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閆老頭到底是誰啊?
閆老頭,名叫閆博森,根本就不是什麽大人物,拿他自己的話說,隻是一名在大公司員工餐廳任職的尋常廚師而已。從江馨雅記事起,閆博森就是她們家的常客,與謝均瑤一樣,他也是江潔茹的好友之一,很照顧她們母女。一直以來,江馨雅就覺得他和媽媽之間的關係非常微妙,似乎已經遠超出好友的範圍,但是那又如何呢?如果他是喜歡媽媽的,她不介意媽媽嫁給他。隻可惜,那一層窗戶紙兩人似乎都不願意捅破,就這樣默默地過了十幾年。其實,江馨雅還是希望媽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的,隻是閆博森似乎有些遲鈍,總也不明白她的暗示。她總不能直接跑過去,告訴他要向老媽江潔茹求婚吧!
當然,這些話她不會和陳飛說,他們還遠沒有熟識到那個程度。
“這是我的電話號碼!”臨走時,陳飛遞給江馨雅一張紙,“有事給我打電話吧!”
聽見老媽在談論市場上那驚心動魄的人質挾持事件的時候,高哲的心裏真是說不出的滋味。如果自己順利從警校畢業,說不定就可以和陳飛並肩作戰,一起製服罪犯。可現在,一切都無法挽回了。或許,隻有等到結束了“天使任務”,那種情形才會出現。為今之計,隻有盡快完成了天使任務,才可以正常地麵對陳飛,麵對一切。
想到這兒,他立時有了緊迫感。
通過中介,高哲在某居民區租了一間小屋。由於他沒有太多的錢,再加上他身份的特殊性令他無法與別人合租,他隻能選擇條件稍微差點的。
其實,他本沒有過多的奢望,隻要有個睡覺的地方就行了。畢竟,他不會在這裏多待的。畢竟這個臨時住所,隻是為了遠離家人而已。而他,對物質生活的要求並不算高,隻要能維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就可以了。
可憐天下父母心!
令高哲沒有想到的是,在他離家之時,高天明竟送給他一個手機。其實,對於手機的事情,父子倆很早以前就已經協商好了,等到高哲工作以後自己買。可是,高天明這一次,卻自作主張,買了手機給兒子!
“爸,你……”高哲有些哽咽,遲遲不去接老爸遞過來的手機。
“拿著啊!”高天明的語調抬高了,似乎又有些生氣了。“你不想要啊?”
這次,當老伴說兒子要到外地闖蕩的時候,他的心裏是又高興又難過,高興的是,兒子終於從那次的事件中走出來,不會再無所事事了;難過的是,兒子長大了,終要離開家去闖蕩了。畢竟是男人,不能像方星柔那麽整天嘮嘮叨叨的,就想著給兒子做好吃的,想來想去,他決定去買一個手機,送給兒子。那可是一款時下流行的手機,價格不菲,足足需要花費他兩個月的工資。可為了兒子,他也狠心買了來。
“他不要的話,給我行嗎?”高衝站在一旁,開玩笑地說。
“小兔崽子,一邊去,還沒輪到你呢!”方星柔揪著他的耳朵,把他提溜到一邊。“等你畢業的時候,再給你買!”
“我才不希罕呢!到時候我自己買!”高衝嘟囔著,看著哥哥正在看他,便不再言語了。
“兒子,接過去啊!”方星柔衝著高哲露出慈愛的笑容,“等到想我的時候,你就用這個手機給我打電話!”
高哲勉強扯出了一抹笑容,接過手機。他明白,老爸送給他手機也是在提醒他要常常往家裏打電話。可是,他能嗎?他不由苦笑。自己之所以從家搬出去,就是為了與他們隔離開,怎麽還能與他們頻繁聯係呢!
他可還沒忘記張警官所遭遇到的一切,他明白,為了家人好,隻能中斷聯係,讓自己失蹤了。更何況,如果他的謊話被揭穿了,不知道,家人們會怎樣對他?
高哲躺在小屋裏的木板床上,思索著接下來的方案。白色的牆皮已經掉了大部分,令原本光潔的牆壁坑坑窪窪,看上去很難看。
這是一間空了很久的屋子,據周圍的鄰居說,這是一間不祥的房子,凡是住進去的人都會有血光之災,前幾個租戶入住之後,都曾有過住院的記錄,所以,在最後一個租戶搬走以後,基本上沒有人來租住。
高哲偏不信這個邪,當中介明確告知關於這間屋子的這些事時,原本正在猶豫的他卻突然作出了租下的決定,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鏡。現在想到那間中介裏的工作人員難以置信的表情,高哲就想笑。都什麽年代了,怎麽還有人信這個!
