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楊宇逍上任不久,就辦成了兩件大事,一是破了張屠戶死而複生一案,使仗勢為害鄉裏的張屠戶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同時還鏟除了官府中的敗類。二是滅了夜狼這夥頑匪,為最終徹底消除匪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這兩件事辦下來,他這個嘴上無毛的縣太爺,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就真的成了名副其實的父母官了。當初楊宇逍還是個平頭百姓時,由於沒有功名,連參加科舉的資格也沒有。是馬知府助了他一臂之力,才使他有了參加科舉的機會。如今事實證明,當初馬知府沒有看錯人。看來一個人才的發現,往往帶有偶然性和戲劇性,當初要不是馬知府一時興起,想考一考楊宇逍,楊宇逍也許就不會有今天了。


    夜狼一夥土匪雖然死在了獄中,並且死因不明,但總算得到了他們應有的下場。楊宇逍將這夥土匪的罪行以及他們在公審大會上的供詞交給馬知府,再由馬知府逐級上報到朝廷,這件案子也就可以畫上句號了。雖然這句號畫得不太圓,沒有能等朝廷批文下來後再將夜狼一夥當眾斬首,但畢竟為地方除掉了一大害,總算對老百姓有了一個交代。


    送走了馬知府和數百得勝而歸的官軍,楊宇逍這才閑下心來,打算到縣城內外各處走走。他雖然是借屍還魂的楊秀才,這裏本來就是他生長的地方,一草一木都能讓他回憶起當年的往事。但作為楊宇逍,他又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他熟悉這裏的一切。就算是遇到當年的熟人或者是朋友,他也必須裝著不認識。因為他已經不是那個冤死的楊秀才,而是百花村的楊宇逍,而楊宇逍從小到大一直生活在百花村裏,根本就沒有來過這個地方。


    此時此刻,楊宇逍最想去的地方,是城郊那個風景如畫的村子。那裏是楊秀才的家,也是杏娘的家,當然也是奸相王七的家。他要去看看那間見證了他和杏娘夫妻恩愛的房子,那間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房子,不知現在到底怎麽樣了。


    當然他不能穿著官服去,因為他楊縣令的大名早已傳遍這裏的每一個角落,無論他走到哪裏,哪裏就會馬上變得熱鬧起來。


    “金兒,我知道你是本地人,今天你就當一次導遊,帶我到處走走吧。”楊宇逍對金兒說。


    金兒為剿滅夜狼立了頭功,楊宇逍和馬知府要將他的功勞上報朝廷,希望朝廷封個官讓他當當,可他卻堅決不同意。他說當官一點都不好玩,這輩子隻要能跟著宇逍哥就心滿意足了。楊宇逍和馬知府拿他沒有辦法,隻好作罷。楊宇逍想,憑金兒的個性,想讓他當官,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金兒一聽楊宇逍說要出去到處逛逛,頓時高興得跳了起來。楊宇逍脫掉官服換上便裝,金兒也把道袍脫下,換了身習武之人的打扮,然後倆人手拉著手,一路說笑著走出了縣衙。


    “宇逍哥,咱這縣城雖小,可是好玩的地方還不少哩,今天我就帶你好好地玩玩。還有,街上有很多小吃,既簡單又美味,今天我也帶你好好地品嚐品嚐。”金兒一邊說著,一邊拉著揚宇逍的手向鬧市區走去。走著走著,金兒突然停下了,雙手在自己的身上摸了摸,大叫道:“哎呀!忘了帶銀子了。”


    楊宇逍笑著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口袋,金兒一看那口袋脹鼓鼓的,於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說:“宇逍哥,今天隻好讓你請客了。”


    楊宇逍說:“你要是覺得不好意思,那下回就由你請。”


    “好咧,一言為定。”金兒說完,又繼續拉著楊宇逍的手往前走。


    走過一家小吃店時,金兒停下了腳步。這家小吃店的招牌小吃是餛飩,已經有好多年的曆史了。金兒當年跟著白眉道人在山上修行時,就時常偷偷地跑到這裏來過過嘴癮。楊宇逍還是楊秀才時,也曾經來這裏吃過餛飩。那是和杏娘一起來的。那時他剛和杏娘成親不久,一碗餛飩兩個人分著吃,雖然吃不飽,但卻吃得很甜。


