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能把黨*國領袖們氣的集體絕食的書該是什麽樣子的?吳宸軒手裏這本就是,銅版紙印刷帶三十多頁膠板照片插頁,封麵是仿皮麵的包書脊硬底封皮裝潢的大氣又不失莊重,特別是那一個湘西纏頭的農民目光空洞的眼神和他那滿是老繭的粗糙手裏端著的那個缺兩個口的粗瓷大碗,裏麵是他一天的唯一一頓幹飯,小半碗的南瓜紅米飯。血紅色的題目《共和萬象千裏行》,這是一位《字林西報》的女記者用了一年多的時間從十幾位中外旅行者的口述和文字及照片中整理出來的原始資料,裏麵女記者隻是記錄著、講述著,冷靜客觀的筆調,始終未置一詞的評價,也正是因為這樣,看慣了南北兩家論戰的大眾才更願意看這本書。


    或許從其中一些章節,就能明白為什麽讓喬大總統如此光火,甚至不惜在“租界報案”之後僅僅不到兩個月就再次起訴一位無冕之王,全然不顧革命黨的最後一點顏麵。


    書中第三章土匪保民眾是這樣記述的:“共和二年,美籍牧師安東??倫丁遭江西土匪綁票,獲釋後,倫丁牧師寫下了關於土匪的見聞:


    還在商酒務的時候,有一天,一片濃重的陰鬱籠罩了匪首和整個營地。匪首的一個下屬違反了命令。在土匪地盤裏,有些做法與在行軍< 路上有所不同。在路上,任何土匪都可幹下幾乎任何暴行而不會因此受罰。而在這裏,在土匪地盤裏,匪首們是很注重自己名聲的。正在受審的這個土匪以匪首的名義偷取了一條毯子。當消息傳到匪首耳朵裏時,他暴跳如雷,命令馬上把這個該死的土匪宰了。這個土匪的許多朋友為此都來求見,希望他寬大處理,但所有這些努力都沒有奏效。人被槍斃了,一切都已過去,但處決的命令卻令人耿耿於懷。好幾天裏,營地裏人氣低落消沉。尤其是匪首自己,更是明顯的鬱鬱寡歡,但是顯然他把自己當成了當地的治安官,維護當地的秩序顯然比起他的弟兄們的性命更重要。


    倫丁牧師本來對土匪的印象還不錯,但是:我們剛出土匪區,對他們的印象一下子就變壞了。他們無惡不作,燒殺搶掠簡直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可怕的劫掠景象難以用語言形容。遠近四方的村子全部被毀,煙與火是土匪所到之處留下的最明顯的痕跡。隨著土匪隊伍的移動,遭難的地區實際上擴展到了10英裏以外,到處是濃煙、烈火、灰燼和廢墟。


    倫丁牧師對土匪執法的描述很真切。可以看出,在自己的地盤裏,土匪比共和國的治安軍隊和當地警察還要嚴厲地打擊犯罪。倫丁牧師認為這是一個漸變係列:一端是純粹的害民賊,另一端是純粹的保民官,兩者之間存在著眾多組合,保護和加害的組合。那麽,決定這種組合的,到底是什麽東西?或許是對利益的最大化追求,長期或者短期都有所考慮。


    無論是保民還是害民,暴力集團都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土匪之所以不打擾他的勢力範圍內農民的耕種,是為了有的可搶。


    搶劫行為存在的前提,是有可搶的東西;綁架人質勒索贖金的前提,是人質有支付贖金的財力。如血酬定律所說,人質的命價,是由當事人支付贖金的意願和能力決定的。在風險和成本相同的條件下,人質越有錢,搶劫對象越富裕,綁票和搶劫的收益越高。反過來說,搶劫綁票的對象越窮,搶劫的收益越低。低到得不償失的程度,土匪就沒法幹了。


    但是官府顯然沒有這種顧忌,不論是前朝的縣衙門還是現在共和國的縣政府,他們顯然對於“天高三尺”的興趣都是一致的。(不得不承認東方人的幽默往往表現的更加黑色一些,他們在絕望的環境裏通過這種幽默來表達自己的無奈。)


    因為南方的共和國政權對於自己政權的長期性表示非常高的質疑,為了追求短期血酬收入的最大化,合法的暴力集團也可以退化為土匪(這裏是指傳統意義上的土匪)。


    比如廣西玉林地區的軍政長官黃騏(革命黨人,還曾經參加過鎮南關起義),比起當地的土匪卻更加心狠手辣,一種捐稅到了玉林就要完成幾種。如酒稅,到玉林便有了購米稅、蒸餾稅、入甕稅、賣酒稅、喝酒稅等等。有一次,玉林詩社以“詩”、“酒”二字舉辦征聯競賽,有一副獲獎對聯是這樣的:


    “將軍囊澀加征酒,政府事忙漏稅詩。”


    黃騏知道了這件諷刺他的事情之後,就下達對做詩的人每人征收收入的30%、獲了獎的征收20%的稅。此令一出激起了民憤,但是顯然沒有能讓南京城的那位偉光正的喬夫大總統閣下有所反應,或許因為他的部下中像是黃騏這樣的官吏是非常常見的。”


