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警察找三少爺
總裁深度寵:Hi!小嬌妻 作者:莫小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胥家四口人正坐下準備用早餐,管家胥江領著三名警員進來了,餐廳外,還有數十名製服警察。
“老爺,這些警察找三少爺……”胥江麵色凝重,話對胥振邦說,眼睛卻盯著胥翊。
“什麽事?”胥老爺子放下報紙,嚴肅的臉孔扳起來,神色凝重。
胥翊抬眸,認出為首的警員是重案組劉隊長,負責秦庸淮的案子,昨天他們在警署見過。
“劉隊長,有事?”看這陣勢,可不像找她研究案子。
“胥軍長早,三少早。”劉隊長禮貌地先一一打了招呼,這才拿出一個透明塑料袋,裏麵赫然裝著一把黃金匕首。
迎著水晶吊燈投射進來的光線,匕首柄上的“胥”字特別醒目。
“這不是……”胥梓婧與胥梓翎驚訝地叫出了聲,緊盯著匕首上的字。
這把匕首由黃金打造,傳說刀身是千年前的古劍所鑄,乃傳世之作,也是胥家傳家之寶,胥振邦在胥翊十八歲那年交給了她。
在胥家,誰不知道這是三少爺隨身攜帶的武器!?
“這把匕首怎麽會在你們手裏?”胥振邦表情更為嚴厲,犀利的眸光掃一眼胥翊。
一襲白色軍裝的胥翊坐在他左手邊,神色淡定,隻微微挑著眉,英氣無比。
“劉隊長,直說吧。”她放下餐具,挺直背脊,心頭有股念頭呼之欲出。
昨晚這把匕首在獄靳司手裏,此刻出現在警局,而且還裝在物證袋中,很明顯,這可能是一場陰謀。
這並非她的猜測,而是有依據,帝國少帥說一不二,他說會把匕首還給她,必定不會食言。
隻不過,如何個“還”法,得看他心情。
“三少,是這樣……”畢竟是赫國有名的胥家,又是軍-區高級官員,總局局長與胥老爺子交情也不錯,劉隊長說話客氣,給足了麵子。
“……今早有人報案,自稱是秦庸淮案子的目擊者,他送來了這把匕首,說是在凶案現場撿到的,當時見匕首是黃金的,一時起了貪念順手帶走了,昨天看到新聞知道事情嚴重,所以送回來。”
他將物證袋放在餐桌上,表情嚴峻,“法證與法醫部進行了比對,證實秦庸淮身上的刀傷是這把匕首造成的,切開的皮肉中留下的金屬物質也與刀身成分吻合……三少,相信您該認識這把匕首吧?”
劉隊長指了指手柄上的“胥”字,他與胥翊接觸過幾次,算是了解三少的為人,其實不太相信他會殺人,即使有仇,至少也不會他親自動手。
但是,身為警務人員,他隻照證據辦事,因為證據永遠不會說謊。
“是我的,沒錯。”胥翊緩緩起身,站立之下白色軍裝修飾得身型頎長挺拔。
她麵淡如水,處事不驚,拎起袋子朝向燈光,鳳眸睨著袋中所謂的證物。
“目擊者是誰?”她一手插兜,抬眸盯著三名警員,目光咄咄逼人。
“目擊者未露麵,是匿名報案,雖然可疑,但證據確鑿。”
“老爺,這些警察找三少爺……”胥江麵色凝重,話對胥振邦說,眼睛卻盯著胥翊。
“什麽事?”胥老爺子放下報紙,嚴肅的臉孔扳起來,神色凝重。
胥翊抬眸,認出為首的警員是重案組劉隊長,負責秦庸淮的案子,昨天他們在警署見過。
“劉隊長,有事?”看這陣勢,可不像找她研究案子。
“胥軍長早,三少早。”劉隊長禮貌地先一一打了招呼,這才拿出一個透明塑料袋,裏麵赫然裝著一把黃金匕首。
迎著水晶吊燈投射進來的光線,匕首柄上的“胥”字特別醒目。
“這不是……”胥梓婧與胥梓翎驚訝地叫出了聲,緊盯著匕首上的字。
這把匕首由黃金打造,傳說刀身是千年前的古劍所鑄,乃傳世之作,也是胥家傳家之寶,胥振邦在胥翊十八歲那年交給了她。
在胥家,誰不知道這是三少爺隨身攜帶的武器!?
“這把匕首怎麽會在你們手裏?”胥振邦表情更為嚴厲,犀利的眸光掃一眼胥翊。
一襲白色軍裝的胥翊坐在他左手邊,神色淡定,隻微微挑著眉,英氣無比。
“劉隊長,直說吧。”她放下餐具,挺直背脊,心頭有股念頭呼之欲出。
昨晚這把匕首在獄靳司手裏,此刻出現在警局,而且還裝在物證袋中,很明顯,這可能是一場陰謀。
這並非她的猜測,而是有依據,帝國少帥說一不二,他說會把匕首還給她,必定不會食言。
隻不過,如何個“還”法,得看他心情。
“三少,是這樣……”畢竟是赫國有名的胥家,又是軍-區高級官員,總局局長與胥老爺子交情也不錯,劉隊長說話客氣,給足了麵子。
“……今早有人報案,自稱是秦庸淮案子的目擊者,他送來了這把匕首,說是在凶案現場撿到的,當時見匕首是黃金的,一時起了貪念順手帶走了,昨天看到新聞知道事情嚴重,所以送回來。”
他將物證袋放在餐桌上,表情嚴峻,“法證與法醫部進行了比對,證實秦庸淮身上的刀傷是這把匕首造成的,切開的皮肉中留下的金屬物質也與刀身成分吻合……三少,相信您該認識這把匕首吧?”
劉隊長指了指手柄上的“胥”字,他與胥翊接觸過幾次,算是了解三少的為人,其實不太相信他會殺人,即使有仇,至少也不會他親自動手。
但是,身為警務人員,他隻照證據辦事,因為證據永遠不會說謊。
“是我的,沒錯。”胥翊緩緩起身,站立之下白色軍裝修飾得身型頎長挺拔。
她麵淡如水,處事不驚,拎起袋子朝向燈光,鳳眸睨著袋中所謂的證物。
“目擊者是誰?”她一手插兜,抬眸盯著三名警員,目光咄咄逼人。
“目擊者未露麵,是匿名報案,雖然可疑,但證據確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