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分鍾後,一輛麵包車停在了不遠處的天橋下,幾個人影從車裏鑽了出來。
周恒一眼就看清了那幾人的麵目,正是前世害他不淺的幾個混混。
眼看著這幾人向自己這邊走了過來,周恒搶先一步,從樹叢後跳出來,攔在幾人麵前。
原本他還打算采用背後偷襲的方式,
先放翻兩個再說,可後來仔細一想,這麽做實在沒必要,在實力占據著絕對優勢的情況下,隻需要直接碾壓過去就足夠了。
突然從樹叢後跳出一個人來,讓幾個混混不由得嚇了一跳,待看清對方隻有一個人後,這幾人不禁大怒,繼而又大笑起來。
“撲哧――!快、快看這傻b的臉上!”
“好像是絲襪吧?”
“像個搶*銀行的,哈哈!”
……
周恒沒有理會幾人的調笑,一動不動的站在原地,仔細打量著麵前這幾人的長相,很快就和他記憶中的一幕重合在一起。
“傻b!喂你話呢,大晚上的頭上套個絲襪想幹嘛?把哥兒幾個嚇壞了咋整?你負得起這個責嗎?”臉上留有一道疤痕的“軍子”開口了。
周恒長籲一口氣,語氣平淡的說道:“劫錢!衣服都脫了跪地上,頭頂著地,屁股向後翹。”
……
對麵的六個混混全都有點傻眼,暗道不會是遇上變態了吧?這大晚上的……就算想劫錢,哪有向他們六人同時下手的道理?更別說還要讓他們脫掉衣服,擺出隻有女人才會的姿勢了。
“軍子”眉頭一橫,換上一副陰冷的神情,“我看你活膩了!知道我哥是誰嗎?敢跑來這裏鬧事,你的膽子不小啊!”
周恒攤開手,搖頭歎道:“既然你們不答應,那我就自己動手,反正到時候你們還是要求饒。”
“艸尼瑪!”一個性子火爆的混混再也忍不住了,率先衝上前去。
周恒輕描淡寫的側過身子,躲過他的一拳,順勢抬起膝蓋,猛力撞擊在他的胸口,隻聽“哢吧”一聲,這名混混就已軟軟的倒在了地上,嘴裏吸像漏氣的風箱一樣嘶聲喘息。
“肋骨斷了!”幾個打架經驗無比豐富的混混幾乎不用多想,瞬間就判斷出了同伴的境況。
“抄家夥,弄死他!”看到這一幕,心知周恒來者不善的“軍子”馬上從身上摸出一把蝴蝶刀。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蝴蝶刀這樣的銳器遠遠要比砍刀、斧子之類的凶器危險得多。
至少砍刀、斧子通常隻能讓對手皮開肉綻,等閑不會鬧出人命,而蝴蝶刀一旦紮入人體,就是一個再明顯不過的窟窿,稍有不好就會導致對方喪命。
混混們平時也是看人下菜,要是對方是警察什麽的,他們或許還會顧忌一下,唯恐把事情鬧大了不好收拾,但眼前這廝長得雖然高高大大的,偏偏聽聲音明顯是個小毛孩子!
要是連這樣的毛頭小子都收拾不了,“軍子”這夥兒人還真沒臉再混了。
遺憾的是,這幾個混混讀書太少,對於“扮豬吃老虎”這樣的事例缺乏了解,從而注定了他們今天將會麵臨的悲催命運。
周恒不等這幾人拿著凶器衝過來,就已經主動上前,先用肩膀撞飛了一個,又閃過一把紮向腹部的匕首,再飛起一腳,精準無誤的踢在那個叫“軍子”的混混頭目下巴上,當場將他踢得身體後仰,倒在地上再也不見了動靜。
由於周恒的動作實在太快,電光火石間就已經搞定了兩人,使得這場圍毆變成了混戰,剩下三個混混本想一擁而上,卻不料周恒又猛地向後退了幾步,和他們拉開了距離。
在這些混混眼裏,周恒形同鬼魅,身體更是靈敏的不像話,往往前一秒還能看到他的正麵,後一秒就隻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混混們打架通常都仗著人多勢眾,可要是人數的優勢不再起作用時,他們的心理也會比一般人來得更加脆弱。
拉開一段距離後,周恒又開始了衝刺,在短短零點幾秒內,突然出現在一個混混身前不足半米處的位置,一把握住他刺過來的匕首,手上用力一擰,那名混混就慘叫著鬆開了手掌。
周恒接住掉落下來的匕首,比劃了幾下後反手一抓,閃電般在身前揮舞兩下,擋下了另外兩把匕首,巨大的力度直接讓那兩人虎口劇震,險些鬆開了手。
幾個混混頓時麵如土色,心知這是遇上了高手。
能夠用一把長度還不如筷子的匕首進行格擋,這可不是區區幾個混混能做到的。
再說眼下可是半夜十二點,路燈的光線幾乎被樹蔭完全遮擋住,在這種情況下還能看清匕首的移動軌跡,簡直可以被稱之為妖孽!