    書中第五章官匪一家中是這樣記述的:為了追求報酬的長期最大化,土匪反而願意建立保護掠奪對象的秩序。侯少煊是著名的四川袍哥大爺,與土匪頭子往來密切。他和這位女記者談話的時候提到:


    廣漢位居川陝大道,商旅往來,素極頻繁。但宣統年以後,時通時阻,共和肇始,幾乎經常不通。不但商旅通過,需要繞道或托有力量的袍哥土匪頭子出名片信件交涉,即小部軍隊通過,也要派人沿途先辦交涉,否則就要挨打被吃。後來匪頭們認為道路無人通行,等於自絕財源,於是彼此商定一個辦法,由他們分段各收保險費,讓行人持他們的路票通行。例如一挑鹽收保險費五角,一個徒手或包袱客收一元。布販、絲幫看貨議費,多者百元,少者幾元、幾十元不等。……


    匪頭們鑒於普遍造成無人耕田和人口減少的現象,會斷了他們以後的飯碗,於是也興起一套“新辦法”,用抽保險費來代替普遍搶劫。即每鄉每保每月與當地大匪頭共繳保險費若幹元,即由這個匪頭負責保護,如有劫案發生,由他們清追懲辦。外地匪來搶劫,由他們派匪丁去打匪。保險費的籌收辦法,各鄉不一。北區六場和東區連山、金魚等場,是規定農民有耕牛一隻,月繳五角;養豬一隻,月繳三角;種稻一畝,秋收後繳穀一鬥;地主運租穀進城,每石繳銀五角……如此等等。這樣一來,有些鄉鎮農民又部分地開始從事生產,逃亡開始減少,匪徒們坐享收益,沒有搶劫的麻煩,多少也有點好處。但是他們的欲望是沒有止境的,錢財越多越好,人槍也是越多越好。這種分鄉分片自收保險費的辦法,總對他們有了限製,他們當然不能滿足。所以有些出了保險費的地區,仍有搶劫事件發生。地方首人(當然是袍哥大爺)去報知大匪頭,匪頭隻推說某些兄弟夥不聽話,答應清查。有時也把兄弟夥“毛”(引者注:即殺掉)幾個做個樣子,以表示他們的“信用”。


    雖然女記者並不清楚當地的物價水平,不過僅僅從田租或土地稅的角度看,“種稻一畝,秋收後繳穀一鬥”,土匪製訂的稅率在5%~10%之間,大有什一而稅的儒家之風。這筆錢該如何定性呢?從來源看,這是對搶劫的替代,可以看作贓款。從形態看,如果把暴力集團建立並維護的製度看作“法”的萌芽,贓款便體現為製度收益,或曰“非官方稅收”。從功能看,土匪收費之後,承擔了維持治安、抗擊外匪的責任,有時還殺幾個違法的本夥兄弟以示信用,這筆錢又有點公共稅收的意思。”


    喬大總統在宋妹子的勸說下好歹吃了點湖州小米稀飯,可是吳大官人這邊就腐敗多了,一頓在當時還算不上豐盛,但是很有濟南風味的宴席在大明湖的曆下亭老商會俱樂部的餐廳裏開席了。席間吳宸軒還是一手拿書一手筷的惡習,不過和吃飯的時候攤開實驗數據翻看的王子衿小姐相應成趣,這夫妻倆還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不過吳宸軒這廝手裏拿著《共和萬象千裏行》邊看邊拍案叫好的形象就太不厚道了,看著給革命黨添堵的文字也不算少了,不說鐵流那如椽巨筆對於糟蹋四川百姓的革命軍閥極盡冷嘲熱諷,就是彼岸兄一篇篇的社會調查報告連載在從《齊魯日報》改版的《中華日報》上,在國人的麵前把喬大總統和革命黨的臉打得啪啪作響。這樣的文字當然不是這位女記者的稚嫩筆觸可以媲美的,不過這位江上青記者很有手段的采用了白描的記述手法,自始至終沒有任何自己的主觀評論,通過的是外國人和很多海內聞人的話來講述,反而在客觀性上占了上風。很多南方的讀者對於南北論戰中的問題或許還有地域性的偏袒,但是江上青的這本書卻讓他們從心底裏就願意相信這些都是現實,沒有一分的粉飾也不帶一絲抹黑。


    “江上青聽說還是雙十妙齡,這手功夫還真讓鐵流兄、彼岸兄歎服。”吳宸軒扭頭給坐在角落裏的賀敏寒賀大局長(情調、統調兩處都升格為局,從總參中脫離出來,直屬吳宸軒的秘書室和侍衛室)“我說,賀局長,這個江上青的來曆調查一下,看看有沒有招攬的可能,是個人才,別放,啊!”


    吳宸軒的突然變調讓一起聚餐慶祝老大訂婚三周年以及即將補辦婚禮的眾位大佬們都是一驚,不過看著瓷牙咧嘴的揉著大腿的總座卻無奈的放下書本給愛妻夾菜,還有一直眼睛就沒離開報告的未來主母那隻剛收回來拿勺子喝粥的芊芊玉手。大家選擇了無視,該吃吃該喝喝,一律暫時性失憶的幹活。熊秉三還和徐菊人兩個人瞄了一眼總座夫妻倆,會心的一笑走了一杯,讓吳宸軒恨得牙癢癢,這對老不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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