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律師聽完了柳星河的話,追問了柳星河幾個細節,思索半天後說道:“來之前我去看了兩位獄警,一個是輕傷,一個是待定,根據新刑法,故意傷害罪,輕傷是三年以下,重傷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你這個是襲警,還要從重,你自己有什麽想法?”


    “我做無罪辯護。”柳星河道。


    “那我隻能是盡力而為了。”


    高律師走了,柳星河想想覺得不是滋味,這律師看起來一點不熱誠啊,而且臨走那一笑,多少有點鄙視和不屑。


    還要從重!在這地方呆七年?三年?半年也不行啊,柳星河還有人要找,內丹要修煉,不能受這個罪啊。


    他在這著急的時候,外麵的小晴也是熱鍋上的螞蟻。


    馮楚楚打了電話,居然沒好使。


    現在見也見不到,小晴沒辦法,就求馮楚楚幫忙找律師。


    相處有一段時間,這個忙馮楚楚本來是想幫的,但是遭到了公司拒絕。


    “好不容易這家夥進去了,再幫他不是自己找麻煩麽?而且他現在不是治安事件了,已經觸犯了刑法,萬萬不能再招惹,之前那件事就是前車之鑒。”


    王副總毫不留情的封殺了馮楚楚的一切幫忙提議。


    “我現在也是自身難保,不是不幫忙,你自己去找一下律師,找最好的,錢我出。”馮楚楚如是對小晴說道。


    小晴也明白,大明星是不可能願意去幫一個囚犯的,這樣說已是難能可貴了,於是離開了馮楚楚的家,回到醫院,暫時沒上班,開始跑龍江的大小律師事務所。


    馮楚楚沒辦法,但小晴不能不管,和柳星河一起呆了兩個月,她知道柳星河是一個親人沒有,聽說在拘留所裏打了警察,那得逼迫到什麽程度才能打警察啊,而且真打假打都不一定,現在自己不管,還不定受到怎樣的欺負呢,警察局那個劉警官的嘴臉是她親眼所見。


    然而也不是有錢就什麽事都能辦的,她一天跑了十來個律師事務所,聽她說完,居然沒有一個願意接單。


    真是見了鬼了,小晴狠勁也上來了,用了五天時間把整個龍江大小三百多家律師事務所跑遍了,她不信還真就沒有說理的地方了。


    說理的地方還是有,一個三十平左右的律師事務所接待了小晴,這屋裏就倆女的,一個戴眼鏡一個不帶,年紀都不比小晴大不太多,看起來不超過二十五,這兩個姑娘願意幫助小晴打這個官司,代理費隻要兩萬。


    錢不多,可是小晴又有點顧慮,她雖然不太懂律師行業,但琢磨著這律師應該和醫生差不多,年紀大點總是經驗豐富,而且有輩分在那,威懾力也強些.


    柳星河策劃越獄的當天見到了小晴幫他請來的律師。


    小丫頭找來的兩個大丫頭,不過柳星河並沒有瞧不起的意思,因為這兩個年輕律師都聽得很認真,不像之前那個老高,壓根就沒怎麽認真聽他說。


    “我要無罪辯護。”陳述完之後柳星河說道。


    “有點難。”戴眼鏡的姑娘看了一眼旁邊的兩個獄警,“我們可以單獨和被辯護人說幾句麽?”


    一個獄警道:“不行,他有暴力傾向,必須隨時有人看守。”


    眼鏡姑娘點點頭,又看向柳星河說道:“你在這看守所打了警察,找到人證明你是正當防衛的可能性等於零,你明白麽?”


    “我記得不是有監控麽?”柳星河問道。


    高個沒戴眼鏡的姑娘道:“這個指望你也別做了,我們無權調閱監控,等到呈上法庭的時候是什麽樣子,你該想得到的。”


    “這麽說,那就是不可能無罪了?”柳星河問道。


    眼鏡姑娘道:“不是沒有,是成功率太小,我們會努力的。”


    柳星河道:“好!不過還有一件事,我的銀行卡手機什麽都被沒收了,我想要回來轉交給委托你們的那個女孩,可以麽?”


    “這個沒問題。”


    柳星河點點頭:“如果需要運作的話,你們問她要錢。”


    兩個小律師走了,柳星河陷入沉思,他意識到事情不太好辦。


    三天後,案子開庭了,這個效率非常快。


    是公訴,但不是公審,法庭裏隻有律師和親屬,柳星河沒親屬,就來了一個小晴,大眼睛看著很憔悴。


    法院本就是個嚴肅的地方,現再稀稀落落沒坐幾個人,更是有些冷清,主法官是個五十多歲的男子,狹長的眼睛裏麵藏的不知是智慧還是奸詐,反正柳星河覺得不太舒服。


    控方律師很快宣讀了對柳星河的指控,暴力毆打獄友和警察,導致兩個警察一個輕傷一個重傷,情節惡劣,無任何悔改表現,提議從重處罰。


    眼鏡女律師為柳星河做了辯護,要求控方拿出柳星河打人的影像資料。


    控方律師道:“當時審訊室的攝像頭被打壞,以致於錄像沒能夠保存。”


    眼鏡女律師道:“打壞之前的也沒有麽?難道打壞了一個攝像頭,審訊室之前的錄像就都沒了?”


    控方律師道:“攝像頭壞了,導致線路短路,所以審訊室當天的錄像全部損毀。”


    “而且要證明他打人我們有人證,並不需要監控。”


    主法官說道:“帶人證。”


    人證上來了,是兩個獄警,說親眼看到柳星河打人。


    眼鏡女律師對證人詢問:“你們進去的時候看到我的當事人在動手打人是麽?”


    “對!”一個獄警道。


    “他怎麽打的?”


    “怎麽打的?就是拳打腳踢,我們沒來得及細看就急忙製止他了。”


    眼鏡女律師一笑,從桌上拿起一遝資料。


    “那醫院的病曆上寫著入院的兩個獄警身上都各隻有一處傷痕,你們怎麽解釋,何來的拳打腳踢?而且我的當事人當時還帶著手銬,怎麽做到的拳打腳踢?”


    控方律師道:“帶著手銬一樣可以打人,而且腳也是自由的,各有一處傷痕那是因為那一處是打的重的,普通拳腳沒有淤傷,醫院也查不出來。”


    眼鏡女律師道:“就算如此,我覺得這兩名獄警作為當事人的同事,也不足采信。”


    控方律師道:“采信與否是法官和陪審團說了算,你的當事人之前就是因為在公安局尋釁滋事,推搡警察進的看守所,在看守所裏仍然不知悔改,當天就毆打同室獄友,發生對警察暴力的事情一點不奇怪,這樣危害社會蔑視法紀的恐怖分子就該嚴懲,不要做無謂的辯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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