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密麻麻的金色鼠獸,四處亂竄,金燦燦的毛發在陽光下一閃一閃,看得人頭皮發麻,它們嘶嘶叫個不停,仿佛在衝著半空中的那幾人吼叫,示威。


    “我們走吧!”易超提議道,他很清楚,金鼠這種群居的猛獸、凶獸有多難纏,悍不畏死,團結共進。


    “易大哥,王級的猛獸也是有內丹的,要不要宰殺幾隻,給阿雷當作動力能源啊?”野人似乎不想就這樣撤走,有點舍不得地解釋道,“二十顆左右的巔峰級獸王內丹,勉強可以抵得上一顆一階的凶獸內丹。”


    “還有,我原先的估計有誤,阿雷因為要載我們四人進行真空旅行,需要的能量補給多出了一些,增加了大約五分之一,我們還真的需要獵殺一些猛獸或凶獸,獲取內丹才行,不然沒法按時抵達神州。”野人繼續說道。


    “你們有沒有遇到過鼠潮或其它獸潮?”易超眉頭微皺,問道。


    野人和樊少皇一臉狐疑,易超怎麽問這話了,皆搖頭道:“沒遇到過!”


    而藍天語連進都沒進過猛獸區域,險地更是沒見過,自然也沒遇到過。


    “好吧,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那大家要萬分小心,今天讓你們見識見識群居金鼠的可怕。”易超麵色凝重道,“裏麵那幾十隻凶獸級的金鼠雖然還沒出來,但我們一旦擊殺這些猛獸級的金鼠,它們待會兒肯定是要出來的。”


    “它們出來之後,一定要升空,否則性命將不保!”易超吩咐道。


    藍天語等人雖然不太理解易超的話,但看著他一臉鄭重,還是點了點頭,紛紛答應著。


    “第一次和猛獸作戰……”藍天語覺得有點新鮮,天狼槍沒拿出來,隻是拿出了那杆烏黑油亮的尊級五階的長槍,殺雞焉用牛刀。


    整個沙丘上,成千上萬隻金鼠嘶嘶怪叫,聲音尖細刺耳,聽起來令人背生涼氣,心髒難受。


    不知道它們是在聲討野人捅了它們的老巢,還是對空中的四人垂涎三尺,興奮地大叫著,人類的氣味令異獸著迷,就像人類喜歡吃肉一樣,異獸也喜歡吃人類的血肉。


    “誰說老鼠膽小的?看它們多囂張!”看著因為沒辦法攻擊到藍天語等四人而急得團團轉似的金鼠,野人咧嘴笑道。


    “你以為它們是普通人養的小白鼠?”易超接話道,“獸王級的金鼠,已經有些靈智了,比普通的猛獸要聰明,不然也不會過著群居的生活了。”


    “易大哥,照你這麽說,群居的獸類,是不是都比較聰明?”樊少皇眼睛一亮,開口問道。


    “不錯,群居的獸類,要麽是它們都很聰明,要麽是它們中的皇者很聰明!”易超笑道。


    “似乎挺有道理的,我怎麽就沒想過呢?”想了想,野人抓了抓頭發,驚奇地說道。


    藍天語和樊少皇想了想,也點頭稱是,在猛獸區域內生活過的人,果然就是不一般。


    “好了,我們想要擊殺金鼠,隻能到外圍去擊殺,還要萬分注意,別被它們纏上身了,免得到時飛都飛不起來,誰也救不了你們。”易超叮囑道。


    “我現在沒有靈果了,獸王級的內丹應該比靈果蘊含的能量要多,正好可以拿來替代靈果。”藍天語暗暗欣喜,真是瞌睡了有人送來枕頭。


    藍天語等四人分散開來,開始在沙丘外圍擊殺金鼠,獵取其內丹。


    金鼠,顧名思義,是一種體毛為金黃色的鼠類,其體毛的顏色和沙漠裏的沙子顏色極其相近,乍一看去,還以為它們和沙漠是一體的。


    畢竟,物競天擇,在沙漠中,若是它們體毛的顏色為別的色彩,單獨行動的時候就極易被人或別的猛獸和凶獸發現,長時間下去,可能會麵臨滅絕的危險。


    此處,這些遍地的金鼠,體積大多都有成人的大腿一樣粗,也都有一身金黃、柔順的毛發,它們口中露出兩顆鋒利的門牙,如兩柄森寒的小匕首,細小的眼睛明亮靈動,令人看起來覺得它們很有靈性。


