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斯坦頓,一路發準備挑選自己的武器裝備了,我們一大早就跑去了訓練場。


    我以不熟悉神聖馬拉加帝國的傳統為由,請沉默的理查大人幫我出具了一份標準騎士裝備清單。(我可不想出門去丟人。)


    現在我手捧著清單站在一堆武器裝備麵前開始仔細挑選。


    當我開始挑選第一把騎士長槍時,卻發現斯坦頓和一路發兩個家夥圍在放單手劍的架子邊,正在爭吵著什麽。


    “喂!我說妖怪,這把明明是我先看見的,你搶什麽搶?!是不是想和我幹一架,嗯?”斯坦頓一副被搶了老婆賣了兒子的樣子。


    “哪個,明明是人家先看中的噠,你講不講理啊?要打架?人家才不怕啦。”一路發這會兒也像好鬥的公雞樣,毫不退讓。


    我連忙跑過去,生怕這兩個家夥幹起來把好好的訓練場給毀了。


    問了半天,我才搞清楚他倆是為了一把劍。


    “喂!我說你們都多大人啦?一把劍值得朋友間打架嗎?”我覺得簡直不可思議。


    “值得!”


    “拚命都值得!”


    兩個家夥居然異口同聲的說道。


    “為什麽!”我有些惱怒了。


    “劍是一個騎士的生命噠!一個優秀的騎士不能沒有一把同樣優秀的劍相配呢。”


    “對,妖怪說的沒錯!騎士是身體,劍就是靈魂,缺一不可。”


    我有些混亂,這兩個家夥口才實在有些差。


    “那麽多劍,大劍小劍都有,你們兩個家夥爭同一把幹嘛?”


    “你看,你看噠。這把劍劍上麵有個名字嘢。”一路發說著遞給了我一把配有漂亮金屬劍鞘的劍,而劍的另一端還被斯坦頓死死的攥著。


    接過劍,我才發現在劍鞘與劍柄的結合處有一行文字:“托夫卡”


    “托夫卡,是誰?”我實在是沒聽過,但這也不能怪我孤陋寡聞,畢竟我來這世界才一個月。


    “偉大的皇家近衛騎士團團長大人嘢!”


    我很吃驚,一路發竟然還有這樣的見識。


    “上一任的好不好。”斯坦頓糾正道。


    “人家知道噠,不過托夫卡大人已經過世了。都幾十年了。真奇怪這劍怎麽在這裏?不過沒問題噠,人家會好好保管的嘢。”一路發興高采烈就差手舞足蹈了。


    “你保管個叉!拿來,還給我!”斯坦頓火冒三丈。


    我看著這兩個家夥,一時也不知道該怎麽辦。對了,叫城主大人來解決吧,畢竟這是他的東西。


    (2)


    不一會,沉默的理查大人來了,錯,是狼來了。


    “哎呀呀!我的寶貝你怎麽跑到這裏來了?!”理查大人完全沒有了城主做派,一看見“托夫卡”之劍,餓狼似的奔了過去。


    “謝謝你們!謝謝!”沒理會旁邊的兩具雕像,城主大人淚奔著一個勁的道謝。


    “你還沒感謝導演和xx主辦方呢?”我隨口說道。


    “你說什麽?”理查完全摸不著頭腦。


    “沒說什麽,哎,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啊?”我趕緊的岔開話題。


    “這把劍本來是“托夫卡”本人送給我的,因為當年我是騎士團的年輕騎士,而且不久後還成了托夫卡團長的愛婿。托夫卡非常看重我,所以臨終的時刻,就把自己的第二生命轉贈給了理我。我也十分愛惜這把劍,平時都舍不得使用,一直放在城堡裏妥善保管著。但是卻不知道怎麽跑到這裏來了。”


    這理由編的真菜!我心裏很清楚,理查大人這完全是在胡扯。


    但既然已經“物歸原主”了,我也不好多說什麽,隻是,那兩個雕像怎麽解凍呢?


    (3)


    送走城主大人都好一會了,那兩家夥還在發愣。


    “好了好了,既然東西是城主的,你們就別想了。快選吧,不要再胡鬧了。”我像哄孩子似的安慰他們,可兩個家夥還是雷打不動。我想我得想想辦法刺激一下他們。


    “最先選好裝備的,明天可以休息半天。”我大聲的宣布。


    “1天!”斯坦頓終於緩過神來。


    “你呢?一路發騎士。”我故意把話扔給他。


    “可以喝酒嗎?人家好想喝酒呢。”


    “可以,不過得自己掏錢。”


    “好耶!我就知道迪波爾最好了。嘻嘻。”一路發高興得蹦起來。


    “妖怪你有錢嗎?”


    “沒有噠?”


    “哪你高興個屁!”


    “你有錢噠!人家看你偷偷數過嘢。”


    “我叉!”斯坦頓當即撲到在地。


    (4)


    我按照理查大人給我的清單,選了一杆長槍,一把騎士單手劍,一麵鳶形盾,一套5杆的投槍。但是在選騎戰武器的時候我有點猶豫了:雙手闊劍是很有用,但是太沉重,我的力量還掌握不好。釘頭錘又太短,馬上交戰有點吃虧。要是用連枷呢,我又怕弄不好會砸到自己。哎,糾結了。


    又找了半天,可還是沒能找到合適的。怎麽辦呢?


    “這是什麽?”我忽然發現地上有個怪東西:這家夥是雙手劍樣式,但是劍刃的另一端全是規則的鋸齒,更奇怪的是劍鄂處正反兩麵各有一個園環。


    說它是破刃劍吧?但這劍又有雙手劍柄,而且劍刃還那麽寬大。“到底拿來幹什麽用的?”不過看起來很犀利,得,我就用這劍吧。


    我把這劍豎起來和自己身高對比了下。發現這劍簡直就是為我量身製作的:劍刃長度剛好是我身長的一半,重量也合適,使起來異常順手。“哈哈,齊了。”


    我開心的裝備起自己的武器,適應性的操練起來。不一會,斯坦頓和一路發也選完了。


    斯坦頓的選擇很傳統:騎士長槍,騎士劍,圓盾,短斧一套(飛斧),闊劍。(手弩沒選,因為這地方的騎士鄙視。)


    相比我們一路發的裝備就精簡多了:雙麵巨斧一把,騎士劍一把(騎士標準配置),然後,沒了。


    我問一路發怎麽連闊劍也不要了,他說闊劍不經用,還是大斧頭好。


    (5)


    選完武器,我們又到城裏定了3副鏈甲。讓我沒想到的是這3副鏈甲居然花光了我們所有的錢。


    要知道這些錢可是我把繳獲的馬賣了4匹給沉默的理查換的,整整4個金幣啊。4個金幣什麽慨念?那可是相當於400個銀幣啊?一個銀幣足夠普通平民家庭生活一個月了。


    好吧,我算是搞清楚了,這騎士真不是一般人當得起的,不是富得流油你壓根就別想。


    回來的路上,我一直在觀察地形,甚至還找來張破羊皮畫起了地圖。


    “嘿!我說迪波爾,你在幹什麽?”斯坦頓問我。


    “幹什麽?老子要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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