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風暴說來就來。


    先是一線黃沙從斑鳩的眼前飄過,他剛回頭望了一眼,隨即整個世界都為風沙所充斥,為狂風卷起的砂礫打在身上,連斑鳩這種狂人的堅韌皮膚都能感覺到痛,更別說普通人了。


    轉瞬之間,風沙已經大到讓人看不清身前半米內的東西了。


    斑鳩的聽覺終究沒有那些怪物敏銳,不能像它們一樣在風暴到來前幾秒鍾找地方藏身。


    要是在荒漠中,斑鳩很難注意不到這種規模的沙漠風暴,可惜這裏是城市廢墟,坍塌的高樓還是遮住了斑鳩的視線,再加上此時又是深夜,直到風暴真正來臨,斑鳩才想起還有這麽一回事。


    不過這時候再想這些還有什麽用處,眼下最要緊的,就是趕緊找個避風的地方躲起來,否則這還隻是風暴的前奏,待會還有更猛烈的狂風會席卷這裏呢。


    雙手擋在臉前稍遮風沙,這才過去幾分鍾,風就已經大到斑鳩必須向前傾著身體才能走得動,他憑借記憶想找個廢墟躲一躲,卻現剛才還在自己不遠處的幾處廢墟都不見了。


    風沙讓斑鳩看不清路,他也不知自己是不是在原地兜圈子,這可斑鳩急得渾身熱汗直冒,再這樣下去,自己真的會死在這裏的。


    且不說直接被颶風吹到天上去,就說自己繼續在風暴中亂走,很可能會徹底迷失方向,萬一碰上了成群的怪物或者別的人類,自己基本上就得交代了。


    這裏還能有哪些人類,斑鳩說的當然是捕奴團跟那支神秘車隊。


    ……


    斑鳩覺得自己好像在風暴裏走了幾個小時,實際上才過去幾分鍾,他隱約看見自己左手邊有一片迷蒙的黑影,也顧不上體力過度消耗帶來的後遺症,他瞬間進入狂怒狀態,拚了命地向著那片黑影狂奔過去。


    看起來大概是昔日高樓的殘骸,斑鳩並不清楚這棟樓以前有多高,反正現在它就剩個頂了,其餘的部分應該都被埋在黃沙之下。又或許這棟高樓已經徹底倒塌,自己眼前的僅僅是摔落到這邊的一部分。


    高樓的殘骸與地麵形成個很穩固的三角形,迎風那麵是完成的牆壁,與地麵之間的角度又很低,所以這裏是個很理想的避風場所。


    終於得救的斑鳩一鑽進來就大口喘著粗氣,他今天一天實在太累,接連進入了幾次狂怒狀態,對他心髒的負擔相當之大,過度使用狂怒狀態是會讓人心肌梗死的。


    狠狠灌了兩口清水,斑鳩終於有機會打量周圍的環境。


    高樓殘骸形成的三角形“避難所”內部空間不大,麵積也就四五十個平方罷了,最高處差不多七八米,斑鳩右手邊的斜壁上有個窗戶樣的方形孔洞,玻璃跟窗框什麽的早不知道哪裏去了,這時正往下漏著縷縷沙線。


    斑鳩耳中聽著外麵狂風的怒號,以及砂礫敲打牆壁的聲音,還有遠方若隱若現的機槍轟鳴與野獸嘶吼,不禁暗道一聲僥幸。


    自己的運氣真好,這樣都沒事。


    斑鳩想笑,結果他的嘴角剛一咧,笑容便僵硬在了臉上,因為他的麵前出現了一個男人。


    那人看年紀大概三十歲左右,上半身穿著件迷彩外套、下半身迷彩長褲,腳踩一雙橄欖色作戰鞋,手裏拎著一挺突擊步槍。


    神秘車隊的人。


    斑鳩知道鋼牙佬那支捕奴團絕對不會有這麽正規的裝扮,就算是鋼牙佬手底下的軍隊跟他們比起來也會顯得業餘,所以斑鳩就納悶了,這些到底是什麽人?


    看得出來,那人左邊胳膊受了重傷,鮮血把他半邊身子都染紅了,此時正用右手單手持槍,搖搖晃晃地指著剛從地上站起來的斑鳩。


    斑鳩沒敢動,因為他怕對方會開槍;那人沒開槍,因為他怕自己打不中。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局勢漸漸對斑鳩有利起來,畢竟那人受了傷,血還在嘩嘩地流著,出血過多使他持槍的動作都變得很是勉強,右手在劇烈地打著顫。


    看準對方槍口微偏的機會,斑鳩眼中猩紅一片,如出膛炮彈般向著前方衝了過去。


    斑鳩沒有選擇逃走,不單單是由於他天性就是個喜歡進攻的人,更重要的是,他看上了那人的突擊步槍。


    在這片法外之地什麽東西最值錢,毫無疑問是槍,其次就是子彈,至於其他的東西,那都可以用這兩樣東西弄來。


    因此槍成為了最搶手的硬通貨,如果斑鳩把他的槍弄到手,改天再拿到豬籠城寨的黑市一出手,立馬就能用其交換太多太多的清水跟食物。


    這就是斑鳩動手的理由。


    一步、兩步、三步……


    幾米的距離在狂怒狀態下的斑鳩眼中並不算什麽,他的度太快,那人還沒來得及做出反應,一團黑影已經衝到了他的麵前,斑鳩抬手一拳,照著對方的太陽穴就轟了下去。


    “啪”的一聲,恍如個多汁的大西瓜爆裂開來,對方的腦袋被斑鳩一拳打得粉碎,腦漿子、鮮血、顱骨碎片飛得到處都是,他臨死前由於神經反射,手指頭還扣動了兩下扳機,打出去好幾子彈,然後抽搐了幾下,就此斷了氣。


    這讓斑鳩好一陣心疼,子彈同樣是能換食物的東西啊!


