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福德並不知道他的妥協並沒能幫到喬?約翰遜,相反還差點害了他。
沒人發覺約翰遜的困窘,因為全聯盟的人都知道,約翰遜是一名出色的得分手,球到了他的手中,首先必須提防的就是他會突然出手拿下分數,傳球?還真沒人防著他會來這一手。
無人防備也未必便是好事,因為連同鷹隊球員在內,沒人認為約翰遜還會把球再交出來。其實約翰遜也不是獨到了這種地步,球一入手,便是肉包子打狗,主要是因為這是全隊第一次進攻,誰都知道他擁有無限開火權,那麽由他來完成出手也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
約翰遜真是苦不堪言。如果他一開始就沒準備傳球也還罷了,以他的能力,保證進攻得手不好說,要說隻是完成一次高質量的出手卻也不在話下,偏偏他壓根兒就沒有準備自己攻,也就沒做任何準備,此刻如果強行出手,未免太過勉強,而且也和他致力想要打造的高風亮節形象大大不符。
可以說約翰遜是自亂陣腳。其實每個人打球都有每個人的風格,隻要堅持不變,並且在職業生涯中不斷尋求自身特點與團隊籃球的結合,終歸是能夠闖出一條屬於自己的道路來的,而像約翰遜這等大牌更是如此,隻要心意堅定,肯定會得到賞識,就如他是怎樣離開太陽來到老鷹一般,又何必窮極思動,去做那些根本無法勝任的改變?
非要去做自己並不擅長的傳球,約翰遜這個定位本身就是錯誤的,這不止會讓他陷入像現在這樣不知該如何是好的境地,更有甚者還會影響到他的得分水準。
一事順,則百事順,一事衰,則事事衰。
這才剛開始,約翰遜當然沒有意識到賽前的決定會讓自己陷入一個泥沼,可是一開局就不順利,還是讓他大為光火。習慣使然,他的第一反應就是堅決單幹一個,可是想起上一場比賽結束後蕭寒得到的熱捧以及自己受到的冷遇,約翰遜還是覺得自己不能在一開始就動搖。
就當是萬事開頭難吧。
其實隻要定下心來,約翰遜還算是一個聰明人,而且他也有足夠的實力來表現自己的聰明,這就夠了。
約翰遜就彎下腰來開始突破。
活塞的防守安排也有些意思,他們明知道約翰遜才是老鷹外線的頭號得分手,可是他們並沒有讓普林斯去盯防,而是按照對位原則派上了漢密爾頓。當然了,以活塞隊的整體防守能力,隻要喬?約翰遜不是在外線浪投,他想要突入內線獲得機會的可能性幾乎就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誰跟著約翰遜在外圍跑圈對他們而言其實沒多大的區別。
活塞防守的原則就是,隻管計劃內的得分,計劃外的,匪夷所思的,高難度的得分他們是不管的,因為這個世界上也沒有誰能夠整場比賽都接連不斷的投入飛正常的進球。
但也正是活塞這種策略給了約翰遜可乘之機,約翰遜埋頭突破的目的並不是他們想象中的尋找得分機會,而是為了要送出一次傳球。這也屬於非正常的範疇,當然不在活塞的防範範圍之內。
漢密爾頓跟上約翰遜是沒有問題的,他本來就是靠跑動吃飯的,當然比約翰遜能跑,可是他卻阻止不了約翰遜的傳球。約翰遜這裏一動,立刻吸引了所有活塞球員的注意,大家都了解約翰遜的球路,自然而然的,此時對自己的防守對象的注意力就放鬆了一些。
要的就是這個機會!
約翰遜知道自己突入已經很深了,他也看到拉希德?華萊士已經有了向他包抄的意圖,也正是在這個時候,他單手抬起一揚,皮球從漢密爾頓的頭頂飛過,直接飛向了約什?史密斯。
雖然和史密斯不和,可是約翰遜此時的目的並不是和他置氣,而是要盡快取得自己的第一次助攻,那麽他當然會選擇最可靠的史密斯。
這是一個高吊球,華萊士沒想到還有人敢這麽在他腦袋上傳球,他第一時間就奮力去夠了,可是此時他重心是向前的,對吊到他身後的皮球基本就算無能為力。
扣籃!空中接力!
