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事,宣宗也表現得很理智,采用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的原則,開放言路,這些非但是言官上奏,就是往日那些老成持重的大臣也有奏本上來,與言官的痛罵不同,他們采用擺證據,講道理的法子,他們明白各地鎮守中官的特殊使命,是采辦土物貢品,想要打擊這些坐鎮的太監,唯獨從這方麵下手,說到底這些太監是皇帝的人,皇帝派出去坐鎮天下四方,從骨子裏皇帝還是信任他們的,唯有讓皇帝聽到看到他們種種罪惡,才能讓皇帝從心裏感到厭惡,縱然不能達到這個目的,惡心一下太監也未嚐不可,再說了這些人到了地方說到底是打著皇帝的旗號在行事,罪惡越多,皇帝的臉就難看,皇帝的臉越是難看,太監坐鎮的事情就有了眉目,這些老家夥在官場縱橫數十年,哪一個都是老奸巨猾,皇帝縱然聰慧,又豈能是他們的對手,所以在皇帝堅持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的原則下,皇帝聽到了太監們的重重罪惡。
吏部尚書上奏:“吏科言舊例之任不以屬內臣,中官乃欲令同內臣考察,不惟假以媚權貴,且因以縱黜陟,殊失大體,有辜重任,請正其罪。”
戶部尚書上奏:“各鎮守內官競以所在土物進奉,謂之‘孝順’。孝順的名目繁多,數量浩大,其中大多為太監所貪?”
兵部尚書上奏:“今各邊鎮守、分守、監槍諸內臣,托以心腹,而其誅求百計,實為腹心之病。役占健卒,置於標下,縱之生事,以為爪牙。或抑買弓弦纓子而總收軍餉,或扣轉倉場馬料而坐支官價,或私獵走役戰馬,或私種奪占耕牛,……家人頭目皆無籍惡少,聚斂侵剝,勢若虎狼。武職藉以夤緣,憲司不敢詰問。一遇有警出戰,惟驅占剩羸卒當之,故不能勇門決勝。及戰有微功,虛張捷報,則皆附勢挾貴者攘之。”
刑部尚書所奏:“國家之製,邊防以文臣巡撫,以武臣總兵,而內臣綱維之。事體相埒,職位相等,勝則同其功,敗則同其罪。”
禮部尚書就多了,按照禮部規矩,朝廷派遣中官,需各分守、守備等內臣,舊設有數”。如員缺需要增補,得先由兵部奏請,或司禮監“傳奉聖旨”到兵部,由兵部開具手本,送內閣票擬(稱“書敕”),寫明委任原由及職責範圍,經司禮監批紅,六科掛號,方許派出。劉寧“請罷遣中官疏”雲:“先該兵部手本,開稱司禮監太監溫祥傳奉聖旨,司設監太監劉允,著他前出四川等處公幹,寫敕於他。大太監胡海,巡撫雲南,亦雲鎮守中官出鎮,“用司禮監印信,該科掛號,皇城各門俱打照出關防印子,皆所以防作偽也,嚴重違背朝廷禮製?“
除京城六部外,還有各地地方官聞風而動,多是言及太監在地方上的種種惡行,什麽乘機搜括敲剝,但非特命不得參與地方賦稅錢糧的徵收及礦山的管理。以福建市舶司為例,宣德二年,命奉禦來住代戴細保鎮守福建,“仍兼領市舶”,是戴細保曾兼領市舶司,來住繼之。但領市舶司並非福建鎮守中官的法定職權,四月福建巡按請將市舶司屬鎮守太監王安,卻未被應允,而是另遣內官韓濤領市舶事。又如采礦,宣德四年三月,命四川、雲南鎮守太監兼領,而浙江、福建則另遣內使管理等等,一係列的惡性,讓皇帝大為震怒,當即表示對作惡多端的太監嚴懲,對於這位皇帝的心思,內閣首輔楊大人可算是琢磨透了,自從他登基後,對太監的寵愛已超過了洪武,永樂十幾倍,今日在氣頭上才做出了這一番舉動,誰知道日子一長,會有什麽變故,所以這位首輔大人當即力斷,以劉公公協助寧王圖謀蘇州城一事為借口,提出盡取沿邊內臣回京,所帶頭目盡行革去。
這一番提議自是獲得了滿朝文武的讚揚,六部尚書紛紛出馬表示支持,宣宗雖有些猶豫,但從各地秘查返回的錦衣衛口中得出太監的罪行比言官彈劾的還多,也怕在這麽繼續下去,難免引起天怒人怨,便同意了內閣的提議,讓內閣盡快拿出章程來。
內閣早有準備,當日便拿出了章程來,整個章程針對坐鎮中官種種弊端,進行全麵革除,總體上是打擊和削弱宦官勢力。
