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最後關頭發現了來襲的反艦導彈,但是第三護衛群的指揮官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一是反艦導彈的數量太多了,二是第三護衛群在接敵的時候還沒做好防空準備。
戰艦不是戰機,戰艦上的大型雷達在啟動之前都需要預熱,哪怕是最先進的固態有源相控陣雷達。
在電磁武器的威脅下,十艘戰艦上的雷達都沒有開機。
以當時的情況,如果提前啟動雷達,恐怕在反艦導彈來襲的時候,十艘戰艦都將喪失防空能力。
原因很簡單,電磁彈頭對電子設備的絕對毀傷半徑為二十公裏,如果電子設備處於工作狀態,特別是那些大型雷達,因為本身就有很強的電磁輻射,所以在工作狀態下更容易受到破壞。
根據美軍利用在第二次朝鮮戰爭中獲得的幾枚電磁彈頭做的測試,“宙斯盾”係統在工作狀態下,被電磁彈頭毀傷的距離在三十五公裏左右,如果環境較好,比如天空晴朗,距離還會有所增加。
當時,至少有三枚電磁火箭彈在離第三護衛群大概三十公裏處引爆。
因為戰場上空天氣晴朗,所以就算有幾艘戰艦隔得比較遠,隻要啟動了雷達,肯定會被電磁火箭彈擊毀。
到接敵時再啟動雷達,顯然晚了點。
為了盡可能的攔截反艦導彈,在戰艦投入戰鬥之前,還剩有對空導彈的f-22a放棄了撤退的j-11c,轉向攔截反艦導彈。
f-22a的攔截行動很快就收到了效果。
c-806是亞音速反艦導彈,隻有在靠近目標的時候,才會拋掉巡航發動機,用彈頭上的火箭發動機加速到二點五馬赫。
就算不開加力燃燒室,f-22a也能追上反艦導彈。
六點過五分之後的第一輪攔截中,二十多架f-22a至少擊落了三十枚c-806。
隻是,對於總量達八百四十枚左右的反艦導彈來說,三十枚這個數量級根本不算什麽。
因為艦隊在六點過十分才投入戰鬥,所以在用光了中程空對空導彈之後,f-22a機群不但沒有撤出遠程防空導彈的打擊區域,還繼續追擊反艦導彈,用aim-9y擊落了十多枚反艦導彈。
當時,甚至有幾架f-22a用上了航炮。
必須承認,日本飛行員非常勇敢。
在艦隊防空作戰中,特別是在攔截超視距目標的時候,戰鬥機進入防空導彈的打擊範圍等於自尋死路。
攔截四十公裏外的超低空目標時,防空導彈得不到照射雷達指引,全部以自動尋的方式發起進攻,即完全依靠彈載雷達搜索與攻擊目標。即便戰鬥機上有敵我識別係統,可是在防空導彈眼裏,肯定沒有敵我之分。
與反艦導彈相比,戰鬥機的信號特征更加明顯。
要知道,c-806是隱身反艦導彈,即便做得不夠徹底,因為彈體比戰鬥機小得多,所以雷達反射信號比f-22a還要低。
其他方麵也是如此。
c-806使用的是小型渦扇發動機,而且在巡航階段是亞音速飛行,所以紅外輻射特征也遠遠小於f-22a。
讓防空導彈選擇的話,肯定會把f-22a當成首要獵殺對象。
在艦隊進行防空作戰的時候,防空戰鬥機進入防空攔截區域,不但無法幫上艦隊,反而會削弱艦隊的防空能力。
比如為了避免誤傷,戰艦上的火控係統就要花很多資源進行敵我識別。
在這場戰鬥中,至少有七架f-22a被日本戰艦發射的防空導彈擊落,而這些導彈原本應該奔向來襲的反艦導彈。
日本飛行員不是不知道這個問題,隻是情況過於特殊。
