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劍明是在高二文理分班的時候遇到淩夕的。


    他還記得那是個晴朗的午後, 剛剛分班的緣故, 互相很陌生,安排座位的時候看著同桌都有些尷尬。


    歸劍明因為個子最高,視力又是1.5, 所以主動要求坐在最後一排。


    沒有人想跟他坐,或許是耳聞過他的冷漠高傲, 又或者是害怕跟帥氣的他坐在一起會成為眾矢之的,所以當老師問“誰願意坐最後排”的時候, 一時沒有人回答。


    沒想到這個問題居然冷場, 老師也有些尷尬,趕忙圓場說:“我知道,很多同學視力不好……”


    有個清秀的男生突然站了起來, 微笑著說:“老師, 我坐最後吧,我的視力很好。”


    老師鬆了口氣, 笑著說:“好, 那你就跟歸劍明坐同桌吧。”


    男生點點頭,走到最後排放下書包,微笑著伸出手來,“久仰,我叫淩夕。”


    歸劍明禮貌地伸手跟他握了握, “你好。歸劍明。”


    “喂,我知道你叫歸劍明啊,不然我幹嘛說‘久仰’。”淩夕笑得很開心, 坐下來一邊整理書包一邊說,“一直聽人說你的事跡,成績又好,人又低調,所以很想認識你的,沒想到分到一個班,也算有緣呢。”


    “嗯……”歸劍明淡淡應道。


    “哎,你怎麽報文科了?我聽說你上次數理化都考滿分來著,我們物理老師天天表揚你,上課的時候老說,你們看看人家歸劍明同學,這麽難的題目都能考滿分,瞧瞧你們,一個班六十個人,上六十分的倒沒幾個。”淩夕頓了頓,又說,“你好像特別聰明。那麽難的數學題都會做。”


    歸劍明淡淡道:“滿分隻是運氣好。不會做的幾個選擇題,我猜的答案都對了。”


    “唔,那也是運氣很好啊。”淩夕說著又笑了起來,“以後還請多多關照了,我數學最爛的,有空就教教我吧。”


    “嗯。”


    “當然,我可不是為了你教我做題才跟你當同桌的,我隻是很想認識你。對了,你有沒有想過將來考哪個學校啊?我的目標是……”


    淩夕話很多,多到歸劍明覺得耳邊像是坐了隻麻雀。


    男生話這麽多的他還第一次見,所以一時有些難以消化。不過,歸劍明自己不愛說話,有淩夕在旁邊一直說個不停,倒也不覺得無聊,有時候,甚至會被他一些奇怪的想法逗得笑起來。


    淩夕成績很好,隻是偏科偏得厲害。他曆史地理很多時候拿滿分,數學卻一直在及格線徘徊,所以歸劍明經常給他講題目。


    淩夕對數學很頭疼,歸劍明講好幾遍他還是搞不懂,歸劍明也不會不耐煩,他每次問題目,歸劍明都會耐心給他講。因此,淩夕經常誇他說:“你是我見過的最耐心的人了。”歸劍明隻是平淡地說:“我有個朋友叫夏羽,數學比你還糟,從小給他補課補習慣了。”


    跟淩夕同桌兩年,算是高中時代最好的回憶。高三報考誌願的時候,歸劍明填了本地的t大新聞係,那樣小唯就是他的師姐了,他總覺得,有熟人的地方會溫暖一點。


    全班聚會吃散夥飯的那天,很多人都喝了酒,淩夕也被灌酒,顯然是醉了,跑到角落裏大聲跟歸劍明說:“歸劍明,你知道嗎?我報的是t大中文係,我已經拿到通知書了!”


