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歌坐在床上,手上抓著一團火,竟然是抓實了!火也沒有燒到他的手!
荊歌微微一笑,心道:“有了那種特異感應,這火也燒不了我了!”心念一動,火苗脹大十倍,燃燒的速度也快了好幾倍,空氣中溫度驟然升高。
火焰燃燒的速度越快威力就越大,即使是凡火,也能融化鋼鐵。
荊歌全力催動之下,這火極為劇烈的燃燒,火焰的顏色一會兒變紅,一會兒變黃,來回交替。
念頭一動,荊歌從心髒內部緩緩引了一絲火氣出來,飄到空中,然後他連掐十多個法訣,嘴裏輕喝一聲:“叱!”
那一絲內火融入到手上那一團火焰之後,像是注入了一濟猛藥,火焰發出一聲破布撕裂般的聲音,陡然變成了灰白色,連空氣都似乎被燃燒了起來。
荊歌麵色凝重,小心翼翼地控製著一絲一毫火元素。這一種融入了鳳凰火之後的無根之火,完全沒有焦點,也沒有重心,一不小心,不是熄滅,就是爆炸。到時即使荊歌不受傷,這房子也要毀去大半。
手托著火焰,荊歌緩緩收勢,讓火焰盡量燃燒緩慢。最後,似乎火已經靜止不動了,連邊緣上的火苗都形成固定之色。
荊歌念著咒語,控製它一點一點地縮小,這不是減量火元素,而是硬生生的壓縮,以此獲取更大的力量爆發。
荊歌把鬥大的一團火一直壓,壓縮得隻有拳頭大小的時候才停了下來。
這拳頭大小的火焰焰心呈一點猩紅,包裹的火苗卻是灰白,撲哧撲哧疾響,裏麵暗潮湧動,卻被荊歌神識牢牢鎖定,無法爆開。
荊歌腦袋裏的舍利,黑色部分已經到達了末端,和骨頭一個顏色的固體骨碌骨碌直轉,透明的光波急速蕩漾,滋補著消耗的神識。
等待片刻,荊歌見到火焰不再亂動,不由鬆了口氣。
微微一笑,荊歌忽然嘴巴一張,猶如長鯨吸水一般,竟把這團火一口吞進嘴裏。
隨即那團灰色火焰就一路直下,在荊歌胸口位置停下。荊歌胸口裏的血珠上灰白色火苗一閃,像是互相吸引一般,這吞下的火焰就飛蛾撲火地鑽入心髒,融入進去,消失在鳳凰火裏麵。
布在血珠表層的火苗依舊看似指甲大一點,好像新加入的火焰沒一點作用。其實不然,就算荊歌一口吞一房子的火焰,融入鳳凰火,也都隻這麽一點。
鳳凰火品級太高,融入再多凡火,也都不會有視覺上的變化。
別小看這指甲大小的火焰,要是全放出來,再與天地靈氣相合,起碼可以覆蓋方圓百米。
“這所謂的養火之術還真是麻煩,一不小心就會爆炸。要是在我吞下去之後爆炸,那我豈不是要報廢?”荊歌成功養了一次火,心裏高興,正要試著溝通內火,忽然間神色一變,來到窗口。
隻見韓陽明飛在空中,做了個手勢。
荊歌臉色頓時一沉,急忙來到荊楚紅的房間,把她從睡夢中叫醒,穿上外套,出了門。
臨走前他回瞟了一眼房子,猶豫片刻,還是走了。
“荊哥哥,難道又有危險?”荊楚紅見他樣子鄭重,睡意頓消。
“韓陽明說,他感應到一股龐大的氣息靠近。我得先把你藏起來,以免他們趁機偷襲你。”
荊楚紅一怔,隨即說道:“那萬一他們偷襲媽他們怎麽辦?”
荊歌頓了頓,回頭看了她一眼,道:“不會的,他們隻是普通人,那些人不會對付他們的。“
“可我也是普通人啊?”荊楚紅不解道。
“我是以防萬一。”荊歌說完,又道:“我找地方把你藏起來,這次你不要亂跑。可別又落到什麽禁製裏去了。”
荊楚紅臉色一紅,嗔道:“你怎麽老說這個?不知道我會不好意思的嗎?”