要是周恒能聽到這幾個混混的心聲,或許會覺得很得意。實際上,真實情況可沒有這些人猜測的那麽複雜。
在自身超出常人極限的動態視力和反射神經的襯托下,周恒隻不過是拿著匕首隨意的比劃了幾下,就像在看一幕慢動作的特效鏡頭,和電影中的子彈時間頗為相似。
此時的場麵已經發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轉折。
原本六個混混自以為人多勢眾,如今能完好無損站著的隻有三人,其中一人的手腕呈不規則形態扭曲著,明顯是被周恒剛才捏斷了骨頭,另外兩人雖然沒什麽事,但那也都麵色驚恐的說不出話來。
至於地上那三個,被周恒踢斷肋骨的受創最重,很可能是肋骨被刺入了肺部,以至於連呼吸都很困難,隻能像隻離開水的魚一樣苟延殘喘,還有一人是被周恒用肩膀直接撞飛出去數米,最後撞在了樹幹上,二話不說就暈了過去。
至於說這夥兒人的老大“軍子”,也同樣兩眼翻白失去了意識,他的下巴也因為遭受重擊而脫臼,口水也不受控製的流淌下來。
“走……快走!”被捏斷手腕的混混發了一聲喊,轉身就向麵包車跑去。
周恒手臂一甩,那把蝴蝶刀筆直穿透了混混的小腿,巨大的穿透力讓他猶自不知,還繼續向前跑了兩步,這才跌了個狗吃屎。
“啊――!我的腿,我的腿斷了!”
聽著他的慘叫,周恒刻意把手放在耳邊,靜靜聆聽了幾秒,又對另外兩人說道:“咦?你們兩個怎麽不跑?快跑啊,你們不跑我哪來的移動靶子?我手裏可沒有多餘的飛鏢,說不定你倆還能有機會跑掉。”
尼瑪!坑爹呢這是?
兩人心裏一陣惡寒,雖說周恒甩出去了手上的匕首,但還有兩把就在距離他腳麵不遠的地上,以這廝的速度,他們兩人就是跑出去更遠一些,也同樣沒意義不是?
“唉……和你們這些盲流說什麽都是浪費時間,你們到底懂不懂時間寶貴這個道理啊?”周恒還在不斷吐槽,風涼話像不要錢一樣的潑灑出去,“抓緊時間,你們是打算自己跑還是我逼著你們跑?”
剩下兩個混混互相對視一眼,竟心有靈犀般的同時跪了下來!
“哥!大哥,我們錯了!求求你,饒了我們這一回吧!”
“……”周恒已經完全無語了。
盡管他早就知道混混這樣的人是這個世界上最沒有節操的,可他還是沒想到,在眼下這樣的情況下,這兩人居然還有臉向他求饒?
好吧,就算這兩人是真的怕了他,但他們也並非沒有一拚之力――至少從表麵來看如此。
周恒可不會同情混混這種人,再一聯想到這些人平時做的惡事,以及前世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他隻恨不能當場把這幾人挫骨揚灰才解恨!
對兩個混混的跪地求饒直接選擇了無視,周恒自顧自的又從地上撿起兩把匕首。
這下兩個混混可真的是怕了,遇上一個無視你求饒的對手,說明對方是真的想下死手,所謂的趕盡殺絕也不過如此了。
“尼瑪!”
“我艸!”
兩人鼓起最後的餘勇,爬起來想要最後一搏。
不過到了這個節骨眼才想起拚命,未免也太晚了些。
周恒雙手交叉,從兩人中間穿透進去,隻留下了兩把帶血的匕首紮在兩個混混的襠部。
“看你們運氣了,運氣好說不定還能接上,還能不能用就不好說了。”周恒聳聳肩,對自己閹了兩個人渣毫不在意。
兩個混混異口同聲的發出了淒厲的慘叫,一旁的幾家洗頭房很快冒出了幾個腦袋,在觀看的同時也不忘暗暗叫好。
要說大半夜的有人在馬路上慘叫連連是否能引來關注,答案幾乎是毫無疑問的。
問題在於,金州人很清楚這些晚上不回家的無業遊民都是些什麽人,所以即使透過窗戶看清了路上發生的事,也不會有人去報警,大家隻會拍手叫好,把街上發生的事當成是狗咬狗。
就算有人好心報了警,以99年金州市的出警速度,沒有大半個小時是絕對到不了的。
也就是說,周恒還有大把的時間在這些混混身上狠虐一把。;
周恒一眼就看清了那幾人的麵目,正是前世害他不淺的幾個混混。
眼看著這幾人向自己這邊走了過來,周恒搶先一步,從樹叢後跳出來,攔在幾人麵前。
原本他還打算采用背後偷襲的方式,
先放翻兩個再說,可後來仔細一想,這麽做實在沒必要,在實力占據著絕對優勢的情況下,隻需要直接碾壓過去就足夠了。
突然從樹叢後跳出一個人來,讓幾個混混不由得嚇了一跳,待看清對方隻有一個人後,這幾人不禁大怒,繼而又大笑起來。
“撲哧――!快、快看這傻b的臉上!”