    消除了狂怒狀態,斑鳩臉色慘白地坐在了地上,他頭暈無比,同時還忍不住得犯惡心,幹嘔了兩下便趴在旁邊大吐特吐,血腥味混合著嘔吐物的味道,顯然不是那麽美妙。


    他不是暈血,也不是怕見腦漿子,這兩樣東西可以說是他從小到大最熟悉的了,斑鳩隻是進入了太多次的狂怒狀態又沒有好好休息,身體有點吃不消了。


    抹了抹嘴,斑鳩絲毫不為自己吐出去的壓縮餅幹感到惋惜,開什麽玩笑,用這一點點壓縮餅幹換一挺突擊步槍,這樣的買賣自己是有多少就做多少!


    斑鳩身體難受,心裏卻很高興,一想到自己可以拿槍換牛肉罐頭,就忍不住要笑出聲。


    他過慣了這種刀口舔血的日子,十幾年來都是如此。


    哪怕是當初在老鼠城中,還未成年的斑鳩都時長得跟著其他人一起去外麵“幹活”,沒有誰會養閑人,即便是自己“食人鼠”的兒子。


    所謂“幹活”,就是去搶那些小一點的勢力,在斑鳩的眼中,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蝦米吃淤泥是自然法則,天經地義的事情。


    所以斑鳩不會因為殺了一個人而心生內疚或者怎樣,他殺過的人太多了,但這並不意味著他熱衷於殺人,是個什麽冷血殺人狂或者屠夫劊子手之類的存在。


    對斑鳩而言,殺人隻是自己在這片法外之地生存下去的一種手段,僅此而已。


    ……


    “哢噠。”


    正試圖掰開死人的手指,將突擊步槍拿走的斑鳩渾身冰涼,他知道那是手槍上膛的聲音。


    體力消耗過多,又忙著高興弄到了槍的事情,斑鳩一時心神放鬆,竟然沒有注意到又有其他人進到這個“避難所”裏來了。


    一點一點將腦袋抬起,斑鳩看見了個跟地下躺著的這位衣著相同的中年人,右手握著一把手槍,冰冷的槍口指著自己的腦袋,他的手指已經在緩緩扣動扳機了。


    不用多說,他一定也是神秘車隊的人。


    斑鳩做好了必死的準備,他沒想到自己才二十歲就要死了,早知道自己當初就不應該離開老鼠城,無聊歸無聊,卻興許能夠活得久一點。


    說起來,自己確實好久沒有回家去看看了,也不知道老爹還記不記得自己這個兒子。


    斑鳩腦子裏亂七八糟的想著,這一刻過得極為漫長,他完全想不出對方會有放過自己的可能,且不說自己殺了他的同伴,就算素不相識,他也完全有理由幹掉自己。


    在法外之地就是這樣,沒有理由不殺你,這便可以當做殺你的理由。


    “嘭。”


    槍聲終於響起,斑鳩下意識地一縮脖子,他感覺到自己的身體疲憊異常,似乎所有的力氣都用盡了,於是他軟軟地倒向了一邊,眼中所見最後一幕,便是個腦袋被打得稀巴爛的中年人,慢慢跪在了地上。


    “恩?”


    斑鳩兩眼一瞪,他不敢置信地摸了摸自己的腦袋,完好無損,又渾身上下地摸了摸,也沒有中槍的樣子,片刻之後,他才算明白了怎麽回事。


    是她來了。


    先前倉庫裏的那個小姑娘從風暴中走了出來,她沒有跟斑鳩打招呼,繞過了還癱在地上的斑鳩,徑直走到了“避難所”最裏麵,拍拍屁股坐在地上,開始閉目養神。


    是她救了自己。


    斑鳩的眉頭緊緊鎖著,走到了小姑娘的身前,鄭重其事地問道:


    “為什麽?”


    “還你牛肉罐頭的情,”小姑娘的眼睛仍舊沒有睜開,“我不太喜歡欠別人東西。”


    斑鳩站在那裏半天沒有說話,他盯著小姑娘看了又看,似乎想從她的身上看出一朵花來,然而小姑娘的身上並沒有真的開花,她隻是徐徐睜開了雙眼。


    這時斑鳩才現,她的眼睛竟是灰藍色,有些像風和日麗時的天空。


    “我欠你個人情。”


    斑鳩很看重自己的性命,他不認為自己就值區區兩個牛肉罐頭,所以他才會這麽說,斑鳩同樣不喜歡欠別人東西,更不願意占別人便宜。


    “欠我個人情?”


    小姑娘抬眼仰視著斑鳩。


    “是。”


    斑鳩說得很認真。


    “那好,他們把泡芙小姐抓走了,你跟我一起把她救回來。”


    泡芙小姐是誰?


    說句老實話,救人並不是斑鳩的長項,但既然小姑娘開了口,自己又欠她一個人情,那麽自己就必須答應下來。


    “沒問題。”


    斑鳩滿口答應。


    “等外麵風小一點,咱們就出。”


    說完話,小姑娘又閉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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