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我要走了_(7)我不會祝福你們的
214度惡龍王子(全3冊) 作者:小妮子,桃子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7)我不會祝福你們的
時間好像故意跟我拗勁一樣走得好快~,簽證辦下來了,我很快就要跟天元去巴黎了。
真的是很快就要跟天元去巴黎了,因為——去巴黎之日就是明天!!
明天我就將離開這個城市,再也不會回來~……
今天,腦子裏念頭嘩啦啦一閃,我突然想到那個廢棄了的煙花製造廠去看看。
不要任何人陪,我就想一個人去那裏轉轉。
於是真的一個人到了那裏。
Oh~,My God!真沒想到,那個地方現在已經咚地立起了一座教堂耶~。
哇塞,好漂亮的教堂哦~!它是很典型的哥特式建築,有高聳入雲的尖頂,有米黃色柔和的色調,有左右對稱的和諧美感;中間還有一座小小的鍾樓,上麵有乳白色的嵌著巨大羅馬數字的鍾,下麵則是滿壁的浮雕,充滿了莊嚴的魅力。
HOHO~,如果我能在裏麵舉行婚禮就好了,那鐵定會幸福死的。
但是,在去年,這裏還隻是一個廢棄了的煙花製造廠啊~!我和子太曾經為了救高加索而被一起關在裏麵,差點就被炸死了,是我們齊心協力用手拚命挖洞才逃出去的。
因為此,我消除了以前對他的種種討厭;因為此,我和他成了很鐵很鐵的哥們。
這個地方見證了我們倆當初最珍貴的一段超越生死的情誼。
可是現在~,曾經在這裏共過生死患難的我們,卻要像那個永遠也不可能再回來的被爆破了的廢棄煙花廠一樣,麵對分離,即將而來的永遠分離~……
好難受啊~,真的好難受,滿腔的悲傷讓我連呼吸的空隙都沒有,心裏鬱悶到了快要發瘋成魔的地步。
暈……池曉央,這個樣子的你怎麽可以跟天元去巴黎呢???
既然選擇了走,就要走得幹淨徹底、快樂輕鬆,不帶走任何一絲悲傷!!!!
嗯~,沒錯,就要這樣!
於是,我啪嗒啪嗒跑進了教堂。
哇哦哦,原來教堂裏麵比外麵還要更高貴、更典雅呢——
咖啡色的天花板高高地聳立在我的頭上。雪白的牆壁映襯著七彩的玻璃窗,陽光透過玻璃輕輕地照進教堂,可以看見光線中細碎飛舞的灰塵。
分綴在四周的巨大射燈和那些燈箱式光管,把整間教堂照耀得金壁輝煌、光彩奪目。
教堂正前方的那座深褐色的十字架,在燈光的反射下就像鍍上了一層耀眼無比的光環,如同上帝賜福的聖澤一般,照耀著天使的聖潔光芒……
對著耶穌神像,我像倒豆子一樣哐啷哐啷一股腦地把想說的話全部都說了出來:
“上帝先生,我明天就要跟我的男朋友天元去巴黎了,再也不會回來。可是~、可是我真的舍不得子太啊,真的真的好舍不得……
“我知道我不應該喜歡他,所以才會下定決心跟天元去巴黎,為的就是能夠不再見到他,好盡快地徹底地忘掉他!可是我現在的心真的好痛,好痛好痛,痛得受不了……
“我要想個辦法把這些痛全部消掉,所以,嗬嗬~,上帝先生,我現在想暫時地把你當成子太和他說一些話,你一定不會介意的對不對?!那我開始說嘍——
“咳咳,咳咳咳……子太,謝謝你~~。因為你,我在去年的情人節沒有被人刺殺掉;因為你,我的定情信物魔幻彩泥戒指擁有了第二次生命;因為你,我原本孤單蒼白的去年飛滿了快樂絢爛的彩色泡泡;因為你,我明白了生命的真諦、懂得了無論任何時候都不能輕言放棄……
“我不後悔我喜歡上你,從來都不後悔!!隻是,我們相遇的時間錯了……”
“我甚至到現在都還不確定我對你的感覺是不是真愛,我一直以為那是寂寞產生的喜歡、是日久生情滋長的愛意,但是,如果真的僅僅是這樣的話,我的心會這麽
痛嗎???
