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樂難得在周末的時候中午十二點之前起床, 餘小飛見他訂了八點的鬧鍾並且準時坐起來爬下床的時候, 還以為程樂是在夢遊。
見他打著嗬欠穿好衣服,跑到陽台上伸懶腰,完全不像夢遊狀態, 餘小飛這才咳了兩聲,道:“程樂, 今天怎麽這麽反常?八點起來太不像你了。”
程樂用冷水洗了把臉,說:“今天是他生日, 我打算去買禮物的, 就早點起來了。”
餘小飛張了張嘴,鏡子裏那想說什麽又忍住的表情看著挺好笑,程樂便回頭笑道:“有話就說吧, 看你像吞了蒼蠅一樣, 一臉委屈的樣子啊。”
“我靠,你這什麽形容!”餘小飛白了他一眼, 考慮了一下, 才忐忑地開口說,“你跟歸劍明……真在一起?”
“對啊。”程樂淡淡道,“怎麽,你昨天不是親眼目睹了嗎?”
餘小飛嘴角抽了抽,沉默片刻又說, “你不是t大畢業的,可能不太清楚學校裏那些傳言。歸劍明他……雖然挺有本事,可是, 出了名的花心……你要是玩玩無所謂,可別陷得太深了……”
“好了。”程樂微笑著打斷了他,平靜地道,“我不信什麽傳言,我隻相信自己的眼睛。”
餘小飛還想說什麽,程樂直接繞過他往門口走去,打開門,又回頭道
“以後,別在我麵前說他壞話。我很清楚,他不是那些人口中的人渣。”
程樂臉上帶著笑,聲音卻明顯冷了下來。
見他轉身揚長而去,餘小飛隻好立在原地,尷尬地抓頭發。
程樂來到校門口的蛋糕店,從店主給的冊子裏選了一款小巧精致的蛋糕,忌廉蛋糕上有一層漂亮的巧克力花紋,中間還擺了一圈鮮嫩的草莓,看了就讓人食欲大增。
“蛋糕上麵可以寫字嗎?”程樂突然問道。
店主點頭道:“當然可以,中間這留空的地方可以寫上字的。”
程樂想了想說:“那就寫上‘loving you’吧。”
店主看了他一眼,說:“送給女朋友的啊?什麽時候要呢?”
程樂也沒解釋,微笑道:“我中午一點左右過來拿,謝謝了。”
從蛋糕店出來,程樂又去百貨商場買禮物,男生過生日該送什麽好呢?程樂苦思冥想還是想不出,從小到大沒給人買過禮物,以前過生日的時候,哥哥總會做一桌豐盛的菜,然後買來蛋糕切開吃掉,再給自己一份紅包讓自己想買什麽就買什麽。現在歸劍明過生日,總不好送他紅包吧?
程樂在百貨大樓逛了一上午,最終在一個精品店停下腳步。在琳琅滿目的擺設和掛件中,一眼就相中了一條很特別的項鏈。銀質的鏈子簡單大方,下麵掛了個可愛的烏龜吊墜,那烏龜殼的每一條紋路都刻得很清楚,連眼睛都有,看著活靈活現的,特別精致。
小歸,讀起來不正好是“小龜”嗎?
