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洛杉磯的陽光四季充沛,就算是冬天,也隻需要在晚上穿個厚外套,很多老外一年四季短袖t恤,程雪歌已經把從國內帶來的羽絨服當被子蓋了。
今天有點下雨。不過洛杉磯的雨很少下大,通常是像霧氣一樣輕薄細膩的細雨,隻是比平時冷一些。
程雪歌剛換好衣服準備下班,還沒走出餐廳,就看到一輛金光閃閃的邁凱輪跑車停在門口。
她怔了怔,這時忽然有一雙大手自後蒙住她的眼睛,聲音故意賤賤的,“猜猜我是誰?”
程雪歌試圖把這大手拿開,“下次你要真想讓我猜,麻煩把車停遠一點,別這麽懶,多一步都不肯走。”
江瀚坤捏了一把程雪歌的臉頰,“你說誰懶呢?我懶嗎?我每天跑步十公裏……不是怕被粉絲認出來嗎?”
程雪歌打他的手背,一邊後退著避開,“你別掐我啊,沒大沒小的。”
江瀚坤的長手又一把將她攬住。
“你別倚老賣老啦,我覺得咱倆心裏年齡差不多。”
這時,萬瓷玟正好來上班,她從一輛日本車上下來,先是看到那輛紮眼的邁凱輪,隨後又看到程雪歌跟江瀚坤,頓了頓,笑著迎上來。
“男神又來啦?洛杉磯跑很勤啊。這邊有活動嗎?”
“呃……有。”江瀚坤在萬瓷玟麵前,無賴的表情有所收斂,“我是順路過來的。”
“雪歌姐來洛杉磯不到三個月……你都順路來了十七八趟了。”
萬瓷玟翻了個白眼,笑容促狹,瞧著一身潮牌的江瀚坤。
“往返機票有包年的嗎?你每次都頭等艙,也是一筆挺大的開銷啊。”
“都說了是有活動,我是為了工作才來的。”江瀚坤挺了挺胸膛,站直了比程雪歌高一個頭,他清了清嗓子,又說,“下班請你吃飯吧?堵住你的嘴,每次都錄口供似的,煩死了。”
萬瓷玟這才想起自己快遲到了,“夜宵加奶茶!你這鐵公雞能拔毛,說明很有誠意了!友情提示:我們公寓的網壞了,下一步你自己看著辦吧!”
萬瓷玟說完,朝程雪歌擠了擠眼睛,然後嗖一下衝進了後廚。
2。
“想吃什麽?日本菜?韓國菜?還是高逼格的西餐廳走一走?”
天晴了,江瀚坤打開車窗,戴上墨鏡,連他自己都能感受到這輛車耀眼的金光,來往車輛裏的人紛紛投來含義紛雜的目光。
江瀚坤受得住。他很享受這種招搖過市的感覺。
程雪歌正在看學校網站上交作業和考試的日期,沒有抬頭,“你選地方吧,該我請你了。”
“我是你的金主爸爸,你跟我出來,當然是我請啊。”江瀚坤伸手拍了拍程雪歌的頭,像是在拍家裏的哈士奇,“而且你這幾首歌寫的都不錯,已經在製作了,就算是員工福利吧!”
“你給我當uber司機就是算福利了!吃飯還是一人一頓。”
這時手機日程的鈴聲忽然響起來,程雪歌捧著手機忽然想起了什麽,睜大眼睛,側頭看著江瀚坤的側臉。
“要不今天你先忙你的吧,明天我請你吃飯好不好?送我去usc(南加大),我有事不能陪你玩了,謝謝!”
“啊?”江瀚坤拉了好長一聲,正趕上前麵紅燈,他停下車子摘掉墨鏡,可憐巴巴地看著程雪歌。
不上妝的江瀚坤眼尾下垂,顯得無辜又可愛,肌膚透亮,小奶狗似的惹人憐愛。
“雪歌歐尼,不會那麽狠心,把我一個人甩包吧?我英文又不好……”
江瀚坤眨了眨眼睛,抿起嘴唇裝可憐。
“你要去哪裏啊?帶上我不行嗎?”
