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子時一過,孩子們剛開始有反應,家長們就立刻用白醋將那黃泥拌好,弄的不稀不稠一碗,讓他們一口氣吃下去。雖然吃泥很困難,但好在醋是酸的,放在嘴裏一順,也將就下去了。
說來也怪,孩子們吃過那碗“醋拌黃泥”後,果然不再吐了。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就先後嚷著肚子疼,要上茅房,而且這邊剛回來歇了沒一會還得去,一拉就是一宿,直到天明後才算消停。
家長見沒什麽事兒了,到茅房一看,那些個頭發果然被黃泥裹著都拉了出來。而且當晚開始,孩子們就都不吐了,從此以後這病就算好了。
那時候舅奶也好奇,事後拉著舅爺想問明白,但老爺子嗬嗬一笑,說道“就算說了你也不懂!”,就不再提這回事兒了。
亂葬崗的故事其實還有很多,舅奶想到哪說到哪,一下午給我講了好幾個,但無非都是一些常聽到的鬼故事,唯獨這個比較奇特,我自然而然地就記下了。
說完亂葬崗,繼續說建火葬場的事兒。
當時民政局瞅準了這塊地,就在縣城裏貼出告示,公示三個月。三個月之內,有先人埋在亂葬崗的,要麽移走,要麽來登記,到時候火葬場建好後再另行安葬。九十天一到,立刻開始動工建設,那些還沒移的,就別怪人家了。
聽說當時還私下裏把舅爺請去過,牽扯到一些這方麵的事情,需要他老人家出馬。沒想到舅爺倒是挺同意,說什麽蓋了好,上麵有活人能鎮得住,那地方越長時間不動就越陰。
於是乎,很快就進入了破土動工的階段。據說當時起出來的屍骸數量多得嚇人,而且那片地坑坑窪窪的,經常推土機一鏟,就是個不大不小的坑,深不見底,填都填不上。到最後沒辦法,隻得修改原先的規劃圖,專門在火葬場後麵劃出來一塊區域,用來將這些人重新下葬。又從外麵運進來很多大鋼板,把附近大大小小的坑能蓋的都給蓋住,反正就一層樓,也不怕地基不好。
火葬場,說白了也沒什麽好蓋的,一個大煙囪火化爐在最裏麵,外麵圍著一圈兒是悼念廳,然後有富餘,就再建個專門放骨灰的小樓,基本上就夠了。至於辦公,隨便騰出來點兒地方就能將就,畢竟這一塊兒是不用加班的。
所以隻花了大半年,縣城的火葬場就建成了。為了保證有充足的“顧客”可以燒,民政局甚至還想方設法,讓縣醫院把太平間也給挪了過去。這樣一來,如果有人想停放屍體,隻有兩個選擇,要麽擺在自己家,要麽就拉到火葬場來。
萬事俱備,隻欠東風。東風是什麽?人!招不來肯在火葬場工作的人!早些年可不比現在,那時候誰在火葬場工作,出去都不好意思說,男的娶不著媳婦兒,女的嫁不到郎。
從民政係統內部調吧?~想都別想!沒人肯去;從外麵招?我們老家縣城可不是別地兒,對這種事情忌諱得那是不得了。結果造成了個局麵,火葬場建好了擺在那兒都一兩個月了,居然還沒法兒開工。
最後沒辦法,隻得把鄰縣火葬場的骨幹力量抽調過來一半,先撐起來,然後再慢慢招。
其實沒人肯幹,並不等於一個人都沒有,那些家裏實在揭不開鍋的,還是願意來的,畢竟算是公務員,工資相對也不低。
所以當時就有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前來報名。這小夥子人不錯,就是長得有些醜,而且小時候打鬧崴過一隻腳,傷了骨頭,但當時沒怎麽在意,到後來發現卻已經晚了,至今走快了還一瘸一拐的。
他家裏還有老爹老娘,本來日子還行,老娘前幾年得了什麽病,光看病就把家裏的積蓄耗光了。眼看三口之家隻剩下一口半的勞動力,小夥子心想光種地不是個辦法,於是就偷偷得背著父母,來火葬場報了名,從最基礎的搬屍工做起。