約翰遜很清楚史密斯的能力,也知道這就是史密斯最喜歡的得分方式,他都恨不得大聲呼喊出來讓史密斯去執行了。
很可惜,約翰遜的算盤並沒能打響,史密斯不僅沒有扣籃,他甚至都沒有出手投籃,而是一抬手,又把球傳回了外線。
這不能怪史密斯,他也不是故意和約翰遜作對,他根本就連約翰遜為什麽會風格大變都不知道,他隻是沒找到出手的機會而已。
沒錯,約翰遜是成功的將球吊到了史密斯的手中,可是他這個球給的並不舒服,事實上為了躲開華萊士的攔截,他還特意傳的高了些,結果就是,雖然史密斯是夠著了,可是也僅僅是將將夠著而已,並不輕鬆。
這種情況下還如何還能完成扣籃?史密斯就隻好先落地,在伺機尋找得分機會,可是這一起一落,他的機會也就隨之喪失了。
華萊士本來就在史密斯的身前,所以他起跳的時間就比史密斯要早,而且他經驗豐富,腳尖一離地就已經發現這個球根本不是自己能夠碰得著的,於是他立即就有了計較,落地之後毫不猶豫的一轉身攔在了史密斯的身前。
這個時候史密斯也才剛剛落地而已――跳得高也未必見得就都是好處,然後他就很悲哀的發現,根本就不可能躲過華萊士的防守去得分,沒奈何,隻得將球傳了出去。
史密斯傳球的目標是馬文?威廉姆斯,兩人也算得上是老搭檔了,傳接之間自然不會出現什麽失誤,而且史密斯傳球的能力也比約翰遜要高出不少,至少這個球威廉姆斯就接的非常舒服。
在得分上,威廉姆斯絕對是目前史密斯最信任的隊友,這位出身北卡的年輕球員投籃命中率極高,而且他主要的得分方式就是空位跳投。
這是一記中距離投籃,這也是威廉姆斯最喜歡的得分方式,身高和普林斯一樣,同為兩米零六的他投籃功底相當紮實,在大學時就達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上,得益於出色身高和臂長,進入nba後威廉姆斯的投籃水準並沒有太明顯的下降,而且由於得分手段相對匱乏,他也不會因為要做什麽高難度的誇張動作而浪費機會。
作為選秀順位比蕭寒還高的球員(2005年第二順位),馬文?威廉姆斯也許名不副實,但考慮到每年的新秀檔次不一,而且又具有相當的穩定性,他確實當得起史密斯的信任。
普林斯的防守並沒有對威廉姆斯造成太大的影響,投籃就是這樣,會防的永遠比不過會投的。
雖然被鷹隊率先拿下兩分,不過比盧普斯還是很敏銳的發現了其中存在的問題。很顯然,對麵的小朋友並沒有贏得隊友的信任啊,一次進攻皮球居然不過組織後衛的手?有點意思。
不管是出於什麽原因,木秀於林肯定是其中一個很大的因素,比盧普斯深知一點,蕭寒畢竟不是詹姆斯,他沒有得到從聯盟官方一直到裁判,教練的一致照顧,一個地位相對一般的新秀表現的太過耀眼其實也不是什麽好事。
兩人的過招就這樣被人為的推遲了一個回合,不過當麥克戴斯將皮球發給比盧普斯的時候,該來的終於還是來了。
沒人發覺約翰遜的困窘,因為全聯盟的人都知道,約翰遜是一名出色的得分手,球到了他的手中,首先必須提防的就是他會突然出手拿下分數,傳球?還真沒人防著他會來這一手。
無人防備也未必便是好事,因為連同鷹隊球員在內,沒人認為約翰遜還會把球再交出來。其實約翰遜也不是獨到了這種地步,球一入手,便是肉包子打狗,主要是因為這是全隊第一次進攻,誰都知道他擁有無限開火權,那麽由他來完成出手也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
約翰遜真是苦不堪言。如果他一開始就沒準備傳球也還罷了,以他的能力,保證進攻得手不好說,要說隻是完成一次高質量的出手卻也不在話下,偏偏他壓根兒就沒有準備自己攻,也就沒做任何準備,此刻如果強行出手,未免太過勉強,而且也和他致力想要打造的高風亮節形象大大不符。
可以說約翰遜是自亂陣腳。其實每個人打球都有每個人的風格,隻要堅持不變,並且在職業生涯中不斷尋求自身特點與團隊籃球的結合,終歸是能夠闖出一條屬於自己的道路來的,而像約翰遜這等大牌更是如此,隻要心意堅定,肯定會得到賞識,就如他是怎樣離開太陽來到老鷹一般,又何必窮極思動,去做那些根本無法勝任的改變?
非要去做自己並不擅長的傳球,約翰遜這個定位本身就是錯誤的,這不止會讓他陷入像現在這樣不知該如何是好的境地,更有甚者還會影響到他的得分水準。
一事順,則百事順,一事衰,則事事衰。
這才剛開始,約翰遜當然沒有意識到賽前的決定會讓自己陷入一個泥沼,可是一開局就不順利,還是讓他大為光火。習慣使然,他的第一反應就是堅決單幹一個,可是想起上一場比賽結束後蕭寒得到的熱捧以及自己受到的冷遇,約翰遜還是覺得自己不能在一開始就動搖。
就當是萬事開頭難吧。
其實隻要定下心來,約翰遜還算是一個聰明人,而且他也有足夠的實力來表現自己的聰明,這就夠了。
約翰遜就彎下腰來開始突破。
活塞的防守安排也有些意思,他們明知道約翰遜才是老鷹外線的頭號得分手,可是他們並沒有讓普林斯去盯防,而是按照對位原則派上了漢密爾頓。當然了,以活塞隊的整體防守能力,隻要喬?約翰遜不是在外線浪投,他想要突入內線獲得機會的可能性幾乎就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誰跟著約翰遜在外圍跑圈對他們而言其實沒多大的區別。
活塞防守的原則就是,隻管計劃內的得分,計劃外的,匪夷所思的,高難度的得分他們是不管的,因為這個世界上也沒有誰能夠整場比賽都接連不斷的投入飛正常的進球。
但也正是活塞這種策略給了約翰遜可乘之機,約翰遜埋頭突破的目的並不是他們想象中的尋找得分機會,而是為了要送出一次傳球。這也屬於非正常的範疇,當然不在活塞的防範範圍之內。
漢密爾頓跟上約翰遜是沒有問題的,他本來就是靠跑動吃飯的,當然比約翰遜能跑,可是他卻阻止不了約翰遜的傳球。約翰遜這裏一動,立刻吸引了所有活塞球員的注意,大家都了解約翰遜的球路,自然而然的,此時對自己的防守對象的注意力就放鬆了一些。
要的就是這個機會!