程雪歌終於明白為什麽江瀚坤的粉絲群覆蓋各個年齡段了……
很多成熟女性都逃不了他的魔爪。因為他夠年輕,有柔軟的一麵,不但能夠激起成年女性的保護欲,也讓她們覺得輕鬆沒有攻擊性。
“不是我甩包啊……是你又空降,事先也沒告訴我。我今天已經約了教授,發了好多郵件才約到他的……幸好我想起來了,不然可就壞大事。”
程雪歌的聲音不自覺地帶有安撫的語氣,這就是江瀚坤的天賦,他想達到目的素來不靠強權,而是反過來讓你覺得欠了他的。
“那你去見教授嘛,我在外麵等你,然後我們去吃飯,吃完了再去海邊走走,好不好呀?”
江瀚坤扯了扯她的袖角,雙手垂著舉到胸口,像寵物狗的爪子,真是賣的一手好萌。
程雪歌隻好答應,“好,好,就是有點浪費你的時間啊……我知道你時間寶貴嘛。而且你在洛杉磯不是很多朋友嗎?你可以去找他們玩啊……洛杉磯的華人聚集地很多,去中國城就跟在國內一樣,根本不需要會英文。”
前方變燈,江瀚坤狠踩油門,金色邁凱輪像風火輪一樣飛了出去。
風聲很大,程雪歌隱約聽見他說。
“我是來找你的,他們都不知道我來了。在這裏,我所有的時間都給你。”
2。
professor kim(金教授)是個混血男子,看起來很年輕,大概三十多歲的樣子,五官就是歐亞混血典型的樣子,深邃而不失細致,程雪歌覺得好像在那裏見過。
可能是在電視上看過類似的人吧。程雪歌對外國人十分臉盲,覺得他們都長的差不多,而且外國人的年齡她也看不準。
其實外國人看她也是一樣,時常很誠懇地,將瘦瘦小小的她誤以為是高中生。
程雪歌讀了幾個月的語言學校,雖然還是不能夠隨心所欲地表達自己,但是正常交流已經沒問題了。
她把打印出來的簡曆遞過去,還有她這幾個月來幫江瀚坤寫的歌,她用英文自己唱了一遍,做成demo交給教授。
“這是我的作品,其中有兩首是古風歌曲,是當下中國流行樂壇很有代表性的一個類別,將中國古代元素放大,樂器也以古箏,二胡為主……”
程雪歌覺得自己用詞還是不準確,不過眼看金教授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心想他也許能聽個大概吧。
金教授戴上耳機聽她的歌,大約過了一首歌的時間,忽然眼神微變,摘掉了耳機。
“你以前來過洛杉磯嗎?”他忽然問。
“來過。”程雪歌一怔,忽然也覺得眼前這人越發眼熟。
混血男子一笑,摘下耳機唱道——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
當蠟燭燃燒殆盡,你才需要光芒
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
當天空開始飄雪,你才想念陽光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當放開她的手,你才明白你愛著她”
在他清唱的旋律中,忽然之間,她回到那個夜晚……
聖莫尼卡的海灘上,她跟鍾塵在一起的那個夜晚……
有個混血歌手在木頭棧道上賣唱,她受到感染,跟著他唱歌……
才有了後來的一切。
“我們見過,在st monica。”
金教授露出深邃的微笑,“你唱歌很好聽,我一直都沒有忘記。”
他站起來,拿了張空白的表格,簽了字,遞給程雪歌。
“開學時,希望能在我的教室裏看到你。”
3。
表格上的墨跡還沒幹,程雪歌一直用手拿著,怔怔地走出辦公樓。
腦海中回蕩起《let her go》的吉他旋律。
聖莫尼卡海灘的夜晚,曾經為苑青穎心碎的時刻……那時她與鍾塵的相處那樣輕鬆,因為沒有負擔所以膽大妄為,他請她喝了一杯長島冰茶……現在想起來,已經仿佛是前生的事。
校園不大,精致典雅,正中有一座噴泉,她走過去坐下,將那張紙細細折起,放進包裏。
江瀚坤的車不能開進來,他在停車場等他。程雪歌整理好東西,沒有馬上離開,獨自坐在噴泉邊緣,怔怔地看著各種膚色,各種年齡,各種表情的人群從身邊走過……
那個人,她想起他的次數越來越少了……時間是世上最神奇也最可怕的東西,它能給你一切,也能帶走一切。
他們應該再也不會見麵了吧。
程雪歌舒了口氣,把書包甩到肩膀上,正打算走進來來往往的人流中,身後忽然傳來他的聲音——
“程雪歌。”
她一定是聽錯了。
剛剛在腦海中出現的人,怎麽可能忽然出現在身邊。
她頓了頓腳步,正打算繼續邁開步伐,這時他的聲音再度響起——
“shirly?”
