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奇對於tagged並不是那麽的上心。
因為它雖然很有趣,而且未來的運營狀況非常良好,但tagged的服務人群就注定了它沒辦法賺大錢——你指望小孩子和中年人在網絡上花多少錢?
隻是作為一種良性資產的投資,tagged也算是一種不錯的選擇,至少它的回報還不錯,另外如果要賣出去獲利走人的話,也會非常的便捷容易。
真正讓蕭奇開始琢磨的,是以後美國還將迅速發展壯大的幾個互聯網科技公司。
如果按照時間來算,第一個應該購買的,就是yammer這個社交網站。
yammer最大的特點就是它為每個企業專門量身定做社交平台,這種社交平台包含了聊天、活動、主題、投票、想法等等的分區項目,讓企業的員工可以自.由自在的在裏麵交流。
但這種交流是相對封閉的,每個用戶必須用自己企業認證過的企業郵箱注冊,然後哪家公司的人就在哪家公司的內部活動,不能去到別的公司社交平台裏麵,從而保證了本公司的內幕消息不會外泄出去。
乍一看這種限製違反了網絡無邊際無障礙的宗旨,但這種相對封閉的環境,卻是很多企業和他們的員工很喜歡的,就像是喜歡linkedin一樣,因為他們可以在上班時間還能有一個相對自.由的聊天、查谘詢的平台。
事實上也是這樣,yammer獲得了《財富》世界500大公司85%職員的青睞,雖然用戶的規模並不龐大,不是動不動就上億的,但因為都是高層次高收入的用戶群體,所以它反而顯得很有特色和投資價值。
於是在2012年6月。微軟直接就先下手為強,以12億美金現金的方式,把yammer收入囊中。
在蕭奇看來,yammer同樣也是不聰明,如果他們再堅持一兩年,把自己的服務範圍擴展到整個世界的中型企業裏麵。那麽yammer的市值就會直接翻幾倍,少說也能達到50億美金以上。——這可一點兒也不誇張,當你的數千萬用戶都是高收入群體的話,那麽你的商業價值就會大大增加,遠比那些有幾億休眠賬戶的網站要高得多。
yammer是在去年9月就開始上線運營的,現在發展隻能說是勉強,畢竟大公司都遭遇了金融危機,裏麵的員工個個都在為了自己的前程擔心,對於yammer的網站也是沒什麽興趣的。
蕭奇沒想過自己把yammer創辦起來。因為別看它是2008年9月才上線,但之前人家有這個創意卻是好幾年之前,公司早就成立了,而且早就申請了專利,別人根本沒辦法和他們競爭。
但反過來說,自己不創立也有一個大好處,那就是在它剛剛草創的時候,把yammer一鍋端的話。就又能得到好的公司,還能直接得到一批優秀的創業團隊。接下來就隻用投錢便可以了,其餘的什麽都不用蕭奇擔心。
至於做起來之後,到底是繼續持有還是賣出,蕭奇自己的傾向是掌握在手上。
因為yammer未來的用戶,是囊括了世界上80%以上的大中型公司,擁有強大的號召能力和影響力。這樣的公司別說是在掙錢,就算是不掙錢,也應該拿在手裏,對那些公司精英們施加潛移默化的各種影響。
之所以蕭奇沒有第一時間去收購yammer,原因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必須要讓yammer的人意識到創業的殘酷性,然後蕭奇在他們危難之中解救他們,這才會把yammer徹底的掌控在手裏。
否則他們一帆風順的發展著,就算你蕭奇去大筆的投資,人家也不會多感激,隻是認為這是一場很尋常的商業投資而已。
yammer遭遇了什麽危機?
當然是迎頭撞上了金融危機囉!