不過這不是個可以瞞得住的事情,莊稼人天天不種地往外跑,兩三天後他爸媽就知道是怎麽一回事兒了,但念在兒子一片孝心,即使心中不怎麽情願,也不得不麵對這個事實。
於是,小夥子開始了他火葬場搬屍工的工作。
要說這個工作著實不錯,雖然不怎麽招人待見,但小夥子一個人半年的工資,就能頂上原先一家三口種一年地的收入,更何況並不怎麽累。
老兩口這會兒一閑下來,就開始張羅著給兒子找媳婦兒,畢竟二十出頭的人,放在我們老家縣城,那就算大齡青年了。
可是媒說了一個又一個,人家姑娘不是嫌他長得有些不入眼,就嫌是個六等殘廢,當然,最多的還是因為這個工作。
爹娘雖然看在眼裏急在心裏,但小夥子卻一點也不在乎,甚至有些抵觸相親。時間長了,老兩口逐漸發現,原來兒子不是不想結婚,而是看他天天回家那個高興樣子,倒像是已經談上了朋友。
於是他們找了個晚上,做了一桌子的飯,等兒子下班後,打算問個明白。小夥子沒姑娘們那麽矜持,老兩口還沒怎麽問,兒子就全招了。
不過在這之前,要先介紹一下縣城火葬場建成後的情況。
原來的亂墳崗占地大約有半平方公裏還要多一些,但實際上火葬場用不了那麽大,但它並不是靠著邊建的,而是修在了整個亂墳崗的正中間,因為那裏地勢相比之下最平整。
火葬場隻用了一半的麵積,所以建成後,形成了一個亂墳崗包圍著火葬場的怪異格局。當然,路是要修的,但隻有一條柏油馬路,經過大約二百米的亂墳崗,通往外麵大路。而其餘三邊,都被民政局種上了高大的樹木,一方麵是降低對環境的汙染,更主要則是為了不讓這裏看上去那麽荒涼嚇人。
小夥子去火葬場上了半年多的班,大約半個月前,有一天晚上從單位出來,剛走出那個老亂墳崗的範圍,遠遠就看到一個人在路燈下站著。
火葬場大門外這條二百多米長的路,當初鋪設時安了路燈,但不多,隻有三盞,那人就站在最外麵一盞路燈下。見他騎車出來,趕忙招手,示意小夥子停下。
說來也怪,孩子們吃過那碗“醋拌黃泥”後,果然不再吐了。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就先後嚷著肚子疼,要上茅房,而且這邊剛回來歇了沒一會還得去,一拉就是一宿,直到天明後才算消停。
家長見沒什麽事兒了,到茅房一看,那些個頭發果然被黃泥裹著都拉了出來。而且當晚開始,孩子們就都不吐了,從此以後這病就算好了。
那時候舅奶也好奇,事後拉著舅爺想問明白,但老爺子嗬嗬一笑,說道“就算說了你也不懂!”,就不再提這回事兒了。
亂葬崗的故事其實還有很多,舅奶想到哪說到哪,一下午給我講了好幾個,但無非都是一些常聽到的鬼故事,唯獨這個比較奇特,我自然而然地就記下了。
說完亂葬崗,繼續說建火葬場的事兒。
當時民政局瞅準了這塊地,就在縣城裏貼出告示,公示三個月。三個月之內,有先人埋在亂葬崗的,要麽移走,要麽來登記,到時候火葬場建好後再另行安葬。九十天一到,立刻開始動工建設,那些還沒移的,就別怪人家了。
聽說當時還私下裏把舅爺請去過,牽扯到一些這方麵的事情,需要他老人家出馬。沒想到舅爺倒是挺同意,說什麽蓋了好,上麵有活人能鎮得住,那地方越長時間不動就越陰。
於是乎,很快就進入了破土動工的階段。據說當時起出來的屍骸數量多得嚇人,而且那片地坑坑窪窪的,經常推土機一鏟,就是個不大不小的坑,深不見底,填都填不上。到最後沒辦法,隻得修改原先的規劃圖,專門在火葬場後麵劃出來一塊區域,用來將這些人重新下葬。又從外麵運進來很多大鋼板,把附近大大小小的坑能蓋的都給蓋住,反正就一層樓,也不怕地基不好。
