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北方的一個農村裏頭,很窮很窮,我的家裏隻是那許許多多貧窮家庭裏麵中最普通的一家。


    父母也是那種普普通通的父母,對我說不好很好,但也說不上很壞。


    他們不像是村裏有些惡毒的父母,不會無緣無故地打罵我,也會想辦法填飽我的肚子,偶爾也會摸摸我的頭、我的臉,溫柔地笑著,叫我“清丫頭”。


    當然了,因為家裏有弟弟,所以什麽好吃的好喝的肯定落不到我的頭上,過年的肉、母雞下的蛋,都是先僅著弟弟。


    這也沒什麽,村裏麵但凡有男娃的人家都是這樣的。


    當所有人都是一樣的,那不正常就會變為一種正常。


    至少我和姐姐沒有什麽怨言,和村裏所有尋常家庭的女娃一樣,漿洗勞作、照顧弟弟。”


    程意清坐在寧哲的車上,輕緩地講述著她的那些過去。


    車內開著暖氣,她的聲音甕甕的、低低的,配合著外頭“淅淅瀝瀝”的小雨。


    “如果非要說和別人有什麽不一樣的話,那就是我從小就意識到了,我比別的小孩子要長得好看一些。”她接著道。


    “這種覺悟是來自於村裏的光棍。


    我穿的衣服是我姐姐剩下的,我姐姐的衣服是我媽媽剩下的。


    那些衣服落在我身上自然就舊得不像話了。


    也不合身,有的遮不住腳脖子,有些漏領口,有的會把屁股和胸部繃得緊緊的。


    然後我就發現,每當我放學之後,在自家院子洗衣服或者是切豬草的時候,那些男人就會有意無意地從我家門前路過,還有目光將我上上下下打量個遍。


    這讓我覺得很不舒服。


    這件事,很快也被我媽媽發現了。


    她並沒有站在我這頭,或者幫我討要個說法。


    你知道嗎?有時候‘公道’兩個字,都是奢侈品,因為窮人家沒有那個底氣去討要什麽‘公道’。


    他們遇到事情之後的第一反應就是‘別惹麻煩’


    所以我媽媽隻是告訴我以後別再穿那些衣服了,然後,她又說了一句話,讓我一輩子都忘不了。


    她說‘那些人都在看你,你不知道?姑娘家家的,你丟不丟人?’


    我當時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明明那些衣服都是她給我穿的啊,明明是些普通的衣服,就因為穿在了我身上,它們就丟人了?


    明明是那些男人來盯著我看啊,為什麽最後丟人的是我?


    誠然,我給你說過,我的父母還算講道理,他們並不會像有些惡毒的重男輕女的家庭,對著女兒非打即罵。


    所以我一直認為,我媽媽說我丟人了,那我一定就是丟人了。”


    “程小姐,這些,跟這件事有什麽關係?”


    寧哲忍不住問道。


    雖然打斷別人很沒有禮貌,但是他卻是對她們村的那些光棍做了那些事情並不感興趣。


    他隻想快點聽她說完,快點去給安安送小蛋糕。


    “別急,我馬上就會說到的。”程意清答道。


    “後麵還有一個光棍來我們家提過親呢,說是讓我嫁給他,他願意出五百塊錢。


    還好,我父母也不是那種隨隨便便賣女兒的人,考慮到我才十三歲,所以他們把那個光棍打了出去。”


    程意清像是沒有感受到寧哲的不耐煩似的,依舊自顧自地說道。


    “其實那個時候的我挺單純的,說出來你可能不信,但是確實是真的。


    我那個時候從來沒出過村子,因為窮,所以做什麽都是唯唯諾諾的,每天又有幹不完的活兒,所以壓根兒就沒有時間多想。


    一直到初中讀完,十五歲,我爸媽就不讓我繼續讀書了,找別人借了一張身份證給我,然後讓親戚帶著我就進城打工了。


    這是我頭一次進城,我看到這些高樓大廈,我看到這些車子,你都不能相信我當時的心情,一想到我以後就會在這裏生活了,我就說不出的興奮。


    隻是,這種興奮沒到一天。


    第二天,我就被親戚帶著進了服裝廠。


    然後我的生活空間隻有一個小小的廠,每天十二個小時,兩班倒,踩也踩不完的縫紉機。


    冬天的時候,我最喜歡的是夜班,因為夜班晚上上班前是白天,早上下班後,也是白天,但如果是白班的話,就得天黑的時候上班,天黑的時候下班。


    這讓我覺得,這一天壓根兒沒存過在,我的時間就這麽莫名其妙地沒了。


    做完一個月領工資,我領了三百八十塊錢。


    我當時高興極了。


    三百八十塊啊!


    我這輩子都見過這麽多錢,快抵得上那個光棍要娶我的錢了。


    得到錢後,我就給家裏寄回去了三百塊錢。


    我們那兒的人都是這樣,到了年齡就出去打工,掙了錢就寄回來給弟弟讀書娶媳婦用,然後過幾年再回家嫁人,換彩禮。


    我沒覺得有什麽不對,我姐姐也是這樣的。


    給家裏寄完了錢,我就剩八十塊錢了,但是我還是很高興。


    發工資第二天我請了一天假,然後揣上那八十塊錢逛街去了,那還是我進城一個多月以來頭一次正兒八經逛過這個城市。


    可是後麵,我就發現了,八十塊錢根本就買不到什麽。


    我轉了好久,給自己買了一支口紅。


    是在一家精品店買的,兩塊錢。


    我那個時候不知道什麽牌子不牌子的,但是我覺得那個賣口紅的店可好看了,口紅也很好看,塗上去整個人氣色都變好看了。


    我塗了口紅拿著鏡子照了又照,都舍不得擦。


    後麵我又買了兩包衛生巾。


    我還是第一次見到那種衛生巾,我以前是用的月事布,很麻煩,要洗,而且到了冬天的時候墊在屁股底下涼得跟冰似的。


    但是那個衛生巾,不用洗,是棉的,吸水性好,不凍屁股,還香香的。


    城裏麵就是好,連來月經都這麽方便。”


    寧哲有些受不了她這樣毫無重點、囉囉嗦嗦的話了。


    “程小姐,你害我跟你的月事有什麽關係?”


    “馬上,馬上就到了。”程意清應道。


    她又接著道:“我當時在廠裏的時候,可多人追我了,起碼半個廠的男生都追過我,給我買零食啊,買汽水啊什麽的。


    但是我最後還是和我們組的主管在一起了。


    他雖然比我大好幾歲,但是他的工資最高,比我高幾百塊錢,而且他父母在城裏賣水果,聽說可掙錢了。


    我想著以後要是嫁給他,那不比回村裏嫁給那些村漢好多了?


    我是真的想和他一心一計過日子的,我和他處對象甚至都舍不得喝他一瓶汽水,吃他一塊雪糕。


    可是他在職工宿舍就把我睡了,然後就把我甩了。


    後來我才知道,他是有老婆的。”(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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