其一,針對眼下官宦數目眾多,內閣裁革南京內府各監局官,裁汰禦馬監勇士一千二百餘人,又禁止內侍子弟授錦衣衛官、追奪內侍家人所得的爵位、收奪中官莊田。從政治和經濟上削弱了宦官勢力。
其二,針對坐鎮太監日漸壯大的權勢,采用除鳳陽、密雲守備太監符幟,鳳陽守備隻得管理皇陵皇城,監管高牆庶人;密雲分守中官仍得聽蘇州總兵、巡撫節製。
其三,針對鎮守中官有權過問地方司法事務,並與撫按定期錄囚,卻不得自行受理訟事。明代訴訟由地方裏老、縣府、按司、巡按禦史受理,按律不得越訴。但由於鎮守中官有安民防寇之責,於官民軍匠間恃強淩弱、起滅詞訟之事皆得預聞,因而多有直接受理訟事、徑行處置者。內閣認為,“詞訟起於不平,聽斷各有所司。比者各處鎮守太監侯伯都督等官,不務固守城池,撫安軍民,以盡厥職,顧恃官高,往往濫受民訟,或批發所司而囑令枉斷,或差人提取而騷擾官民,甚至視所賂之多寡而斷所訟曲直,是致刑罰不中,善良被害。”因此,“請都察院移文各鎮守太監等官,自後不許幹預詞訟,仍榜禁軍民人等,果有不平,第許循序赴訴所轄官司,不得輒訴鎮守官處,違者治罪。”
其四,陸續革除各地鎮守中官,鑒於太監不懂政務,對地方百姓造成了危害,內閣決定裁守備、監槍等內臣,將其職責並入鎮守太監,先後將剩餘的雲南、蘇州、浙江、江西、湖南、福建、獨石、萬全、永寧等鎮守中官都必須除去。除南京、鳳陽等守備太監保留外,所有邊鎮、內地的鎮守中官均被革除。
內閣的章程無論是從打擊官宦的人數,政治地位,權勢算是做到了麵麵俱到,因此,這份章程一出內閣,便被群臣爭相閱讀,消息不過一日的功夫,便從內閣傳到了京城裏裏外外,又一個月的功夫,便在大明落地生根了。
對於內閣擺明了借此機會打擊宦官的實力,宮中的太監也並非沒有精明人,也不知誰嚷嚷了幾句,少不了迎來了太監的不滿,開始與文官互相攻伐,可太監讀書少,哪裏比得了文官引經據典,把人給罵了,還不知怎麽回事,一來二去不少太監就放棄了,可這事兒擺明了是內閣借這次機會打壓太監,這個啞巴虧若就這麽吃下去了,日後還如何在朝廷立足,可光知道內閣的想法,卻也那拿不出什麽主意來,也不知誰想起了王振,對於這個王先生,宮中的太監,無論是老少都十分信任,經人提醒的太監們,仿佛找到了一個主事人,當即湧到了太子府尋找王振就這事兒出個主意,眾人感到的時候,王振正在教太子誦讀詩書,聽聞眾人前來,當即告了假期出了府邸,趕往了司禮監,對於這幾日的內閣出入的條例,王振略有耳聞,但他並不慌張,內閣借用劉寧與寧王合謀事件來打壓宦官,看似效果很不錯,但忽略了一個人的感受,這個人就是皇帝。
王振早前就聽人說過,有位名叫慧暕,永樂年間曾參修《永樂大典》,後來歸老興福寺,曾對座客發表洪武時期的讀書人為“還債者”,永樂死後的讀書人為“討債者”的觀點,他說:洪武間,秀才做官吃多少辛苦,受多少驚怕,與朝廷出多少心力?到頭來,小有過犯,輕則充軍,重則刑戮。善終者十二三耳。其時士大夫無負國家,國家負天下士大夫多矣——這便是還債的。近來聖恩寬大,法網疏漏。秀才做官,飲食衣服,輿馬宮室,子女妻妾,多少好受用,幹得幾許好事來?到頭來全無一些罪過。今日國家無負士大夫,天下士大夫負國家多矣——這便是討債者。之所以有這種局麵,說到底還是在於文官地位的提高。
隨著永樂皇帝設置了內閣來幫皇帝處理繁重的工作並代擬詔書,隨著內閣的權利逐漸增大,權位的逐漸重要,內閣便成為了淩駕於六部之上並直接對皇帝本人負責的權利中樞,這樣一來,往日五品的文官,地位一下子提高了不少,儼然是一國宰相了,具體的運作是中央內閣直接對皇帝負責,地方督撫大臣也是主要向皇帝負責,可是皇帝一懶了,就隻好向內閣負責了。
吏部尚書上奏:“吏科言舊例之任不以屬內臣,中官乃欲令同內臣考察,不惟假以媚權貴,且因以縱黜陟,殊失大體,有辜重任,請正其罪。”
戶部尚書上奏:“各鎮守內官競以所在土物進奉,謂之‘孝順’。孝順的名目繁多,數量浩大,其中大多為太監所貪?”
