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李重雖然高興,但也很有自知之明,人家李白鼎鼎大名,自然天賦秉異了,自己……嗬嗬,能練到什麽地步,就真不好說了。


    狂喜過後,李重發現玉璧已經變了一個樣子,如果說剛才的玉璧熠熠生光,猶如仙界之物,上麵的自己更是跟活的一樣,似動非動。但現在的玉璧更接近於人間所有,光芒黯淡,上麵的字跡也像失去生命一樣。當然了,就算這樣,這塊玉璧依舊價值連城。


    不過李重可再也沒有把玉璧帶回家的打算了,不是李重不貪心,而是李重害怕這石窟中有機關。


    萬一自己再一碰玉璧,開次五雷轟頂什麽的,自己死的不是冤枉至極。見好就收,過猶不及這個道理,李重還是懂得的。


    李重正打算好好觀察一下石窟,剛一動腳,卻發現腳被擱了一下,李重低頭看了看,發現是一截樹枝。把樹枝放在手裏掂了掂,李重隨手將樹枝扔到地上,開始巡視石窟。


    在石窟中仔細走了一圈,李重還是決定冒險潛水離開,修煉了《青蓮劍氣訣》之後,李重雖然沒立即天下無敵,但身體卻比以前好多了。剛才李重試了試,借助體內那股若有若兒的氣息,最起碼,自己能屏住呼吸達十分鍾之久。


    這種能力,無論放到哪個國家,都是妖人一般的存在。


    曆盡千辛萬苦,李重終於在一麵山崖的縫隙中爬了出來,回頭看了看濕淋淋的通道,再看看明媚耀眼的陽光,李重有種重獲新生的感覺。


    在山腳下練習了幾下拳腳,跳躍之間,李重動如虎豹,迅捷勇猛,感覺自己有種武林高手的感覺。


    不過就算是這樣,李重依舊是窮鬼,沒錢的高手,依舊是窮人一枚。


    兜裏一分錢也沒有,李重望著公路上車來車往,盼望著哪位好人能捎自己一段,搭次方便車。還好,這世界上總有好人,不到片刻,一輛奧迪就停在李重身邊,車窗裏彈出一個人頭,笑道:“小兄弟,被人家搶劫了啊?”


    李重苦笑一聲,答道:“本打算搶劫別人的,結果被搶了。”


    說到這裏,李重就想到可惡的胡胖子,還有那兩個更可惡的捕快。


    車裏的青年並不知道李重說的是真話,聞言嗬嗬一笑,說道:“去雒陽嗎?是的話我捎你一程。”


    “謝謝……”李重自然求之不得,拍了拍身上的塵土,這才拉開車門坐到後麵。進了汽車,李重這才發現,車裏麵還有一個少女,正坐在副駕上的位置上擺弄著手機,見到李重上車,衝著李重善意的笑了笑。


    青年發動汽車,說道:“我叫王方,這位是我女朋友程甜甜,怎麽稱呼?”


    “李重,無業遊民一個。”


    王方仔細的看了看李重,慢慢說道:“兄弟,我看你混的不怎麽好,不過身體不錯啊,有沒有興趣找份工作幹幹?”


    “真的假的?”李重大喜過望。


    “這樣……”王方想了想,說道:“我打算在市區與人合夥開一家酒吧,現在缺少保安,怎麽樣,你能勝任嗎?”


    李重笑道:“當然沒問題了,我很能打的。”


    程甜甜聞言輕聲一笑,說道:“我剛才可是聽說你被人家搶劫了呢,還敢說自己身手不錯。”


    李重頓時無語,良久才喃喃道:“我遇見的也是個高手,跟東方不敗一樣的高手,不然的話……”


    王方確實是個好人,聽了李重的辯解,也不挑毛病,笑嘻嘻的說道:“是這樣的,我和甜甜是長安人,在雒陽做生意,有點人生地不熟的,就打算找個人幫忙看一下。不過你真要是去了,也沒什麽事,隻需要把酒吧發生的大事告訴我就可以了。就算客人起了衝突,該怎麽解決,就怎麽解決,到時候有人出頭的。”


    李重點點頭,表示同意。


    王方於是說道:“這樣吧,我送你回家換身衣服,然後咱們一起去酒吧見我的合夥人,怎麽樣?”


    這樣的要求,李重自然不會拒絕的。


    王方的酒吧距離李重的家並不遠,當然這個不遠是對於李重來說的,經過洗髓伐毛之後,李重的身體幾近於變態,幾裏路的距離,李重隨隨便便就跑到了,還能順道鍛煉一下身體,何樂而不為呢。


    酒吧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做“夜色”


    在李重的記憶中,好像有一支樂隊曾經唱過《夜色》這首歌曲,很是動聽,看來王方多多少少也有點懷舊情結。


    酒吧還在裝修過程中,所以並沒有營業,在樓上的經理室,李重見到王方的合夥人……紅姐。紅姐看上去大約三十歲上下,長得十分妖嬈,特別是那一頭波浪般的長發,隨著步履搖動,散發出一股迷人的氣息,迷的糧草心神搖弋,要是再看一看紅姐水波一樣的眼神,李重就有種深陷其中的感覺了。


    簡單的介紹了一下,說明了一下李重的問題,紅姐嫣然一笑,伸出芊芊玉指在座機上撥了幾個號,不一會兒功夫,一名彪形大漢來到經理室。


    紅姐指了指大漢,衝著王方和李重說道:“這位是酒吧暫定的保安隊長……阿虎,我打算測試一下李重的身手,當然,你們你不用擔心,簡單的測試一下而已,隻要李重能力跟正常人差不多就行了。”


    王方聞言回頭看了看李重,李重笑道:“我沒有問題,在哪裏比?”


