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咄咄逼人
八月底,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的淡水定價談判正式開始。
雖然在很多人看來,這輪談判並不那麽重要,畢竟就算按照馬來西亞的要求,新加坡每年隻需要向馬來西亞支付大概十億美元的淡水采購費,但是中國與美國的表現,卻足夠引人矚目。
當時,中國與美國分別應馬來西亞與新加坡邀請,派遣外交人員參與了談判。
即便不是正式談判方,卻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可以說,這是中美在東南亞博弈的縮影。
因為雙方的分歧非常大,所以談判進行得非常艱難。
九月一日,馬來西亞率先采取行動。
根據馬來西亞當局公布的消息,馬來西亞中央政府與柔佛州地方政府,已經與源盛集團簽署協議,把柔佛州的所有淡水資源出售給該集團,而該集團將按照馬來西亞的平均水價向柔佛州供水。
正式合同簽署之後,源盛集團將在二零二八年一月一日接管柔佛州的淡水廠。
這下,矛盾徹底激化了。
要知道,源盛集團是盛世平名下的淡水資源企業,專門從事淡水淨化、廢水處理、城市供水等。
馬來西亞把柔佛州的淡水資源賣給源盛集團,等於不再向新加坡供水。
說得直接一點,因為協議中沒有包括向新加坡供水的部分,所以新加坡今後隻能從源盛集團買水。
定價權不在馬來西亞手裏,而是在源盛集團手裏。
作為商業操作,源盛集團完全有理由以石油的價格出售淡水。
當然,這對柔佛州的居民沒有任何影響,因為協議中明確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源盛集團都得以馬來西亞各個州的平均價格,向柔佛州的居民、工廠、農業設施提供淡水,且每年都得重新定價。
此外,馬來西亞當局還可以把從源盛集團獲得的稅收補貼給柔佛州。
消息公布後,新加坡當局立即發表抗議,宣稱馬來西亞破壞了與淡水供應協議,與源盛集團的協議不具備合法性。
至於是否合法,那就很難說了。
正要打官司,恐怕好幾年都扯不清,而新加坡的近千萬人,一天也離不開淡水,而新加坡自給能力隻有需求的三分之一。
九月三日,美國總統麥克米倫宣布,派遣“斯坦尼斯”號與“福特”號航母戰鬥群前往新加坡。
馬來西亞沒有示弱,馬哈蒂爾當天就啟程飛往北京。
隻是,這個時候,全世界的注意力都轉向了新德裏。
九月四日,中國代表團到達新德裏,中印雙邊談判將在九月五日進行第一次準備階段會議。
一切順利的話,正式談判將在九月十日開始。
兩件事情湊到一起,國際輿論界頓時熱火朝天。
在這兩起談判中,中國與美國都有份,而且都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兩個大國件的鬥爭愈演愈烈。
既然是鬥爭,自然得有往來。
九月五日,在麥克米倫宣布派遣艦隊前往新加坡之後,中國海軍的“遠征艦隊”、即由楊禹方指揮的航母戰鬥群進入布萊爾港。
這絕對是一次“政治行動”。
當時,陸戰隊剛剛疏通了深水航道,碼頭等基礎設施還沒修複,艦隊進駐布萊爾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最多隻能錨泊,無法進行正常維護,而且中國艦隊出海不到兩個月,沒有必要進行維護。
這麽做,隻是為了證明中國海軍控製了布萊爾港,而且把布萊爾港當成了母港。
第二天,中國國防部公布消息,艦隊將在九月十日開赴馬六甲,對馬來西亞進行正式軍事訪問,並且將在訪問期間與馬來西亞海軍舉行聯合搜救演習,隨後還將在碼頭向公眾開放展示兩日。
毫無疑問,這下熱鬧了。
按照美國海軍的安排,兩艘航母將在九月十一日到達新加坡,而中國海軍的兩艘航母將提前一天到達馬來西亞。
雖然在絕大部分人看來,中美海軍不會交戰,但是關於兩支艦隊的強弱,成為公眾最關心的話題。
這兩支艦隊,到底誰更強大一些?
