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開什麽道德觀念就先不提了,好的壞的,已經是這樣,管別人什麽看法呢?


    隻要記住一點就行,方旭是不會輕易的讓身邊的人溜走,而她們也輕易的不會離開方旭,這就行了。


    今天有件大事,算起來是方旭‘回國’之後,第一件大事,呃,這個‘回國’聽起來似乎有點別扭,貌似是回中華地區一樣。


    事實上,方旭本身也沒什麽大事要做,軍政上麵秦嵐基本上不讓他插手,因為他這個脾氣,容易犯渾,而經濟上,方旭也不需要插手,至於什麽民生啥的,方旭也不懂,所以幹脆,他還是老職務,負責安全,這個安全說起來也好笑,基本上就是負責他一個人和他身邊人的安全,國安局嘛。


    好笑的呢,蛋大點的地方,配上了無數的高科技,還搞什麽國安局,不過也有好處,這樣做基本上杜絕了那些極為出名的間諜,至於那些不出名的間諜,多數都是沒什麽實力,就算混進了利莫裏亞也沒啥用。


    扯得有點遠,說回方旭今天要麵對的大事,就是見個小妞!


    稍微的休息了一會,上午十點,方旭約了博朗家族的隨行人員,讓他們通知一下那個小魔鬼,在訂好的地方吃個午飯。


    也沒有太多的消費,就是一個比較有特色的烤肉館,食材多數為海鮮類。


    這樣不是顯得親民一些嘛?方旭好歹也是利莫裏亞的島主,對吧,接見來外賓客,去太高檔的地方也沒啥意思,還不如吃點特色呢,當然,更主要的,這次是談私事。


    雖然博朗家族這邊的意思是,希望跟方旭親自談一下,關於一些其他方麵的合作問題,但方旭可不這麽想,他現在啥都不管,民生,經濟,軍政都不沾邊,談個毛啊?談了有鳥用?頂多就是製定一個初步的合作方案,之後還是有專門的人來跟博朗家族溝通,所以,何必呢?


    還不如就談談私事,把心頭那些不太好的想法,早點解決掉,到時候一推二六五,直接讓其他人來跟博朗家族談正經事,要是不談也無所謂,反正現在利莫裏亞也不是初期,你大家族來了,我歡迎。不來,我也不饞。誰求誰啊?對吧!


    ※


    不過話說回來,方旭也不會這麽不待見博朗家族,因為他跟博朗家族的關係還是真不錯的,除了跟小惡魔有一丟丟小小的誤會之外,他還在博朗家族打過工呢,算是娘家人了。


    十一點半,按規定時間,方旭穿的也不怎麽正式,說過了,就聊點私事,不需要什麽宴會服裝。


    還不到點,方旭就已經來了,帶著鴨舌帽,賠著一副蛤蟆鏡,也算是一種偽裝了,雖然方旭不出名,但在利莫裏亞本土,還是曝光率比較高的,所以稍微的偽裝一下,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不知道那個小娘們今天會帶多少保鏢,或者帶一些談判的人,不過上了二樓,一直沒看到博朗家族的人,直到包間門口,方旭能夠感覺到裏麵已經有人了,但人不多,貌似隻有一個?


    難道這是心有靈犀?


    那個小妞也隻是一個人來赴約的?


    方旭是地主,在利莫裏亞沒什麽敲門的習慣,不過雖然推門隻是一瞬間,但方旭的腦中卻閃過了許多的畫麵,閃過了以前,自己還算年輕的時候,在博朗家族生活的畫麵,時間不長,但卻難忘。


    也想起了第一次見到這個十八歲小惡魔時候的樣子。


    當時還是一個小天使呢!十八歲,別說在外國了,就算中華,也已經亭亭玉立了,當時的她都已經有一米七五的樣子,很高挑,身材也很纖細,特別是那一個蜂腰。


    方旭是跟老怪物一起去的博朗家族,跟族長碰了個頭,看得出來老怪物跟博朗家族的族長關係很親密,兩個人開了半個多小時的玩笑,似乎隻有這樣才能體現出老朋友的親密關係,扯淡……之後,他們這才想到晚宴的事情,吩咐完了晚宴,族長又帶老怪物去莊園後麵的馬場,老怪物很喜歡騎馬,當時方旭還不會呢,主要是他不喜歡騎馬,最最主要的是,隔得蛋疼,那一抖一抖的,騎一圈下來估計就要散黃,何必遭這個罪呢?這玩意可是沒有保修的,散了黃,沒地方修啊。


    也就是在馬場,那天下午陽光很好,而你,穿了一套黑色的騎馬緊身服……嘿,不是白襯衫,是不是很失望?


    金發飄飄的小天使,很稚嫩,隨著馬蹄聲噠啦噠啦而來,方旭說真的,都有點驚豔,那個時候正好是對著陽光,一個畫中走出來的洋妞,最吸睛的是,她那兩條一米多的大長腿,方旭都有點羨慕那匹馬,被她雙腿給夾的很緊……咳咳,跑題了。


    ※


    方旭還是推開了門,久違的金發,似乎短了一些,還紮了起來,整個人顯得很幹練,模樣未變,卻已經不是當年那個稚嫩的小天使了。


    嘴角勾著笑,眼神卻看不出來什麽,但隨著方旭進門,那一雙淺藍色的眸子,卻已經沒有離開他的身上。


    門還沒有關上,方旭也還沒有說話,就聽她說了一句:“你真留起了胡須?”


    真留了胡須?


    方旭對這話,也是微微一愣,小十年沒見過了,兩個人也都長大了,其實當年也不小,隻是比較年輕。


    可她這句話是什麽梗?


    想了幾秒,方旭也反應了過來,好像是這樣的,當時方旭二十二,胡須剛長成,不過很絨毛,很軟,並不好看,不過形狀已經出來了。


    那個時候小妞天天見到他就讓他刮胡須,而方旭的回答是:這麽好看的胡形,怎麽樣也不能刮掉啊,不過現在年輕也不需要留胡子,等以後,碰到了什麽讓我曆經滄桑的事情,我一定要留胡子。


    也怪方旭最賤吧,後來他真的算是曆經滄桑了。


    這一臉有型的胡須,也慢慢的留了起來,養成了習慣。


    隻是沒想到,這小妞居然還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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