金融風暴正好在2008年9月正式爆發,yammer蓄謀已久的上線又不可能臨時更改,所以他們就直接和金融危機對上,導致了上線半年以來,發展非常的不順和緩慢。
不能說他們門可羅雀,但絕對是小貓三兩隻,根本連預期的十分之一成就都沒有達到。
成績不好,但各種運營費用卻是非常巨大的,比如人工、帶寬服務器租賃、各種宣傳和維護等等,花錢如流水,早已耗盡了他們之前籌集而來的資金。
如果根據前世的記憶,yammer應該是苦撐到了今年的下半年,然後迎來了兩輪的天使投資,這才得以維持下去,並且隨著金融危機在美國的影響消退,慢慢的發展壯大了起來。
蕭奇當然不會讓這個救世主的頭銜被別人拿到,所以在和唐明香商量了tagged的投資之後,他準備就開始委托花旗銀行和yammer談判,爭取一口氣把yammer全部吃下。
在美國做生意……不,應該說在全世界做生意,一個中間人,或者是掮客,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之前的zappos賣鞋網站,前世亞馬遜早就想收購它,但雙方談了兩年都沒有成功,最後高盛出馬在中間協調,沒有幾個月生意就直接談成了。
這就說明一個合適的中間人有多麽的重要。
它可以負責協調雙方的利益,在雙方的要求之中找到一個合適的平衡點,然後讓雙方都接受它,從而達成交易談判。
特別是對於蕭奇這樣的華國人,除非是自己創立公司,比如他和霍夫曼在做的幾個網絡公司,不然換了去收購美國的公司,他是一點優勢都沒有的,甚至可以說是完全不知道裏麵的門道。
但有了中間人就不一樣了,蕭奇根本用不著去管裏麵有什麽內幕,隻要給錢就能搞定,而且沒有什麽麻煩,陷阱什麽的全被中間人給去除了,這也是他們的職業道德。
所以蕭奇才能收購linkedin,收購imax,收購skype,收購yahoo,收購漫威……等等。
作為一個很傳統的華國人,蕭奇從來不覺得錢有什麽重要的,最重要的還是那些踏踏實實可以讓人看到的財富。
比如一個可以發展上百年的公司,比如龐大的土地資源,比如擁有強大凝聚能力的銀行。
因此就算收購這些公司的花費,都顯得非常的高,連支付的中介費都很高,蕭奇也從來沒有皺眉過。
更何況,現在少年的手裏,可是掌握著超過1600億美金的現金流,足夠蕭奇購買許多有價值的公司了。
收購yammer的花費,最多就2億美金上下,這根本就不是什麽大生意。
當然蕭奇作為一個轉世重生的人,花大價錢去購買高市值公司的股票,那顯然不是他的優勢。
少年最大的優勢,就是能找到那些剛剛創立,或者是還沒有創立,卻有著巨大發展前景的公司,然後得到它們發展壯大後的好處。
如此才叫真正的人生贏家,也非常有養.成的樂趣。
看著一家公司在自己的手中從小到大,最後成為世界上赫赫有名的公司,這種成就感並不是金錢能給予的。
在yammer之後,蕭奇想加以實施的一個創意理念,就是大名鼎鼎的square了。
說square公司,大家或許有點陌生,但把它說成是美國的拉卡拉,可能大家就會對它很熟悉。
拉卡拉發布的那款插在手機耳機孔上的移動手機刷卡器,最早的原型就是square——它產品和公司的名字都叫這個。
square公司就憑借著square這一款移動刷卡器產品,直接就成了估值超過50億美金的明星公司。
甚至有金融分析公司預測,它如果上市之後,能迅速的達到100億美金以上的市值。
square公司的初始公司,在2008年就已經成立了,不過此時他們還不叫square,要等到square這款產品成型之後,公司才會正式的的更名為square。
至於他們之前叫什麽,蕭奇不知道,也沒有必要知道。
蕭奇隻用知道,在2009年的2月,square還沒有開發出來,他們直到2011年才會正式開發定型,square那時才開始在蘋果商店裏發售,這就已經足夠了。
蕭奇並沒有打算收購這家公司。
既然square還沒有開發出來,那麽蕭奇自己把成熟的square理念講出來,讓霍夫曼在矽穀找一群合適的專家,集中迅速的把這款商品開發出來,那麽square就是屬於蕭奇的資產了。
在創意這個市場上,誰領先一步那就獲得了先機。
更何況原本的square公司,要到今年從蘋果挖人之後,下半年才有初步的模型出來。
蕭奇提前幾個月發明了,那怎麽也算不得是竊取吧?(未完待續。。)
ps:有兄弟說,奇少和老婆們收購的公司太多了,可是你們看看這些大公司,蘋果、穀歌、facebook、阿裏、騰訊,哪家不是每年都不停的在收購公司?雷布斯不也說,準備入股100家公司嗎?他們難道就是傻的啊?這是關於未來的大布局啊!
