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趕到酒吧時,遠遠就看見婉兒站在門口。我知道她在等我,忙走上去。


    “你來了。”因為門口站著迎賓的服務生,婉兒神態並沒有顯示出不同以往的親熱,“我一直在等你。”


    我笑了故意一語雙關地說,“哈哈,老板親自來迎接我,我真是感到不勝榮幸啊!怎麽老板今天的‘服務’態度這麽好?真是讓我吃驚啊!”


    婉兒趁人不備飛給了我一個媚眼,“我找你有點急事。你跟我來一下。”


    “好的。”


    一進辦公室,門剛剛關好。婉兒帶著一陣香風撲進我的懷裏,那饑渴的紅唇不容我發出半個字就已封住了我的嘴。我剛開始還想抗拒,畢竟這裏是辦公室不是她家。如果讓下麵的人進來發現我們的事,一定會弄得滿城風雨。但是,婉兒那柔軟的雙唇以及溫軟嬌柔的身體,具有我無法抗拒的誘惑力。我很快就迷失在她的熱烈激情中。和她忘情地親吻起來。


    “我好想你,”良久婉兒才喘息著放開我,深情地望著我,“一天了,什麽都沒有心思幹,就想早點看見你。”


    “你這樣,用不了幾天就會讓全世界都知道我們的事了。”我認真地對她說,“我不希望事情變成那樣。你明白嗎?”


    “我明白。明白……”婉兒的眼睛裏掠過一陣哀傷,“你是怕傷害到她,對嗎?”


    我點點頭,“我妻子是一個好人,很善良很賢惠。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她幫助了我。可是我……”


    “對不起,對不起”婉兒慌亂地拉住我的手,“都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你沒有任何責任,怪我不好。你不要這麽內疚好嗎?”


    “不,不能責怪你一個人,我也不對。也許開始時責任在你,可是當我答應和你在一起後,我也就有了責任。我是一個同謀,一個從犯。”


    “你不要這樣說好嗎,”婉兒抱住我,把頭貼在我的胸口上,幽幽地說,“我知道你不願意和我在一起,可是我真的舍不得讓你離開啊。”


    “我有什麽好的地方讓你這麽依戀我?我不過是一個長得不帥氣,又沒有錢,又沒有前途的窮小子。我不值得你愛。放過我好不好?”


    婉兒抬起頭來用那雙如同夜星一樣美麗動人的大眼睛望著我輕聲說,“你看見過溺水人嗎?他在水裏拚命掙紮,這個時候哪怕是他身邊有一根稻草漂過,他也會緊緊地轉住不放,希望可以用它拯救自己。我就像是一個溺水的人,而你現在就是一根可以拯救我的木頭,我抓住了你是無論如何都不會再放手的。你是我生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也是我唯一的快樂。求求你,不要離開我好嗎?答應我。”


    哈!我在心裏想,怎麽像是香港台灣拍攝的連續劇裏的台詞,想必是她看到了,被傳染了。不過我知道她說的是真心話,至少目前她把我當成了自己唯一的快樂源泉。怎麽辦?我想不粗什麽理由來順服她,還是先等等看吧,也許她不久就會厭煩我,離開我的,那時問題豈不就解決了。


    我對望著我的婉兒點點頭。


    “來,”婉兒拉起我是手,“我給你買了還吃的。你先嚐一嚐。”


    我忙搖頭,“不可以的,吃了東西胸腔會變小,發聲就會很費力的。”


    “不是要你吃飯,是先吃點東西墊墊肚子,”婉兒把我拉到沙發旁,讓我坐下,她則拿來了許多吃的東西,都是一些零食,“喜歡吃什麽,你自己挑,我不知道你喜歡吃什麽,就每一樣都買了點。”


    我心裏一陣感動,她真得就像一個柔順的妻子,對我這麽體貼,可是我還在想怎麽離開她,如果她知道了我的想法,會是什麽心情呢?


    我上台是已經是晚上8點了。這個時候大家都次完了晚飯,結伴出來玩樂。所以酒吧裏的人逐漸多了起來。最近因為大家都知道“尋夢”酒吧來快了一個唱歌非常好的歌手,所以許多人都慕名而來。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是滿座的。


    我唱完了兩首歌,在熱烈的掌聲中下來休息。


    “方哥,”張瑞走過來,“有人找你。”


    “誰?”我想不出誰會找我,我在這裏沒有朋友,就連認識的人也那樣幾個啊。


    “是一個女人,挺漂亮的。她點名讓你過去。”張瑞指指一邊的角落。我順著他手指的方向望過去,赫然發現做在那裏的是沈寧。看見我看她,她笑著幽雅地揮揮手,示意我過去。


    “你認識她?”張瑞好奇地問。


    我點了下頭,“是今天才認識的。”


    “不會是想包下你吧?”張瑞嘿嘿低聲笑了。


    我笑了罵了一句,“胡說八道!我這樣的會有人喜歡才怪呢?誰會包我。”


    “得了,”張瑞臉上帶著壞壞的笑容小聲說,“說真的,你真有女人緣。我看,就連我們那從來對男人不感冒的老板,都對你有意思。我看那女人穿戴的可都是名牌,一定很有錢。跟她玩一段時間,少說也能弄個二三十萬花花。這麽好的機會可別放過啊!”


    我微微皺了一下眉頭,這個時代人們都在想什麽,我難道真的落伍了?


    “她在等你呢?快點過去吧。”張瑞推了我一下。


    我走到了沈寧麵前,“你好。”


    “你好”沈寧含笑站起身來向我伸出手,“很高興能再見到你。”


    “是啊,真巧。”我和她握了一下手問她,“可以坐下嗎?”


    “可以,請坐。”


    我坐下才發現沈寧身邊還坐著一個高大的男人,沈寧見我看自己的夥伴就介紹說,“對不起,忘記給你們介紹了。這位是方先生,這是我的朋友李建偉。”


    李建偉和我也握握手笑著說,“方先生的歌唱得真好,足可稱為歌星了。”


    我搖頭說,“你太過獎了。什麽歌星,我隻是混口飯吃而已。說白了,就是跑江湖賣唱的。”


    “哈哈,”李建偉爽朗地一笑,“你很坦白。”


    “沒有必要說得那麽動聽。我是靠唱歌來掙錢,就是在賣唱。何必非把自己說得好象高人一等呢?我沒有歌星的水平。也不認為自己有歌星的水平。”


    “很好!”李建偉點頭說,“能清楚地認識自己很難得。你是一個聰明人。”


    “謝謝誇獎。”我轉頭問沈寧,“沈小姐經常來這裏嗎?”


    “不!我今天是聽建偉說這裏有一個唱歌很棒的歌手,所以我就來看看。沒有想到會是你。一天我們就相遇了三次,還真是巧啊!”


    “怎麽會是三次?”我不解地望著她。


    “在車禍現場一次,小影那裏一次,這裏又相遇。這不是三次嗎?不過車禍那次你沒有看見我而已。”


    我笑了,“還真是無巧不成書啊!”


    “你怎麽會在這裏唱歌?”沈寧好奇地問。


    我笑了笑,“想多掙點錢啊!”


    沈寧望著我,“你上司知道嗎?”


    我點點頭。


    “哦”沈寧笑了,“方先生,等會有沒有興趣和我一起唱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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