論載機數量,美國艦隊有明顯優勢。即便在正常情況下,兩艘超級航母也能搭載近一百五十架戰鬥機,而中國海軍的兩艘中型航母最多也就這個數量。在戰時情況下,美軍航母還能把載機量提高到九十架以上,最多能達到一百一十架,相當於中國海軍中型航母在正常情況下的兩倍。
隻是,在艦載機的作戰能力上,中國海軍的優勢較為明顯。
j-25的戰鬥力已經得到證明,在空戰中多次擊敗f-22i與f-35c,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出色的中型艦載戰鬥機。j-15b也經受住了實戰考驗,雖然沒有機會參與空戰,但是對海與對地打擊能力毋庸置疑,肯定在fa-18ef之上。在至關重要的預警機方麵,zy-1的性能不會比e-2e差多少。
更重要的是,中國航母也有電磁彈射器,出動能力達到了美軍航母的三分之二左右。
在護航戰艦方麵,中國的巡洋艦成功攔截了來襲的彈道導彈,而且中國戰艦在東海戰爭中就參與了防空作戰。更重要的是,龍目海峽之戰,證明了中國戰艦具有很強的對海打擊能力。相對而言,自從第二次朝鮮戰爭後,美國海軍就沒有參與過大規模戰爭,戰艦的作戰能力沒有得到過驗證。
可以說,中國艦隊的最大優勢就是實戰經驗豐富。
中美艦隊會在馬六甲海峽裏打起來嗎?
答案明顯是否定的,畢竟雙方都沒有這個意圖,更沒有發動戰爭的動機。把艦隊派往東南亞,僅僅是一種政治行動。
當時,關鍵不在新德裏,而是在新加坡。
中印雙邊談判的結果早就確定了,隻要中國不對藏南地區提出要求,印度就沒有可能收回布萊爾港。
關鍵隻是,中國是占領布萊爾港,還是從印度租借布萊爾港。
如果是前者,戰爭就不會結束,印度也不可能在領土遭到占領的情況下,與對方簽署停戰條約。
隻有轉化為合法的租借,才能讓印度當局做出讓步。
這下,問題出來了。
租借多久?
對中國海軍來說,當然是越久越好,因為布萊爾港是中國艦隊在印度洋的橋頭堡,也是中國進軍印度洋的跳板。按照騰耀輝提出的方案,布萊爾港將以地方艦隊母港的標準進行重建。不出所料的話,談判結束之後,騰耀輝會提出組建印度洋艦隊,以便長期在印度洋部署一支威脅性力量。
如此一來,就得在布萊爾港花上大力氣。
問題是,印度不可能做出全麵讓步,肯定會在租借時間上做文章。
以當時的情況,最短期限為二十年,最長期限為九十九年。隻是,受相關國際條約與慣例的限製,印度絕對不會接受超過五十年的租借協議。原因很簡單,隻要中國控製布萊爾港超過五十年,就有權在該地區發起全民公投,由布萊爾港的居民決定是否回歸印度,還是成為一個**國家。
針對這個問題,中國外交部早有準備。
在談判中,肯定得首先提出最長期限,即租借九十九年,然後再做出讓步,而底線就是四十九年。此外還得增加一條附加條款,即在四十九年的阻期到了之後,可以由雙方商議是否延長阻期。
總而言之,就算中國不謀求把布萊爾港占為己有,也不會還給印度。
這時候,由騰耀輝代表軍方參加談判的作用顯現了出來。作為“大海軍主義者”,騰耀輝肯定不會做出讓步。
可以說,印度在這個問題上別無選擇,必須接受中國開出的條件。
談判的另外一個重點,就是錫亞琴冰川的資源開發問題。
雖然在這方麵,中國做出了讓步,即不支持巴基斯坦占領整個錫亞琴冰川,而是成立第三方維和部隊,在印巴之間設置隔離區,但是在資源開發問題上,中國的態度很強硬,即必須得到印巴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麵的資源開采行動,都將視為破壞停戰協議,而中國有義務援助巴基斯坦。
顯然,中國的立場很簡單:阻止日本獲得至關重要的戰略資源。
中國能在新德裏談判中采取強硬立場,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即中國掌握著局勢的主動權,不管談多久,都沒有害處。
對印度來說,情況就沒有這麽樂觀了。
談判拖得越久,印度就越被動,從談判桌上獲得的好處就越少。要是拖上幾年,中國與巴基斯坦把軍事占領變成了既成事實,印度更加沒有回旋餘地,甚至得接受更加苛刻的停戰條件。
更重要的是,隻有簽署了停戰協議,印度才能從美國獲得軍事援助。
原因很簡單,美國早就出台了相關法律,禁止向處於交戰狀態的非盟友國家出售軍火與軍事物資。
印度不是美國的盟友,自然在限製範圍之內。
受此影響,新德裏談判進展得非常順利。