因為它雖然很有趣,而且未來的運營狀況非常良好,但tagged的服務人群就注定了它沒辦法賺大錢——你指望小孩子和中年人在網絡上花多少錢?
隻是作為一種良性資產的投資,tagged也算是一種不錯的選擇,至少它的回報還不錯,另外如果要賣出去獲利走人的話,也會非常的便捷容易。
真正讓蕭奇開始琢磨的,是以後美國還將迅速發展壯大的幾個互聯網科技公司。
如果按照時間來算,第一個應該購買的,就是yammer這個社交網站。
yammer最大的特點就是它為每個企業專門量身定做社交平台,這種社交平台包含了聊天、活動、主題、投票、想法等等的分區項目,讓企業的員工可以自.由自在的在裏麵交流。
但這種交流是相對封閉的,每個用戶必須用自己企業認證過的企業郵箱注冊,然後哪家公司的人就在哪家公司的內部活動,不能去到別的公司社交平台裏麵,從而保證了本公司的內幕消息不會外泄出去。
乍一看這種限製違反了網絡無邊際無障礙的宗旨,但這種相對封閉的環境,卻是很多企業和他們的員工很喜歡的,就像是喜歡linkedin一樣,因為他們可以在上班時間還能有一個相對自.由的聊天、查谘詢的平台。
事實上也是這樣,yammer獲得了《財富》世界500大公司85%職員的青睞,雖然用戶的規模並不龐大,不是動不動就上億的,但因為都是高層次高收入的用戶群體,所以它反而顯得很有特色和投資價值。
於是在2012年6月。微軟直接就先下手為強,以12億美金現金的方式,把yammer收入囊中。
在蕭奇看來,yammer同樣也是不聰明,如果他們再堅持一兩年,把自己的服務範圍擴展到整個世界的中型企業裏麵。那麽yammer的市值就會直接翻幾倍,少說也能達到50億美金以上。——這可一點兒也不誇張,當你的數千萬用戶都是高收入群體的話,那麽你的商業價值就會大大增加,遠比那些有幾億休眠賬戶的網站要高得多。
yammer是在去年9月就開始上線運營的,現在發展隻能說是勉強,畢竟大公司都遭遇了金融危機,裏麵的員工個個都在為了自己的前程擔心,對於yammer的網站也是沒什麽興趣的。
蕭奇沒想過自己把yammer創辦起來。因為別看它是2008年9月才上線,但之前人家有這個創意卻是好幾年之前,公司早就成立了,而且早就申請了專利,別人根本沒辦法和他們競爭。
但反過來說,自己不創立也有一個大好處,那就是在它剛剛草創的時候,把yammer一鍋端的話。就又能得到好的公司,還能直接得到一批優秀的創業團隊。接下來就隻用投錢便可以了,其餘的什麽都不用蕭奇擔心。
至於做起來之後,到底是繼續持有還是賣出,蕭奇自己的傾向是掌握在手上。
因為yammer未來的用戶,是囊括了世界上80%以上的大中型公司,擁有強大的號召能力和影響力。這樣的公司別說是在掙錢,就算是不掙錢,也應該拿在手裏,對那些公司精英們施加潛移默化的各種影響。
之所以蕭奇沒有第一時間去收購yammer,原因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必須要讓yammer的人意識到創業的殘酷性,然後蕭奇在他們危難之中解救他們,這才會把yammer徹底的掌控在手裏。
否則他們一帆風順的發展著,就算你蕭奇去大筆的投資,人家也不會多感激,隻是認為這是一場很尋常的商業投資而已。
yammer遭遇了什麽危機?
當然是迎頭撞上了金融危機囉!
