鍾塵也被她這一刻明媚的氣場感染到了。
“你不胖。”他一臉認真的樣子,頓了頓,又補了一句,“而且很漂亮。”
程雪歌愣住了一瞬,臉頰緩緩泛起潮紅。
仿佛已經半輩子沒有人誇過她了。
最初的時候,苑青穎還誇她唱歌好聽……後來,他的注意力就不肯再給她。
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沉默,悶頭玩手機,仿佛她是具有點菜功能的一件擺設。
很多時候,“讚美”是女人無價的化妝品。
程雪歌瞧著鍾塵,怔忡了片刻,唇邊沾了一小塊冰激淩,她自己卻未察覺。
鍾塵猶豫了片刻,覺得按照“談戀愛”的流程,自己現在應該這樣做——
他拿起餐巾,探出身去,輕輕將程雪歌唇邊的冰激淩擦掉。
他的氣息撲麵而來……程雪歌驟然緊張起來,四肢仿佛石化,動作完全僵掉了。
他順勢牽起她的手。
“走吧,我們去和服店,然後趁著天光正好,給你拍照。”
程雪歌覺得這一刻像是做夢,有些恍恍惚惚的,被他拖著手走到門口,明明剛吃過飯,四肢卻使不上力。
幾乎在同一時刻……
鍾塵從店裏推開透明的玻璃門,拉著程雪歌走了出去;
苑青穎從另一側的玻璃門進來,與鍾塵擦肩而過。
身側飄來一縷熟悉的氣息……說不上是什麽味道,就是讓人覺得熟悉。
苑青穎回頭看了一眼。
那對情侶手牽著手,背影看起來十分般配。女生的背影有點像程雪歌,但是比程雪歌要瘦上一圈。
這麽短的時間裏,程雪歌不可能找到比自己更好的男人。
關於這一點,苑青穎還是有自信的,所以並未在意,很快回過頭去。
很多時候,目光交錯的一刻,就像彼此命運的偶然重合,在那片刻交匯的時空裏 ……
他們也已經走遠。
3。
和服店地處鬧市,空間很小。裏麵密密層層地鋪排著彩色雲朵似的和服,以及琳琅滿目的配飾。
日本小姑娘服務態度很好,用帶有日本口音的英語說,“上麵都寫了價錢,那片區域是最貴的,要加錢。”
鍾塵點點頭,對程雪歌說,“選你喜歡的吧。”
程雪歌理所當然地奔向不需要加錢的區域。
鍾塵猶豫了片刻,欲言又止,怕惹她不高興,就什麽也沒說,走到最貴的區域,挑了一件和服遞給她。
“這件質地好一些,顏色也更飽滿,你覺得呢?”
鍾塵根據地鐵事件的前車之鑒,知道程雪歌想省錢。
他也尊重她的想法,隻是試圖用她能夠接受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
直接把東西遞到她手裏,讓她選擇,總比告訴她該怎麽做來得直觀。
“哇,這件好漂亮!”
程雪歌果然眼睛一亮,這件和服是櫻花粉色的,仿佛夕陽籠罩下瑰麗的雲朵,可是看了眼價錢,又露出猶疑的神色。
“好貴……也好美。”
“我借你,以後你可以慢慢還給我。”
鍾塵怕她不接受,又說,“你現在是我女朋友啊,我有責任讓你開心的。”
程雪歌捧著粉色雲朵似的美麗和服,怔忡了片刻,抬起頭,正對上他的眼睛。
……他的眸子烏黑深邃,卻像是兩顆糖果,能夠融化在心頭,泛起甜蜜。
她也猶豫了一瞬。然而身體已經離弦而出,踮起腳尖,在他臉頰上親了一下。
蜻蜓點水……水到渠成。
“那就謝謝你啦,男朋友。”
程雪歌捧著和服背轉過身,往試衣間的方向走去。
臉頰也在轉身之後的瞬間火辣地燃燒起來。
……像是多年前初戀時的心跳。
……又像是摘下了鎧甲,露出更深處的軟肋。
試衣間裏,赤腳踩著滿地綺麗的衣料,程雪歌發了條微博。
“年輕的時候,以為愛情是永遠,是白發蒼蒼,是一輩子,是世人眼中的完美。
可是現在,我想愛情是“當下”,是心動,是孤獨,是能夠接受別離的短暫相聚。”
4。
鍾塵坐在門外等程雪歌。
拿出手機剛要處理工作上的事,這才發現有近十條新微信。
有三條是方汀發來的。剩下的都來自鍾亦。
“你在哪?”印象中,方汀發消息時總是一本正經,很少使用表情。
“我在上海。”
鍾塵掃了一眼就算出間隔時長。
不知道方汀收不到自己回複時,心裏是否也會如自己從前那般忐忑。
間隔23分鍾之後,她發了第三條。
“阿塵,你什麽時候回來?可以見個麵嗎?”
