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鈔關都派禦史及戶部主事監督收稅。設置鈔關則從此時開始,對於這道指令楊崢還是讚同的,這其實就是在征收一些海上的稅收,自永樂年後,海禁打開,沿海一帶因為大海而繁榮昌盛,不少商家獲了不少好處,但大明在這之前,一直沒有設置,從而白白喪失了不少銀子,可以說是朝廷的一大失誤,當然了,說起來這也怪不得朝廷,大明自從朱元璋立國開始,就實行海禁,至於原因,從史書裏記載說:方國珍、張士城相繼誅服,諸豪亡命,往往糾島人入寇山東濱海州縣,這一說法,《明史紀事本末》也提到:張士城、方國珍餘黨導倭寇出沒海上,焚民居,掠貨財,北自遼海、山東,南抵閩、浙、東粵,濱海之區無歲不被其害。
洪武三年,明政府“罷太倉黃渡市舶司”。
洪武七年(,明政府下令撤銷自唐朝以來就存在的,負責海外貿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中國對外貿易遂告斷絕。
到洪武十四年,朱元璋更是“以倭寇仍不稍斂足跡,又下令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自此,連與明朝素好的東南亞各國也不能來華進行貿易和文化交流了。
為了不讓國人出海,與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次發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為徹底取締海外貿易,又一律禁止民間使用及買賣舶來的番香、番貨等。洪武三十年,再次發布命令,禁止中國人下海通番。
朱元璋是個做事極為認真的人,做事從來是要麽不做,要做就做到極致,在海禁這件事上,他便是如此,為了讓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他不僅僅是口頭上做出了一番說辭,還將此事一律法的形式昭告天下,大明律還規定了嚴酷的處罰辦法:“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向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泄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
“這些倒也罷了,畢竟大明國土足夠大,江南的江湖也不少,不能出海,那與與沿海周邊國家做些貿易也不是不可,但他們似乎小看了朱元璋的決心,除了出海要處罰,便是對參與買賣外國商品的居民也不放過,“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現有者限以三月銷盡。”
正是在這一錯誤政策的指引下,大明於洪武十九年(廢昌國縣,二十年將舟山島城區和鎮外鼓吹兩裏以外的居民和其他四十六山(島)的居民徙遷內陸。徹底斷絕了大海,沒了大海自不用設置關卡,收取船稅,整個洪武一朝,根本沒這個說法。
但朱元璋寄托希望海禁來鞏固大明海關的作用並不顯著,反而引發起了新的矛盾,由於海禁政策所實施的直接對象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勢力,他不僅不能成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區激化了一些矛盾。沿海地區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從事漁業生產,或從事海上貿易。朱元璋“嚴交通外藩之禁”,堵絕了沿海地區人民的正常謀生之路。如“信國公湯和巡視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魚”。他們除起來進行鬥爭之外,已經沒有其他選擇。誠如明末顧炎武所指出:“海濱民眾,生理無路,兼以饑饉薦臻,窮民往往入海從盜,嘯集亡命”。“海禁一嚴,無所得食,則轉掠海濱”。
