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私生活你們也管?


    就在那天晚上,趁曹局長醉酒“熟睡”之機,李董事長對我實施強暴時,被曹局長撞見,兩人翻臉後,曹局長遷怒與我,就將我從他那裏趕了出來。


    以上所說完全屬實,如有半句不實,本人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往紀檢部門明察!


    舉報人:喬莉


    008年某月某日


    省紀委立即組織專案小組去綿城,並責令綿城紀律檢查委員會配合他們進行調查。


    曹局長被雙規了,陳副市長也被接受了簡單的調查,他副市長的位置也岌岌可危。


    李董事長在接受調查時,一口咬定和陳副市長與曹局長隻是普通關係,他們沒有任何經濟往來,向他們行賄和受賄簡直是無稽之談。


    曹局長知道是喬莉的手筆,在接受審查時,他死活不承認與李董事長有私交,辦案人員問:


    “你在市政府辦公大樓的招投標到進場過程中,是否從綿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李董事長手裏拿過五十萬元?”


    “沒有!”


    “在綿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順利競標到‘綿城新區道路、場平建設工程第一標段’後,你和陳副市長一起是否在望江國際大酒店喝過李董事長的慶功酒?”


    “那不是慶功酒,是我向陳副市長匯報工作時,李董事長過來請我們吃飯。”


    “當時李董事長對你們說按老規矩辦,是不是又準備給你五十萬?”


    “什麽老規矩,我怎麽不知道?”


    辦案人員見他不承認此事,便換個話題問:“你是不是認識一個叫喬莉的女子?”


    “是啊,她是李董事長的秘書。”


    “你們在一起同居過嗎?”


    曹局長反問道:“這種私生活,你們也要管嗎?”


    “我們也隻是隨便問問。”


    “由於他們單位沒有房子,她是在我暫時那裏住過。”


    “那她為什麽又搬出去了呢?”


    曹局長想了一下說:“是因為她想對我進行敲詐,我沒有答應,就讓她搬走了!”


    “你說她敲詐你,有什麽證據嗎?”


    “有!”


    “在哪裏?”


    “在手機錄音裏麵,你們可以查實。”


    辦案人員將他的手機打開,裏麵立即播放出了曹局長和喬莉這樣一段錄音:


    “你覺得我們還有必要繼續住在一起嗎?”


    “如果你覺得我們沒有必要繼續發展,那我的錢你什麽時候給啊?”


    “什麽錢?”


    “五十萬青春損失費呀?”


    “我已經說過了,要錢一分都沒有,你自己看著辦吧!”


    “我還是那句話,你不給可以,但你將要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到時候你可千萬別後悔喲?”


    吳波知道曹局長出事後,趕忙將消息告訴了劉曉英,並告誡她說:


    “如果有人問起我,你千萬別承認我們認識,更不要對別人講我是你表弟。”


    劉曉英擔心地問:“這樣成嗎?”


    吳波說:“如今的社會是,坦白從寬牢底坐穿,你趕快將家裏的現金和存折轉移到陶玲那裏,讓她暫時替你保管,如果有人問起你曹局長往家裏拿過錢沒有,你說拿了,就是他本人的工資,其他任何事情你都要裝作一問三不知。”


    剛一放下電話不久,陶玲的電話來了。


    “是不是曹局長出事了?”


    “你怎麽知道的?”


    “是你表姐告訴我的,她還說馬上將她的錢和存折放到我這裏。”


    “是我讓她這麽做的,你暫時將錢和存折替她保管好,如果有人問起你是否認識曹局長夫婦,你就說不認識。”


    “好吧,不過,你也好小心點。”


    “知道,你放心吧,外麵的事情我會應付。”


    事情處理妥當後,當辦案人員找他問話時,吳波表現得相當冷靜。


    “曹局長和你是什麽關係?”


    “你說哪個曹局長?”


    “你別給我們兜圈子了,綿城有幾個曹局長,你難道不知道嗎?”


    “你們說的是建設局的曹局長啊?”


    “是啊,你們是什麽關係!”


    吳波搖搖頭說:“他不認識我,但我們都認識他!”


    “那你是怎麽拿到綿城新區道路、場平建設工程第四標段工程的?”


    “綿城新區道路、場平建設工程第四標段工程是省建三公司接下來的,我隻是他們手下的一個勞務分包隊伍,我哪裏有這麽大的能耐接這麽大的工程喲?”


    “那他們為什麽要將工程分包給你的呢?”


    “我一直在他們手下做勞務分包,也給他們簽訂了勞務承包合同。”


    吳波將和省建三公司簽訂的勞務承包合同拿出來給辦案人員過目後,說:


    “不信,你可以去問省建三公司高經理呀,他也在上麵簽了字。”


    辦案人員發現從他口裏什麽話也套不出來,於是說:


    “你的事情我會調查清楚的,希望你說的是實話。”


    “那就請你們好好調查喲?”


    吳波在工地上將他們送走後,又分別給劉曉英和老婆去了電話,再次牢靠一下。


    在和劉曉英通話時,怕自己的手機有人監控,便故意在公用電話亭裏,用公用電話給她打電話。


    當辦案人員來到劉曉英家時,她已經按照吳波的吩咐將資金轉移了,辦案人員在她家進行仔細盤查,卻一無所獲。


    曹局長已經在省檢察院呆了近兩個月的時間,他被軟禁在一間房子裏,除了正常的飲食起居外,一點自由也沒有。他的手機也被暫時收了,完全失去了和外界的聯係。


    在曹局長停止審查的兩個月時間裏,建設局的工作暫由劉科長主持。


    辦案人員經過多方麵的走訪,曹局長的一點經濟問題也沒有被查出來。加之,李董事長的表弟王秘書長在省裏活動,當事人喬莉又不知去向,沒有了人證,辦案人員便草草結了案。


    但由於他和喬莉長期同居,存在個人作風問題,他還是被免去了綿城建設局局長的職務,又重新回到省城建設廳成了一名普通公務員。(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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