她叫他阿塵。
……上一次她這樣叫他,似乎是在他去紐約留學之前。
她終於把他當大人看,可是有些東西在萌芽的時候,同時也是尾聲。
“我在日本。”
他回複了這幾個字,然後就不知道該說什麽。
打開鍾亦的對話框,果然跳出來一大堆表情包。
“金主爸爸?”一個狗頭。
“歪,有人嗎?”一個狐狸頭。
鍾亦向來很懶,能用表情代替的,絕不打字。
但是最後一段,她說,“我跟方汀在上海。你在哪?什麽時候回來?”
“不知道。”鍾塵每次都是實話實說,卻難免給人感覺很敷衍。
鍾亦幾乎是即時回複。
“如果你還喜歡方汀,就趕緊回上海;如果你已經對她沒感覺,就千萬不要回來。”
5。
這時,程雪歌打開試衣間的門。
窗外的陽光仿佛跳動了一下,一簇明媚液體似的在半空流轉。
程雪歌穿著櫻花色的和服,換了發型和妝容,邁著碎步,像是從漫畫裏走出來。
仿佛眼前出現一道光……鍾塵烏黑的眼眸被這櫻花般的粉色點亮。
“第一次穿和服……啊,走路好難。”
程雪歌看了眼手機上的時間,“一會兒打車吧,我請。”
就算是真的男朋友,也要悠著點用,更何況他是借來的。
“耽誤你這麽多時間,真是不好意思。”
和服一層一層,穿法複雜,跟和服搭配的發型和妝容也很費時間。
鍾塵抬起手臂過去,示意讓她挽住自己,扶著她走下狹窄的樓梯。
“我的時間都是你的。”
他默默收起手機。
“你想怎麽用都可以。”
6。
苑青穎以前都是跟程雪歌一起旅行,從來沒有自己做過攻略。
現在一個人,就下載了隱約曾聽程雪歌提過的“逃跑”app,選了一座預覽圖最漂亮的神社。
上麵寫著:“伏見稻荷大社”。
7。
“伏見稻荷大社供奉的是狐狸。”
鍾塵幫程雪歌打開出租車的門,扶著穿和服的她從車裏下來。
“果然,這裏的狐狸石像栩栩如生……”
穿著和服走在風韻古樸的神社裏,程雪歌有種穿越到電影裏的感覺。
“山上有很漂亮的鳥居。我帶你一路拍上去。”
鍾塵已經舉起手機,變換各種角度拍程雪歌。
“鳥居?那是什麽?”
程雪歌盡管已經被他甜了一天,她此刻依然有些受寵若驚。
苑青穎從來不會這樣拍她。頂多拍一張,糊弄糊弄就完了。
鍾塵回答,“聽說鳥居的來曆是這樣的——日本人認為,鳥是人類靈魂的化身,其中有好的靈魂,也有壞靈魂,所以不能讓鳥落到神社。”
拍完照片,鍾塵挽著程雪歌,沿著石階走向鳥居。
“喏,這就是鳥居。——伏見稻荷大社的千本鳥居很出名的。”
程雪歌這才知道,原來鳥居就是一排排橘色的“開”字型牌坊。
古色古香,放在一起重重疊疊,一眼望不到盡頭……卻又仿佛能看到歲月在裏麵流傳穿梭。
“之所以叫‘鳥居’,是希望鳥在此居住,便不會飛進神社。”
鍾塵從小就是神童,不但理工科好,對其他事情也是過目不忘。
“聽說,鳥居也是人界和神界的劃分之門。鳥居裏是神靈出沒的地方。”
鍾塵拉著程雪歌走進一排排綿延不絕的橘色瑰麗的鳥居,牽著她的手走到一旁。
“所以有一種說法是,走入鳥居時不要走正中間,因為正中間是神靈進出的通道,靠邊走是禮貌和虔誠的表現。”
他的手好暖。
他知道的好多。
他幫她拍照時好有耐心,並且毫無怨言。
……如果這裏的狐狸真的有靈,能不能告訴她,這種感覺,是喜歡嗎?
借來的幸福……又怎樣才能多留一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