而且,他那個人總喜歡把心事都深深藏起來,就跟背了個厚重的殼的烏龜一樣。雖然性格雷厲風行,跟慢吞吞的烏龜差很遠,可總體來說,還有一些相似的地方的。
尤其是他的名字,叫他“小歸”,總覺得特別親切。
程樂微笑著看著那隻蓋著厚厚的殼的小烏龜,越看越是喜歡,馬上找店長問了價。店長說這是純銀的,價格近兩百塊,雖然對沒有工作的學生來說這樣的生日禮物有些貴,可那是送給心愛的人,難得自己還那麽喜歡,價格也就是其次了。程樂毫不猶豫就掏錢買了下來。
這些年來跟著哥哥養成了省吃儉用的節儉習慣,雖然學計算機以後跟幾個熟悉的學長混,幫忙設計些網頁弄弄編程也有一筆不錯的收入,可這兩百塊的項鏈,卻是程樂從小到大買過的最貴的禮物了。
想像他皺著眉頭把那小烏龜戴在脖子上的表情,程樂就不由得心情大好。
程樂選了個漂亮的藍色盒子,讓店主精心包裝好這條項鏈,這才滿意地從百貨大樓走了出來。
正午陽光正烈,周末的緣故,街上行人也很多,大部分是從各個院校走出來散步的學生情侶,平時關在學校上課,也難得周末出來放鬆。程樂拿著項鏈穿行在人群中,因為買到喜歡的禮物心情愉快的緣故,臉上一直帶著微笑,引來路人頻頻側目,程樂也不介意,自顧自哼著歌往學校走。
快到校門口的時候,手機突然響了起來,顯示一條短信,來自陌生號碼。程樂隨手打開來看
“你是程樂吧?是你在我電腦裏留下號碼讓我找你的。by消逝的愛情。”
不知是不是手機反光的緣故,那一行小字,在太陽底下看著竟有些刺眼。
程樂沉默了片刻,走到附近的涼亭坐下,快速按鍵回複短信
“既然你真的找我,一定有話要說對吧?所以,不必客氣,直接一點說。”
那邊也很爽快地進了正題,很快就回複說:“小夕這個人,你知道嗎?”
小夕……這個名字倒是很耳熟。
程樂低頭思慮片刻,突然想起,小夕?這不就是自己在《雙戀》裏麵配的那個角色嗎?那個無父無母的孤兒,被主角救下之後癡戀上主角,最後甚至為他死掉的炮灰受?曾經和歸劍明還因為小夕的性格問題在q群裏吵架來著。
“或者,你對歸劍明的過去完全不關心?”接著又一條短信傳了過來。
這種咄咄逼人的問話和強硬的語氣讓程樂很不舒服,幹脆直接撥了電話過去想聽聽對方到底是誰。沒料電話被掛斷,接著收到條短信:“我不方便聽電話,短信聊吧。”
程樂皺眉道:“那就請你直接一點,別拐彎抹角挑戰我忍耐的極限。”
“好吧,我告訴你,小夕全名叫淩夕,是歸劍明的初戀男友,也就是論壇裏常提起的中文係才子,被他拋棄後,遠走海外的那個人。”
程樂緊握住手機,沉著臉回複道:“你到底想說些什麽?講重點好嗎?他的前任男友跟我又有什麽關係?”
那人不答反問:“你對歸劍明了解多少?知道他的背景嗎?知道他父母是什麽人嗎?你不覺得他有一點混血兒的特質?難道你對這些,一點都不好奇?”
程樂沉默了一下,才冷靜地回道:“他的父母是誰,跟我無關,我喜歡他就足夠了。你還想說什麽,盡管說來聽聽。”
那邊接二連三發來了好幾條信息
“看來你對他根本不了解,就被他的表麵給迷惑了。”
“淩夕跟他青梅竹馬,身邊的人都知道淩夕有多愛他,結果卻被他甩了。這件事你可以去問夏羽,為這個,夏羽當初還揍過他一頓。”
“你不知道,歸劍明其實是孤兒,他小時候被父母拋棄,長大之後就變得很叛逆。因為,在他的眼裏,這個世界上,最廉價的東西就是感情了,他不相信任何人對他的感情能夠長久。”
“所以,他才反複拋棄別人,來填補他心裏對於感情的缺失。他年少時經常做壞事,還被抓去勞教所教育過,出來以後性格變得更加陰沉。他很會偽裝的,你不知道他有多複雜,他的心機太深,是個很危險的人,所以在學校很少有人敢接近他。作為曾經的受害者,我隻想提醒你一句,別被他的外表迷惑了。”
“你的感情,在他眼裏,同樣是廉價的。”
程樂沉默了良久,微微一笑,隻發過去一行字:“你說的話,我一個字都不信。所以不必再浪費時間了。”
接著就把對方拉進了手機黑名單。
短信到此為止。
對於這個明顯跟歸劍明有過恩怨的陌生人所說的話,程樂並不想相信。
可心裏還是有些不安。
因為,那人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像利劍一樣直刺心底。
即使程樂不想相信,可她說的……卻沒有錯。
歸劍明的背景,自己的確不知道。他有一點混血兒特質,卻不知是哪裏的血統,這一點自己也曾懷疑過卻始終沒有得到答案。他小時候的生活如何,自己根本毫不知情。甚至他在t大的那些廣為流傳的風流事跡,自己也無從查證……
這個時候,該以什麽理由繼續毫無保留的相信他呢?自己真的能夠那麽自信,確信所看到的歸劍明就是真實的他嗎?確信他也喜歡自己,確信他沒在偽裝?