荊歌愣了一下,就知她是什麽意思,無奈地笑笑。
夜路難行,荊歌隻好重新抓住她的手,卻沒有了心情去感受那種陰陽交替的曖昧滋味。倒是荊楚紅有些扭捏,臉上紅紅的。
找了樹林後一隱秘山丘,荊歌鑿了個小型山洞,把荊楚紅塞進去,安慰道:“你就躲在這兒不要動,我去殺了他們,然後就來接你!”又摸了一把刀給她,隨即找草木隱藏了洞口,這才快速離開。
神識大幅度地散開,包含了周圍五百米以內,很快,荊歌就找到了韓陽明的位置,還感應到一股強大的力量正火速般地靠近,韓陽明就堵在他來的路上。
“隻有一個人?”荊歌剛想過去幫忙,忽然想到些什麽,忙把神識往天空一掃,頓時臉色一變:“不好!有個吸血鬼真往家裏去了!”就顧不得韓陽明,疾速折返。
“其他人就算了,媽可不能出事!”感應到吸血鬼在自己前麵,荊歌拚了命的加速,無奈長腳的實在比不過翅膀,荊歌隻期望他們能拖延一些時間。
原來狼王雷恩和吸血鬼侯爵托馬斯按照定位係統,撇下保鏢,兩人悄悄到了林隱村附近。狼王的強大氣息頓時就被韓陽明感應到了。而韓陽明的危險氣息也被雷恩有所察覺。像他們這種沒有神識的怪物直覺甚至比武功高手還要準,完全就是“心血來潮”。
雷恩很快和托馬斯商量出對策。雷恩活了上百年,終於成為了狼王,不但力量強橫,心思也是歹毒。他很容易就想出辦法,就是憑他一個引開韓陽明,又用與韓陽明的打鬥吸引荊歌過來,即使不敵,他也有信心全身而退。而速度更快的托馬斯就借著飛行繞到後麵,去抓荊歌家人逼他就範。
能用計謀自然是用計謀。如果隻有荊歌一個人,以狼王和侯爵之尊,自不屑於用威脅手段。特別是雷恩,狼王比吸血鬼公爵都要厲害幾分,隻是在飛行上吃虧而已。在他看來,荊歌這樣的異能者就跟貓狗一般,拿根棒子就能打死。有誰會對貓狗用計呢?
可當他感應到韓陽明的存在後,心裏就有些沒有把握了。感應氣息自然隻能感應個大半,除了感覺威脅,卻也不會不戰而逃,何況,那屍丹對這狼王有大用,不會輕易放棄。
既然沒有把握,就要選擇使用計謀。這是聰明人的選擇。
神識一直鎖定著天空,荊歌心裏十分著急,他自己離家裏還有百米的時候,他已經清楚地感應到吸血鬼已經落到了房頂。然後――
“嘩啦――”
一聲巨響,房頂直接被他俯衝下來,撞出了一個大洞。保鏢阿華第一個衝了出來,手裏握著一把軍刀,臉色十分凝重。
當他看到托馬斯從天而降之後,他竟然也不驚慌,而是直接反身就跑,絲毫不作抵抗。
雖然不知道他是什麽東西,可當兵的人直覺也很準,明知不敵還衝上去送死那不是英雄,而是傻子。雖然心裏驚駭,可兵人的素質和意誌使他暫時忘記了害怕,從而使自己能更迅速的撤離。
田清荷一家都被這突如其來的巨響驚醒。還沒穿好衣服,托馬斯就憑著氣息衝進了賀向陽的房間。
賀向陽雖然還是孩子,卻也還是單獨一人睡覺,為的就是培養**能力。
托馬斯的選擇按常理來說是最正確的,隻有孩子和女人才是最大的軟肋。要抓就先抓孩子,因為孩子最重要,也是最不懂事,不會耍花招。
賀向陽還以為在做夢,人就被提了起來。像他這樣的孩子,即使一萬個也鬥不過一個吸血鬼侯爵,自然毫無抵抗力。
耳邊風聲呼嘯,環境變換極快。待到賀向陽睜開眼睛,就看到自己不知怎麽就到了父母房間,正要發問,就看到自己被一個黑袍子神秘人提在半空,不由大罵:“你他媽的是誰啊!快放開我!”
賀夢凡隻穿了條內褲,神色驚疑地坐在床上:“你是誰?”