此外,濱海地區的居民還采取了另外一種鬥爭的手段,逃亡、潛往海外。“國初。。。。。。兩廣、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為生者萬計”。所以,海禁一開始就得不到切實的貫徹,反複發布的海禁令,也說明了這一點。還有一些人幹脆參加了民間的對外貿易活動。“緣(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諸番貿易香貨,因誘蠻夷為盜“。
這種弊端到朱棣時,才得以改善,朱棣為了尋找建文帝派遣鄭和下西洋,雖說目的有些不可思議,但鄭和下西洋的壯舉,無疑是對海禁大有好處,尤其是鄭和下西洋,除了尋找建文帝外,還做了不少官方貿易,在雙方官方主持下與當地商人進行交易,是明朝擴大海外貿易的重要途徑。鄭和船隊除了裝載賞賜用的禮品外,還有中國的貨物,如銅錢、絲綢、瓷器、鐵器等。這種貿易可以用明代銅錢買賣,多數以貨易貨。最有影響的是擊掌定價法。在印度古裏國,中國船隊到達後,由當地的代理人負責交易事宜,將貨物帶到交易場所,雙方在官員主持下當麵議價定價,一旦定下,決不反悔。雙方互相擊掌表示成交。這種友好的貿易方式,在當地傳為美談。鄭和下西洋期間,尤其是後幾次下西洋貿易規模擴大,遵循的平等自願,等價交換,開創了良好的局麵,因此在用了一朝,朱棣雖在海禁,上“一遵洪武事例禁治”,甚至在鄭和下西洋時期,嚴行海禁一仍其舊,但環境畢竟鬆弛了些,民間海外貿易特別是中國到西洋各國的貿易出現了前所未有繁榮,一時福建漳州、泉州的販海私商踏破傳統禁忌自漳州下海,來到南洋采購胡椒、蘇木、名香等熱帶產品,運輸
海外交易,由於其商品利潤誘人,很快,貿易漸漸擴大,一來朝廷沒設置關卡,少了稅銀,從而能獲取更大的利潤,二來,朝廷於海禁慢慢開始鬆弛,許多港口、船隻隨著鄭和下西洋慢慢開始建立,如此重重,往日冷清的海口兩岸一派繁榮。
很快,嗅覺靈敏的浙商、徽商利用江南的地理優勢,也開始參與其中。他們從福建商人手中購得海外特產,並將江南的絲綢、瓷器販賣給福建商船從中牟取暴利,使得貿易越做越大,一時五方之賈,熙熙水國,刳艅艎,分市東西路,其捆載珍奇,故異物不足述,而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如此一來,在永樂一朝是有力者自出貲本,無力者轉輾稱貸。有謀者誆領官銀,無謀者質當人口。有勢者揚旗出入,無勢者投托假借……,這種情景,從永樂後期越發明顯,雖說朱高熾登基後,迫於漸漸衰退的國力,停止下西洋的舉動,但並沒有明確禁海洋,海洋周邊一如既往,經過數年發展,如今形成了巨大的規模,如此一來,其中的好處也越發明顯。
正是看出了這其中的好處,加上大明國庫,並不寬裕的情況下,朱瞻基才同意了戶部尚書郭姿建議,著手設置鈔關,此舉的用意很明顯,在於征收船稅,臨清、杭州兩關也兼收貨稅。由各差禦史及戶部主事監收。船稅以載運商貨之船戶為征課對象。初期按運送路程之遠近和船舶大小長闊不同分等稱船料,估料定稅,南京至淮安、淮安至徐州、徐州至濟寧、濟寧至臨清、臨清至通州各段均每一百料納鈔一百貫;自北京與南京間的全程,每一百納鈔五百貫。後又以估料難核,改為計算梁頭廣狹定稅,其標準自五尺至三丈六尺不等。如此一來,海上的船隻越多,朝廷收取的銀子也越多了,與眼下的大明來說,的確是一件不錯的喜事,而楊崢之所以對這件事如此看重,除了此舉能給大明國庫帶來好處之外,更大原因是從其中嗅出了某種海洋的味道。
通過後世記載來看,楊崢知道在朱瞻基的十年裏,大明還有一次下西洋的壯舉,此時設置關卡,未必不是為了鄭和下西洋拋出的影子,由不得他不關心。
但遠水畢竟救不了近火,此事他就算再關心,畢竟是身在安南,怎樣盡快處理安南這件大事才是最緊要的,其他事不做他想。
但世間的事情並非全有人隨心所欲,楊崢是安南經略,在這安南之地上也前後兩年了,對於那些急於求成的官兒,少不了要偶爾在皇帝麵前嘀咕幾句,就好像在提醒世人,有那麽一個人年紀輕輕做了高官,卻毫無建樹,上對不起朝廷,對不起黎民百姓,加上楊大人在安南一投手間便送出了十萬石的糧食,種種舉動,立即引起朝廷不少官兒的不滿,其中尤以那些自明清流的言官為首,少不了一番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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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更送上了,眼睛都睜不開了,昨晚加班加點得太厲害了,今晚要早些睡了,請見諒哦!