坐在涼亭的石凳上,夏日午間豔陽高照,程樂卻覺得脊背一陣陣發涼。
過了良久,程樂才平靜下來,打開手機給歸劍明撥了通電話。電話接通很久,他才接了起來。
“什麽事?”
十分冷淡的語氣。
程樂沉默片刻,假裝若無其事地微笑著說,“今天不是你生日嗎,我們一起吃晚飯如何?”接著,又輕聲補充道,“我很想念你做的菜,想再嚐嚐你的手藝呢。”
“不行。”脫口而出的拒絕,態度十分冷硬。
程樂的笑容慢慢僵在臉上,聲音也漸漸冷了下來,“哦?為什麽?”
歸劍明沉默了一會兒,語氣這才緩和了些,低聲說:“我今天有些要緊的事情需要處理。你知道,歌手大賽的決賽就在下周,電視台要過來直播,我下午過去跟他們談一些細節方麵的……”
“非要今天不可?”程樂冷冷地打斷了他。
“對,就約在今天。”
你騙誰呢,真當我是沒搞過活動的菜鳥不懂活動流程?人家電視台負責人周末不休息?約定談判約在星期天下午?正巧約在你生日這天?歌手大賽總決賽下周就要開賽了,電視台方麵不是早該談好的嗎?
我隻是想跟你一起吃頓飯而已,很想陪你過這個生日,你真的有事,可以直接跟我說,為什麽要編造借口騙我呢?
程樂隻覺得一陣心寒,握在手裏精心挑選的項鏈,也像突然變得千金重一般。
壓抑住心底的怒氣,程樂冷靜地道:“好吧,你忙。”
接著就迅速掛掉了電話。
近一點了,陽光變得更加強烈,曬得街道都有些發白。程樂起身去蛋糕店把預定的蛋糕拿出來,卻早已沒有了當初訂蛋糕時那種喜悅的心情。
想想自己大清早出來,早飯、午飯都沒吃,奇怪的是現在居然還不餓,可能是心裏一直想著怎麽陪他過生日的事情,甚至連晚上做什麽菜都想好了,結果把早飯午飯全給忽略掉。
不過,總歸要填點肚子的。今天跟他一起吃飯是不可能了,於是程樂就去路邊的小吃店隨便要了碗米線對付過去。
還好剛才提前打了電話給他,要不然,興高采烈提了一籃子蔬菜上門,卻發現人不在,那得有多傻?
把蛋糕提回宿舍之後,程樂就爬上床去悶頭睡覺。今早為了給他買禮物起太早了,這會兒正好補眠。
夢裏卻依舊睡不安穩,腦海裏反複回響著那個陌生短信裏的話。
你的感情,在他眼裏同樣是廉價的。
是這樣嗎?
那為什麽,他會說自己是這些年來唯一一個相信他的人呢?為什麽那天晚上他冒雨狂奔過來,隻為了見自己一麵,說他害怕失去呢?
難道這些都是在演戲嗎?
