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的老印第安人,看起來很老,事實上隻有四十多歲。


    這裏的惡劣環境,低下的生活水平,長期營養不均衡,導致整體壽命很短,活到五十歲的人,是很少見的,基本都能成為部落的長老,甚至是受人尊敬的巫師。


    “聽說有些白皮豬看上了那個野牛穀,派出了一百多人拿著火繩槍去攻擊他們的部落,全部被他們殺死了!”


    布盧斯曼也臉色凝重的說道:“不錯。真想不明白那些白皮豬,怎麽會用糧食和鐵器換那些無用的黃石頭的。那個奇怪部落,也不知道怎麽和白皮豬如此大仇,這樣占便宜的交易都不答應,還和白皮豬打起來。”


    阿伊曼點頭說道:“嗯,雖然白皮豬的東西很貴,一個薄薄的鐵鍋就要換十張熊皮,但用鐵鍋來燒水煮肉,能把肉煮爛,比烤肉好吃很多,就算部落一些老人沒有了牙齒,也能吃這些爛肉,不置於無法吃肉的餓死。”


    “當然,他們的鐵鍋是比不上葉飛雨兄弟剛剛那個用來煮……煮那大米的鐵鍋質量好,葉飛雨兄弟那個大鐵鍋,要是拿出來和其他部落交換,起碼能換二十張熊皮!”


    葉飛雨並沒有聽清楚阿伊曼的話,他的腦袋都被布盧斯曼的話填滿了:“什麽?什麽黃色的石頭?”


    北美洲,有什麽特產葉飛雨不清楚,但說到一種礦產,或者一個城市,相信沒有那個大學生不知道的,那就是黃金、舊金山!


    舊金山位於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又號稱黃金之州。


    按地球的曆史進程來看,加利福尼亞是在十八世紀中後期才發現黃金的消息,隨後引來大量的美國人和歐洲人,很可能,布盧斯曼口中的引來一百多歐洲人的黃色石頭,就是黃金礦石!聽布盧斯曼的語氣,印第安人還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些黃色的石頭意味著什麽!


    時空商店,十公斤的黃金可以換取一顆初級源晶,在地球位麵,自然是極為黑心的價格,但在這個黃金之州,在沒有人意識到黃金珍貴性的土著部落之中,用有限的食物、調料、生活用品,換取大量的黃金,並不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你們能不能帶我去那個野牛穀的部落看看?”


    葉飛雨咬咬牙,提出了這樣一個要求。無論野牛穀的部落怎麽危險,他肯定要親自去看一下。


    用糧食香料等換來皮毛,就算能出售給時空商店,但價格低廉,也不知道多少才能換得到十顆八顆源晶,而且能否在一個月時間內找到擁有大量皮毛的部落都難說。


    更何況過了這個月,以後還得更多的源晶支付時空儀的“月租”,野牛穀部落,可以說是葉飛雨唯一的選擇。


    布盧斯曼臉色有些遲疑,印第安部落之間,很少能和平相處的,尤其是漁獵文化的印第安部落,食物一直比較缺乏,為了爭奪地盤,擁有更大的狩獵之地,部落之間經常發生戰鬥衝突。


    而且那野牛穀的外來部落,也不知道懂不懂本地的土語,萬一無法交流,前去的人很可能會被對方當成敵人殺死。


    布盧斯曼不是怕死,他這條命是葉飛雨救回來的,如果在以前,絕對毫不遲疑的答應葉飛雨的請求,但他們部落就剩下這點人,成年戰士死掉一個,部落生存的機會起碼要減少十分之一。


    葉飛雨不是蠢人,猜到布盧斯曼顧忌什麽,想了一下才說道:“隻要帶我到野牛穀,我可以拿出兩百斤大米、一個鐵鍋、三十個罐頭、三把砍刀給卡塔克部落!”


    糧食、武器,葉飛雨都不缺,第一次進行位麵之旅,除了手弩之外,另外買了十幾把精鋼菜刀,還有二十把開山刀。


    這些開山刀都是用上好精鐵打造的,是山裏人劈樹開路的刀具,雖然也是管製工具,但比槍械鬆得多,葉飛雨還是能買到的,價格不是很貴,就五十塊錢一把。


    當然,便宜不等於不好用,對卡塔克部落來說,這些入手沉重,鋒利無比,能輕易砍斷兩指粗的樹枝的開山刀,比白皮豬的砍刀要精良得多,擁有這樣的武器,就不用擔心野牛韌皮,甚至能獨力和成年野牛、美洲虎這樣的凶猛野獸戰鬥!


