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鷹堡,因為堡主和副堡主的死亡,更顯得頹敗了。丁準和丁新的確不知道父輩們做的事情,在南沙府衙牢房中沒呆多久就被釋放出來,重歸飛鷹堡。
端木蒼蘭神遊鬼界的時候,從說過天機寶劍在飛鷹堡。莫凝天的確厲害,飛鷹堡已經被搜查過,正所謂最危險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將天機寶劍藏在這裏,又有誰能發現?
百裏安帶著兒子和青雨來到了這座古老的城堡前。她深呼吸,而後伸手拍了門。
好半天,才有個老人出來開門,他著百裏安老半天:“你找誰呀。”
上一次她跟端木蒼蘭,帶著南沙城外駐軍將飛鷹堡所有人都給綁了,這裏應該不會有人沒見過她。可這個老人,卻不知道她是誰。
“煩勞通報一聲,吳莫愁求見。”
老人將大門關上,三個人就在外麵等。端木玄瑞抬頭著日子,有些被晃到,趕忙收回目光,重新著這大門。
眉頭微周,端木玄瑞有些不滿:“飛鷹堡有多大?怎麽還沒有動靜。”
青雨說道:“小主子沒到那個開門的老人家多少歲了?估計他移動很慢呀。”
百裏安微笑著他們,又過了一陣子,才見那大門再次打開。
“幾位請進。”
百裏安握著端木玄瑞的手,帶著青雨走了進來。剛一進院子,她不禁有些驚異。
這才過去了一年多的時間,飛鷹堡的變化竟然如此大。院子有了雜草,除了這個老人家再也不到其他傭人,冷冷清清的,真是一片頹敗的樣子。
才走了進步,就見丁準和丁新走出了大門,著百裏安很是吃驚的樣子。他們,也都變了許多,不似以前那樣的高傲嬌氣,更多了一份無奈和成熟。
“你……又來了……”
盡管,他們都不知道“吳莫愁”和“吳奇隆”的身份,可也猜得出他們應該是皇族國戚,再次見到百裏安,丁準可沒了之前的想入非非,反而是顯得有些畏懼。丁新,沒了那嬌羞,多了一份勇氣和仇視。
“丁公子,丁姑娘,我又來了。不過我可不是來算計你們的,隻不過來拿走一件本就屬於我的東西。哦,介紹一下,這個是我的兒子,這位是我的婢女。”
“我才不管你們是誰,你們已經把飛鷹堡害得怎麽慘了,為什麽還要來打擾我們?夫人您就行行好,高抬貴手,放過我和哥哥吧。”
“丁新。”
丁準嗬斥丁新,她便扭頭低聲啜泣。百裏安皺眉:“剛才我就想問,飛鷹堡……那些仆人呢?”
丁準倒還顯得大度:“夫人,諸位,進來說話吧。”
走入飛鷹堡,依舊是以前的擺設布置,可卻仿佛很久沒人打掃了,一層薄薄的灰土蒙在四周。他們走入客廳,裏麵顯得有些淩亂,丁準一邊收拾一邊說道:“自從父親和叔父去世,我們被抓後,飛鷹堡的仆人就都跑光了,就剩下我和妹妹,還有門的那個老人家。”
簡單收拾一下,他轉過頭著百裏安:“夫人讓我們長大了,明白什麽叫世態炎涼。”
百裏安蹙眉,越帶愧疚得說道:“沒想到會變成這樣,我與夫君不過是為了查案而來,並不是存心針對飛鷹堡。堡主與副堡主的離世,也是我們意料之外的。”
“算了,都過去了,幾位請坐。丁新,去倒茶來。”
丁新一萬個不願意,百裏安趕忙說道:“不麻煩了,我隻是來拿東西的,拿了就走。”
丁新一瞪眼:“如今我們飛鷹堡除了我和哥哥就剩下這做宅子了,你你打算拿走什麽!”