“好像是絲襪吧?”
“像個搶*銀行的,哈哈!”
……
周恒沒有理會幾人的調笑,一動不動的站在原地,仔細打量著麵前這幾人的長相,很快就和他記憶中的一幕重合在一起。
“傻b!喂你話呢,大晚上的頭上套個絲襪想幹嘛?把哥兒幾個嚇壞了咋整?你負得起這個責嗎?”臉上留有一道疤痕的“軍子”開口了。
周恒長籲一口氣,語氣平淡的說道:“劫錢!衣服都脫了跪地上,頭頂著地,屁股向後翹。”
……
對麵的六個混混全都有點傻眼,暗道不會是遇上變態了吧?這大晚上的……就算想劫錢,哪有向他們六人同時下手的道理?更別說還要讓他們脫掉衣服,擺出隻有女人才會的姿勢了。
“軍子”眉頭一橫,換上一副陰冷的神情,“我看你活膩了!知道我哥是誰嗎?敢跑來這裏鬧事,你的膽子不小啊!”
周恒攤開手,搖頭歎道:“既然你們不答應,那我就自己動手,反正到時候你們還是要求饒。”
“艸尼瑪!”一個性子火爆的混混再也忍不住了,率先衝上前去。
周恒輕描淡寫的側過身子,躲過他的一拳,順勢抬起膝蓋,猛力撞擊在他的胸口,隻聽“哢吧”一聲,這名混混就已軟軟的倒在了地上,嘴裏吸像漏氣的風箱一樣嘶聲喘息。
“肋骨斷了!”幾個打架經驗無比豐富的混混幾乎不用多想,瞬間就判斷出了同伴的境況。
“抄家夥,弄死他!”看到這一幕,心知周恒來者不善的“軍子”馬上從身上摸出一把蝴蝶刀。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蝴蝶刀這樣的銳器遠遠要比砍刀、斧子之類的凶器危險得多。
至少砍刀、斧子通常隻能讓對手皮開肉綻,等閑不會鬧出人命,而蝴蝶刀一旦紮入人體,就是一個再明顯不過的窟窿,稍有不好就會導致對方喪命。
混混們平時也是看人下菜,要是對方是警察什麽的,他們或許還會顧忌一下,唯恐把事情鬧大了不好收拾,但眼前這廝長得雖然高高大大的,偏偏聽聲音明顯是個小毛孩子!
要是連這樣的毛頭小子都收拾不了,“軍子”這夥兒人還真沒臉再混了。
遺憾的是,這幾個混混讀書太少,對於“扮豬吃老虎”這樣的事例缺乏了解,從而注定了他們今天將會麵臨的悲催命運。
周恒不等這幾人拿著凶器衝過來,就已經主動上前,先用肩膀撞飛了一個,又閃過一把紮向腹部的匕首,再飛起一腳,精準無誤的踢在那個叫“軍子”的混混頭目下巴上,當場將他踢得身體後仰,倒在地上再也不見了動靜。
由於周恒的動作實在太快,電光火石間就已經搞定了兩人,使得這場圍毆變成了混戰,剩下三個混混本想一擁而上,卻不料周恒又猛地向後退了幾步,和他們拉開了距離。
在這些混混眼裏,周恒形同鬼魅,身體更是靈敏的不像話,往往前一秒還能看到他的正麵,後一秒就隻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混混們打架通常都仗著人多勢眾,可要是人數的優勢不再起作用時,他們的心理也會比一般人來得更加脆弱。
拉開一段距離後,周恒又開始了衝刺,在短短零點幾秒內,突然出現在一個混混身前不足半米處的位置,一把握住他刺過來的匕首,手上用力一擰,那名混混就慘叫著鬆開了手掌。
周恒接住掉落下來的匕首,比劃了幾下後反手一抓,閃電般在身前揮舞兩下,擋下了另外兩把匕首,巨大的力度直接讓那兩人虎口劇震,險些鬆開了手。
幾個混混頓時麵如土色,心知這是遇上了高手。
能夠用一把長度還不如筷子的匕首進行格擋,這可不是區區幾個混混能做到的。
再說眼下可是半夜十二點,路燈的光線幾乎被樹蔭完全遮擋住,在這種情況下還能看清匕首的移動軌跡,簡直可以被稱之為妖孽!