洪武三年,明政府“罷太倉黃渡市舶司”。
洪武七年(,明政府下令撤銷自唐朝以來就存在的,負責海外貿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中國對外貿易遂告斷絕。
到洪武十四年,朱元璋更是“以倭寇仍不稍斂足跡,又下令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自此,連與明朝素好的東南亞各國也不能來華進行貿易和文化交流了。
為了不讓國人出海,與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次發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為徹底取締海外貿易,又一律禁止民間使用及買賣舶來的番香、番貨等。洪武三十年,再次發布命令,禁止中國人下海通番。
朱元璋是個做事極為認真的人,做事從來是要麽不做,要做就做到極致,在海禁這件事上,他便是如此,為了讓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他不僅僅是口頭上做出了一番說辭,還將此事一律法的形式昭告天下,大明律還規定了嚴酷的處罰辦法:“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向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泄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
“這些倒也罷了,畢竟大明國土足夠大,江南的江湖也不少,不能出海,那與與沿海周邊國家做些貿易也不是不可,但他們似乎小看了朱元璋的決心,除了出海要處罰,便是對參與買賣外國商品的居民也不放過,“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現有者限以三月銷盡。”
正是在這一錯誤政策的指引下,大明於洪武十九年(廢昌國縣,二十年將舟山島城區和鎮外鼓吹兩裏以外的居民和其他四十六山(島)的居民徙遷內陸。徹底斷絕了大海,沒了大海自不用設置關卡,收取船稅,整個洪武一朝,根本沒這個說法。
但朱元璋寄托希望海禁來鞏固大明海關的作用並不顯著,反而引發起了新的矛盾,由於海禁政策所實施的直接對象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勢力,他不僅不能成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區激化了一些矛盾。沿海地區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從事漁業生產,或從事海上貿易。朱元璋“嚴交通外藩之禁”,堵絕了沿海地區人民的正常謀生之路。如“信國公湯和巡視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魚”。他們除起來進行鬥爭之外,已經沒有其他選擇。誠如明末顧炎武所指出:“海濱民眾,生理無路,兼以饑饉薦臻,窮民往往入海從盜,嘯集亡命”。“海禁一嚴,無所得食,則轉掠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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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交易,由於其商品利潤誘人,很快,貿易漸漸擴大,一來朝廷沒設置關卡,少了稅銀,從而能獲取更大的利潤,二來,朝廷於海禁慢慢開始鬆弛,許多港口、船隻隨著鄭和下西洋慢慢開始建立,如此重重,往日冷清的海口兩岸一派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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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看出了這其中的好處,加上大明國庫,並不寬裕的情況下,朱瞻基才同意了戶部尚書郭姿建議,著手設置鈔關,此舉的用意很明顯,在於征收船稅,臨清、杭州兩關也兼收貨稅。由各差禦史及戶部主事監收。船稅以載運商貨之船戶為征課對象。初期按運送路程之遠近和船舶大小長闊不同分等稱船料,估料定稅,南京至淮安、淮安至徐州、徐州至濟寧、濟寧至臨清、臨清至通州各段均每一百料納鈔一百貫;自北京與南京間的全程,每一百納鈔五百貫。後又以估料難核,改為計算梁頭廣狹定稅,其標準自五尺至三丈六尺不等。如此一來,海上的船隻越多,朝廷收取的銀子也越多了,與眼下的大明來說,的確是一件不錯的喜事,而楊崢之所以對這件事如此看重,除了此舉能給大明國庫帶來好處之外,更大原因是從其中嗅出了某種海洋的味道。
通過後世記載來看,楊崢知道在朱瞻基的十年裏,大明還有一次下西洋的壯舉,此時設置關卡,未必不是為了鄭和下西洋拋出的影子,由不得他不關心。
但遠水畢竟救不了近火,此事他就算再關心,畢竟是身在安南,怎樣盡快處理安南這件大事才是最緊要的,其他事不做他想。
但世間的事情並非全有人隨心所欲,楊崢是安南經略,在這安南之地上也前後兩年了,對於那些急於求成的官兒,少不了要偶爾在皇帝麵前嘀咕幾句,就好像在提醒世人,有那麽一個人年紀輕輕做了高官,卻毫無建樹,上對不起朝廷,對不起黎民百姓,加上楊大人在安南一投手間便送出了十萬石的糧食,種種舉動,立即引起朝廷不少官兒的不滿,其中尤以那些自明清流的言官為首,少不了一番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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