他的聲音那麽真實,試探著叫她的英文名,竟然隱約帶著一絲忐忑。
她有些相信這是真的了,可是這一瞬間她竟然不敢回頭。
不是沒幻想過跟他重逢。……反而是幻想過太多次了,已經習以為常,不再奢求能變成現實。
她一個人在圖書館,連滾帶爬吃力地寫完作業的時候……
刷了幾小時的碗,從餐廳下班的時候……
為了省錢去超市買打折麵包安排一日三餐的時候……
她想,如果跟他再見麵,希望是很久很久以後,她穿著漂亮裙子,已經能夠平靜地麵對他……
哪怕隻有那麽一瞬,不要給他看到自己狼狽的樣子。就算隻是打個招呼,然後揮手告別……現在也還不是時候。
……他是真的嗎?還是自己又一次的幻覺?
程雪歌緩緩回過頭去。
鍾塵穿得很正式,淺灰色西裝配白襯衫,在人群中像陽光一樣耀眼。
“你怎麽會在這兒?”
程雪歌覺得自己表現不錯。神態語氣應該都很正常的,帶著虛假的客套和恰到好處的溫度。
“我來物理係做講座。”
新的係主任是他以前的導師,再忙也要來。
他沒想到會在這裏遇見程雪歌。
鍾塵怔怔地看著她。陽光下,她好像更瘦了,白t恤牛仔褲,像個高中生。
“哦,很好啊。”
她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麽。
“可以給我幾分鍾嗎?”
他很怕她會離開。
鍾塵忽然覺得,跟人類複雜的心緒相比,物理什麽的實在是簡單許多。
“呃……”
程雪歌咬住嘴唇,她腦子好像忽然間不轉了,不知道該怎樣回答才能顯得自然而灑脫。
愛情向來讓人痛苦。
這一刻的風起雲湧……複雜深邃的內心戲,連自己都捋不清楚,別人又怎麽能領會萬分之一。
外表看起來灑脫的時候,內心未必不痛苦。
而真正痛苦的往往是……
當你再看他一眼,你就明白……
明知道不適合,不應該,不會有好結果……你還是想要這個人。
不管多少次……你想跟他重新開始。
不管多少次,你受了傷,像含羞草一樣縮起心尖……
可是再見到他的一瞬,你還是對愛情重燃了幻想。
他朝她走來,氣息仿佛熾熱,可是黑眸平靜無波。
“可以請你喝杯咖啡嗎?”
他神色克製真誠,且小心翼翼。
“有個問題,我很想知道答案。”
……還要再經曆一次痛苦嗎?她應該轉身就走嗎?
