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艾雷吉雅沒有危險,就暫時帶上這個小鬼吧,反正我們要在東海轉悠幾年,問題不大。”


    香克斯處理好了路飛的問題。


    他又開玩笑似的向海賊們說:“小的們,接下來我們可是有了一張王牌,遇到卡普的狗頭船可不害怕了!”


    “噢噢噢噢~”


    海賊們發出戰吼。


    路飛已經完全沉醉在了海賊的美食當中。


    比手臂都要粗的雞腿,臉盆大的鮮魚湯,不知名的調料混合著湯汁讓路飛胃口大開,他連續幹了兩碗飯,就撐的動不了了。


    “可惡,太好吃了!”


    路飛不甘心的望著餐桌上的巨大尾巴肉。


    那應該是一頭不知名海底怪獸的尾巴肉,路飛已經無福消受了。


    我未來要不要吃橡膠果實呢?


    可惡,吃了橡膠果實就可以毫無顧忌的將這些東西,全部吃下去了!


    “吃這麽點就飽了嗎?果然是一隻小鬼!”


    海賊們向路飛發起了嘲笑,烏塔優雅的拿著淡粉色的手帕擦嘴。


    “我吃飽了。”


    “烏塔帶路飛選一間空的房間吧。”香克斯說道。


    “還得去附近的島嶼購買一些衣服。”


    香克斯看著路飛那一身髒兮兮的襯衫牛仔褲無語,“卡普那家夥是怎麽帶的小鬼啊……”


    香克斯覺得,就帶娃這方麵,他已經超越那個海軍英雄太多了。


    香克斯的船蠻大的,但是這艘船還隻是比較破舊的木頭船,不夠氣派。


    路飛猜測香克斯後麵成為四皇後,會再弄一條匹配身份的船。


    烏塔給路飛安排的房間在自己旁邊,房間裏麵還有一些大人的衣服,比路飛身上穿的要新很多,但不夠合身。


    “路飛,你先穿著這些,把你身上的這件脫下來丟掉!”


    烏塔拿著新衣服指揮路飛。


    同時拿出剪刀,將衣服改短。


    “太臭了,真難想象,昨晚上你就這麽躺在我的床上!”


    烏塔捏著鼻子,一臉嫌棄。


    “說的也是,我還想洗個澡,烏塔,洗澡的地方在哪兒?”


    ……


    一頓忙亂過後,路飛已經將自己收拾幹淨,又興衝衝的在船上進行自己的鍛煉。


    既然在香克斯的船上,當然是去請教這些已經很牛逼的大海賊了。


    他高高興興的在船上跑,就看見了閑著沒事幹的貝克曼。


    紅發海賊團的副船長,不許動果實能力者,最大的戰績是讓海軍大將·黃猿雙手舉高,一動不動。


    這是一個玩槍械的大佬。


    路飛便跑上前去。


    貝克曼是一名很有紳士風度的男人,腰間掛著類似於燧發槍的武器。


    “貝克曼,我有些疑惑,什麽樣子的武器才是最好的。”


    “是冷兵器還是槍這種武器。”


    路飛指著貝克曼腰間的配槍問道。


    就路飛心中的考慮,覺得應該是刀劍這種冷兵器。


    畢竟,有世界第一劍豪,沒聽說過世界第一槍豪。


    火器在海賊王裏的地位屬實尷尬。


    出場率極高,戰績極低。


    火器尊嚴也就靠貝克曼這種人才撐著了。


    “你關心這個幹什麽,小鬼頭。”


    貝克曼對於小孩子的態度極為友善,在原著裏他也很親小路飛,甚至在路飛被山賊打了,準備出手幫他報仇。


    “我已經七歲了,是時候選擇一把武器了,我隻想要帥的。”


    路飛說道。


    “這還用說嗎,那肯定是選擇劍啦,劍豪這個名號一說出去多帥氣!”


    有海賊用著我懂的語氣拍著路飛的肩膀說道。


    他腰間掛著一把劍。


    “不對不對,論帥氣程度,火槍才是最棒的,而且上手難度低很多,適合路飛這種小鬼。”


    一個腰間掛槍的海賊說道。


    “你說什麽?”


    就像甜黨和鹹黨的爭論,路飛在不經意之間引發了槍黨和劍黨的爭執。


    男人就是這麽的無聊,喜歡討論戰力,往往為這個問題爭論的麵紅耳赤。


    “來決鬥吧!”


    “誰怕誰啊!”


    他們拔出了腰間的武器,準備從嘴上撕逼發展到線下對砍。


    這幫人很快扭打在一起,身為副船長的貝克曼拿出一根雪茄掛在嘴上,摸了摸腰間的打火機,最終沒拿出來。


    “初學者想快速造成殺傷力,我的建議是火槍。”


    “畢竟練劍的人太多了,成效也慢,什麽飛翔斬擊,那種東西劍豪還得練很久,我們起步就是飛翔斬擊。”


    貝克曼是槍黨無疑了。


    他對於現在的火槍戰績低迷也有著自己的見解:“未來一定是火槍的天下,隻可惜玩火槍的太依賴武器,而忘記了自身的鍛煉,這也使得劍豪往往強於持著火槍的混子。”


    “武器終究隻是武器,人自身的強度也很重要。”他語重心長的向路飛說道。


    火槍的基礎殺傷力的確高於劍士,但火槍低迷的戰績,讓路飛懷疑這家夥是不是故意帶歪自己。


    玩槍還是玩劍?


    路飛也陷入思考。


    他又想到了自己的霸王色,果然,前期的武器選擇上,還是玩槍比較好。


    隻需要一開霸王色霸氣眩暈敵人,再拿著槍遠距離收割就好了,等以後再切換成近戰武器。


    隻要自己夠強,玩什麽武器都一樣的,卡普不也拿著拳頭打天下麽。


    “貝克曼,教我打手槍吧!”心中有了計較,路飛用鑒定的目光看向貝克曼。


    這位槍黨臉上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卡普孫子的話,一定能在火槍的道路上,闖出名聲吧。


    “跟我來,小鬼,讓你見識見識我的射擊室!”


    他豪情萬丈的抱起路飛,將他帶進了一個船室。


    大量的子彈和手槍隨意放置著。


    貝克曼隨意撿起一把手槍丟給路飛,“試試這個家夥,先從認識武器結構開始吧。”


    圓圓的黑色子彈上膛。


    路飛有些興奮。


    男人是愛好戰鬥力的,對於這些破壞一切的兵器非常著迷。


    摸著武器,路飛感覺自己身上的武德正在複蘇。


    啊~好想發射霸王色……


    他對準麵前的靶子,目測有二十米左右,毫不猶豫的開槍。


    連續三槍,都打偏了。


    路飛適應了手槍微乎其微的後坐力。


    海賊世界人的力量是很強的。


    原著中,路飛七歲就能和大猩猩打的不分上下,但是打不過成年人山賊。


    在阿拉巴斯坦篇海賊們就能切斷高大的房屋,或者徒手抬起木質結構的屋子。


    路飛估計自己臂力已經可以用噸來計算了,區區燧發槍的後坐力,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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