田清荷看到兒子在他手上,立馬大叫道:“啊!放開我的孩子!”
荊歌微微一笑,心道:“有了那種特異感應,這火也燒不了我了!”心念一動,火苗脹大十倍,燃燒的速度也快了好幾倍,空氣中溫度驟然升高。
火焰燃燒的速度越快威力就越大,即使是凡火,也能融化鋼鐵。
荊歌全力催動之下,這火極為劇烈的燃燒,火焰的顏色一會兒變紅,一會兒變黃,來回交替。
念頭一動,荊歌從心髒內部緩緩引了一絲火氣出來,飄到空中,然後他連掐十多個法訣,嘴裏輕喝一聲:“叱!”
那一絲內火融入到手上那一團火焰之後,像是注入了一濟猛藥,火焰發出一聲破布撕裂般的聲音,陡然變成了灰白色,連空氣都似乎被燃燒了起來。
荊歌麵色凝重,小心翼翼地控製著一絲一毫火元素。這一種融入了鳳凰火之後的無根之火,完全沒有焦點,也沒有重心,一不小心,不是熄滅,就是爆炸。到時即使荊歌不受傷,這房子也要毀去大半。
手托著火焰,荊歌緩緩收勢,讓火焰盡量燃燒緩慢。最後,似乎火已經靜止不動了,連邊緣上的火苗都形成固定之色。
荊歌念著咒語,控製它一點一點地縮小,這不是減量火元素,而是硬生生的壓縮,以此獲取更大的力量爆發。
荊歌把鬥大的一團火一直壓,壓縮得隻有拳頭大小的時候才停了下來。
這拳頭大小的火焰焰心呈一點猩紅,包裹的火苗卻是灰白,撲哧撲哧疾響,裏麵暗潮湧動,卻被荊歌神識牢牢鎖定,無法爆開。
荊歌腦袋裏的舍利,黑色部分已經到達了末端,和骨頭一個顏色的固體骨碌骨碌直轉,透明的光波急速蕩漾,滋補著消耗的神識。
等待片刻,荊歌見到火焰不再亂動,不由鬆了口氣。
微微一笑,荊歌忽然嘴巴一張,猶如長鯨吸水一般,竟把這團火一口吞進嘴裏。
隨即那團灰色火焰就一路直下,在荊歌胸口位置停下。荊歌胸口裏的血珠上灰白色火苗一閃,像是互相吸引一般,這吞下的火焰就飛蛾撲火地鑽入心髒,融入進去,消失在鳳凰火裏麵。
布在血珠表層的火苗依舊看似指甲大一點,好像新加入的火焰沒一點作用。其實不然,就算荊歌一口吞一房子的火焰,融入鳳凰火,也都隻這麽一點。
鳳凰火品級太高,融入再多凡火,也都不會有視覺上的變化。
別小看這指甲大小的火焰,要是全放出來,再與天地靈氣相合,起碼可以覆蓋方圓百米。
“這所謂的養火之術還真是麻煩,一不小心就會爆炸。要是在我吞下去之後爆炸,那我豈不是要報廢?”荊歌成功養了一次火,心裏高興,正要試著溝通內火,忽然間神色一變,來到窗口。
隻見韓陽明飛在空中,做了個手勢。
荊歌臉色頓時一沉,急忙來到荊楚紅的房間,把她從睡夢中叫醒,穿上外套,出了門。
臨走前他回瞟了一眼房子,猶豫片刻,還是走了。
“荊哥哥,難道又有危險?”荊楚紅見他樣子鄭重,睡意頓消。
“韓陽明說,他感應到一股龐大的氣息靠近。我得先把你藏起來,以免他們趁機偷襲你。”
荊楚紅一怔,隨即說道:“那萬一他們偷襲媽他們怎麽辦?”
荊歌頓了頓,回頭看了她一眼,道:“不會的,他們隻是普通人,那些人不會對付他們的。“
“可我也是普通人啊?”荊楚紅不解道。
“我是以防萬一。”荊歌說完,又道:“我找地方把你藏起來,這次你不要亂跑。可別又落到什麽禁製裏去了。”
荊楚紅臉色一紅,嗔道:“你怎麽老說這個?不知道我會不好意思的嗎?”