可是,想到“天使任務”,他就笑不出來了。
東方宇告訴過他,要從上次那間夜總會入手。可哪能真的像他說的那樣打進去呢?畢竟打架會受傷,受傷以後疼的也是自己。算來算去,怎麽樣吃虧的都是自己,他有些猶豫,為什麽不另外想些辦法來對自己好點呢?
於是,他絞盡腦汁,希望想出好辦法。兩天來,除了往家裏打了電話報平安以外,他把自己關在屋子裏,冥思苦想。但是,越是這樣,他越不能集中精力,陳飛、江馨雅、老爸、老媽……那一個個身影總是出現在他的腦海裏,令他的思緒不自主地偏離主題。
不能再等下去了!
最後,他咬咬牙,決定今晚就到那家夜總會去碰碰運氣。一切順其自然,如果打架就打吧,受傷就受傷吧,隻要能離“天使”近一步,即便有點損失也是值得的。
夜,悄悄地降臨了。黑暗似乎想要吞噬整個世界,拚命地掩蓋每一點光亮,但是,值得欣慰的是,夜空並不寂寞,依然有繁星點點……
在這個喧鬧的城市裏,喜歡夜生活的人很多。特別是在夏天,除去大街上納涼的人不說,各種娛樂場所的午夜場可都擠滿了玩意十足的年輕人。可能是由於心理的原因吧,走在路上,高哲覺得今天路邊的人格外多。
不同於上次,高哲穿了一件黑色的印有恐怖骷髏頭的緊身t恤,配上一條藍色的牛仔褲,展示出了優美的線條!他仔細看著鏡中的自己,不由得苦笑起來,自己與以前沒什麽分別,帥氣的發型,嘴角上揚,依然煥發著青春的活力與無窮的魅力。昔日在警校的時候,在那麽多正義的使者之間,他是百分白的“白馬王子”,如今,在陰暗的角落裏,他能不能成為“黑馬王子”呢?
難道自己要用“美男計”?以他的外表,或許可以吧?
想到這兒,一陣惡心的感覺油然而生,他不由得皺起眉頭,從心底裏厭惡起自己來。他心道:不可以,絕對不可以,在這個世上,能讓他動心的女孩,隻有江馨雅而已。
不是說每一個女孩都是天使,都擁有獲得真愛的權利嗎?他會把自己的愛毫無保留的送給心愛的女孩,不摻一丁點兒的雜質。想到江馨雅,想到她甜美的笑容,想起她飄逸的長發,他的臉上不自禁地露出了笑容……
這次,盡量不受傷吧!他暗想,用手撫摸著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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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老頭,名叫閆博森,根本就不是什麽大人物,拿他自己的話說,隻是一名在大公司員工餐廳任職的尋常廚師而已。從江馨雅記事起,閆博森就是她們家的常客,與謝均瑤一樣,他也是江潔茹的好友之一,很照顧她們母女。一直以來,江馨雅就覺得他和媽媽之間的關係非常微妙,似乎已經遠超出好友的範圍,但是那又如何呢?如果他是喜歡媽媽的,她不介意媽媽嫁給他。隻可惜,那一層窗戶紙兩人似乎都不願意捅破,就這樣默默地過了十幾年。其實,江馨雅還是希望媽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的,隻是閆博森似乎有些遲鈍,總也不明白她的暗示。她總不能直接跑過去,告訴他要向老媽江潔茹求婚吧!
當然,這些話她不會和陳飛說,他們還遠沒有熟識到那個程度。
“這是我的電話號碼!”臨走時,陳飛遞給江馨雅一張紙,“有事給我打電話吧!”
聽見老媽在談論市場上那驚心動魄的人質挾持事件的時候,高哲的心裏真是說不出的滋味。如果自己順利從警校畢業,說不定就可以和陳飛並肩作戰,一起製服罪犯。可現在,一切都無法挽回了。或許,隻有等到結束了“天使任務”,那種情形才會出現。為今之計,隻有盡快完成了天使任務,才可以正常地麵對陳飛,麵對一切。
想到這兒,他立時有了緊迫感。
通過中介,高哲在某居民區租了一間小屋。由於他沒有太多的錢,再加上他身份的特殊性令他無法與別人合租,他隻能選擇條件稍微差點的。
其實,他本沒有過多的奢望,隻要有個睡覺的地方就行了。畢竟,他不會在這裏多待的。畢竟這個臨時住所,隻是為了遠離家人而已。而他,對物質生活的要求並不算高,隻要能維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就可以了。
可憐天下父母心!