當時,一位名叫近藤加野的日本飛行員在用光導彈後,先用航炮擊落一枚反艦導彈,然後把追擊他的防空導彈引入了反艦導彈群,雖然他駕駛的f-22a被防空導彈擊落,他也沒能幸免,但是附近的三枚反艦導彈也被彈片擊落。後來,日本首相親自追授近藤加野最高榮譽勳章。
所幸的是,兩艘驅逐艦發射的遠程防空導彈比f-22a多得多。
在艦隊開始防空作戰之前,f-22a大概攔截了五十枚反艦導彈,而在兩次外圍反導攔截中,兩艘防空驅逐艦總共發射了一百三十二枚防空導彈,擊落了近九十枚反艦導彈,攔截效率並不低。
取得這個成績的主要原因是,兩艘戰艦都采用了一對一的攔截方式。
雖然按照標準反導攔截戰術,應該用兩枚防空導彈攔截一枚反艦導彈,但是在反艦導彈多得多的情況下,隻能以一對一的方式進行攔截。
照此計算,“標準2”的命中率不到百分之七十,與宣稱的百分之九十五相去甚遠。
相對而言,反導作戰的關鍵在中程攔截上,即離艦隊四十到二十公裏之間。
在這個區域內,兩艘防空驅逐艦與四艘“高波”級驅逐艦都能投入戰鬥,再近一點的話連“村雨”級也能參戰。
不管怎麽說,參戰的戰艦越多,火力通道就越多,能夠同時攔截的目標也就越多。
更重要的是,隻要反艦導彈逼近到二十公裏之內,艦隊就很有可能失去最後的機會,因為中國海軍沒有理由不為部分反艦導彈安裝電磁戰鬥部。
哪怕隻有一枚安裝了電磁戰鬥部的反艦導彈成功突破中層防空網,在離艦隊二十公裏之內引爆,後果都難以想像。
事實證明,這個判斷沒有錯。
十艘驅逐艦在一分半鍾內發射了三百多枚“先進海麻雀”與上百枚“海麻雀”,對來襲反艦導彈進行了“超飽和攔截”。
要知道,反艦導彈不是同時到達的,飛在最前麵的因為遭到了遠程防空導彈攔截,所以首先逼近艦隊的反艦導彈並不多,總共也就兩百多枚,大概有半數反艦導彈在後方,離艦隊還有五十公裏以上。
用接近五百枚防空導彈攔截兩百多枚反艦導彈,絕對是“超飽和攔截”。
問題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同時發射這麽多防空導彈,必然導致作戰效率降低。
雖然發射不是問題,mk41垂直發射係統能以每秒一枚的速度發射防空導彈,一分半鍾足夠把戰艦上的所有防空導彈發射出去,但是戰艦上的火控通道非常有限,隻能同時把大批導彈引導到某個方向上,然後由防空導彈自行作戰。
從理論上講,這不是什麽大問題。
“先進海麻雀”有主動雷達引導頭,具有很強的自主作戰能力,發射前隻需要獲取目標的大致信息,比如來襲方向。
可是要想提高導彈的作戰效率,就得提供精確引導。
結果就是,“超飽和攔截”仍然沒能擊落全部反艦導彈,最終還是有二十多枚反艦導彈成功突破了艦隊的中層防空網。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絕對是一場災難。
六點十五分,清晨的第一縷曙光出現在海麵上的時候,第一枚c-806在離艦隊旗艦“足柄”號大約十五公裏處引爆。
導彈上配備的不是半穿甲戰鬥部,而是電磁戰鬥部。
當時,第三護衛群裏的十艘戰艦中,至少有六艘在離爆炸點二十公裏以內,另外四艘離爆炸點都不到三十五公裏。
僅此一枚導彈,就徹底毀滅了第三護衛群的生還希望。
根據戰後披露的資料,在這次攻擊中,中國海航首次大規模使用攜帶了電磁戰鬥部的反艦導彈,大概占到了總量的三分之一。