    其實李重也非常希望和阿虎比試一下的,並不是為了出風頭,而是李重本能的感到,自己表現的越好,工資也會越高。事實上李重一點都不擔心,自己怎麽說也是被仙人改造過的天之驕子,要是打不過一個普通人,就太說不過去了。


    無論怎麽看,阿虎也是個普通人,頂多武孔有力一些。


    幾個人來到地下的儲藏室,各自站好位置,等待阿虎和李重來一場真人對打。當然,無論是王方還是紅姐,都沒把李重當回事,隻當看個熱鬧而已。別人不知道,紅姐和王方可很清楚,阿虎是正經的軍人出身,雖說比不上那些芸芸在上,花錢如流水的大俠劍客們,但一個打三五個壯小夥還是沒問題的。


    阿虎站在李重對麵,淩空呼呼打了兩拳,笑道:“李重,可以開始了嗎?”


    李重點了點頭,把注意力集中起來,一雙眸子緊緊地盯著阿虎的身形,擺出一個防禦姿勢。


    李重哪會什麽功夫,擺出的架子在阿虎眼裏看,簡直是破綻百出。於是阿虎叫了一聲小心,上前一步,一拳打向李重的胸口。


    阿虎這個人確實不錯,並沒有傷害李重的意思,這一拳也留了一分力氣,隨時準備收力。


    就在阿虎一拳擊來的一瞬間,李重的精神高度緊張起來,李重能很清楚的看到,阿虎的拳頭仿佛就像變慢了一樣,破開空氣,打向自己的胸口。與此同時,李重身體裏那股若有若無的元氣也再次出現,讓李重反應速度更快。


    但李重對自己的能力一點也不熟悉,根本不敢反擊,生怕傷到對方,隻是很小心的豎起手臂,擋在胸口前麵。


    從內心深處講,李重已經把自己當做準神仙了,對於阿虎這樣的“凡人”,李重還是有一些輕視的。這也不怪李重,任誰遇到神仙的傳承,都會產生一些異樣心理。


    “砰……”阿虎的拳頭實實在在的打在李重手臂上,發出一聲悶響,如中敗革。


    李重的手臂連動都沒動,阿虎眼神一厲,收回拳頭,抬腳掃向李重的腰間。一拳之下,阿虎就知道李重的力量遠遠超過自己,所以這一次阿虎並沒有留力,一腿掃出,勁風呼嘯,褲腿都緊貼在腿麵上。


    李重這次沒敢托大,將左臂蜷起,擋在身體左側。


    “砰……”


    一聲悶響過後,阿虎陡然間呼喝一聲,起腿如風,又接連踢出好幾腳,霎那之間攻勢如潮,驚濤駭浪一樣撲向李重。


    阿虎瘋狂的攻勢一下子就讓幾個人緊張起來,程甜甜和紅姐在驚愕之下,美目圓睜,掩唇欲呼,青蔥如玉的纖手都變得有些蒼白。而王方則緊握拳頭,身上的肌肉都戰栗起來,眼神中盡是憧憬,向往的神色。


    由此可見,男人和女人差別還是很大的,再溫文爾雅的男子,骨子裏依舊崇拜血腥和暴力。當然了,也有極個別的人例外,比如少帥先生,爹死了都不敢找日本人報仇,就別扯什麽民族大義了,那真是抬舉他了。


    眼見阿虎攻勢如潮,李重一開始也有擔心,但真正動起手來,李重卻發現,自己的反應速度要比阿虎快得多。更何況阿虎起腿攻擊李重,氣勢雖然迅猛,但遠沒有出拳迅速,所以李重黨的很是從容,遊刃有餘,頗有八風不動的感覺。


    阿虎攻擊李重屬於一鼓作氣那種,並不能持久,所以十幾腿過後,阿虎一口氣就支撐不住了,攻勢戛然而止。李重眼見阿虎停手,頓時放下心來,心說阿虎也不過技止此耳,待哥哥反擊一下,爭些麵子。


    於是李重躬身墊步,就要往前衝。


    但阿虎可是身經百戰的人物,李重的準備動作完全就是個笑話,這根本就是經驗問題,和身手無關,隻有流氓打架,才會拉開架勢的,真正的高手比拚,都恨不得對方看不出自己出招的意圖,陰死對方才是。


    李重剛做出動手的姿勢,阿虎就飛快的退出兩步,擺手笑道:“李重兄弟……身手高明,我不是對手,甘拜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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