兵部尚書上奏:“今各邊鎮守、分守、監槍諸內臣,托以心腹,而其誅求百計,實為腹心之病。役占健卒,置於標下,縱之生事,以為爪牙。或抑買弓弦纓子而總收軍餉,或扣轉倉場馬料而坐支官價,或私獵走役戰馬,或私種奪占耕牛,……家人頭目皆無籍惡少,聚斂侵剝,勢若虎狼。武職藉以夤緣,憲司不敢詰問。一遇有警出戰,惟驅占剩羸卒當之,故不能勇門決勝。及戰有微功,虛張捷報,則皆附勢挾貴者攘之。”
刑部尚書所奏:“國家之製,邊防以文臣巡撫,以武臣總兵,而內臣綱維之。事體相埒,職位相等,勝則同其功,敗則同其罪。”
禮部尚書就多了,按照禮部規矩,朝廷派遣中官,需各分守、守備等內臣,舊設有數”。如員缺需要增補,得先由兵部奏請,或司禮監“傳奉聖旨”到兵部,由兵部開具手本,送內閣票擬(稱“書敕”),寫明委任原由及職責範圍,經司禮監批紅,六科掛號,方許派出。劉寧“請罷遣中官疏”雲:“先該兵部手本,開稱司禮監太監溫祥傳奉聖旨,司設監太監劉允,著他前出四川等處公幹,寫敕於他。大太監胡海,巡撫雲南,亦雲鎮守中官出鎮,“用司禮監印信,該科掛號,皇城各門俱打照出關防印子,皆所以防作偽也,嚴重違背朝廷禮製?“
除京城六部外,還有各地地方官聞風而動,多是言及太監在地方上的種種惡行,什麽乘機搜括敲剝,但非特命不得參與地方賦稅錢糧的徵收及礦山的管理。以福建市舶司為例,宣德二年,命奉禦來住代戴細保鎮守福建,“仍兼領市舶”,是戴細保曾兼領市舶司,來住繼之。但領市舶司並非福建鎮守中官的法定職權,四月福建巡按請將市舶司屬鎮守太監王安,卻未被應允,而是另遣內官韓濤領市舶事。又如采礦,宣德四年三月,命四川、雲南鎮守太監兼領,而浙江、福建則另遣內使管理等等,一係列的惡性,讓皇帝大為震怒,當即表示對作惡多端的太監嚴懲,對於這位皇帝的心思,內閣首輔楊大人可算是琢磨透了,自從他登基後,對太監的寵愛已超過了洪武,永樂十幾倍,今日在氣頭上才做出了這一番舉動,誰知道日子一長,會有什麽變故,所以這位首輔大人當即力斷,以劉公公協助寧王圖謀蘇州城一事為借口,提出盡取沿邊內臣回京,所帶頭目盡行革去。
這一番提議自是獲得了滿朝文武的讚揚,六部尚書紛紛出馬表示支持,宣宗雖有些猶豫,但從各地秘查返回的錦衣衛口中得出太監的罪行比言官彈劾的還多,也怕在這麽繼續下去,難免引起天怒人怨,便同意了內閣的提議,讓內閣盡快拿出章程來。
內閣早有準備,當日便拿出了章程來,整個章程針對坐鎮中官種種弊端,進行全麵革除,總體上是打擊和削弱宦官勢力。
其一,針對眼下官宦數目眾多,內閣裁革南京內府各監局官,裁汰禦馬監勇士一千二百餘人,又禁止內侍子弟授錦衣衛官、追奪內侍家人所得的爵位、收奪中官莊田。從政治和經濟上削弱了宦官勢力。
其二,針對坐鎮太監日漸壯大的權勢,采用除鳳陽、密雲守備太監符幟,鳳陽守備隻得管理皇陵皇城,監管高牆庶人;密雲分守中官仍得聽蘇州總兵、巡撫節製。
