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百兆身上穿著件綢緞錦衣,顏色已經略顯陳舊,雖然幾經洗滌,依然不舍得丟棄。愛讀屋2duco他能夠成就今日的一切,絕非偶然,所以他始終相信“勤儉治家”這一條古老的格言。他的身子很胖,但絕不臃腫,昔日那種江湖人的豪情早已被歲月消磨殆盡,富貴之氣躍然而出。如果不是因為他曾經孤身獨闖太湖,手刃三十六海盜這件事早已轟動江湖,誰都不會相信如此一個養尊處優的大富豪,居然也是個武林高手。


    假如你很有錢,可以呼風喚雨,要什麽有什麽,你是不是活得很快樂?對於梁百兆來說,答案幾乎是否定的。他並不快樂,沒有人能體會到他的痛苦。財富的確很可愛,可以買到很多你想得到的東西,但並不一定能買到真正的快樂――尤其是生命。擁有了天下人夢寐以求的財富,卻失去了唯一的親人,這是梁百兆最深的痛。這痛,已深入骨髓,每一天、每一夜,都在無情地蠶食他的生命。


    此刻,他攢聚著兩道烏黑的濃眉,輕輕咬著早已咬得發紫的嘴唇,目光漸漸衰淡的眼睛始終望著窗外。天上沒有星,窗外也隻有無盡的風雪。


    粱百兆緩緩從搖椅上站了起來,雙手負在身後,久久未曾說過一句話。


    米高靠著椅子,也一言不發,隻是靜靜地瞧著屋子中央那盆燒得正旺的炭火。在他儒雅的臉上,止不住露出一種疲倦,卻又如此的從容和淡定。梁百兆開始在屋子裏緩緩踱步,幾次來回,終於佇立在窗前,回頭看著米高。恰巧米高目光一抬,兩人就這樣麵麵相覷。


    “米先生,你看他還會不會來?”梁百兆皺眉問道。


    米高移開目光,深深吸了一口氣,緩緩道:“會,一定會來。”


    “他豈非早就該來了?”


    “他不是失信之人。”


    “你好像很了解他。”


    “我跟他也隻是初識。”米高淡淡地笑了笑。


    “可是你已經很信任他。”


    “也許……他天生就是這種人,天生就是這種很容易讓別人相信的人。”米高充滿了非常愉快的微笑,“有一種人永遠都是一諾千金,言出必行。殺手就是如此,答應過別人的事情,無論如何,他都會拚盡全力去做,永不放棄,永不後悔!”


    梁百兆滿意地點了點頭,他需要的正是這種人,他也相信米高絕不會看錯任何人。


    “既然他不是一般的殺手,就一定會來。雖然他出道不足一年,但提起‘一刀兩斷’任我殺這個人,卻是許多人的惡夢。”米高的右耳忽然微微一動,笑道,“他已經來了。”


    一言未畢,門外的風雪中就傳來一個冷漠如雪霜的聲音:“不錯,我已經來了。”


    梁百兆一抬頭,就看見了一個少年,他的鼻子像山一般挺拔,嘴唇薄如一張紙,一雙明亮的眼睛迸射出兩道如千年寒冰的光,懾人心魄,令人望而生畏。他的臉英俊而蒼白,身子就如一杆標槍,站得筆直。這是一個自信、倔強、堅毅的年輕人,隻可惜太冷漠,太憂鬱,尤其是他的眼神,似乎有些淡淡的哀傷,又充滿了無奈和絕望。


    讓梁百兆感到更震驚的卻還是他的殺氣,一種濃濃的殺氣。殺氣是可怕的,足以摧毀天地。這股殺氣竟似無處不在,卻又偏偏讓人捉摸不透究竟從何而來。


    看見任我殺,梁百兆終於明白,米高對這個殺手的評價為什麽竟會如此之高了。他凝視著任我殺,緩緩道:“你知不知道我為了什麽找你?”


    “殺人。”在職業殺手的生命中,除了殺人,他還有什麽事情可以做?殺人是殺手的職業,死在別人的手裏,是殺手的宿命。他別無選擇,因為這就是生活,悲哀的生活。


    “不錯,我要你為我去殺一個人。不過,想和你做朋友,才是我請你來的主要原因。”梁百兆眼中露出種讚賞之色,滿意地瞧著這個冷漠的少年。傳說中江湖上當今最可怕的殺手,果然沒有讓他失望。


    任我殺緊抿著嘴,臉色依然冰冷。


    “米先生說,你是一個很有原則的殺手,這讓我想起了昔年的‘白衣殺手’冷落。”


    任我殺目光灼灼,緩緩道:“據說當年的‘白衣殺手’冷落是一個感情豐富、滿腔熱血的殺手。這人一生正義、嫉惡如仇,一支鐵劍所向披糜。雖然沒有人承認他是一個真正的殺手,卻也沒有人能否認他不是殺手。他畢竟的確是個憤怒的殺手。”


    “這是一種值得敬佩和尊重的殺手,隻因他們殺人,並不是為了達到一己私欲,而是為了維護和平,伸張正義。”


    “我不明白,為什麽你要拿我和他相提並論。”


    “我聽說你殺了‘索命刀’,這人刀法自成一家,道德書行卻令人不敢恭維,所做之事令人發指,像這等十惡不赦之徒,人人得而誅之。”