程雪歌站在豔陽下,茫然地看著鍾塵。
愛情這件事,千百年來,不斷產生新的問題,卻永遠沒有正確答案。
洛杉磯的陽光四季充沛,就算是冬天,也隻需要在晚上穿個厚外套,很多老外一年四季短袖t恤,程雪歌已經把從國內帶來的羽絨服當被子蓋了。
今天有點下雨。不過洛杉磯的雨很少下大,通常是像霧氣一樣輕薄細膩的細雨,隻是比平時冷一些。
程雪歌剛換好衣服準備下班,還沒走出餐廳,就看到一輛金光閃閃的邁凱輪跑車停在門口。
她怔了怔,這時忽然有一雙大手自後蒙住她的眼睛,聲音故意賤賤的,“猜猜我是誰?”
程雪歌試圖把這大手拿開,“下次你要真想讓我猜,麻煩把車停遠一點,別這麽懶,多一步都不肯走。”
江瀚坤捏了一把程雪歌的臉頰,“你說誰懶呢?我懶嗎?我每天跑步十公裏……不是怕被粉絲認出來嗎?”
程雪歌打他的手背,一邊後退著避開,“你別掐我啊,沒大沒小的。”
江瀚坤的長手又一把將她攬住。
“你別倚老賣老啦,我覺得咱倆心裏年齡差不多。”
這時,萬瓷玟正好來上班,她從一輛日本車上下來,先是看到那輛紮眼的邁凱輪,隨後又看到程雪歌跟江瀚坤,頓了頓,笑著迎上來。
“男神又來啦?洛杉磯跑很勤啊。這邊有活動嗎?”
“呃……有。”江瀚坤在萬瓷玟麵前,無賴的表情有所收斂,“我是順路過來的。”
“雪歌姐來洛杉磯不到三個月……你都順路來了十七八趟了。”
萬瓷玟翻了個白眼,笑容促狹,瞧著一身潮牌的江瀚坤。
“往返機票有包年的嗎?你每次都頭等艙,也是一筆挺大的開銷啊。”
“都說了是有活動,我是為了工作才來的。”江瀚坤挺了挺胸膛,站直了比程雪歌高一個頭,他清了清嗓子,又說,“下班請你吃飯吧?堵住你的嘴,每次都錄口供似的,煩死了。”
萬瓷玟這才想起自己快遲到了,“夜宵加奶茶!你這鐵公雞能拔毛,說明很有誠意了!友情提示:我們公寓的網壞了,下一步你自己看著辦吧!”
萬瓷玟說完,朝程雪歌擠了擠眼睛,然後嗖一下衝進了後廚。
2。
“想吃什麽?日本菜?韓國菜?還是高逼格的西餐廳走一走?”
天晴了,江瀚坤打開車窗,戴上墨鏡,連他自己都能感受到這輛車耀眼的金光,來往車輛裏的人紛紛投來含義紛雜的目光。
江瀚坤受得住。他很享受這種招搖過市的感覺。
程雪歌正在看學校網站上交作業和考試的日期,沒有抬頭,“你選地方吧,該我請你了。”
“我是你的金主爸爸,你跟我出來,當然是我請啊。”江瀚坤伸手拍了拍程雪歌的頭,像是在拍家裏的哈士奇,“而且你這幾首歌寫的都不錯,已經在製作了,就算是員工福利吧!”
“你給我當uber司機就是算福利了!吃飯還是一人一頓。”
這時手機日程的鈴聲忽然響起來,程雪歌捧著手機忽然想起了什麽,睜大眼睛,側頭看著江瀚坤的側臉。
“要不今天你先忙你的吧,明天我請你吃飯好不好?送我去usc(南加大),我有事不能陪你玩了,謝謝!”
“啊?”江瀚坤拉了好長一聲,正趕上前麵紅燈,他停下車子摘掉墨鏡,可憐巴巴地看著程雪歌。
不上妝的江瀚坤眼尾下垂,顯得無辜又可愛,肌膚透亮,小奶狗似的惹人憐愛。
“雪歌歐尼,不會那麽狠心,把我一個人甩包吧?我英文又不好……”
江瀚坤眨了眨眼睛,抿起嘴唇裝可憐。
“你要去哪裏啊?帶上我不行嗎?”