    藍天語手持長槍,降落在沙地上,抬手就是一槍,勢如破竹。


    看到藍天語落地的金鼠,一隻隻嘶嘶怪叫著撲過來,張牙舞爪,那兩顆鋒利的門牙光芒一閃一閃,森然可怖。


    “噗——”


    才獸王級的金鼠,瞬間就被藍天語一槍刺穿了兩隻,殺其如屠狗。


    獸王級的猛獸,在藍天語麵前脆弱如草木,對他能造成威脅的,也就它們的那兩顆門牙而已。


    “嗯?還沒馬上死絕,不能收進儲物手鐲。”藍天語想先把這兩隻被刺個通透的金鼠收了,內丹到時候再慢慢取出來,不想收的時候,卻收不了。


    儲物手鐲隻能收取存儲無生命的物品,金鼠還沒完全斷氣,藍天語的儲物手鐲自然無法收取。


    “看來,要一擊斃命才行……攻擊它們的腦袋!”藍天語也不升空,掉頭就跑,後麵跟著金壓壓的一群金鼠,即使實力相差懸殊,它們亦前仆後繼,悍死不畏。


    獵殺金鼠的四人中,野人的動作是最快,手段也是最血腥的一個,他那戴著金色手套的雙手,揮動間,一手便抓碎一隻金鼠的腦袋,場麵極其暴力。


    易超獵殺金鼠的動作,是四人中最飄逸、最美感的一個,讓人忘記了他以前其實也是和野人一樣,手段殘忍,野蠻暴力。


    樊少皇的獵殺手段也不甘於野人之後,一戟就削掉一隻金鼠的頭顱,血濺三尺,眼前一片血淋淋。


    藍天語獵殺猛獸的經驗不足,特別是在這種鼠潮的情況下,既然想快速收割金鼠的生命,那就應該一擊斃命,不然,所擊殺的金鼠便不能馬上被收起來,等於是白殺了。


    藍天語等四人都是邊殺邊往外跑,不敢讓金鼠包圍住,否則,一個個撲上來,便可把他們掩埋了。


    門牙是金鼠的武器,鋒利無比,一點也不比尊級的武器差,自然能對靈尊造成致命的傷害。


    藍天語的眼角餘光看到易超他們的獵殺手段後,暗暗驚歎,沒經驗就是沒經驗,靈者想要成長起來,的確不能閉門造車,隻有經曆過殘酷的廝殺後,方可能成為強者,追求天力之道。


    隨後,藍天語奔行如風,出槍快若閃電,吸取經驗,一槍便挑穿一隻金鼠的腦袋,抽回長槍之際,瞬間暴斃的金鼠便消失了,進入他的儲物手鐲中。


    他們即使屠殺了幾百隻金鼠,但後麵剩餘的那些成千上萬的金鼠,依然不知死活地飛撲上來,瘋狂地嘶嘶尖叫著,似乎同伴慘死,飄灑出的鮮血激起了它們的嗜血和憤怒。


    金鼠的視死如歸,讓藍天語有些心驚肉掉,唏噓感慨,若是人類,明知不可敵,能依舊勇往直前的,恐怕是沒有幾個的吧。


    他心中忽然對這些金鼠產生了一絲敬畏之心,不願再造更多殺孽。


    他的儲物手鐲剩餘的空間隻能裝下大概一百隻金鼠,等殺夠一百隻,他便決定收手。


    上天有好生之德,殺戮過多,即使沒遭到天譴,也會有人或什麽超級存在跳出來替天行道。


    “嘶——”


    遍地的瘋狂金鼠如一群鯉魚跳龍門,飛撲著朝藍天語身上撲去,張牙舞爪,尖叫聲刺耳。


    好幾次,藍天語差點被撲中,而一旦有一隻撲中,便會有兩隻、三隻……


    “金鼠的這種悍死不畏的精神和氣勢太可怕了,我甚至不敢目視後麵的整個金鼠群……”藍天語終於明白,易超為什麽說金鼠群難纏了,光是它們的那種氣場就能給人帶來沉重的壓力。


    縱使藍天語現在能一槍挑落一隻金鼠,但他終有疲憊和失手的時候,屆時,金鼠蜂擁而上,將他埋了一層又一層,啃得他連渣都剩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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