令高哲沒有想到的是,在他離家之時,高天明竟送給他一個手機。其實,對於手機的事情,父子倆很早以前就已經協商好了,等到高哲工作以後自己買。可是,高天明這一次,卻自作主張,買了手機給兒子!
“爸,你……”高哲有些哽咽,遲遲不去接老爸遞過來的手機。
“拿著啊!”高天明的語調抬高了,似乎又有些生氣了。“你不想要啊?”
這次,當老伴說兒子要到外地闖蕩的時候,他的心裏是又高興又難過,高興的是,兒子終於從那次的事件中走出來,不會再無所事事了;難過的是,兒子長大了,終要離開家去闖蕩了。畢竟是男人,不能像方星柔那麽整天嘮嘮叨叨的,就想著給兒子做好吃的,想來想去,他決定去買一個手機,送給兒子。那可是一款時下流行的手機,價格不菲,足足需要花費他兩個月的工資。可為了兒子,他也狠心買了來。
“他不要的話,給我行嗎?”高衝站在一旁,開玩笑地說。
“小兔崽子,一邊去,還沒輪到你呢!”方星柔揪著他的耳朵,把他提溜到一邊。“等你畢業的時候,再給你買!”
“我才不希罕呢!到時候我自己買!”高衝嘟囔著,看著哥哥正在看他,便不再言語了。
“兒子,接過去啊!”方星柔衝著高哲露出慈愛的笑容,“等到想我的時候,你就用這個手機給我打電話!”
高哲勉強扯出了一抹笑容,接過手機。他明白,老爸送給他手機也是在提醒他要常常往家裏打電話。可是,他能嗎?他不由苦笑。自己之所以從家搬出去,就是為了與他們隔離開,怎麽還能與他們頻繁聯係呢!
他可還沒忘記張警官所遭遇到的一切,他明白,為了家人好,隻能中斷聯係,讓自己失蹤了。更何況,如果他的謊話被揭穿了,不知道,家人們會怎樣對他?
高哲躺在小屋裏的木板床上,思索著接下來的方案。白色的牆皮已經掉了大部分,令原本光潔的牆壁坑坑窪窪,看上去很難看。
這是一間空了很久的屋子,據周圍的鄰居說,這是一間不祥的房子,凡是住進去的人都會有血光之災,前幾個租戶入住之後,都曾有過住院的記錄,所以,在最後一個租戶搬走以後,基本上沒有人來租住。
高哲偏不信這個邪,當中介明確告知關於這間屋子的這些事時,原本正在猶豫的他卻突然作出了租下的決定,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鏡。現在想到那間中介裏的工作人員難以置信的表情,高哲就想笑。都什麽年代了,怎麽還有人信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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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絞盡腦汁,希望想出好辦法。兩天來,除了往家裏打了電話報平安以外,他把自己關在屋子裏,冥思苦想。但是,越是這樣,他越不能集中精力,陳飛、江馨雅、老爸、老媽……那一個個身影總是出現在他的腦海裏,令他的思緒不自主地偏離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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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喧鬧的城市裏,喜歡夜生活的人很多。特別是在夏天,除去大街上納涼的人不說,各種娛樂場所的午夜場可都擠滿了玩意十足的年輕人。可能是由於心理的原因吧,走在路上,高哲覺得今天路邊的人格外多。
不同於上次,高哲穿了一件黑色的印有恐怖骷髏頭的緊身t恤,配上一條藍色的牛仔褲,展示出了優美的線條!他仔細看著鏡中的自己,不由得苦笑起來,自己與以前沒什麽分別,帥氣的發型,嘴角上揚,依然煥發著青春的活力與無窮的魅力。昔日在警校的時候,在那麽多正義的使者之間,他是百分白的“白馬王子”,如今,在陰暗的角落裏,他能不能成為“黑馬王子”呢?
難道自己要用“美男計”?以他的外表,或許可以吧?
想到這兒,一陣惡心的感覺油然而生,他不由得皺起眉頭,從心底裏厭惡起自己來。他心道:不可以,絕對不可以,在這個世上,能讓他動心的女孩,隻有江馨雅而已。
不是說每一個女孩都是天使,都擁有獲得真愛的權利嗎?他會把自己的愛毫無保留的送給心愛的女孩,不摻一丁點兒的雜質。想到江馨雅,想到她甜美的笑容,想起她飄逸的長發,他的臉上不自禁地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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