到九月底,印度就在原則上答應了中國開出的條件,把布萊爾港出租四十九年,由中國與美國出兵控製錫亞琴冰川附近的軍事隔離區,與巴基斯坦進行資源開采談判,並且在停戰談判結束前,交換所有戰俘。
相對而言,新加坡的談判就沒有這麽順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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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底,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的淡水定價談判正式開始。
雖然在很多人看來,這輪談判並不那麽重要,畢竟就算按照馬來西亞的要求,新加坡每年隻需要向馬來西亞支付大概十億美元的淡水采購費,但是中國與美國的表現,卻足夠引人矚目。
當時,中國與美國分別應馬來西亞與新加坡邀請,派遣外交人員參與了談判。
即便不是正式談判方,卻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可以說,這是中美在東南亞博弈的縮影。
因為雙方的分歧非常大,所以談判進行得非常艱難。
九月一日,馬來西亞率先采取行動。
根據馬來西亞當局公布的消息,馬來西亞中央政府與柔佛州地方政府,已經與源盛集團簽署協議,把柔佛州的所有淡水資源出售給該集團,而該集團將按照馬來西亞的平均水價向柔佛州供水。
正式合同簽署之後,源盛集團將在二零二八年一月一日接管柔佛州的淡水廠。
這下,矛盾徹底激化了。
要知道,源盛集團是盛世平名下的淡水資源企業,專門從事淡水淨化、廢水處理、城市供水等。
馬來西亞把柔佛州的淡水資源賣給源盛集團,等於不再向新加坡供水。
說得直接一點,因為協議中沒有包括向新加坡供水的部分,所以新加坡今後隻能從源盛集團買水。
定價權不在馬來西亞手裏,而是在源盛集團手裏。
作為商業操作,源盛集團完全有理由以石油的價格出售淡水。
當然,這對柔佛州的居民沒有任何影響,因為協議中明確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源盛集團都得以馬來西亞各個州的平均價格,向柔佛州的居民、工廠、農業設施提供淡水,且每年都得重新定價。
此外,馬來西亞當局還可以把從源盛集團獲得的稅收補貼給柔佛州。
消息公布後,新加坡當局立即發表抗議,宣稱馬來西亞破壞了與淡水供應協議,與源盛集團的協議不具備合法性。
至於是否合法,那就很難說了。
正要打官司,恐怕好幾年都扯不清,而新加坡的近千萬人,一天也離不開淡水,而新加坡自給能力隻有需求的三分之一。
九月三日,美國總統麥克米倫宣布,派遣“斯坦尼斯”號與“福特”號航母戰鬥群前往新加坡。
馬來西亞沒有示弱,馬哈蒂爾當天就啟程飛往北京。
隻是,這個時候,全世界的注意力都轉向了新德裏。
九月四日,中國代表團到達新德裏,中印雙邊談判將在九月五日進行第一次準備階段會議。
一切順利的話,正式談判將在九月十日開始。
兩件事情湊到一起,國際輿論界頓時熱火朝天。
在這兩起談判中,中國與美國都有份,而且都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兩個大國件的鬥爭愈演愈烈。
既然是鬥爭,自然得有往來。
九月五日,在麥克米倫宣布派遣艦隊前往新加坡之後,中國海軍的“遠征艦隊”、即由楊禹方指揮的航母戰鬥群進入布萊爾港。
這絕對是一次“政治行動”。
當時,陸戰隊剛剛疏通了深水航道,碼頭等基礎設施還沒修複,艦隊進駐布萊爾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最多隻能錨泊,無法進行正常維護,而且中國艦隊出海不到兩個月,沒有必要進行維護。
這麽做,隻是為了證明中國海軍控製了布萊爾港,而且把布萊爾港當成了母港。
第二天,中國國防部公布消息,艦隊將在九月十日開赴馬六甲,對馬來西亞進行正式軍事訪問,並且將在訪問期間與馬來西亞海軍舉行聯合搜救演習,隨後還將在碼頭向公眾開放展示兩日。
毫無疑問,這下熱鬧了。
按照美國海軍的安排,兩艘航母將在九月十一日到達新加坡,而中國海軍的兩艘航母將提前一天到達馬來西亞。
雖然在絕大部分人看來,中美海軍不會交戰,但是關於兩支艦隊的強弱,成為公眾最關心的話題。
這兩支艦隊,到底誰更強大一些?