荊歌愣了一下,就知她是什麽意思,無奈地笑笑。
夜路難行,荊歌隻好重新抓住她的手,卻沒有了心情去感受那種陰陽交替的曖昧滋味。倒是荊楚紅有些扭捏,臉上紅紅的。
找了樹林後一隱秘山丘,荊歌鑿了個小型山洞,把荊楚紅塞進去,安慰道:“你就躲在這兒不要動,我去殺了他們,然後就來接你!”又摸了一把刀給她,隨即找草木隱藏了洞口,這才快速離開。
神識大幅度地散開,包含了周圍五百米以內,很快,荊歌就找到了韓陽明的位置,還感應到一股強大的力量正火速般地靠近,韓陽明就堵在他來的路上。
“隻有一個人?”荊歌剛想過去幫忙,忽然想到些什麽,忙把神識往天空一掃,頓時臉色一變:“不好!有個吸血鬼真往家裏去了!”就顧不得韓陽明,疾速折返。
“其他人就算了,媽可不能出事!”感應到吸血鬼在自己前麵,荊歌拚了命的加速,無奈長腳的實在比不過翅膀,荊歌隻期望他們能拖延一些時間。
原來狼王雷恩和吸血鬼侯爵托馬斯按照定位係統,撇下保鏢,兩人悄悄到了林隱村附近。狼王的強大氣息頓時就被韓陽明感應到了。而韓陽明的危險氣息也被雷恩有所察覺。像他們這種沒有神識的怪物直覺甚至比武功高手還要準,完全就是“心血來潮”。
雷恩很快和托馬斯商量出對策。雷恩活了上百年,終於成為了狼王,不但力量強橫,心思也是歹毒。他很容易就想出辦法,就是憑他一個引開韓陽明,又用與韓陽明的打鬥吸引荊歌過來,即使不敵,他也有信心全身而退。而速度更快的托馬斯就借著飛行繞到後麵,去抓荊歌家人逼他就範。
能用計謀自然是用計謀。如果隻有荊歌一個人,以狼王和侯爵之尊,自不屑於用威脅手段。特別是雷恩,狼王比吸血鬼公爵都要厲害幾分,隻是在飛行上吃虧而已。在他看來,荊歌這樣的異能者就跟貓狗一般,拿根棒子就能打死。有誰會對貓狗用計呢?
可當他感應到韓陽明的存在後,心裏就有些沒有把握了。感應氣息自然隻能感應個大半,除了感覺威脅,卻也不會不戰而逃,何況,那屍丹對這狼王有大用,不會輕易放棄。
既然沒有把握,就要選擇使用計謀。這是聰明人的選擇。
神識一直鎖定著天空,荊歌心裏十分著急,他自己離家裏還有百米的時候,他已經清楚地感應到吸血鬼已經落到了房頂。然後――
“嘩啦――”
一聲巨響,房頂直接被他俯衝下來,撞出了一個大洞。保鏢阿華第一個衝了出來,手裏握著一把軍刀,臉色十分凝重。
當他看到托馬斯從天而降之後,他竟然也不驚慌,而是直接反身就跑,絲毫不作抵抗。
雖然不知道他是什麽東西,可當兵的人直覺也很準,明知不敵還衝上去送死那不是英雄,而是傻子。雖然心裏驚駭,可兵人的素質和意誌使他暫時忘記了害怕,從而使自己能更迅速的撤離。
田清荷一家都被這突如其來的巨響驚醒。還沒穿好衣服,托馬斯就憑著氣息衝進了賀向陽的房間。
賀向陽雖然還是孩子,卻也還是單獨一人睡覺,為的就是培養**能力。
托馬斯的選擇按常理來說是最正確的,隻有孩子和女人才是最大的軟肋。要抓就先抓孩子,因為孩子最重要,也是最不懂事,不會耍花招。
賀向陽還以為在做夢,人就被提了起來。像他這樣的孩子,即使一萬個也鬥不過一個吸血鬼侯爵,自然毫無抵抗力。
耳邊風聲呼嘯,環境變換極快。待到賀向陽睜開眼睛,就看到自己不知怎麽就到了父母房間,正要發問,就看到自己被一個黑袍子神秘人提在半空,不由大罵:“你他媽的是誰啊!快放開我!”
賀夢凡隻穿了條內褲,神色驚疑地坐在床上:“你是誰?”
田清荷看到兒子在他手上,立馬大叫道:“啊!放開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