要是周恒能聽到這幾個混混的心聲,或許會覺得很得意。實際上,真實情況可沒有這些人猜測的那麽複雜。
在自身超出常人極限的動態視力和反射神經的襯托下,周恒隻不過是拿著匕首隨意的比劃了幾下,就像在看一幕慢動作的特效鏡頭,和電影中的子彈時間頗為相似。
此時的場麵已經發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轉折。
原本六個混混自以為人多勢眾,如今能完好無損站著的隻有三人,其中一人的手腕呈不規則形態扭曲著,明顯是被周恒剛才捏斷了骨頭,另外兩人雖然沒什麽事,但那也都麵色驚恐的說不出話來。
至於地上那三個,被周恒踢斷肋骨的受創最重,很可能是肋骨被刺入了肺部,以至於連呼吸都很困難,隻能像隻離開水的魚一樣苟延殘喘,還有一人是被周恒用肩膀直接撞飛出去數米,最後撞在了樹幹上,二話不說就暈了過去。
至於說這夥兒人的老大“軍子”,也同樣兩眼翻白失去了意識,他的下巴也因為遭受重擊而脫臼,口水也不受控製的流淌下來。
“走……快走!”被捏斷手腕的混混發了一聲喊,轉身就向麵包車跑去。
周恒手臂一甩,那把蝴蝶刀筆直穿透了混混的小腿,巨大的穿透力讓他猶自不知,還繼續向前跑了兩步,這才跌了個狗吃屎。
“啊――!我的腿,我的腿斷了!”
聽著他的慘叫,周恒刻意把手放在耳邊,靜靜聆聽了幾秒,又對另外兩人說道:“咦?你們兩個怎麽不跑?快跑啊,你們不跑我哪來的移動靶子?我手裏可沒有多餘的飛鏢,說不定你倆還能有機會跑掉。”
尼瑪!坑爹呢這是?
兩人心裏一陣惡寒,雖說周恒甩出去了手上的匕首,但還有兩把就在距離他腳麵不遠的地上,以這廝的速度,他們兩人就是跑出去更遠一些,也同樣沒意義不是?
“唉……和你們這些盲流說什麽都是浪費時間,你們到底懂不懂時間寶貴這個道理啊?”周恒還在不斷吐槽,風涼話像不要錢一樣的潑灑出去,“抓緊時間,你們是打算自己跑還是我逼著你們跑?”
剩下兩個混混互相對視一眼,竟心有靈犀般的同時跪了下來!
“哥!大哥,我們錯了!求求你,饒了我們這一回吧!”
“……”周恒已經完全無語了。
盡管他早就知道混混這樣的人是這個世界上最沒有節操的,可他還是沒想到,在眼下這樣的情況下,這兩人居然還有臉向他求饒?
好吧,就算這兩人是真的怕了他,但他們也並非沒有一拚之力――至少從表麵來看如此。
周恒可不會同情混混這種人,再一聯想到這些人平時做的惡事,以及前世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他隻恨不能當場把這幾人挫骨揚灰才解恨!
對兩個混混的跪地求饒直接選擇了無視,周恒自顧自的又從地上撿起兩把匕首。
這下兩個混混可真的是怕了,遇上一個無視你求饒的對手,說明對方是真的想下死手,所謂的趕盡殺絕也不過如此了。
“尼瑪!”
“我艸!”
兩人鼓起最後的餘勇,爬起來想要最後一搏。
不過到了這個節骨眼才想起拚命,未免也太晚了些。
周恒雙手交叉,從兩人中間穿透進去,隻留下了兩把帶血的匕首紮在兩個混混的襠部。
“看你們運氣了,運氣好說不定還能接上,還能不能用就不好說了。”周恒聳聳肩,對自己閹了兩個人渣毫不在意。
兩個混混異口同聲的發出了淒厲的慘叫,一旁的幾家洗頭房很快冒出了幾個腦袋,在觀看的同時也不忘暗暗叫好。
要說大半夜的有人在馬路上慘叫連連是否能引來關注,答案幾乎是毫無疑問的。
問題在於,金州人很清楚這些晚上不回家的無業遊民都是些什麽人,所以即使透過窗戶看清了路上發生的事,也不會有人去報警,大家隻會拍手叫好,把街上發生的事當成是狗咬狗。
就算有人好心報了警,以99年金州市的出警速度,沒有大半個小時是絕對到不了的。
也就是說,周恒還有大把的時間在這些混混身上狠虐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