    在這些物資的誘惑下,還有葉飛雨的救命之恩,布盧斯曼終於答應了葉飛雨的要求。


    本來阿伊曼也打算跟著去的,布盧斯曼製止了他,反正隻是帶路而已,阿伊曼去不去關係不大,要是發生衝突,阿伊曼在旁邊也沒有任何作用,隻會讓部落多折損一個戰士。


    叢林的晚上到處都是危險,就算是印第安人土著都不可能在晚上外出,葉飛雨再心急到野牛穀去,也隻能在卡塔克部落的臨時營地住上一晚。


    卡塔克缺乏皮毛搭建帳篷,雖然印第安人已經把最好的帳篷讓給葉飛雨,晚上的時候還是四處通風,涼颼颼的,蚊蟲出沒,偏偏葉飛雨什麽都準備了,就是沒有準備蚊香。


    他倒買了帳篷,不過懶得搭建,這樣做會讓卡塔克部落的人認為葉飛雨看不起他們,不想住他們的帳篷,因此隻能拿了張毛毯出來,把整個人都裹起來,總算應付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布盧斯曼叫葉飛雨起來,吃了點幹糧就出發了。


    卡塔克部落打算順著河流去尋找加瑪部落,不可能留在這裏多少時間,不然冬季降臨,他們沒有足夠的皮毛,儲備足夠多的肉食,肯定要活活餓死或者凍死。


    寒冷無比的冬季,穿著簡陋的皮子衣物,印第安人不可能外出捕獵,隻能窩在帳篷,躲避寒流的侵蝕。


    布盧斯曼出發之前,已經和部落的人說了,三天時間,要是他不回來的話,部落的人就繼續出發,尋找加瑪部落。


    從卡塔克臨時營地到野牛穀,其實隻有二十多裏路程,以布盧斯曼的腳力和速度,半天時間就能走一個來回。


    葉飛雨身體素質本來就不咋樣,現在隻剩下八成氣力,更是孱弱,把手弩收回位麵空間,輕裝上陣,但翻越山林,穿過河流沼澤,還是極為困難,最後不得不拉下臉來,讓布盧斯曼背著他走路。


    不得不讚歎這些印第安人土著的身體素質,別看布盧斯曼就一米七的個頭,一百五十斤不到,但力氣極為驚人,背著葉飛雨這個一百二十斤多的男子,居然輕若無物,速度都沒有降慢多少。


    這樣走一下停一下,二十多裏路程,走了大半天才走完。翻過一座大概兩百米高的小山嶺,下麵是一條水流平緩的小河,旁邊是一大片杉樹林,充滿寧靜的味道。


    順著小河望去,可見一片青蔥草地蔓延開去,直入一條狹窄山道。


    布盧斯曼背著葉飛雨走了十幾裏路,雖然休息了好些次,臉上也露出一絲倦乏之意,喘了幾口氣,才指著那個狹隘的山道說道:“這裏就是野牛穀,那個外來的部落就住在裏麵,原本是紅葉部落的地方,不過現在紅葉部落已經被這個外來部落的人全部殺死了。”


    他略微遲疑,隨後才說道:“野牛穀地勢險要,隻要這一條路可以進去,因為白皮豬的人襲擊了他們,這裏日夜都有人看著,就這樣進入的話很可能會被對方殺死,隻能等他們的戰士出來才能過去和他們交談。”


    對如此具有攻擊性的外來部落,本地印第安人肯定要查探清楚他們的情況的,畢竟生活在這片區域的人多了,獵物就分薄,要是容易對付,本地部落絕對不吝嗇給予這些外來部落致命的打擊。


    事實上,比安特部落攻擊卡塔克部落,正是因為野牛穀部落的因素。


    野牛穀部落的強勢,不但殺死了紅葉部落的人,而且還搶占了比安特部落不少狩獵地盤,比安特部落為了生存,不得不轉移到其他地區,和勢力更弱的卡塔克部落發生衝突。


    葉飛雨聽布盧斯曼這樣說,不禁皺了皺眉:“他們大概什麽時候出來?”


    布盧斯曼搖搖頭,很老實的說道:“不知道。野牛穀裏麵很大,有野牛、野豬、水獺等野獸,也有幹淨的水源,以前紅葉部落一千多人,單單在野牛穀捕獵就能生存。”


    他見到葉飛雨有些失望的表情,補充說道:“這支外來的部落,人口比紅葉部落多很多,野牛穀的獵物應該不夠他們吃的,而且得留下一部分生崽,好在冬季的時候獵殺。有山嶺擋著寒風,野牛穀是少數冬季還能出來捕獵食物的地方。”


    言下之意,自然是野牛穀的外來部落會出來捕獵,什麽時候出來就不清楚了。


    雖然葉飛雨擁有語言外掛,可以翻譯印第安人的語言,可惜缺乏自保的能力,不可能直接闖入野牛穀。


    在怎麽和其他印第安人接觸上麵,他自然遠遠比不上布盧斯曼這個本地印第安人土著的,隻好依照布盧斯曼的建議,耐心在這山嶺杉樹林中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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