也就是說,至少有二百八十枚反艦導彈攜帶了電磁戰鬥部。
更重要的是,這些導彈沒有單獨反射,而是混在了導彈群裏。因為隻更換了戰鬥部,所以信號特征與其他反艦導彈完全一樣。在進行反導攔截的時候,日本戰艦不可能對來襲反艦導彈進行區分,也就不可能重點攔截攜帶了電磁戰鬥部的反艦導彈。隻要有一枚反艦導彈突破了中層防空網,就能為後麵的反艦導彈打開突破口。用導彈攻擊癱瘓在海麵上的戰艦,不比打靶困難多少。
要知道,日本戰艦不具備電磁對抗能力。
即便擁有電磁對抗能力,日本戰艦也不可能幸免,因為在電磁幹擾下,戰艦上的雷達肯定會失靈,而僅僅依靠末端攔截係統,任何一支艦隊都不可能抵擋住數百枚反艦導彈的集中攻擊。
當然,中國海航到底使用了多少枚攜帶電磁戰鬥部的反艦導彈也存在疑問。
以當時的情況,如果中國海航使用了足夠多的這類導彈,就沒有必要動用太多的反艦導彈,因為完全可以讓攜帶了電磁戰鬥部的反艦導彈在前方開路,使第三護衛群的外層與中層防空網癱瘓,反艦導彈隻需要麵對末段攔截係統。按照十枚導彈對付一艘戰艦計算,一百枚反艦導彈就足夠了。
不管怎麽說,反艦導彈不是紙糊的,c-806在國際市場上的單價高達一千五百萬元。
多用數百枚反艦導彈,意味著多出數十億元的戰爭開支。
以當時的情況,在八百四十枚反艦導彈中,肯定隻有極少數配備了電磁戰鬥部,而且都在導彈群的最前端。
從戰後公布的一些資料來看,當時中國空軍與海軍對電磁武器的需求量非常大,僅戰鬥機在空戰中消耗的電磁彈藥就超過了五千枚,而在第二次朝鮮戰爭後,電磁武器的年產量不會超過一千五百枚,所以當時能夠用在反艦導彈上的電磁彈頭肯定數量有限,反而是量產的反艦導彈數量充足。
當然,在戰場上,一枚電磁彈頭產生的效用,就足夠了。
一是反艦導彈的數量太多了,二是第三護衛群在接敵的時候還沒做好防空準備。
戰艦不是戰機,戰艦上的大型雷達在啟動之前都需要預熱,哪怕是最先進的固態有源相控陣雷達。
在電磁武器的威脅下,十艘戰艦上的雷達都沒有開機。
以當時的情況,如果提前啟動雷達,恐怕在反艦導彈來襲的時候,十艘戰艦都將喪失防空能力。
原因很簡單,電磁彈頭對電子設備的絕對毀傷半徑為二十公裏,如果電子設備處於工作狀態,特別是那些大型雷達,因為本身就有很強的電磁輻射,所以在工作狀態下更容易受到破壞。
根據美軍利用在第二次朝鮮戰爭中獲得的幾枚電磁彈頭做的測試,“宙斯盾”係統在工作狀態下,被電磁彈頭毀傷的距離在三十五公裏左右,如果環境較好,比如天空晴朗,距離還會有所增加。
當時,至少有三枚電磁火箭彈在離第三護衛群大概三十公裏處引爆。
因為戰場上空天氣晴朗,所以就算有幾艘戰艦隔得比較遠,隻要啟動了雷達,肯定會被電磁火箭彈擊毀。
到接敵時再啟動雷達,顯然晚了點。
為了盡可能的攔截反艦導彈,在戰艦投入戰鬥之前,還剩有對空導彈的f-22a放棄了撤退的j-11c,轉向攔截反艦導彈。
f-22a的攔截行動很快就收到了效果。
c-806是亞音速反艦導彈,隻有在靠近目標的時候,才會拋掉巡航發動機,用彈頭上的火箭發動機加速到二點五馬赫。
就算不開加力燃燒室,f-22a也能追上反艦導彈。
六點過五分之後的第一輪攔截中,二十多架f-22a至少擊落了三十枚c-806。
隻是,對於總量達八百四十枚左右的反艦導彈來說,三十枚這個數量級根本不算什麽。