火葬場,說白了也沒什麽好蓋的,一個大煙囪火化爐在最裏麵,外麵圍著一圈兒是悼念廳,然後有富餘,就再建個專門放骨灰的小樓,基本上就夠了。至於辦公,隨便騰出來點兒地方就能將就,畢竟這一塊兒是不用加班的。
所以隻花了大半年,縣城的火葬場就建成了。為了保證有充足的“顧客”可以燒,民政局甚至還想方設法,讓縣醫院把太平間也給挪了過去。這樣一來,如果有人想停放屍體,隻有兩個選擇,要麽擺在自己家,要麽就拉到火葬場來。
萬事俱備,隻欠東風。東風是什麽?人!招不來肯在火葬場工作的人!早些年可不比現在,那時候誰在火葬場工作,出去都不好意思說,男的娶不著媳婦兒,女的嫁不到郎。
從民政係統內部調吧?~想都別想!沒人肯去;從外麵招?我們老家縣城可不是別地兒,對這種事情忌諱得那是不得了。結果造成了個局麵,火葬場建好了擺在那兒都一兩個月了,居然還沒法兒開工。
最後沒辦法,隻得把鄰縣火葬場的骨幹力量抽調過來一半,先撐起來,然後再慢慢招。
其實沒人肯幹,並不等於一個人都沒有,那些家裏實在揭不開鍋的,還是願意來的,畢竟算是公務員,工資相對也不低。
所以當時就有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前來報名。這小夥子人不錯,就是長得有些醜,而且小時候打鬧崴過一隻腳,傷了骨頭,但當時沒怎麽在意,到後來發現卻已經晚了,至今走快了還一瘸一拐的。
他家裏還有老爹老娘,本來日子還行,老娘前幾年得了什麽病,光看病就把家裏的積蓄耗光了。眼看三口之家隻剩下一口半的勞動力,小夥子心想光種地不是個辦法,於是就偷偷得背著父母,來火葬場報了名,從最基礎的搬屍工做起。
不過這不是個可以瞞得住的事情,莊稼人天天不種地往外跑,兩三天後他爸媽就知道是怎麽一回事兒了,但念在兒子一片孝心,即使心中不怎麽情願,也不得不麵對這個事實。
於是,小夥子開始了他火葬場搬屍工的工作。
要說這個工作著實不錯,雖然不怎麽招人待見,但小夥子一個人半年的工資,就能頂上原先一家三口種一年地的收入,更何況並不怎麽累。
老兩口這會兒一閑下來,就開始張羅著給兒子找媳婦兒,畢竟二十出頭的人,放在我們老家縣城,那就算大齡青年了。
可是媒說了一個又一個,人家姑娘不是嫌他長得有些不入眼,就嫌是個六等殘廢,當然,最多的還是因為這個工作。
爹娘雖然看在眼裏急在心裏,但小夥子卻一點也不在乎,甚至有些抵觸相親。時間長了,老兩口逐漸發現,原來兒子不是不想結婚,而是看他天天回家那個高興樣子,倒像是已經談上了朋友。
於是他們找了個晚上,做了一桌子的飯,等兒子下班後,打算問個明白。小夥子沒姑娘們那麽矜持,老兩口還沒怎麽問,兒子就全招了。
不過在這之前,要先介紹一下縣城火葬場建成後的情況。
原來的亂墳崗占地大約有半平方公裏還要多一些,但實際上火葬場用不了那麽大,但它並不是靠著邊建的,而是修在了整個亂墳崗的正中間,因為那裏地勢相比之下最平整。
火葬場隻用了一半的麵積,所以建成後,形成了一個亂墳崗包圍著火葬場的怪異格局。當然,路是要修的,但隻有一條柏油馬路,經過大約二百米的亂墳崗,通往外麵大路。而其餘三邊,都被民政局種上了高大的樹木,一方麵是降低對環境的汙染,更主要則是為了不讓這裏看上去那麽荒涼嚇人。
小夥子去火葬場上了半年多的班,大約半個月前,有一天晚上從單位出來,剛走出那個老亂墳崗的範圍,遠遠就看到一個人在路燈下站著。
火葬場大門外這條二百多米長的路,當初鋪設時安了路燈,但不多,隻有三盞,那人就站在最外麵一盞路燈下。見他騎車出來,趕忙招手,示意小夥子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