其三,針對鎮守中官有權過問地方司法事務,並與撫按定期錄囚,卻不得自行受理訟事。明代訴訟由地方裏老、縣府、按司、巡按禦史受理,按律不得越訴。但由於鎮守中官有安民防寇之責,於官民軍匠間恃強淩弱、起滅詞訟之事皆得預聞,因而多有直接受理訟事、徑行處置者。內閣認為,“詞訟起於不平,聽斷各有所司。比者各處鎮守太監侯伯都督等官,不務固守城池,撫安軍民,以盡厥職,顧恃官高,往往濫受民訟,或批發所司而囑令枉斷,或差人提取而騷擾官民,甚至視所賂之多寡而斷所訟曲直,是致刑罰不中,善良被害。”因此,“請都察院移文各鎮守太監等官,自後不許幹預詞訟,仍榜禁軍民人等,果有不平,第許循序赴訴所轄官司,不得輒訴鎮守官處,違者治罪。”
其四,陸續革除各地鎮守中官,鑒於太監不懂政務,對地方百姓造成了危害,內閣決定裁守備、監槍等內臣,將其職責並入鎮守太監,先後將剩餘的雲南、蘇州、浙江、江西、湖南、福建、獨石、萬全、永寧等鎮守中官都必須除去。除南京、鳳陽等守備太監保留外,所有邊鎮、內地的鎮守中官均被革除。
內閣的章程無論是從打擊官宦的人數,政治地位,權勢算是做到了麵麵俱到,因此,這份章程一出內閣,便被群臣爭相閱讀,消息不過一日的功夫,便從內閣傳到了京城裏裏外外,又一個月的功夫,便在大明落地生根了。
對於內閣擺明了借此機會打擊宦官的實力,宮中的太監也並非沒有精明人,也不知誰嚷嚷了幾句,少不了迎來了太監的不滿,開始與文官互相攻伐,可太監讀書少,哪裏比得了文官引經據典,把人給罵了,還不知怎麽回事,一來二去不少太監就放棄了,可這事兒擺明了是內閣借這次機會打壓太監,這個啞巴虧若就這麽吃下去了,日後還如何在朝廷立足,可光知道內閣的想法,卻也那拿不出什麽主意來,也不知誰想起了王振,對於這個王先生,宮中的太監,無論是老少都十分信任,經人提醒的太監們,仿佛找到了一個主事人,當即湧到了太子府尋找王振就這事兒出個主意,眾人感到的時候,王振正在教太子誦讀詩書,聽聞眾人前來,當即告了假期出了府邸,趕往了司禮監,對於這幾日的內閣出入的條例,王振略有耳聞,但他並不慌張,內閣借用劉寧與寧王合謀事件來打壓宦官,看似效果很不錯,但忽略了一個人的感受,這個人就是皇帝。
王振早前就聽人說過,有位名叫慧暕,永樂年間曾參修《永樂大典》,後來歸老興福寺,曾對座客發表洪武時期的讀書人為“還債者”,永樂死後的讀書人為“討債者”的觀點,他說:洪武間,秀才做官吃多少辛苦,受多少驚怕,與朝廷出多少心力?到頭來,小有過犯,輕則充軍,重則刑戮。善終者十二三耳。其時士大夫無負國家,國家負天下士大夫多矣——這便是還債的。近來聖恩寬大,法網疏漏。秀才做官,飲食衣服,輿馬宮室,子女妻妾,多少好受用,幹得幾許好事來?到頭來全無一些罪過。今日國家無負士大夫,天下士大夫負國家多矣——這便是討債者。之所以有這種局麵,說到底還是在於文官地位的提高。
隨著永樂皇帝設置了內閣來幫皇帝處理繁重的工作並代擬詔書,隨著內閣的權利逐漸增大,權位的逐漸重要,內閣便成為了淩駕於六部之上並直接對皇帝本人負責的權利中樞,這樣一來,往日五品的文官,地位一下子提高了不少,儼然是一國宰相了,具體的運作是中央內閣直接對皇帝負責,地方督撫大臣也是主要向皇帝負責,可是皇帝一懶了,就隻好向內閣負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