程樂迷迷糊糊在夢裏糾結著,直到晚上七點鍾才猛然被驚醒。原來是自己訂的備忘錄鬧鍾,上麵寫著“小歸的生日歌會”。
程樂這才想起今晚惡魔要在yy開歌會的。
迅速從床上爬起來,打開電腦,登陸了qq同時上了yy語音頻道,果然,魔音社的yy頻道在線人數已經突破了兩百,大多都在“惡魔的停屍房”那個屋裏麵。
程樂鼠標點開一看,惡魔果然在線。
進了那個頻道,就聽歸劍明正在說話
“總之,很感謝今天來歌會的所有人,謝謝你們的祝福。廢話不多說,給大家唱首歌吧。”
熟悉的伴奏響起,他居然再次唱起了《畫心》。雖然他在t大歌手大賽唱了這首歌,可在cv圈裏還是第一次唱,很多人都沒有聽過。
這樣悲情的歌曲,用他低沉的聲音演繹出來,還是一如既往的動聽和深情。
現場的聽眾都熱血沸騰。
隻有程樂的心裏五味雜陳。
“看不穿是你失落的魂魄,猜不透是你瞳孔的顏色,一陣風,一場夢,愛如生命般莫測,你的心,到底被什麽蠱惑……”
現在看來,這歌詞,一詞一句,說的,可不就是他本人嗎?
看不穿,猜不透,他的心裏到底在想些什麽,從來沒有人能懂。
等惡魔終於唱完了這首歌,現場自然極為轟動,文字聊天框再次出現了瘋狂的刷屏
“惡魔唱太好了,聽著讓人心顫!”
“好感人的歌!惡魔是唱給誰聽的嗎?”
“我記得當初魔音社周年歌會的時候,樂樂不也唱過這首歌嗎?”
“樂樂是搞笑風格的,惡魔唱的是深情版。”
“哎?樂樂今天也來了,要不要來一首?”
“羽毛也來了!還有劉大,清風大人,好多熟人啊!惡魔麵子真大!”
下麵聊天框一直有人起哄,讓一些cv上去獻聲來祝惡魔生日快樂,羽毛被惡魔揪上麥唱了一首歌,接著是其他社團的一些好友。不知唱了多少首,很多知名的cv都來給惡魔助興,他在這圈子裏的確很受歡迎,又因為承擔《永恒之地》這部大型廣播劇的製作總監而認識了很多新的朋友,歌會現場的人越來越多,後來還有很多他粉絲群裏的人上麥唱歌送祝福。
整個歌會一直熱熱鬧鬧的,程樂卻覺得特別冷清。
他就掛在那房間裏聽那些人唱歌,送祝福。
他隻是那兩百多人中的一個路人,對惡魔來說,沒有絲毫的特別。
聽到後來,他甚至覺得,這場歌會根本就不關他的事。
可是,明明,過生日的那個人,是他最愛的人吧?為什麽覺得自己那麽路人呢?
現在看來,專門訂鬧鍾爬起來聽歌的自己,怎麽看都像個傻瓜一樣了。
也不知過了多久,程樂突然看見自己被拉上了麥序,是身為頻道管理的李唯姐做的。
李唯調笑著著:“怎麽,今天我們陽光帥氣的樂樂同學一直在沉默呢?今天可是惡魔的生日,不給一點表示嗎?你不是說,惡魔是你的偶像啊?”
歸劍明沒說話。
其他的任何一個cv上麥唱歌他都會說幾句,客套的,調笑的,或者感謝的。可樂樂上麥的時候他卻突然沉默了。
程樂也沉默了一下,見歸劍明依舊不說話,總不好在這麽多人麵前冷場吧?程樂咳了一聲,這才假裝沒事人一樣,微笑著說:“我沉默,是因為偶像的生日,我心情太激動了。既然被小唯姐強拉上麥,我就唱一首吧。唱得不好聽大家別打我。祝惡魔生日快樂,天天開心。”
程樂找到首伴奏,王心淩的《愛你》,節奏很快很甜蜜的一首歌,被程樂以搞怪的形式唱了出來,引得聽眾狂笑不止。
其實,隻有程樂自己心裏清楚,在那麽一大排雜亂的伴奏裏,選中這首歌,隻是因為“愛你”這兩個字。
不知在電腦那頭聽歌的人,可懂?
