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班出生的時候,差點直接去見了閻王。


    洪班爸爸叫孫東巴,年輕的時候是國營廠的職工,後來廠子倒閉,他便買斷工齡開了火鍋店。


    媽媽叫張鈺玉,出身農村,憑著一股不服輸的韌勁兒考上了公務員,徹底農轉非了。


    洪班是他們唯一的孩子,也是計劃生育政策下誕生的產物。


    在那個去醫院生孩子還不常見,也沒有保溫箱設施的年代,洪班提前兩個多月來到這個世界,著實是一件風險極大的事情。


    被生下來的時候,洪班隻有三斤一兩,雙眼睜不開,呼吸微弱。


    醫生詢問父母:“孩子你們想要嗎?太小了可能養不活,不要的話‘打一針’就送去處理了。”


    是的,那個年代,早產兒不容易養活,打那一針比養活這個孩子要省事多了。


    洪班的爸媽都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畢竟隻是二十歲出頭的年紀,遇事兒懵是屬於常態。


    這時洪班的奶奶伸手把孩子接了過來,抱在懷裏說:“要!當然要!都生下來了,就是我們孫家的孩子,死也要死在家裏!”


    可憐的早產兒就這樣被抱回了家,三天睜不開眼不會哭,餓了隻會哼哼。


    媽媽產後大出血,爸爸光顧著照顧產婦去了,孩子自然撂在了一邊。


    洪班就是這樣天生天養,不知道是憑著運氣還是毅力,總算堅強地挺過了初生的那段艱難的時光。直到一周歲前,她都還隻是一個餓了哼哼兩聲,吃飽了就繼續睡的“省事兒”的孩子。


    可誰又知道,在這期間,黑白無常到底有沒有“路過”她家門前呢……


    為什麽起名叫孫壹?


    媽媽說因為洪班出生的時候體重隻有三斤一兩,也因為洪班是爸爸媽媽唯一的孩子。


    這個關於名字的典故,自從洪班在小學入學自我介紹的時候講過以後,在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同學朋友們都“親昵的”稱呼她為孫一兩,一直叫到洪班高中畢業離開家鄉。


    洪班很討厭被人叫孫一兩或者一兩,莫名其妙的,就是從小就覺得這是對自己的侮辱。


    所以每當有人叫她一兩,她就會像個刺蝟般豎起滿身的武器,對對方逮哪打哪兒。


    久了,身邊的朋友好像都商量好了似的,都愛拿住這個“痛點”和她開玩笑。


    慢慢的,一兩這個“商標”就像烙在自己身上了似的,怎麽都摳不下來了。


    也因為和人戰鬥的次數過多,洪班得到了另一個外號——“聖鬥士”,但大家都不單獨叫,但凡有人叫聖鬥士,前後一定會帶上一兩。


    久了,洪班也懶得抗爭了,和人打嘴炮也成了建立感情的一個特殊通道。


    她身邊的朋友,能留得住的朋友,基本上都是吵架辯論高手,吵架幾乎成了她們相處的日常。


    而這一“特長”也順利地幫助洪班在辯論的道路上一往無前,最好的記錄打到過省級比賽的前三名。


    為啥沒再往全國的比賽上努力了呢?因為洪班高中畢業了……


    說來奇怪,自從上了大學,沒人再叫洪班一兩以後,她的戰鬥值突然陡轉之下變成了負數。


    或許也因為班上有個洪班頗有好感的男生,對她表示過自己喜歡淑女型的女生吧。


    從那以後,洪班每天脫掉了牛仔套裝,穿上了連衣裙,留起了長發,每天噴著香水在男生麵前晃悠,直到……男生有了女朋友。


    這段苦澀的單相思持續了三年之久,三年後的洪班,努力萬分終究落空。


    但麵具戴久了也便成了皮膚,大三的洪班再也穿不回牛仔服,也幾乎忘記了和人罵戰是什麽感覺了,除非……被-人-激-怒。


    大四畢業前,洪班覺得空相思了這麽久,畢業反正也該拜拜了,還不如告訴男生自己心裏的想法,沒準兒能給人家留下些深刻的印象呢。


    所以畢業前兩天,洪班出去大喝一場,然後到男生宿舍樓下,把他叫了出來。


    “那個……我,我,我……我有話想跟你說……那什麽,我……”


    “你是不是想說,你喜歡我?”


    “蛤?哦……你怎麽知道,沒錯啊,我喜歡你,從大一開始就喜歡。”


    “嗯,我一直都知道的。”


    “蛤?那你為什麽……為什麽……”


    “大一剛認識的時候,你像個假小子,雖然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但我挺喜歡你這種性格,也覺得你比較獨特。後來你開始追求潮流學著打扮,穿得越來越像個正常的女生,我……看著覺得別扭。雖然知道你喜歡我,但我確實對你沒什麽感覺,又不想破壞和你的關係,所以一直沒捅破。”


    “是嗎,堅持了四年,那你現在為什麽就捅破了呢?”


    “這不快畢業了嗎,話說開了省得以後見麵別扭,我也不希望我女朋友誤會我跟別人曖昧。”


    “哦……你對你女朋友真好,她很幸運呐。”


    “孫壹,希望我們以後還能是朋友。”


    “嗯,可不是還事朋友嘛,當然還是朋友,一輩子都跟你是朋友。”


    “那……祝你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謝謝……”


    洪班後來見過那個男生的女朋友,當時她就有些崩潰,那個女生一點都不淑女,人家是玩搖滾的,rocker……。


    雖然說好的一輩子的朋友,過了兩年也便不再聯係,但這件事一直是洪班記憶裏的痛點。固然後來已經適應了女生打扮的自己,也習慣了化妝噴香水在職場和男人明爭暗鬥,可改變的初衷竟然活生生被自己搞成了一個笑話。


    這個梗被後來的閨蜜笑話了很久,也讓洪班發誓這輩子都討厭搖滾,搖他娘的滾開些!


    偶爾午夜夢回,洪班也會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個清湯寡水穿牛仔褲搭大頭鞋的自己。


    那時的孫壹,像個小炮彈一樣看誰不順眼就拉出來辯論一番。


    再不行對罵一仗,總得分出個你輸我贏來。


    怎麽著過著過著就被日子給慢慢磨成了一副謹小慎微,話前都得忖度三分的樣子呢?


    從孫壹到洪班,是不是還有機會變回那個葆有初心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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