程雪歌終於明白為什麽江瀚坤的粉絲群覆蓋各個年齡段了……
很多成熟女性都逃不了他的魔爪。因為他夠年輕,有柔軟的一麵,不但能夠激起成年女性的保護欲,也讓她們覺得輕鬆沒有攻擊性。
“不是我甩包啊……是你又空降,事先也沒告訴我。我今天已經約了教授,發了好多郵件才約到他的……幸好我想起來了,不然可就壞大事。”
程雪歌的聲音不自覺地帶有安撫的語氣,這就是江瀚坤的天賦,他想達到目的素來不靠強權,而是反過來讓你覺得欠了他的。
“那你去見教授嘛,我在外麵等你,然後我們去吃飯,吃完了再去海邊走走,好不好呀?”
江瀚坤扯了扯她的袖角,雙手垂著舉到胸口,像寵物狗的爪子,真是賣的一手好萌。
程雪歌隻好答應,“好,好,就是有點浪費你的時間啊……我知道你時間寶貴嘛。而且你在洛杉磯不是很多朋友嗎?你可以去找他們玩啊……洛杉磯的華人聚集地很多,去中國城就跟在國內一樣,根本不需要會英文。”
前方變燈,江瀚坤狠踩油門,金色邁凱輪像風火輪一樣飛了出去。
風聲很大,程雪歌隱約聽見他說。
“我是來找你的,他們都不知道我來了。在這裏,我所有的時間都給你。”
2。
professor kim(金教授)是個混血男子,看起來很年輕,大概三十多歲的樣子,五官就是歐亞混血典型的樣子,深邃而不失細致,程雪歌覺得好像在那裏見過。
可能是在電視上看過類似的人吧。程雪歌對外國人十分臉盲,覺得他們都長的差不多,而且外國人的年齡她也看不準。
其實外國人看她也是一樣,時常很誠懇地,將瘦瘦小小的她誤以為是高中生。
程雪歌讀了幾個月的語言學校,雖然還是不能夠隨心所欲地表達自己,但是正常交流已經沒問題了。
她把打印出來的簡曆遞過去,還有她這幾個月來幫江瀚坤寫的歌,她用英文自己唱了一遍,做成demo交給教授。
“這是我的作品,其中有兩首是古風歌曲,是當下中國流行樂壇很有代表性的一個類別,將中國古代元素放大,樂器也以古箏,二胡為主……”
程雪歌覺得自己用詞還是不準確,不過眼看金教授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心想他也許能聽個大概吧。
金教授戴上耳機聽她的歌,大約過了一首歌的時間,忽然眼神微變,摘掉了耳機。
“你以前來過洛杉磯嗎?”他忽然問。
“來過。”程雪歌一怔,忽然也覺得眼前這人越發眼熟。
混血男子一笑,摘下耳機唱道——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
當蠟燭燃燒殆盡,你才需要光芒
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
當天空開始飄雪,你才想念陽光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當放開她的手,你才明白你愛著她”
在他清唱的旋律中,忽然之間,她回到那個夜晚……
聖莫尼卡的海灘上,她跟鍾塵在一起的那個夜晚……
有個混血歌手在木頭棧道上賣唱,她受到感染,跟著他唱歌……
才有了後來的一切。
“我們見過,在st monica。”
金教授露出深邃的微笑,“你唱歌很好聽,我一直都沒有忘記。”
他站起來,拿了張空白的表格,簽了字,遞給程雪歌。
“開學時,希望能在我的教室裏看到你。”
3。
表格上的墨跡還沒幹,程雪歌一直用手拿著,怔怔地走出辦公樓。
腦海中回蕩起《let her go》的吉他旋律。
聖莫尼卡海灘的夜晚,曾經為苑青穎心碎的時刻……那時她與鍾塵的相處那樣輕鬆,因為沒有負擔所以膽大妄為,他請她喝了一杯長島冰茶……現在想起來,已經仿佛是前生的事。
校園不大,精致典雅,正中有一座噴泉,她走過去坐下,將那張紙細細折起,放進包裏。
江瀚坤的車不能開進來,他在停車場等他。程雪歌整理好東西,沒有馬上離開,獨自坐在噴泉邊緣,怔怔地看著各種膚色,各種年齡,各種表情的人群從身邊走過……
那個人,她想起他的次數越來越少了……時間是世上最神奇也最可怕的東西,它能給你一切,也能帶走一切。
他們應該再也不會見麵了吧。
程雪歌舒了口氣,把書包甩到肩膀上,正打算走進來來往往的人流中,身後忽然傳來他的聲音——
“程雪歌。”
她一定是聽錯了。
剛剛在腦海中出現的人,怎麽可能忽然出現在身邊。
她頓了頓腳步,正打算繼續邁開步伐,這時他的聲音再度響起——
“shirly?”