見他打著嗬欠穿好衣服,跑到陽台上伸懶腰,完全不像夢遊狀態, 餘小飛這才咳了兩聲,道:“程樂, 今天怎麽這麽反常?八點起來太不像你了。”
程樂用冷水洗了把臉,說:“今天是他生日, 我打算去買禮物的, 就早點起來了。”
餘小飛張了張嘴,鏡子裏那想說什麽又忍住的表情看著挺好笑,程樂便回頭笑道:“有話就說吧, 看你像吞了蒼蠅一樣, 一臉委屈的樣子啊。”
“我靠,你這什麽形容!”餘小飛白了他一眼, 考慮了一下, 才忐忑地開口說,“你跟歸劍明……真在一起?”
“對啊。”程樂淡淡道,“怎麽,你昨天不是親眼目睹了嗎?”
餘小飛嘴角抽了抽,沉默片刻又說, “你不是t大畢業的,可能不太清楚學校裏那些傳言。歸劍明他……雖然挺有本事,可是, 出了名的花心……你要是玩玩無所謂,可別陷得太深了……”
“好了。”程樂微笑著打斷了他,平靜地道,“我不信什麽傳言,我隻相信自己的眼睛。”
餘小飛還想說什麽,程樂直接繞過他往門口走去,打開門,又回頭道
“以後,別在我麵前說他壞話。我很清楚,他不是那些人口中的人渣。”
程樂臉上帶著笑,聲音卻明顯冷了下來。
見他轉身揚長而去,餘小飛隻好立在原地,尷尬地抓頭發。
程樂來到校門口的蛋糕店,從店主給的冊子裏選了一款小巧精致的蛋糕,忌廉蛋糕上有一層漂亮的巧克力花紋,中間還擺了一圈鮮嫩的草莓,看了就讓人食欲大增。
“蛋糕上麵可以寫字嗎?”程樂突然問道。
店主點頭道:“當然可以,中間這留空的地方可以寫上字的。”
程樂想了想說:“那就寫上‘loving you’吧。”
店主看了他一眼,說:“送給女朋友的啊?什麽時候要呢?”
程樂也沒解釋,微笑道:“我中午一點左右過來拿,謝謝了。”
從蛋糕店出來,程樂又去百貨商場買禮物,男生過生日該送什麽好呢?程樂苦思冥想還是想不出,從小到大沒給人買過禮物,以前過生日的時候,哥哥總會做一桌豐盛的菜,然後買來蛋糕切開吃掉,再給自己一份紅包讓自己想買什麽就買什麽。現在歸劍明過生日,總不好送他紅包吧?
程樂在百貨大樓逛了一上午,最終在一個精品店停下腳步。在琳琅滿目的擺設和掛件中,一眼就相中了一條很特別的項鏈。銀質的鏈子簡單大方,下麵掛了個可愛的烏龜吊墜,那烏龜殼的每一條紋路都刻得很清楚,連眼睛都有,看著活靈活現的,特別精致。
小歸,讀起來不正好是“小龜”嗎?