    杏娘從小就是個苦命的孩子,七歲時母親病故,十歲時父親歸西。她有一個瘸腿哥哥,兄妹倆相依為命了幾年。那年,瘸腿哥哥跟著一個外地人出去跑買賣,沒想到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失去了依靠的杏娘隻能孤身一人從鄉下來到縣城裏尋找生路。當時的杏娘一身土氣,頭發亂得像雞窩,臉上又髒又黑,看上去跟叫化子沒有什麽兩樣。天快黑了,剛到縣城的她站在陌生的大街上,又累又餓,不知怎麽辦才好。看著天色漸漸地黑下來,想到自己在鄉下無依無靠,在這裏又舉目無親,小姑娘鼻子一酸,坐在街邊傷心地哭起來。


    “孩子!你這是怎麽了?”一個挑著一對空籮筐的老婦人,不知什麽時候出現在她麵前。這老婦人一臉的慈祥,看著她親切地笑著。


    杏娘一看那老婦人,便有一種很親很親的感覺。老婦人的眼光裏充滿了愛,就像當年母親看她時的眼光一樣。


    “阿嬸!我、我餓!”她剛說完,眼前便一陣發黑,接著便什麽也不知道了。


    當她醒來時,已經躺在了一張床上,昏黃的油燈下,老婦人滿麵笑容地坐在床邊,床前站著一個秀才打扮的青年,這青年手中端著一大碗粥,見她醒來了,便趕緊把粥遞到她的麵前。


    從此,杏娘就成了這個家庭中的一員……


    “宇逍哥,咱們進去吃餛飩吧,這裏的餛飩可好吃了,是咱這小縣城裏的一絕。”金兒興奮地說。


    “好咧,那就一人一碗,從街頭吃到街尾,回去後就不用吃晚飯了。”楊宇逍說。


    於是,倆人走進店去,在一張圓桌旁坐下。很快,一個店小二滿臉堆笑地走了過來。


    “二位客官要點什麽?”店小二問道。


    “兩碗餛飩。”金兒說。


    店小二隨即高聲叫道:“好咧,二位客官餛飩兩碗。”


    不一會兒,兩碗餛飩端了上來。


    來店裏吃餛飩的人很多,證明這家店的餛飩確實有獨到之處。金兒雙手端起碗,先喝了一口湯,然後便放開肚皮吃起來。吃到一半時,金兒想起了一件往事,於是便停了下來。


    “宇逍哥,我第一次來吃餛飩時,聽旁邊的一位婦人對一個小孩說,吃餛飩不能嚼,要整個兒吞下去,否則別人就會笑話你是老土。我害怕她說我是老土,於是一大碗餛飩硬是一口不嚼,全都一個一個地吞了下去。結果就跟豬八戒吃人參果一樣,啥味道也沒有嚐出來。後來我再吃餛飩時,就顧不了那麽多了,一口一口地慢慢嚼,結果味道好極了。”


    金兒的話音剛落,就引來了一片笑聲,楊宇逍連嘴裏的餛飩都快笑出來了。


    吃完了餛飩,他們又吃別的,一直吃到街尾,金兒摸了摸脹鼓鼓的肚皮,說:“宇逍哥,我長這麽大,今天是吃得最多的一天了。可惜肚子裝不下了,要不然我還想吃哩。”


    楊宇逍也摸了摸肚皮,說:“看來咱哥倆前世都是屬豬的了,沒準兒就是兩頭大肥豬咧。”


    兩人都哈哈哈哈地大笑起來。


    笑著笑著,楊宇逍笑不出來了。前麵出現了一條小路,小路的盡頭是一個美麗的村子。當年就是在這條小路上,惡霸王七搶走了他的杏娘。這條小路目睹了他和杏娘的恩愛,也記住了他和杏娘的悲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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