    “哦?那恭喜你。以後我們又是校友了。”歸劍明微笑著說。


    淩夕神秘兮兮地道:“那你知道我為什麽要跟你報一個學校嗎?因為……我暗戀你好久了。”


    屋裏突然安靜了下來,淩夕似乎也察覺到詭異的氛圍,回頭看了眼一臉抽搐的眾人,終於察覺到自己說了什麽不該說的話,瞬時酒醒,漲紅了臉。


    既然已經說了,騎虎難下,淩夕索性豁了出去,繼續往下說:“我們……在一起好不好?我……我喜歡你。”


    屋裏頓時爆發一陣尖叫聲,口哨聲,還有一些人搞怪的喝彩聲:“好!歸劍明快答應啊,看人淩夕都當眾告白了!”“答應了吧,快答應了吧!一起去t大比翼雙飛多好啊!”“真沒想到散夥飯遇到這麽喜慶的事兒!”“哎哎,我們淩夕喝了酒膽子也變得這麽大!”“小歸快答應吧,你看淩夕羞得都快站不住了。”


    淩夕被眾人說得滿臉通紅,低著頭攥緊了手指。


    歸劍明看了他良久,才微微笑了笑,柔聲說:“好。”


    在震耳欲聾的起哄聲中,歸劍明輕輕抱住了他。感覺到懷裏那個清瘦的男生激動地微微發著抖,歸劍明也覺得,心裏變得柔軟了起來。


    其實,淩夕告白的那天,他並沒有太多的喜悅。


    反而是驚訝多過喜悅的。


    自己對淩夕並沒有達到愛的程度,當時答應跟他在一起,隻是不討厭他,或者說,挺喜歡他的性格。而且,當著那麽多人的麵,直接拒絕會讓淩夕很難堪。


    高中那兩年同桌的時光,淩夕也帶給過他很多很多的快樂,再說他很清楚自己不會喜歡上女人,所以,當時沒有過多的考慮,就答應了下來。


    後來,跟淩夕一起來到t大,兩人一直在一起,怕同性情侶在學校會太過招搖,淩夕就建議兩人出去租房住,歸劍明也答應了下來。


    同居那段時間過得很舒心,淩夕雖然話多,可相處久了也漸漸摸清了歸劍明的脾氣,在他看書的時候就會乖乖閉上嘴,安靜地靠在他身邊。


    就這樣在一起,兩年多,日子一直很平靜。歸劍明甚至以為,自己終於有了可以陪伴在一起,相守一生的人。


    大二寒假的時候,孤兒院的老院長生病了,歸劍明和夏羽李唯他們都回去探望,一群一起長大的孤兒,陪著院長過了最後一個春節。


    在院長的墳前,一群人都哭了,隻有歸劍明沉默地看著墓碑上的名字,沒有流一滴眼淚。跟他一起長大的人都知道,他這樣沉默的時候,往往,才是最難過的時候。


    歸劍明記得,那天是正月初七,或者氣溫太低了,飄下來的水滴居然凝成了冰,抬頭看去,像是在下雪,隻是細碎的雪花落在地上馬上就化成了水。


    歸劍明又一次去了院長的墳前,待了太久,腿都有些麻了,天快黑的時候他才終於站了起來,收拾起行李。


    夏羽說:“你明天再走吧,這麽晚了還在下雪呢。”


    歸劍明搖了搖頭,說:“我想現在就回去。”


    他那麽執著地要回去,隻是想見見淩夕,他記得淩夕最怕冷,屋裏的空調壞了,這樣下雪的天氣,淩夕一個人會被凍著。


    搭了最後一班長途車,到達市區的時候已經快十點。走上熟悉的樓梯,突然聽見屋內有奇怪的聲響,好像什麽被撞倒。


    歸劍明停下腳步,疑惑地看向屋內。然後,僵在原地。


    淩夕正和另一個男生擁吻在一起,動作太劇烈的緣故,把一個小凳子撞倒在地。


    那個男生,居然是歸劍明熟悉的人。廣播台的前任台長,是他很敬重並且欣賞的學長。那個學長一直很照顧他,還說把他當成最好的兄弟,也是在那個人的鼓勵下,他才嚐試著多跟人打交道,加入了廣播台,認識了很多的朋友,甚至參加了廣播台台長的競選。


    去年十月份的時候,他還跟那個學長,李唯,還有另一個師姐,一起組了個樂隊,幾人漸漸熟悉起來,樂隊也越來越紅火,四人打算去參加下學期的歌手大賽,所以,這個學期,每周末都一起練歌。