而且,他那個人總喜歡把心事都深深藏起來,就跟背了個厚重的殼的烏龜一樣。雖然性格雷厲風行,跟慢吞吞的烏龜差很遠,可總體來說,還有一些相似的地方的。
尤其是他的名字,叫他“小歸”,總覺得特別親切。
程樂微笑著看著那隻蓋著厚厚的殼的小烏龜,越看越是喜歡,馬上找店長問了價。店長說這是純銀的,價格近兩百塊,雖然對沒有工作的學生來說這樣的生日禮物有些貴,可那是送給心愛的人,難得自己還那麽喜歡,價格也就是其次了。程樂毫不猶豫就掏錢買了下來。
這些年來跟著哥哥養成了省吃儉用的節儉習慣,雖然學計算機以後跟幾個熟悉的學長混,幫忙設計些網頁弄弄編程也有一筆不錯的收入,可這兩百塊的項鏈,卻是程樂從小到大買過的最貴的禮物了。
想像他皺著眉頭把那小烏龜戴在脖子上的表情,程樂就不由得心情大好。
程樂選了個漂亮的藍色盒子,讓店主精心包裝好這條項鏈,這才滿意地從百貨大樓走了出來。
正午陽光正烈,周末的緣故,街上行人也很多,大部分是從各個院校走出來散步的學生情侶,平時關在學校上課,也難得周末出來放鬆。程樂拿著項鏈穿行在人群中,因為買到喜歡的禮物心情愉快的緣故,臉上一直帶著微笑,引來路人頻頻側目,程樂也不介意,自顧自哼著歌往學校走。
快到校門口的時候,手機突然響了起來,顯示一條短信,來自陌生號碼。程樂隨手打開來看
“你是程樂吧?是你在我電腦裏留下號碼讓我找你的。by消逝的愛情。”
不知是不是手機反光的緣故,那一行小字,在太陽底下看著竟有些刺眼。
程樂沉默了片刻,走到附近的涼亭坐下,快速按鍵回複短信
“既然你真的找我,一定有話要說對吧?所以,不必客氣,直接一點說。”
那邊也很爽快地進了正題,很快就回複說:“小夕這個人,你知道嗎?”
小夕……這個名字倒是很耳熟。
程樂低頭思慮片刻,突然想起,小夕?這不就是自己在《雙戀》裏麵配的那個角色嗎?那個無父無母的孤兒,被主角救下之後癡戀上主角,最後甚至為他死掉的炮灰受?曾經和歸劍明還因為小夕的性格問題在q群裏吵架來著。
“或者,你對歸劍明的過去完全不關心?”接著又一條短信傳了過來。
這種咄咄逼人的問話和強硬的語氣讓程樂很不舒服,幹脆直接撥了電話過去想聽聽對方到底是誰。沒料電話被掛斷,接著收到條短信:“我不方便聽電話,短信聊吧。”
程樂皺眉道:“那就請你直接一點,別拐彎抹角挑戰我忍耐的極限。”
“好吧,我告訴你,小夕全名叫淩夕,是歸劍明的初戀男友,也就是論壇裏常提起的中文係才子,被他拋棄後,遠走海外的那個人。”
程樂緊握住手機,沉著臉回複道:“你到底想說些什麽?講重點好嗎?他的前任男友跟我又有什麽關係?”
那人不答反問:“你對歸劍明了解多少?知道他的背景嗎?知道他父母是什麽人嗎?你不覺得他有一點混血兒的特質?難道你對這些,一點都不好奇?”
程樂沉默了一下,才冷靜地回道:“他的父母是誰,跟我無關,我喜歡他就足夠了。你還想說什麽,盡管說來聽聽。”
那邊接二連三發來了好幾條信息
“看來你對他根本不了解,就被他的表麵給迷惑了。”
“淩夕跟他青梅竹馬,身邊的人都知道淩夕有多愛他,結果卻被他甩了。這件事你可以去問夏羽,為這個,夏羽當初還揍過他一頓。”
“你不知道,歸劍明其實是孤兒,他小時候被父母拋棄,長大之後就變得很叛逆。因為,在他的眼裏,這個世界上,最廉價的東西就是感情了,他不相信任何人對他的感情能夠長久。”
“所以,他才反複拋棄別人,來填補他心裏對於感情的缺失。他年少時經常做壞事,還被抓去勞教所教育過,出來以後性格變得更加陰沉。他很會偽裝的,你不知道他有多複雜,他的心機太深,是個很危險的人,所以在學校很少有人敢接近他。作為曾經的受害者,我隻想提醒你一句,別被他的外表迷惑了。”
“你的感情,在他眼裏,同樣是廉價的。”
程樂沉默了良久,微微一笑,隻發過去一行字:“你說的話,我一個字都不信。所以不必再浪費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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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到此為止。
對於這個明顯跟歸劍明有過恩怨的陌生人所說的話,程樂並不想相信。
可心裏還是有些不安。
因為,那人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像利劍一樣直刺心底。
即使程樂不想相信,可她說的……卻沒有錯。
歸劍明的背景,自己的確不知道。他有一點混血兒特質,卻不知是哪裏的血統,這一點自己也曾懷疑過卻始終沒有得到答案。他小時候的生活如何,自己根本毫不知情。甚至他在t大的那些廣為流傳的風流事跡,自己也無從查證……
這個時候,該以什麽理由繼續毫無保留的相信他呢?自己真的能夠那麽自信,確信所看到的歸劍明就是真實的他嗎?確信他也喜歡自己,確信他沒在偽裝?