他的聲音那麽真實,試探著叫她的英文名,竟然隱約帶著一絲忐忑。
她有些相信這是真的了,可是這一瞬間她竟然不敢回頭。
不是沒幻想過跟他重逢。……反而是幻想過太多次了,已經習以為常,不再奢求能變成現實。
她一個人在圖書館,連滾帶爬吃力地寫完作業的時候……
刷了幾小時的碗,從餐廳下班的時候……
為了省錢去超市買打折麵包安排一日三餐的時候……
她想,如果跟他再見麵,希望是很久很久以後,她穿著漂亮裙子,已經能夠平靜地麵對他……
哪怕隻有那麽一瞬,不要給他看到自己狼狽的樣子。就算隻是打個招呼,然後揮手告別……現在也還不是時候。
……他是真的嗎?還是自己又一次的幻覺?
程雪歌緩緩回過頭去。
鍾塵穿得很正式,淺灰色西裝配白襯衫,在人群中像陽光一樣耀眼。
“你怎麽會在這兒?”
程雪歌覺得自己表現不錯。神態語氣應該都很正常的,帶著虛假的客套和恰到好處的溫度。
“我來物理係做講座。”
新的係主任是他以前的導師,再忙也要來。
他沒想到會在這裏遇見程雪歌。
鍾塵怔怔地看著她。陽光下,她好像更瘦了,白t恤牛仔褲,像個高中生。
“哦,很好啊。”
她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麽。
“可以給我幾分鍾嗎?”
他很怕她會離開。
鍾塵忽然覺得,跟人類複雜的心緒相比,物理什麽的實在是簡單許多。
“呃……”
程雪歌咬住嘴唇,她腦子好像忽然間不轉了,不知道該怎樣回答才能顯得自然而灑脫。
愛情向來讓人痛苦。
這一刻的風起雲湧……複雜深邃的內心戲,連自己都捋不清楚,別人又怎麽能領會萬分之一。
外表看起來灑脫的時候,內心未必不痛苦。
而真正痛苦的往往是……
當你再看他一眼,你就明白……
明知道不適合,不應該,不會有好結果……你還是想要這個人。
不管多少次……你想跟他重新開始。
不管多少次,你受了傷,像含羞草一樣縮起心尖……
可是再見到他的一瞬,你還是對愛情重燃了幻想。
他朝她走來,氣息仿佛熾熱,可是黑眸平靜無波。
“可以請你喝杯咖啡嗎?”
他神色克製真誠,且小心翼翼。
“有個問題,我很想知道答案。”
……還要再經曆一次痛苦嗎?她應該轉身就走嗎?
程雪歌站在豔陽下,茫然地看著鍾塵。
愛情這件事,千百年來,不斷產生新的問題,卻永遠沒有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