    任我殺默然不語,他並非不知道“索命刀”的為人。“索命刀”,來曆不詳,性情古怪,極少朋友,殺人從來都不需要理由。最讓人痛恨的是,這人嗜武如命,自出道以來,一直是非不斷,專向江湖各大門派及高手挑戰,出手毫不留情,敗在他刀下之人,俱都成為他刀下亡魂。“索命刀”之名也由此而來,因為他本來就是地獄使者,專門索命的鬼魂。


    “其實做殺手也沒什麽不好,一樣也可以成為英雄。”梁百兆的眼中充滿了尊敬之色。


    任我殺完全怔住,他從未想過這個問題,卻已不是第一次聽到別人說這樣的話。英雄?何謂英雄?誰不想成為英雄?他知道自己不是英雄,更知道自己絕不可能成為英雄。


    梁百兆緩緩移開目光,望著窗外無邊的黑暗,道:“小兄弟,你我雖是初次見麵,但我覺得你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假以時日,你必能成為一個真正的成功的殺手。”


    “我不喜歡出名。太出名了,就會變成一種負擔。一個名人,他的麻煩總比別人要多得多。”


    這是千百年來一直顛撲不破的真理。古往今來,有多少人為名所累,為名而死?


    任我殺輕輕地咬著牙,說道:“殺手除了殺人,還是殺人,其它的事情並不重要,尤其是不該知道的最好還是別知道。所以,你不必告訴我你的恩怨,我隻需要了解那個人的情況。”


    “這就是殺手的原則?”梁百兆微笑著點頭,似乎對這個“殺手的原則”很滿意,“你的確是一個稱職的殺手,我現在才明白米先生為什麽如此對你充滿信心。”


    任我殺忍不住瞧了米高一眼,眼神誠懇而真摯,臉色嚴肅而感動。


    米高的目光也望了過來,四道目光交織在一起,竟似有一種火花在燃燒――這就是朋友,這就是友情。


    梁百兆的臉色卻突然變得凝重而沉痛,緩緩道:“我的仇人,隻怕小兄弟也略有所聞。”


    “他是誰?”


    “‘玉麵魔鬼’龍少雲。”梁百兆一字一句道。提起這個人,他竟似相當激動,每一個字都充滿了仇恨和憤怒,好像恨不得生啖這人的肉,豪飲這人的血。隻有仇大恨深的人,才會發出這種可怕的詛咒。


    任我殺並沒有追問為什麽,他是殺手,除了殺人,其它事情都與他無關――這是殺手的原則。


    梁百兆居然也沒有解釋什麽,緩緩道:“此人老奸巨滑,簡直比狼還狡猾,比狐狸還精明,比獅子更凶殘,比毒蛇更狠毒。當他對你說那些大仁大義、道貌岸然的話時,也許他的心裏正在盤算著要如何把你置於死地。有的人嘴裏說給你的是糖,但當你吃下去的時候,他就會告訴你,這是毒藥。笑裏藏刀,口蜜腹劍,這種人才是真正可怕的人。”


    任我殺靜靜地聽著,沒有說話。自古以來,真小人總比偽君子可愛,至少,真小人害人之時總有先兆,卻沒有哪一個偽君子會把“壞”字寫在臉上,讓你提防。人心不古,江湖險惡。這道理他並非不懂。行走江湖,光是明白這些道理是沒有用的,最重要的還是經驗。他太年輕,江湖經驗並不是一年半載就能磨練出來的。


    過了半晌,任我殺才問道:“他住在哪裏?”


    “此人本是金陵城裏最顯赫的人物,家財萬貫,富可敵國,後來我超越了他,取代了他的名望和地位,他就再也不願與我同居金陵。早在五年前,他就搬遷到了郊外的苦水鎮。出太平門,往南二十裏,就是苦水鎮。苦水鎮隻是個小集市,唯一的長街盡頭,就是龍府。龍府的正中央,有座叫‘聽濤軒’的小樓,就是龍少雲的起居之處。”梁百兆忽然笑了笑,“小兄弟,無論成功與否,我都會立即奉上五萬兩白銀作為報酬。”


    五萬兩白銀已不是一筆小數目,在尋常平民百姓眼中,更是幾輩人都花不完的財富。在殺手行業中,五萬兩白銀作為殺一個人的傭金,也已是不菲的價格。


    任我殺竟似一點也不在乎,淡淡道:“也許,這個人的命並不值這麽多銀子。”


    “隻要能讓這個人永遠消失,再加上十個五萬兩也是值得的。”梁百兆遲疑著問道,“你這一去,需要幾個時辰?”


    “若無意外,兩個更次應該足夠了。”這句話還未說完,任我殺的人已飛身穿門而去,聲音渺渺,遙遙傳來。


    梁百兆望著窗外深沉的夜色,苦笑道:“小兄弟的確是個有故事的人,來既匆匆,去也匆匆,好像生怕被別人看穿他的心事。”


    米高淡淡地“嗯”了一聲,若有所思,目光落在窗外。


    窗外,飛雪飄揚,黑色的夜裏究竟蘊藏著多少邪惡?在任我殺的心裏,究竟藏著什麽樣不願被別人勘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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