因為艦隊在六點過十分才投入戰鬥,所以在用光了中程空對空導彈之後,f-22a機群不但沒有撤出遠程防空導彈的打擊區域,還繼續追擊反艦導彈,用aim-9y擊落了十多枚反艦導彈。
當時,甚至有幾架f-22a用上了航炮。
必須承認,日本飛行員非常勇敢。
在艦隊防空作戰中,特別是在攔截超視距目標的時候,戰鬥機進入防空導彈的打擊範圍等於自尋死路。
攔截四十公裏外的超低空目標時,防空導彈得不到照射雷達指引,全部以自動尋的方式發起進攻,即完全依靠彈載雷達搜索與攻擊目標。即便戰鬥機上有敵我識別係統,可是在防空導彈眼裏,肯定沒有敵我之分。
與反艦導彈相比,戰鬥機的信號特征更加明顯。
要知道,c-806是隱身反艦導彈,即便做得不夠徹底,因為彈體比戰鬥機小得多,所以雷達反射信號比f-22a還要低。
其他方麵也是如此。
c-806使用的是小型渦扇發動機,而且在巡航階段是亞音速飛行,所以紅外輻射特征也遠遠小於f-22a。
讓防空導彈選擇的話,肯定會把f-22a當成首要獵殺對象。
在艦隊進行防空作戰的時候,防空戰鬥機進入防空攔截區域,不但無法幫上艦隊,反而會削弱艦隊的防空能力。
比如為了避免誤傷,戰艦上的火控係統就要花很多資源進行敵我識別。
在這場戰鬥中,至少有七架f-22a被日本戰艦發射的防空導彈擊落,而這些導彈原本應該奔向來襲的反艦導彈。
日本飛行員不是不知道這個問題,隻是情況過於特殊。
當時,一位名叫近藤加野的日本飛行員在用光導彈後,先用航炮擊落一枚反艦導彈,然後把追擊他的防空導彈引入了反艦導彈群,雖然他駕駛的f-22a被防空導彈擊落,他也沒能幸免,但是附近的三枚反艦導彈也被彈片擊落。後來,日本首相親自追授近藤加野最高榮譽勳章。
所幸的是,兩艘驅逐艦發射的遠程防空導彈比f-22a多得多。
在艦隊開始防空作戰之前,f-22a大概攔截了五十枚反艦導彈,而在兩次外圍反導攔截中,兩艘防空驅逐艦總共發射了一百三十二枚防空導彈,擊落了近九十枚反艦導彈,攔截效率並不低。
取得這個成績的主要原因是,兩艘戰艦都采用了一對一的攔截方式。
雖然按照標準反導攔截戰術,應該用兩枚防空導彈攔截一枚反艦導彈,但是在反艦導彈多得多的情況下,隻能以一對一的方式進行攔截。
照此計算,“標準2”的命中率不到百分之七十,與宣稱的百分之九十五相去甚遠。
相對而言,反導作戰的關鍵在中程攔截上,即離艦隊四十到二十公裏之間。
在這個區域內,兩艘防空驅逐艦與四艘“高波”級驅逐艦都能投入戰鬥,再近一點的話連“村雨”級也能參戰。
不管怎麽說,參戰的戰艦越多,火力通道就越多,能夠同時攔截的目標也就越多。
更重要的是,隻要反艦導彈逼近到二十公裏之內,艦隊就很有可能失去最後的機會,因為中國海軍沒有理由不為部分反艦導彈安裝電磁戰鬥部。
哪怕隻有一枚安裝了電磁戰鬥部的反艦導彈成功突破中層防空網,在離艦隊二十公裏之內引爆,後果都難以想像。
事實證明,這個判斷沒有錯。
十艘驅逐艦在一分半鍾內發射了三百多枚“先進海麻雀”與上百枚“海麻雀”,對來襲反艦導彈進行了“超飽和攔截”。
要知道,反艦導彈不是同時到達的,飛在最前麵的因為遭到了遠程防空導彈攔截,所以首先逼近艦隊的反艦導彈並不多,總共也就兩百多枚,大概有半數反艦導彈在後方,離艦隊還有五十公裏以上。
用接近五百枚防空導彈攔截兩百多枚反艦導彈,絕對是“超飽和攔截”。