約翰遜知道自己突入已經很深了,他也看到拉希德?華萊士已經有了向他包抄的意圖,也正是在這個時候,他單手抬起一揚,皮球從漢密爾頓的頭頂飛過,直接飛向了約什?史密斯。
雖然和史密斯不和,可是約翰遜此時的目的並不是和他置氣,而是要盡快取得自己的第一次助攻,那麽他當然會選擇最可靠的史密斯。
這是一個高吊球,華萊士沒想到還有人敢這麽在他腦袋上傳球,他第一時間就奮力去夠了,可是此時他重心是向前的,對吊到他身後的皮球基本就算無能為力。
扣籃!空中接力!
約翰遜很清楚史密斯的能力,也知道這就是史密斯最喜歡的得分方式,他都恨不得大聲呼喊出來讓史密斯去執行了。
很可惜,約翰遜的算盤並沒能打響,史密斯不僅沒有扣籃,他甚至都沒有出手投籃,而是一抬手,又把球傳回了外線。
這不能怪史密斯,他也不是故意和約翰遜作對,他根本就連約翰遜為什麽會風格大變都不知道,他隻是沒找到出手的機會而已。
沒錯,約翰遜是成功的將球吊到了史密斯的手中,可是他這個球給的並不舒服,事實上為了躲開華萊士的攔截,他還特意傳的高了些,結果就是,雖然史密斯是夠著了,可是也僅僅是將將夠著而已,並不輕鬆。
這種情況下還如何還能完成扣籃?史密斯就隻好先落地,在伺機尋找得分機會,可是這一起一落,他的機會也就隨之喪失了。
華萊士本來就在史密斯的身前,所以他起跳的時間就比史密斯要早,而且他經驗豐富,腳尖一離地就已經發現這個球根本不是自己能夠碰得著的,於是他立即就有了計較,落地之後毫不猶豫的一轉身攔在了史密斯的身前。
這個時候史密斯也才剛剛落地而已――跳得高也未必見得就都是好處,然後他就很悲哀的發現,根本就不可能躲過華萊士的防守去得分,沒奈何,隻得將球傳了出去。
史密斯傳球的目標是馬文?威廉姆斯,兩人也算得上是老搭檔了,傳接之間自然不會出現什麽失誤,而且史密斯傳球的能力也比約翰遜要高出不少,至少這個球威廉姆斯就接的非常舒服。
在得分上,威廉姆斯絕對是目前史密斯最信任的隊友,這位出身北卡的年輕球員投籃命中率極高,而且他主要的得分方式就是空位跳投。
這是一記中距離投籃,這也是威廉姆斯最喜歡的得分方式,身高和普林斯一樣,同為兩米零六的他投籃功底相當紮實,在大學時就達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上,得益於出色身高和臂長,進入nba後威廉姆斯的投籃水準並沒有太明顯的下降,而且由於得分手段相對匱乏,他也不會因為要做什麽高難度的誇張動作而浪費機會。
作為選秀順位比蕭寒還高的球員(2005年第二順位),馬文?威廉姆斯也許名不副實,但考慮到每年的新秀檔次不一,而且又具有相當的穩定性,他確實當得起史密斯的信任。
普林斯的防守並沒有對威廉姆斯造成太大的影響,投籃就是這樣,會防的永遠比不過會投的。
雖然被鷹隊率先拿下兩分,不過比盧普斯還是很敏銳的發現了其中存在的問題。很顯然,對麵的小朋友並沒有贏得隊友的信任啊,一次進攻皮球居然不過組織後衛的手?有點意思。
不管是出於什麽原因,木秀於林肯定是其中一個很大的因素,比盧普斯深知一點,蕭寒畢竟不是詹姆斯,他沒有得到從聯盟官方一直到裁判,教練的一致照顧,一個地位相對一般的新秀表現的太過耀眼其實也不是什麽好事。
兩人的過招就這樣被人為的推遲了一個回合,不過當麥克戴斯將皮球發給比盧普斯的時候,該來的終於還是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