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法庭並沒有表示任何觀點,女人出軌是不對的,但隻是違背了道德和傳統,其行為本身並不違法,而當出軌與生命並列時,任誰都會選擇生命。


    審判長覺得徐虹拿出軌與生命相比不太妥當,因為兩者沒有必然聯係,是不是男人救了女人,女人都應該以身相許?或許她隻是想說明在那個特殊的環境下她做出不明智的行為。


    常雨澤開始埋怨精神病院的張院長,他保證過他們醫院會重點照顧徐虹,全天二十四小時看護她,看起來他沒有落實好,醫院怎麽能讓病人有機會自殺呢?他們醫院沒有醫生值夜班嗎?另外,張鋒怎麽能輕易進入她的病房呢?


    他知道監所裏關押犯人的房間都是從外麵打開的,難道說精神病院裏的病房也象監所裏的一樣從外麵打開的嗎?如果是其他精神病人闖進病房傷害她怎麽辦呢?


    他對張鋒則是惱恨異常,他安排張鋒到精神病院的目的是看護徐虹,不是讓他侵犯她的,即便他救了她的生命,即便她主動誘惑他,他也不應該做那種事情,那是不仁不義壞良心的行為。並且,事後他還和她串通一氣,蒙蔽他,背叛他,這都是不可饒恕的行為。


    陳律師平靜質疑:“我想這件事情隻是你和張鋒之間發生的事情,任何人也不能作證吧。”麵對一個剛從自殺危機中掙脫出來的女人,他不能用強烈質疑的語氣,那樣會讓法庭認為他沒有人性,盡管他對她的故事非常懷疑。


    徐虹:“是的,這件事情沒有任何外人知情。因為事發深夜,我和張鋒的事情沒有驚動其他人。從精神病院出來後,我和張鋒又都隱瞞了這些事情。我不覺得自殺是一件讓人驕傲的事情,我不想讓我的媽媽知道後徒增傷心。精神病院的那幾天是我這一生中最可怕的經曆,我永遠都不想回憶那些事情。


    事後,我曾經給被告人也就是我的丈夫常雨澤明確表示過,我和他的婚姻不純潔了,意思就是我跟其他男人發生了婚外關係。


    剛才被告人常雨澤也承認我說過這樣的話,但是他狡辯說當時他認為我是承認與鄭衛華發生了關係,他責備我沒有明確告知他我是和張鋒發生了關係。


    被告人的理由非常可笑,難道說你對你的妻子與其他男人發生關係還有不同的評價標準嗎?我與鄭衛華發生關係你可以接受,我與張鋒發生關係你則不接受?


    事實上,我肯定不會承認與鄭衛華的關係,因為我跟他沒有任何不道德關係,而我也不會說出張鋒的名字,因為我不希望他受到被告人的傷害。


    當我說出那句話時,我已經決定與我的丈夫即被告人離婚了,我倒不是因為我與張鋒發生婚外關係而強烈的愧疚,而是我感到我和被告人已經沒有婚姻存續的基礎,被告人始終不移的指責我與鄭衛華有通奸關係,又強行把我送進精神病院,他對我的這些傷害,我永遠不會接受,永遠不會屈服。


    被告人常雨澤表示要和我重新開始,過去的事情都不再提起。我答應了,決定和他再維持婚姻關係。並非我對被告人有多麽念舊多麽恩愛,隻是為了不讓年幼的女兒受到爸媽離異的傷害,希望我的女兒能健康快樂成長。”


    常雨澤沒有出聲反駁,他沉默著,恐慌著,他直覺她這些話沒有造假,那麽,如果她這些話是真實的,張鋒的話就是虛假的。


    張鋒既然隻是在精神病院裏與徐虹發生唯一一次關係,為什麽他不說出這個實情,而是要造謠說在木侖湖等其他場合多次發生關係呢?他應該知道孰輕孰重,在精神病院這種特殊場合發生唯一一次關係自然要比其他場合多次關係罪責輕的多。


    如果是張鋒說謊,他為什麽要這樣做呢,故意激怒他嗎?如果他說謊,那麽在海天酒店徐虹與鄭衛華碰麵和寶馬女幫助鄭衛華潛逃那兩件事情又是怎麽回事?