金融風暴正好在2008年9月正式爆發,yammer蓄謀已久的上線又不可能臨時更改,所以他們就直接和金融危機對上,導致了上線半年以來,發展非常的不順和緩慢。
不能說他們門可羅雀,但絕對是小貓三兩隻,根本連預期的十分之一成就都沒有達到。
成績不好,但各種運營費用卻是非常巨大的,比如人工、帶寬服務器租賃、各種宣傳和維護等等,花錢如流水,早已耗盡了他們之前籌集而來的資金。
如果根據前世的記憶,yammer應該是苦撐到了今年的下半年,然後迎來了兩輪的天使投資,這才得以維持下去,並且隨著金融危機在美國的影響消退,慢慢的發展壯大了起來。
蕭奇當然不會讓這個救世主的頭銜被別人拿到,所以在和唐明香商量了tagged的投資之後,他準備就開始委托花旗銀行和yammer談判,爭取一口氣把yammer全部吃下。
在美國做生意……不,應該說在全世界做生意,一個中間人,或者是掮客,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之前的zappos賣鞋網站,前世亞馬遜早就想收購它,但雙方談了兩年都沒有成功,最後高盛出馬在中間協調,沒有幾個月生意就直接談成了。
這就說明一個合適的中間人有多麽的重要。
它可以負責協調雙方的利益,在雙方的要求之中找到一個合適的平衡點,然後讓雙方都接受它,從而達成交易談判。
特別是對於蕭奇這樣的華國人,除非是自己創立公司,比如他和霍夫曼在做的幾個網絡公司,不然換了去收購美國的公司,他是一點優勢都沒有的,甚至可以說是完全不知道裏麵的門道。
但有了中間人就不一樣了,蕭奇根本用不著去管裏麵有什麽內幕,隻要給錢就能搞定,而且沒有什麽麻煩,陷阱什麽的全被中間人給去除了,這也是他們的職業道德。
所以蕭奇才能收購linkedin,收購imax,收購skype,收購yahoo,收購漫威……等等。
作為一個很傳統的華國人,蕭奇從來不覺得錢有什麽重要的,最重要的還是那些踏踏實實可以讓人看到的財富。
比如一個可以發展上百年的公司,比如龐大的土地資源,比如擁有強大凝聚能力的銀行。
因此就算收購這些公司的花費,都顯得非常的高,連支付的中介費都很高,蕭奇也從來沒有皺眉過。
更何況,現在少年的手裏,可是掌握著超過1600億美金的現金流,足夠蕭奇購買許多有價值的公司了。
收購yammer的花費,最多就2億美金上下,這根本就不是什麽大生意。
當然蕭奇作為一個轉世重生的人,花大價錢去購買高市值公司的股票,那顯然不是他的優勢。
少年最大的優勢,就是能找到那些剛剛創立,或者是還沒有創立,卻有著巨大發展前景的公司,然後得到它們發展壯大後的好處。
如此才叫真正的人生贏家,也非常有養.成的樂趣。
看著一家公司在自己的手中從小到大,最後成為世界上赫赫有名的公司,這種成就感並不是金錢能給予的。
在yammer之後,蕭奇想加以實施的一個創意理念,就是大名鼎鼎的square了。
說square公司,大家或許有點陌生,但把它說成是美國的拉卡拉,可能大家就會對它很熟悉。
拉卡拉發布的那款插在手機耳機孔上的移動手機刷卡器,最早的原型就是square——它產品和公司的名字都叫這個。
square公司就憑借著square這一款移動刷卡器產品,直接就成了估值超過50億美金的明星公司。
甚至有金融分析公司預測,它如果上市之後,能迅速的達到100億美金以上的市值。
square公司的初始公司,在2008年就已經成立了,不過此時他們還不叫square,要等到square這款產品成型之後,公司才會正式的的更名為square。
至於他們之前叫什麽,蕭奇不知道,也沒有必要知道。
蕭奇隻用知道,在2009年的2月,square還沒有開發出來,他們直到2011年才會正式開發定型,square那時才開始在蘋果商店裏發售,這就已經足夠了。
蕭奇並沒有打算收購這家公司。
既然square還沒有開發出來,那麽蕭奇自己把成熟的square理念講出來,讓霍夫曼在矽穀找一群合適的專家,集中迅速的把這款商品開發出來,那麽square就是屬於蕭奇的資產了。
在創意這個市場上,誰領先一步那就獲得了先機。
更何況原本的square公司,要到今年從蘋果挖人之後,下半年才有初步的模型出來。
蕭奇提前幾個月發明了,那怎麽也算不得是竊取吧?(未完待續。。)
ps:有兄弟說,奇少和老婆們收購的公司太多了,可是你們看看這些大公司,蘋果、穀歌、facebook、阿裏、騰訊,哪家不是每年都不停的在收購公司?雷布斯不也說,準備入股100家公司嗎?他們難道就是傻的啊?這是關於未來的大布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