論載機數量,美國艦隊有明顯優勢。即便在正常情況下,兩艘超級航母也能搭載近一百五十架戰鬥機,而中國海軍的兩艘中型航母最多也就這個數量。在戰時情況下,美軍航母還能把載機量提高到九十架以上,最多能達到一百一十架,相當於中國海軍中型航母在正常情況下的兩倍。
隻是,在艦載機的作戰能力上,中國海軍的優勢較為明顯。
j-25的戰鬥力已經得到證明,在空戰中多次擊敗f-22i與f-35c,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出色的中型艦載戰鬥機。j-15b也經受住了實戰考驗,雖然沒有機會參與空戰,但是對海與對地打擊能力毋庸置疑,肯定在fa-18ef之上。在至關重要的預警機方麵,zy-1的性能不會比e-2e差多少。
更重要的是,中國航母也有電磁彈射器,出動能力達到了美軍航母的三分之二左右。
在護航戰艦方麵,中國的巡洋艦成功攔截了來襲的彈道導彈,而且中國戰艦在東海戰爭中就參與了防空作戰。更重要的是,龍目海峽之戰,證明了中國戰艦具有很強的對海打擊能力。相對而言,自從第二次朝鮮戰爭後,美國海軍就沒有參與過大規模戰爭,戰艦的作戰能力沒有得到過驗證。
可以說,中國艦隊的最大優勢就是實戰經驗豐富。
中美艦隊會在馬六甲海峽裏打起來嗎?
答案明顯是否定的,畢竟雙方都沒有這個意圖,更沒有發動戰爭的動機。把艦隊派往東南亞,僅僅是一種政治行動。
當時,關鍵不在新德裏,而是在新加坡。
中印雙邊談判的結果早就確定了,隻要中國不對藏南地區提出要求,印度就沒有可能收回布萊爾港。
關鍵隻是,中國是占領布萊爾港,還是從印度租借布萊爾港。
如果是前者,戰爭就不會結束,印度也不可能在領土遭到占領的情況下,與對方簽署停戰條約。
隻有轉化為合法的租借,才能讓印度當局做出讓步。
這下,問題出來了。
租借多久?
對中國海軍來說,當然是越久越好,因為布萊爾港是中國艦隊在印度洋的橋頭堡,也是中國進軍印度洋的跳板。按照騰耀輝提出的方案,布萊爾港將以地方艦隊母港的標準進行重建。不出所料的話,談判結束之後,騰耀輝會提出組建印度洋艦隊,以便長期在印度洋部署一支威脅性力量。
如此一來,就得在布萊爾港花上大力氣。
問題是,印度不可能做出全麵讓步,肯定會在租借時間上做文章。
以當時的情況,最短期限為二十年,最長期限為九十九年。隻是,受相關國際條約與慣例的限製,印度絕對不會接受超過五十年的租借協議。原因很簡單,隻要中國控製布萊爾港超過五十年,就有權在該地區發起全民公投,由布萊爾港的居民決定是否回歸印度,還是成為一個**國家。
針對這個問題,中國外交部早有準備。
在談判中,肯定得首先提出最長期限,即租借九十九年,然後再做出讓步,而底線就是四十九年。此外還得增加一條附加條款,即在四十九年的阻期到了之後,可以由雙方商議是否延長阻期。
總而言之,就算中國不謀求把布萊爾港占為己有,也不會還給印度。
這時候,由騰耀輝代表軍方參加談判的作用顯現了出來。作為“大海軍主義者”,騰耀輝肯定不會做出讓步。
可以說,印度在這個問題上別無選擇,必須接受中國開出的條件。
談判的另外一個重點,就是錫亞琴冰川的資源開發問題。
雖然在這方麵,中國做出了讓步,即不支持巴基斯坦占領整個錫亞琴冰川,而是成立第三方維和部隊,在印巴之間設置隔離區,但是在資源開發問題上,中國的態度很強硬,即必須得到印巴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麵的資源開采行動,都將視為破壞停戰協議,而中國有義務援助巴基斯坦。
顯然,中國的立場很簡單:阻止日本獲得至關重要的戰略資源。
中國能在新德裏談判中采取強硬立場,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即中國掌握著局勢的主動權,不管談多久,都沒有害處。
對印度來說,情況就沒有這麽樂觀了。
談判拖得越久,印度就越被動,從談判桌上獲得的好處就越少。要是拖上幾年,中國與巴基斯坦把軍事占領變成了既成事實,印度更加沒有回旋餘地,甚至得接受更加苛刻的停戰條件。
更重要的是,隻有簽署了停戰協議,印度才能從美國獲得軍事援助。
原因很簡單,美國早就出台了相關法律,禁止向處於交戰狀態的非盟友國家出售軍火與軍事物資。
印度不是美國的盟友,自然在限製範圍之內。
受此影響,新德裏談判進展得非常順利。
到九月底,印度就在原則上答應了中國開出的條件,把布萊爾港出租四十九年,由中國與美國出兵控製錫亞琴冰川附近的軍事隔離區,與巴基斯坦進行資源開采談判,並且在停戰談判結束前,交換所有戰俘。
相對而言,新加坡的談判就沒有這麽順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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