    徐虹和張鋒兩人之間必然有一人說謊,從法庭審判的需要,最好是徐虹說謊;可是,常雨澤更相信是張鋒說謊。一個律師和一個詐騙犯相比,詐騙犯說謊的傾向更大。不管是誰說謊,都讓常雨澤心緒不寧。


    徐虹繼續陳述,她用她的獨特觀點闡述常雨澤舉報鄭衛華之事。她認為常雨澤舉報鄭衛華的動機存在問題,他不是單純報複鄭衛華,也不是弘揚社會正義,他隻是為了掩飾他的罪惡才決意打倒鄭衛華。


    他擔心鄭衛華在背後繼續追查網上日記的真像,害怕查到他的頭上,讓他的罪行暴光,因為鄭衛華社會活動能力很強,他有能力追查編造網上日記的幕後黑手。


    常雨澤舉報鄭衛華的目的可能是希望他坐實貪汙罪名,讓他鋃鐺入獄,蹲監的人自然沒有能力追查日記真像了。最終鄭衛華因巨額非法財產暴露,叛逃國外,這個結果也符合常雨澤的意願,鄭衛華叛逃國外,自然不能回國追查日記真像了。


    陳律師認識到,本案的關鍵在於徐虹與鄭衛華的通奸關係是否確切,如果不能在這方麵讓法庭信服,那麽常雨澤發到網上的情se日記就是赤裸裸的誹謗和侵權事實,同樣,如果徐虹與鄭衛華的通奸關係站不腳,常雨澤因惱恨妻子出軌而發生的一係列泄憤行為都可以看作是別有目的的,他對張鋒的激情傷人也站不腳。


    開庭前,常雨澤隱瞞了網上日記是他發出的這個關鍵問題,導致陳律師充分沒有收集與此相關的證據,也沒有做好應對準備,所以麵對庭審中這個突發狀況非常被動。從現在的庭審來看,對辯方來說情況不妙。


    陳律師隻能緊緊抓住徐虹與鄭衛華通奸為實這個證據反駁,他舉證說:“去年,我的當事人向省紀委舉報鄭衛華生活作風腐化時,徐虹曾經親口向省紀委證實她與鄭衛華有通奸關係,如果她現在又否認這個事實,那麽她就是向省紀委做偽證。


    徐虹回答很幹脆:“我承認以前向省紀委說過違心的話,那時候我還沒有認識到被告人的陰險用心,我還認可我和他的夫妻關係,為了保護丈夫,我不得不犧牲自己的清白,說出違心的話。但是現在,在法庭上,在法官麵前,我保證所說的話句句屬實,況且,紀委不等於法院,對於以往所說過的錯話我有權力更正過來。”


    接下來,徐虹開始談及張鋒。她說,常雨澤收拾掉鄭衛華後,開始把矛頭轉向張鋒,因為他發覺張鋒有意疏遠他,有可能背叛了他,這讓他非常恐懼。張鋒是他最忌憚的人,他曾經指使張鋒做過許多肮髒活動,張鋒掌握著他的許多核心機密,包括他在銀監局開槍鬧事、鄭衛華的筆記本電腦被搶的背後真像等。


    常雨澤編造虛假日記上傳到網上的事情張鋒可能不知情,但是張鋒很容易從鄭衛華被搶奪的筆記本電腦聯想到網上日記。


    常雨澤非常擔心張鋒把他的陰謀和罪惡告訴給徐虹,所以他想方設法也要阻止這種事情的發生,他的方式就是毆打恐嚇加上徹底搞臭張鋒。


    他派人把張鋒關押起來,毆打他,恐嚇他,讓張鋒招供跟徐虹有染,跟她有通奸關係,兩人在不同場合多次發生關係。然後,他拿著張鋒屈打成招的供詞回家質問徐虹,質問她為什麽剛跟鄭衛華脫離關係又跟張鋒通奸?


    徐虹認清了常雨澤的醜惡嘴臉,猜測張鋒就在他手上,擔心他殘忍迫害張鋒,沒有任何辯解,當場全部承認,張鋒招認什麽,她就承認什麽。


    徐虹向法庭提供幾張照片,那幾間破廠房在寒冬下的瑟瑟情景,張鋒帶著鐐銬頭臉粘滿血汙的可憐情景,她用這些物證證明,張鋒所說的話都是刑訊逼供的結果,都是常雨澤希望得到的結果。


    因為張鋒與徐虹有通奸關係,所以即便日後張鋒揭發他的陰謀,他也有應對措施:因為張鋒與徐虹通奸,所以他揭發他的陰謀都是惡意詆毀他的卑劣手段。


    另外,鄭衛華剛叛逃不久,徐虹很快又與張鋒勾搭成奸,證明徐虹本性就是一個**無恥的女人,這又反證徐虹與鄭衛華通奸之實。


    為了加重張鋒的罪名,打得張鋒沒有任何翻身機會,常雨澤又誣陷徐虹和張鋒共同協助貪官鄭衛華躲避緝拿和出境潛逃,他還拿出一些所謂的證據。


    針對常雨澤的誣陷,徐虹明確表示,如果常雨澤懷疑她和張鋒有窩藏包庇嫌疑,希望他把這些證據提交給歸德市公安局,讓公安局的刑偵人員按照法定的程序偵查此事。結果常雨澤並沒有後續行動,此事不了了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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