坐在涼亭的石凳上,夏日午間豔陽高照,程樂卻覺得脊背一陣陣發涼。
過了良久,程樂才平靜下來,打開手機給歸劍明撥了通電話。電話接通很久,他才接了起來。
“什麽事?”
十分冷淡的語氣。
程樂沉默片刻,假裝若無其事地微笑著說,“今天不是你生日嗎,我們一起吃晚飯如何?”接著,又輕聲補充道,“我很想念你做的菜,想再嚐嚐你的手藝呢。”
“不行。”脫口而出的拒絕,態度十分冷硬。
程樂的笑容慢慢僵在臉上,聲音也漸漸冷了下來,“哦?為什麽?”
歸劍明沉默了一會兒,語氣這才緩和了些,低聲說:“我今天有些要緊的事情需要處理。你知道,歌手大賽的決賽就在下周,電視台要過來直播,我下午過去跟他們談一些細節方麵的……”
“非要今天不可?”程樂冷冷地打斷了他。
“對,就約在今天。”
你騙誰呢,真當我是沒搞過活動的菜鳥不懂活動流程?人家電視台負責人周末不休息?約定談判約在星期天下午?正巧約在你生日這天?歌手大賽總決賽下周就要開賽了,電視台方麵不是早該談好的嗎?
我隻是想跟你一起吃頓飯而已,很想陪你過這個生日,你真的有事,可以直接跟我說,為什麽要編造借口騙我呢?
程樂隻覺得一陣心寒,握在手裏精心挑選的項鏈,也像突然變得千金重一般。
壓抑住心底的怒氣,程樂冷靜地道:“好吧,你忙。”
接著就迅速掛掉了電話。
近一點了,陽光變得更加強烈,曬得街道都有些發白。程樂起身去蛋糕店把預定的蛋糕拿出來,卻早已沒有了當初訂蛋糕時那種喜悅的心情。
想想自己大清早出來,早飯、午飯都沒吃,奇怪的是現在居然還不餓,可能是心裏一直想著怎麽陪他過生日的事情,甚至連晚上做什麽菜都想好了,結果把早飯午飯全給忽略掉。
不過,總歸要填點肚子的。今天跟他一起吃飯是不可能了,於是程樂就去路邊的小吃店隨便要了碗米線對付過去。
還好剛才提前打了電話給他,要不然,興高采烈提了一籃子蔬菜上門,卻發現人不在,那得有多傻?
把蛋糕提回宿舍之後,程樂就爬上床去悶頭睡覺。今早為了給他買禮物起太早了,這會兒正好補眠。
夢裏卻依舊睡不安穩,腦海裏反複回響著那個陌生短信裏的話。
你的感情,在他眼裏同樣是廉價的。
是這樣嗎?
那為什麽,他會說自己是這些年來唯一一個相信他的人呢?為什麽那天晚上他冒雨狂奔過來,隻為了見自己一麵,說他害怕失去呢?
難道這些都是在演戲嗎?