問題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同時發射這麽多防空導彈,必然導致作戰效率降低。
雖然發射不是問題,mk41垂直發射係統能以每秒一枚的速度發射防空導彈,一分半鍾足夠把戰艦上的所有防空導彈發射出去,但是戰艦上的火控通道非常有限,隻能同時把大批導彈引導到某個方向上,然後由防空導彈自行作戰。
從理論上講,這不是什麽大問題。
“先進海麻雀”有主動雷達引導頭,具有很強的自主作戰能力,發射前隻需要獲取目標的大致信息,比如來襲方向。
可是要想提高導彈的作戰效率,就得提供精確引導。
結果就是,“超飽和攔截”仍然沒能擊落全部反艦導彈,最終還是有二十多枚反艦導彈成功突破了艦隊的中層防空網。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絕對是一場災難。
六點十五分,清晨的第一縷曙光出現在海麵上的時候,第一枚c-806在離艦隊旗艦“足柄”號大約十五公裏處引爆。
導彈上配備的不是半穿甲戰鬥部,而是電磁戰鬥部。
當時,第三護衛群裏的十艘戰艦中,至少有六艘在離爆炸點二十公裏以內,另外四艘離爆炸點都不到三十五公裏。
僅此一枚導彈,就徹底毀滅了第三護衛群的生還希望。
根據戰後披露的資料,在這次攻擊中,中國海航首次大規模使用攜帶了電磁戰鬥部的反艦導彈,大概占到了總量的三分之一。
也就是說,至少有二百八十枚反艦導彈攜帶了電磁戰鬥部。
更重要的是,這些導彈沒有單獨反射,而是混在了導彈群裏。因為隻更換了戰鬥部,所以信號特征與其他反艦導彈完全一樣。在進行反導攔截的時候,日本戰艦不可能對來襲反艦導彈進行區分,也就不可能重點攔截攜帶了電磁戰鬥部的反艦導彈。隻要有一枚反艦導彈突破了中層防空網,就能為後麵的反艦導彈打開突破口。用導彈攻擊癱瘓在海麵上的戰艦,不比打靶困難多少。
要知道,日本戰艦不具備電磁對抗能力。
即便擁有電磁對抗能力,日本戰艦也不可能幸免,因為在電磁幹擾下,戰艦上的雷達肯定會失靈,而僅僅依靠末端攔截係統,任何一支艦隊都不可能抵擋住數百枚反艦導彈的集中攻擊。
當然,中國海航到底使用了多少枚攜帶電磁戰鬥部的反艦導彈也存在疑問。
以當時的情況,如果中國海航使用了足夠多的這類導彈,就沒有必要動用太多的反艦導彈,因為完全可以讓攜帶了電磁戰鬥部的反艦導彈在前方開路,使第三護衛群的外層與中層防空網癱瘓,反艦導彈隻需要麵對末段攔截係統。按照十枚導彈對付一艘戰艦計算,一百枚反艦導彈就足夠了。
不管怎麽說,反艦導彈不是紙糊的,c-806在國際市場上的單價高達一千五百萬元。
多用數百枚反艦導彈,意味著多出數十億元的戰爭開支。
以當時的情況,在八百四十枚反艦導彈中,肯定隻有極少數配備了電磁戰鬥部,而且都在導彈群的最前端。
從戰後公布的一些資料來看,當時中國空軍與海軍對電磁武器的需求量非常大,僅戰鬥機在空戰中消耗的電磁彈藥就超過了五千枚,而在第二次朝鮮戰爭後,電磁武器的年產量不會超過一千五百枚,所以當時能夠用在反艦導彈上的電磁彈頭肯定數量有限,反而是量產的反艦導彈數量充足。
當然,在戰場上,一枚電磁彈頭產生的效用,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