“哎呀呀~,不知道不知道啦~,總之我決定我要忘掉你、要永遠從你的生命裏消失了!因為天元對我那麽好,他可以為我睡得舒服一動不動地充當公車‘枕頭’,他可以為我一句無心的謊言冒雨去買紫菜宴,他可以為救即將摔下樓的我導致左手差點殘廢掉,他可以對我所做的一切錯事視而不見,像廣闊的天空一般包容我的任性……更甚至,他可以為救我而中槍、為我折回火海找魔幻彩泥戒指而兩次差點送命……
“我永遠都忘不了他說——‘我不是魔法師,但是為了你,我會讓自己變得比他更有魔法’、‘曉央,你一直都是我的小公主,唯一的小公主,永遠的小公主,無可替代的小公主’、‘我喜歡你,勝過自己的生命’、‘我永遠都能一眼就把你認出來,因為——我的眼裏隻有你,我隻能夠看到你,永遠!!’……還有那999句‘我愛你,永生永世!’……
“天元他真的是在用勝過自己生命的分量喜歡著我,而且他還是我的初戀情人。我們從6歲起就有了誓約,所以我真的不能背叛他,絕對絕對絕對不能背叛他!!!!
“子太,我祝福你,希望你能夠盡早遇到你喜歡的女生,擁有甜蜜美好的愛情。我也希望你能祝福我和天元,我是打定主意這一輩子和他在一起了……”
“我不會祝福你們的!!!!”
嚇……誰在說話?
心轟地一凜,我猛地轉過身去。
是子太!是子太~!!竟然是子太~!!!
他此刻的出現究竟是命運的必然還是生活的偶然?
他黑著臉站在我麵前,微長的細碎柔發泛著海浪一樣的光芒,一層深一層淺,緊緊包裹著他。
而他就在這深淺難以琢磨的潮水中用力地盯著我,使勁地盯著我,然後又重重地重複了一遍剛才那句話:
“我不會祝福你們的——”
(未完待續)
時間好像故意跟我拗勁一樣走得好快~,簽證辦下來了,我很快就要跟天元去巴黎了。
真的是很快就要跟天元去巴黎了,因為——去巴黎之日就是明天!!
明天我就將離開這個城市,再也不會回來~……
今天,腦子裏念頭嘩啦啦一閃,我突然想到那個廢棄了的煙花製造廠去看看。
不要任何人陪,我就想一個人去那裏轉轉。
於是真的一個人到了那裏。
Oh~,My God!真沒想到,那個地方現在已經咚地立起了一座教堂耶~。
哇塞,好漂亮的教堂哦~!它是很典型的哥特式建築,有高聳入雲的尖頂,有米黃色柔和的色調,有左右對稱的和諧美感;中間還有一座小小的鍾樓,上麵有乳白色的嵌著巨大羅馬數字的鍾,下麵則是滿壁的浮雕,充滿了莊嚴的魅力。
HOHO~,如果我能在裏麵舉行婚禮就好了,那鐵定會幸福死的。
但是,在去年,這裏還隻是一個廢棄了的煙花製造廠啊~!我和子太曾經為了救高加索而被一起關在裏麵,差點就被炸死了,是我們齊心協力用手拚命挖洞才逃出去的。
因為此,我消除了以前對他的種種討厭;因為此,我和他成了很鐵很鐵的哥們。
這個地方見證了我們倆當初最珍貴的一段超越生死的情誼。
可是現在~,曾經在這裏共過生死患難的我們,卻要像那個永遠也不可能再回來的被爆破了的廢棄煙花廠一樣,麵對分離,即將而來的永遠分離~……
好難受啊~,真的好難受,滿腔的悲傷讓我連呼吸的空隙都沒有,心裏鬱悶到了快要發瘋成魔的地步。
暈……池曉央,這個樣子的你怎麽可以跟天元去巴黎呢???
既然選擇了走,就要走得幹淨徹底、快樂輕鬆,不帶走任何一絲悲傷!!!!