程樂迷迷糊糊在夢裏糾結著,直到晚上七點鍾才猛然被驚醒。原來是自己訂的備忘錄鬧鍾,上麵寫著“小歸的生日歌會”。
程樂這才想起今晚惡魔要在yy開歌會的。
迅速從床上爬起來,打開電腦,登陸了qq同時上了yy語音頻道,果然,魔音社的yy頻道在線人數已經突破了兩百,大多都在“惡魔的停屍房”那個屋裏麵。
程樂鼠標點開一看,惡魔果然在線。
進了那個頻道,就聽歸劍明正在說話
“總之,很感謝今天來歌會的所有人,謝謝你們的祝福。廢話不多說,給大家唱首歌吧。”
熟悉的伴奏響起,他居然再次唱起了《畫心》。雖然他在t大歌手大賽唱了這首歌,可在cv圈裏還是第一次唱,很多人都沒有聽過。
這樣悲情的歌曲,用他低沉的聲音演繹出來,還是一如既往的動聽和深情。
現場的聽眾都熱血沸騰。
隻有程樂的心裏五味雜陳。
“看不穿是你失落的魂魄,猜不透是你瞳孔的顏色,一陣風,一場夢,愛如生命般莫測,你的心,到底被什麽蠱惑……”
現在看來,這歌詞,一詞一句,說的,可不就是他本人嗎?
看不穿,猜不透,他的心裏到底在想些什麽,從來沒有人能懂。
等惡魔終於唱完了這首歌,現場自然極為轟動,文字聊天框再次出現了瘋狂的刷屏
“惡魔唱太好了,聽著讓人心顫!”
“好感人的歌!惡魔是唱給誰聽的嗎?”
“我記得當初魔音社周年歌會的時候,樂樂不也唱過這首歌嗎?”
“樂樂是搞笑風格的,惡魔唱的是深情版。”
“哎?樂樂今天也來了,要不要來一首?”
“羽毛也來了!還有劉大,清風大人,好多熟人啊!惡魔麵子真大!”
下麵聊天框一直有人起哄,讓一些cv上去獻聲來祝惡魔生日快樂,羽毛被惡魔揪上麥唱了一首歌,接著是其他社團的一些好友。不知唱了多少首,很多知名的cv都來給惡魔助興,他在這圈子裏的確很受歡迎,又因為承擔《永恒之地》這部大型廣播劇的製作總監而認識了很多新的朋友,歌會現場的人越來越多,後來還有很多他粉絲群裏的人上麥唱歌送祝福。
整個歌會一直熱熱鬧鬧的,程樂卻覺得特別冷清。
他就掛在那房間裏聽那些人唱歌,送祝福。
他隻是那兩百多人中的一個路人,對惡魔來說,沒有絲毫的特別。
聽到後來,他甚至覺得,這場歌會根本就不關他的事。
可是,明明,過生日的那個人,是他最愛的人吧?為什麽覺得自己那麽路人呢?
現在看來,專門訂鬧鍾爬起來聽歌的自己,怎麽看都像個傻瓜一樣了。
也不知過了多久,程樂突然看見自己被拉上了麥序,是身為頻道管理的李唯姐做的。
李唯調笑著著:“怎麽,今天我們陽光帥氣的樂樂同學一直在沉默呢?今天可是惡魔的生日,不給一點表示嗎?你不是說,惡魔是你的偶像啊?”
歸劍明沒說話。
其他的任何一個cv上麥唱歌他都會說幾句,客套的,調笑的,或者感謝的。可樂樂上麥的時候他卻突然沉默了。
程樂也沉默了一下,見歸劍明依舊不說話,總不好在這麽多人麵前冷場吧?程樂咳了一聲,這才假裝沒事人一樣,微笑著說:“我沉默,是因為偶像的生日,我心情太激動了。既然被小唯姐強拉上麥,我就唱一首吧。唱得不好聽大家別打我。祝惡魔生日快樂,天天開心。”
程樂找到首伴奏,王心淩的《愛你》,節奏很快很甜蜜的一首歌,被程樂以搞怪的形式唱了出來,引得聽眾狂笑不止。
其實,隻有程樂自己心裏清楚,在那麽一大排雜亂的伴奏裏,選中這首歌,隻是因為“愛你”這兩個字。
不知在電腦那頭聽歌的人,可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