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一進家門,趙東就就看到雲歌在挨打,打人的還是趙氏。


    “歌兒平安回來了,回來就好,回來就好”一邊說著趙東就一邊將雲歌從趙氏的巴掌下解救出來,雖然說雲歌這次需要教訓,但也不急在一時,


    看到趙東也回來了,趙氏這才稍微好受了一些,不過語氣還是相當的惱火:“人是回來了,但是你說她今天幹的是什麽事,外麵這麽危險,竟然還敢亂跑,簡直是氣死我了。”


    “你操那麽多心幹嘛,我說咱家歌兒很聰明,根本就不會在屋子裏,你還不相信”趙東連忙拍了拍趙氏的背,幫趙氏順氣。


    “你胡說什麽,都是你慣得,那麽危險的情況下,還到處亂跑”說著趙氏就衝著趙東的背上狠狠的錘了幾下,打雲歌,她舍不得,可是打趙東,她很舍得,她的家啊,她好不容易才建起了的家,怎麽就被燒沒了啊。


    趙東就站在原地,挨了趙氏幾下,知道趙氏心裏有火,不能不讓她發,反正趙氏的勁也沒多大,打幾下也沒多大的事,可是趙氏打著打著,眼淚就不由自主的留了下來,讓趙東看著心疼。


    “好了,別哭了,家沒了,咱們在蓋就是了。”


    趙氏用手背擦了一下眼淚:“在蓋,你說的輕巧,蓋房子要錢的,咱家雖然有幾個錢,但也不是這樣用的,更何況現在家家走遭災了,即使蓋房子,也沒有人來咱家幫忙啊。”


    趙東點了點頭;“這到也是,畢竟蓋房子得人力,現在大家肯定沒有閑心幫其他人蓋房子。”


    聽到趙東的話,趙氏更傷心了,他們在小向村安家,已經有十年的光景了,這裏的一景一物,一磚一瓦,都是自己慢慢添置起來的,現在說沒就沒了,這殺千刀的商隊,怎麽能這樣霍霍人呢。


    “別傷心了,我看要是實在不行,咱們就去縣城裏住。”趙東說出了心裏的想法,其實他就思考過,雖然小向村地處偏僻,背靠大山比較好隱藏,但是卻不見得安全,有些人越是在無人的地方,越是肆無忌憚,今天這場火就是實例,若是在大一點的地方,誰敢這麽明目張膽的放火,雖然縣城不是首選,但是現在主要的事,就是先離開小向村。


    “縣城”趙氏一下子不哭了,驚訝的看著趙東:“為什麽要去縣城,咱們小向村不是挺好的嘛?”


    趙東看了看現在用蝗蟲過境都不足以形容的小向村,慢慢的搖搖頭:“小向村毀了,即使大家從新蓋房子,最少五年內大家都過不好,更何況歌兒和小寶也大了,不能一直呆在村子裏。”


    除了去縣城避禍的想法以外,還有一點就是雲歌和小寶長大了,繼續留在小向村,隻會耽誤自家孩子,他不想讓自家孩子長大了,隻能在村子裏當一個農夫。


    趙氏看向了還有些錯錯不安的雲歌,還有一旁有些發傻的小寶,是啊,孩子大了,更何況,她從趙東的眼裏看到了擔憂,他在擔憂什麽?


    隻是呼吸之間,趙家就做了搬家的決定,這讓雲歌都有些錯楞,不明白自家為什麽要這麽急。


    “咱們真的要搬家啊”雲歌站在自家爹娘旁邊,還有些搞不清楚狀況,剛才她還在擔心自家房子被燒了,要怎麽過冬呢,怎麽轉眼就要搬家,這轉折也太快了點吧。


    當然雲歌對小向村還是有些不舍的,畢竟她的收集植物大業還沒有完成,到了縣城裏,收集植物可就沒這麽方便了。


    “去吧,反正現在咱家什麽也沒了,也幸好家裏存了點錢,加上雲歌那一碗藥錢,說不定能在縣城買一套小一點的宅院”趙氏歎息的看著腳下的一個瓦罐。


    三間房子都被燒了,家具什麽的也沒什麽剩下什麽,即使被搶出來的東西,也都已經被煙熏的變了樣子,也幸虧家裏的銀子都被趙氏放在瓦罐裏塞到了床底下,所以這些銀子沒什麽損失,當然和銀子一起的還有趙氏才買的五匹棉布,這東西據說畢竟值錢,一直被趙氏收在隱蔽的地方,現在趙家的全部家當,就都在這裏了。


    搬家其實很容易,雲歌和小寶一樣,即使有意見,也未必會被爹娘采納,更何況雲歌也想到縣城去看看,別穿越一次,就一輩子窩在一個小小的村莊裏,那樣多憋屈啊,當然雲歌其實還有其他的想法,木冉雖然已經答應他不找小向村的麻煩,但是事情到底解決了沒有,現在也未必可知,即使木冉會性守承諾,但是商隊的人會不會顧慮小向村的人,就未必可知了。


    二十畝地全部賣掉,換了120兩銀子,六兩銀子一畝地,要是往年一畝地怎麽也得十兩,可是現在不行,小向村全體遭受祝融之火,家家戶戶都缺銀子,六兩還是人家給的高價,趙家旁邊的劉家一畝地才賣了五兩,可見有很多人都不想繼續在小向村住下去了。


    當然這也和衛所的人出現,也有著莫大的關係,不然僅僅是一場大火,大家還不至於有這麽多人都要離開生活了幾十年的村莊。


    一個板車上拉著家裏燒剩下的零碎,四個人一條狗,就這樣離開了小向村,走在趙家人身後的還有不少小向村的村民,現在家家戶戶都燒沒了,有點積蓄的還好說,說不定能將宅子在蓋起來,那些沒有積蓄的人,就隻能拋開一切去縣城裏討生活了。


    雲歌家不算是沒有積蓄的,先不說家裏的地就賣了一百二十兩銀子,還有家裏以前攢的加起來也不少,最主要的是,幾乎小向村的人都知道,雲歌一碗藥就給家裏掙了一百多兩銀子。


    但是卻是小向村裏最早決定去縣城的人,拖著板車慢慢的走在官道上,雲歌從脖子上拿出了胡亂,輕輕的抿了一口水,他們已經走了一個多小時了,但是縣城的影子都還沒看到,也幸虧雲歌這身子以前也是這樣爬上涉水的,所以才能堅持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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