    淩夕會經常去音樂室看他們,有時候還帶些水果過去慰勞,跟大家有說有笑的。


    他們都知道,淩夕是他最珍惜的戀人。


    可是現在,淩夕卻跟他最信任的學長,擁抱在一起,在距離他不足五米的地方接/吻。


    歸劍明靜靜地站在門外。


    他發現自己手腳似乎都被凍僵了,連推門的力氣都沒有。


    他甚至後悔,自己為什麽要那麽擔心淩夕會怕冷。為什麽擔心淩夕會著涼所以從郊區半夜三更趕回來卻看到了這一幕。


    良久之後,淩夕紅著臉推開那個人,輕聲說:“我們這樣背著劍明,被他發現了怎麽辦?”


    “怕什麽,隻要你真心愛我,其他的事情我會解決的。”


    “可是……他一直對我很好……”


    “但你愛的是我,不是嗎?”


    淩夕沒有說話,隻是猶豫著點了點頭。


    “好了,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別說這些喪氣話。”


    說著就把淩夕直接壓倒在沙發上。


    聽著屋內漸漸響起的喘息聲,歸劍明終於麵無表情地伸出手來,輕輕關上了門。


    他們愛得有多深?好不容易相聚,著急到連門都不關就吻在一起的程度?


    歸劍明的嘴角揚起個冷笑,慢慢地轉身下樓。奇怪的是,被人背叛的這一刻,他居然不覺得有多痛苦。


    是自己太冷血了嗎?


    還是,被拋棄已經是第二次,所以……習慣了呢?


    就像當年媽媽說“在這裏等我”卻一直沒有回來一樣。如今,看著親口說“我愛你,我想一直跟你在一起”的淩夕,跟別人接/吻,甚至上/床,他的心裏,居然沒了痛的感覺。


    這次是冬天,還飄著小雪,天氣比當年的雨夜要冷上許多,歸劍明提著行李箱,漫無目的地在街上走了很久。直到廣場上零點的鍾聲響起,這才發現,那行李箱很重,提太久了手都有些酸。


    裏麵都是他給淩夕帶的特產。


    雖然不是什麽好吃的東西,卻是孤兒院的婆婆親手做的,聽說小歸有戀人了,婆婆高興得不得了,走的時候找了一大堆吃的給他,有醃蘿卜,土豆丸子,還有臘腸之類的。


    淩夕愛吃零食,歸劍明也就沒有拒絕,回來的時候多帶了一點給他。


    隻是現在……不需要了吧?


    歸劍明抬頭看了眼不遠處廣場上的時鍾,零點鍾,沒公車了,地鐵也停了,那個“家”肯定是不能回去的,淩夕跟學長還在那兒甜蜜著。


    自己……這種從來都沒有真正的“家”的人……


    該去哪兒?


    抬眼看見不遠處好像有個小旅館,於是就走進去開了間房。


    到屋裏放下行李,然後站在陽台上默默點了根煙,冷靜地思考著該怎麽跟淩夕分手。


    到了今天這地步,他不可能再纏著淩夕。淩夕愛上了別人,他能做的隻有放手。他不想讓兩人之間變得太難堪。


    跟淩夕在一起的這段時間,他一直很盡心盡力充當著戀人的角色。他對淩夕有多好,眾人都看在眼裏,甚至好到夏羽和李唯都說要嫉妒了。


    得到的,卻是這樣的回報。


    他並不恨淩夕,隻是覺得很失望,還有心寒。


    還以為,這樣盡心的付出,就可以和他一直在一起。


    現在想想,才覺得自己太愚蠢。


    會有哪種愛勝過母子血濃於水的親情?會有哪種話勝過母親對兒子親口所做的承諾?連親生母親都會拋棄的人,有幸運得到如此深刻的愛嗎?


