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著紫袍人的‘告別’,野狗一陣苦笑,是自己帥過頭了還是怎麽了。真是沒辦法,就像沙灘裏金子一樣的自己被人追逐雖然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不過這樣搞的話,自己也會煩起來的,還是讓他斷了這個念頭吧。


    “咳~,我們不合適的,我還是喜歡一個人的生活,這種被束縛的感覺我很討厭,88了”。野狗淡淡的說著,一刀將紫袍人的腦袋砍了下來。心髒破擊穿應該早就死掉的紫袍人終於死的不能再死。


    上前在紫袍人身上開始搜身,搜出一本《暗器大師的修養》,好吧,野狗被囧住了,又搜出一個錢袋與三張10金幣的的金票後,野狗開始在其他人身上開始搜屍。


    瞄了廣場上的其它屍體,野狗雙眼發光,一斷生步全力發動,也不搜身,直接搶口袋。一直奔跑了20多秒,身上已經多了幾百個口袋,可惡~,為什麽,為什麽我隻有兩隻手,要是我能再多長幾隻手的話,這時我能搞到多少錢呀~~


    野狗無限怨念著,這時在聚集廣場邊上圍觀的群眾們有數個看到那恐怖之極的中年人走掉後,也自然不是會在遠處觀望,幾個人,幾十人,幾百人,幾千人的要在近距離圍觀。


    野狗此時才撿了一百金左右,但一百金算什麽,不夠呀,還有這麽多的錢袋子讓我的撿,怎麽能夠呢。


    可惡~可惡~,哪吒,你知道我現在有多羨慕你嗎?三頭六臂什麽的,一點都不獵奇。


    鳴人,你知道自己是多少幸福嗎?影分身什麽的,馬的為什麽我不會呢。


    看著場上聚攏過來的玩家越來越多,野狗用腳址頭想也知道,等下就又會有一場混戰,算了做人要知足,還是走吧,這趟混水,自己也趟了,是時候抽身的時候了,此時不走,可能真的就走不掉了。古時候可是有很多名人,就是這樣愛恨糾纏,一次次的優柔寡斷的陷入一次次的泥塘裏的,走吧,走吧。輕輕的我走了,雖然我隻帶走了100金。可惡..


    野狗拿到了一百多金,用迷身步躲過人群到了驛站,準備到幾千裏外的留東城。


    濰坊城裏的異寶,還是算了吧,這裏的混水太濁了,於我無緣,還是趁早走吧。看的很開的野狗剛登上到了馬車旁邊,回頭準備最後望一眼濰坊城再走。隻是看了眼,野狗就移不開眼睛了,一個七八歲的小孩拿著一把的木刀在那玩耍,舞來舞去,看起來玩的還不異樂乎。


    不會吧,難道讓我碰到了這種好事,雙眼發亮的野狗也顧不了那麽多了,用不多的體能,全力發動二斷死步,竄到小孩身邊後,出手直接奪走小孩手上的木劍,從懷裏拿出十玫銅幣塞到小孩手上,說道:“我用10玫銅幣跟你換”,也顧不上小孩有沒有聽到,有沒有答應轉身向驛站跑去,幾步竄上驛站馬車後,跟馬夫對話‘馬上去留東城”。


    “小哥,需要10玫金幣,確定嗎?”。


    “確定”。


    “那給錢吧”。


    傳說中的吸血鬼啊~,大城與大城之間傳送最少也要10玫金幣,而州國與州國的傳送除了需要完成一定任務外,還要100玫金幣。100玫金幣是多少,以現在的現實裏兌換率來算,相當於1萬塊的現實幣,而且現在雖然係統建立了一個平台,但國家與銀行並沒有介入遊戲,也就是說遊戲裏的遊戲幣兌換都是玩家與玩家之間的兌換,係統隻是充當一個中介的成份。


    拿著這把木刀,野狗心中十分激動。剛剛野狗看到這把木刀亮了一下。此時拿來一看,還真是寶貝。


    小木菲刀:用非金非鐵非木的外空隕石經地心之炎煉就九九八十一天,經十名天榜之血,三名神榜之血混練而成,耗近天機老人全部心血的完美神兵,出世之際遭天雷轟頂,打成了原始形態,變成了一把下等的尋常武器,需飲盡天下豪傑之血方可重見往日之揮。


    所謂尋常武器就是比利器更加下等的普通武器。


    這就是傳說中的異寶嗎?


    飲盡天下豪傑之血,換句話是不是就是說這是一把可升級的武器。


    難道我就是傳說中的主角。哈哈~~,不過就算不是主角又怎麽樣,我要變強,早晚我也要踩在天下所有豪傑的屍體上位。


    神物有靈,就你讓先飲我的血好了,我的血,也是熱的。


    野狗就這樣坐在馬車裏,拿出手掌在刀鋒上一劃。


    小木菲刀上似木質的刀麵上出血鮮紅的血液,這是野狗的熱血。何為熱血,熱血沸騰,是為強者之血,野狗雖然才隻是剛剛踏進一流的行列,但早已具備了強者之心,所謂強者,強者是為了絕對不能敗的信念與理由而戰鬥著,擁有不是輸的執念的人都是強者,體表下流動的都是熱血。


    擁有強列信念與強烈執著的人血管裏流動的也是熱血,也是強者之血。


    野狗的信念很簡單,很強烈。我要保護妹妹,所以我要變強,強的足以打敗任何人,任何想欺負我妹妹的人,我都要把你們轟成碎渣。


    小木菲刀上的野狗身上的熱血,慢慢的被消失,這被刀吸收了,有種血脈交融的感覺油然而生。本來輕飄飄的小木菲刀,變的重了,本就沒開鋒的刀刃開刃了了,變的可以砍人了。


    哈哈~~,花10玫銅幣賣來一把可成長的武器,不知道說出去會不會被人羨慕死。野狗其實並沒有去占那小孩多少便宜,如果別的玩家,屁才會給你錢呢,野狗給了10玫銅幣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關係,如果給個銀幣,一個小孩身上拿著一個銀幣,在這犯罪不用責任的世界裏,有一百個玩家看到了,絕對會九十九個玩家見財起意,這可是一塊錢來著,不要白不要,剩下一個可以還是個女玩家,看小孩子可愛,拿棒棒糖對換。


    10玫銅幣可以賣三串糖葫蘆,10個饅頭,三把木劍或木刀,這些對一個小孩子而已,絕對是物有所值。總的說起來,野狗還是非常溫柔的。雖然這種解釋說起來非常的蒼白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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