嗯~,沒錯,就要這樣!
於是,我啪嗒啪嗒跑進了教堂。
哇哦哦,原來教堂裏麵比外麵還要更高貴、更典雅呢——
咖啡色的天花板高高地聳立在我的頭上。雪白的牆壁映襯著七彩的玻璃窗,陽光透過玻璃輕輕地照進教堂,可以看見光線中細碎飛舞的灰塵。
分綴在四周的巨大射燈和那些燈箱式光管,把整間教堂照耀得金壁輝煌、光彩奪目。
教堂正前方的那座深褐色的十字架,在燈光的反射下就像鍍上了一層耀眼無比的光環,如同上帝賜福的聖澤一般,照耀著天使的聖潔光芒……
對著耶穌神像,我像倒豆子一樣哐啷哐啷一股腦地把想說的話全部都說了出來:
“上帝先生,我明天就要跟我的男朋友天元去巴黎了,再也不會回來。可是~、可是我真的舍不得子太啊,真的真的好舍不得……
“我知道我不應該喜歡他,所以才會下定決心跟天元去巴黎,為的就是能夠不再見到他,好盡快地徹底地忘掉他!可是我現在的心真的好痛,好痛好痛,痛得受不了……
“我要想個辦法把這些痛全部消掉,所以,嗬嗬~,上帝先生,我現在想暫時地把你當成子太和他說一些話,你一定不會介意的對不對?!那我開始說嘍——
“咳咳,咳咳咳……子太,謝謝你~~。因為你,我在去年的情人節沒有被人刺殺掉;因為你,我的定情信物魔幻彩泥戒指擁有了第二次生命;因為你,我原本孤單蒼白的去年飛滿了快樂絢爛的彩色泡泡;因為你,我明白了生命的真諦、懂得了無論任何時候都不能輕言放棄……
“我不後悔我喜歡上你,從來都不後悔!!隻是,我們相遇的時間錯了……”
“我甚至到現在都還不確定我對你的感覺是不是真愛,我一直以為那是寂寞產生的喜歡、是日久生情滋長的愛意,但是,如果真的僅僅是這樣的話,我的心會這麽
痛嗎???
“哎呀呀~,不知道不知道啦~,總之我決定我要忘掉你、要永遠從你的生命裏消失了!因為天元對我那麽好,他可以為我睡得舒服一動不動地充當公車‘枕頭’,他可以為我一句無心的謊言冒雨去買紫菜宴,他可以為救即將摔下樓的我導致左手差點殘廢掉,他可以對我所做的一切錯事視而不見,像廣闊的天空一般包容我的任性……更甚至,他可以為救我而中槍、為我折回火海找魔幻彩泥戒指而兩次差點送命……
“我永遠都忘不了他說——‘我不是魔法師,但是為了你,我會讓自己變得比他更有魔法’、‘曉央,你一直都是我的小公主,唯一的小公主,永遠的小公主,無可替代的小公主’、‘我喜歡你,勝過自己的生命’、‘我永遠都能一眼就把你認出來,因為——我的眼裏隻有你,我隻能夠看到你,永遠!!’……還有那999句‘我愛你,永生永世!’……
“天元他真的是在用勝過自己生命的分量喜歡著我,而且他還是我的初戀情人。我們從6歲起就有了誓約,所以我真的不能背叛他,絕對絕對絕對不能背叛他!!!!
“子太,我祝福你,希望你能夠盡早遇到你喜歡的女生,擁有甜蜜美好的愛情。我也希望你能祝福我和天元,我是打定主意這一輩子和他在一起了……”
“我不會祝福你們的!!!!”
嚇……誰在說話?
心轟地一凜,我猛地轉過身去。
是子太!是子太~!!竟然是子太~!!!
他此刻的出現究竟是命運的必然還是生活的偶然?
他黑著臉站在我麵前,微長的細碎柔發泛著海浪一樣的光芒,一層深一層淺,緊緊包裹著他。
而他就在這深淺難以琢磨的潮水中用力地盯著我,使勁地盯著我,然後又重重地重複了一遍剛才那句話:
“我不會祝福你們的——”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