    顯然,他沒有。


    他之所以會傻到去相信淩夕,隻是因為太渴望溫暖了,卻沒曾想,經曆溫暖後再次被拋棄,會更加寒冷。


    那天晚上,歸劍明一夜沒睡,天亮的時候,他收到淩夕的短信。


    “劍明你在哪兒呢?什麽時候回來?我想你。”


    看著“我想你”那三個字,眼睛突然有些刺痛。歸劍明沒有回短信,去廁所用冷水衝了把臉,再脫了衣服洗去一身的疲憊。理好頭發,讓自己看上去很精神,這才回到屋裏拿起手機,回了條短信說:“我今天早上的車,中午才到。”


    “好的,我在家等你。”


    歸劍明沒再回複,直接從電話薄裏刪了淩夕的號碼。


    他坐車回到家裏,走上樓去,進屋後發現屋內整理得非常幹淨整齊,一點也沒有其他人來過的痕跡和味道。


    淩夕果然是很謹慎的人呢。


    歸劍明笑了笑,走到沙發旁坐下。淩夕聽到腳步就從衛生間出來,笑著走過來說:“這麽早回來?怎麽不在那邊多待幾天呢?”


    他是盼著自己在郊區多待幾天,好跟學長甜蜜吧?


    歸劍明沉默了片刻,看著他,低聲說:“小夕。”


    “嗯?”


    “我們分手吧。”


    淩夕怔了半晌,才問:“你剛說什麽?”


    “我們,分手吧。”歸劍明一字一句的重複著,深邃的眼睛緊緊盯著他,“我喜歡上別人了,所以,我們之間不必繼續了。”


    淩夕驚訝地道:“那個人是誰?”


    “你不必知道。”歸劍明果斷地說。


    淩夕沉默了良久,才黯然垂下頭去,“你怎麽會喜歡上別人?我們在一起……兩年了,你……”


    “感情的事總是由不得人,你該知道,愛上誰是自己也沒法控製的。”歸劍明淡淡答道。


    “劍明……”淩夕還想說什麽,卻被歸劍明低聲打斷,“這個理由夠了嗎?”歸劍明站了起來,轉身往門外走去,走到門口,又停下腳步,沒有回頭,隻低聲說,“祝你幸福。小夕。”


    然後輕輕關上了門。


    他以這個理由作為分手的借口,隻是為了給淩夕留最後一份尊嚴。


    因為,高中所有同學都知道他跟淩夕在一起,夏羽和小唯也一直認為他們感情很好,或許是自己太寵著他了,所以,幾乎所有認識的人都以為,他們很相愛。


    莫名的分手,分手後淩夕又跟那學長在一起,一定會有很多的猜測和謠言。


    總不能讓大夥都知道是淩夕背信棄義腳踩兩條船吧?如果那樣,夏羽和李唯肯定會仇視淩夕,衝動的夏羽說不定會做出什麽出格的事兒來,淩夕也會被高中的同學朋友們看低了。


    就說是歸劍明喜歡上別人所以拋棄了淩夕吧。哪怕從此以後,自己會變成眾人唾棄的花花公子,變成眾人口中始亂終棄的人渣。


    那又有什麽關係呢?


    他自小就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語,更不屑於去跟看不起他的人解釋。


    反正,他在外人眼裏,從來都不是好人,不差再加上一條罪名。


    況且他自己也不覺得自己是什麽好人。


    在淩夕為難的時候,用這個借口說分手,替淩夕擔下一切,不過是他留給淩夕的,最後的溫柔。


    雖然結局讓他心寒,可至少,在過去的兩年裏,淩夕真的讓他感到過快樂。所以即使被拋棄,他也不會那麽小氣的去恨淩夕。


    就如被媽媽拋棄的時候一樣,他也從不恨那個女人。


    他知道,那個女人肯定有什麽迫不得已的理由才不要他,淩夕愛上別人也是情非得已,既然自己成了他們的負擔,與其跟在他們身邊當累贅,當絆腳石,幹脆點拋棄了,也沒什麽。


    恨又何必呢?反而顯得自己挺可憐。


    這個世上,沒有人必須為別人付出什麽。


    反正他習慣了一個人過,這麽多年一步一步走過來,每一個腳印都踩得特別踏實。


    因為,自從他跌跌撞撞學習走路的時候開始,就沒有人,會扶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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