丁準又說了她一句,她便氣衝衝的離開了。百裏安心中輕歎一聲,受了多少委屈,才會令那個含情脈脈、溫柔靦腆的小姐變成現在的樣子。
“夫人別見怪,自從遭遇如此巨變後,她吃了很多苦,難免會有怨氣。”
百裏安搖頭:“我不怪你們,的確是因為我才變成這個樣子的,是我不對。”
丁準著壁爐,也是漆黑的一團,再也不出曾經的金碧輝煌:“那位是您的丈夫,這個是你們的孩子?”
“是,當初我們夫妻兩個開玩笑,我才梳起了辮子,沒想到被你們遇到,還以為我是個未嫁的姑娘。”
“他又俊又厲害,你們很般配。”
“少堡主,真是對不起。”
“沒什麽,我該想到的,你這樣的女子怎麽會上我這種男人。”他自嘲,百裏安心中更是不忍。
“少堡主不要妄自菲薄,不是少堡主不好,而是他……他不是普通人,天底下都沒有男人能跟他相比。”
丁準笑了一笑:“夫人還肯再來,我還是很高興的。夫人要拿什麽東西?”
百裏安向丁準,變得嚴肅起來:“一把劍。一把擁有古木劍鞘的寶劍。”
“飛鷹堡裏有不少劍,就是不知道夫人要哪一把。”
“那些劍放在哪裏?”
“在地下室。”
“少堡主能帶我去嗎?”
“沒問題。”
丁準帶著幾個人走出客廳,來到大廳時,丁新就站在樓梯口,見他們出來了,又是狠狠瞪了百裏安一眼,跑上了樓。
百裏安搖了搖頭,丁準指向對麵的走廊說道:“盡頭就是地下室的入口,夫人請跟我來。”
他們來到了地下室,丁準點燃裏麵的燈火,地上,放著一大推劍。
百裏安走過去,尋找著天機寶劍。青雨也見過那把劍,也過去幫著找,剩下愛端木玄瑞,站在一邊,著丁準。
丁準被這六歲的孩子得不好意思,假裝不注意他,眼睛卻還時不時瞥向他。
終於,百裏安在一大推劍中,發現了天機寶劍。那古風的劍鞘,她一眼就能認出來。
她趕忙將寶劍拿起,因為天啟內功的幫助,她也能輕鬆拿起這把劍了。
拔出劍鞘檢查,果然就是天機。丁準疑惑地問道:“這把劍,不像是我們飛鷹堡的。”
百裏安合上見,轉過頭著丁準。找到了天機,她顯得輕鬆許多,臉上也有了笑容:“這把劍當然不是飛鷹堡的東西,它是我的劍。”
給讀者的話:
端木蒼蘭神遊鬼界的時候,從說過天機寶劍在飛鷹堡。莫凝天的確厲害,飛鷹堡已經被搜查過,正所謂最危險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將天機寶劍藏在這裏,又有誰能發現?
百裏安帶著兒子和青雨來到了這座古老的城堡前。她深呼吸,而後伸手拍了門。
好半天,才有個老人出來開門,他著百裏安老半天:“你找誰呀。”
上一次她跟端木蒼蘭,帶著南沙城外駐軍將飛鷹堡所有人都給綁了,這裏應該不會有人沒見過她。可這個老人,卻不知道她是誰。
“煩勞通報一聲,吳莫愁求見。”
老人將大門關上,三個人就在外麵等。端木玄瑞抬頭著日子,有些被晃到,趕忙收回目光,重新著這大門。
眉頭微周,端木玄瑞有些不滿:“飛鷹堡有多大?怎麽還沒有動靜。”
青雨說道:“小主子沒到那個開門的老人家多少歲了?估計他移動很慢呀。”
百裏安微笑著他們,又過了一陣子,才見那大門再次打開。
“幾位請進。”
百裏安握著端木玄瑞的手,帶著青雨走了進來。剛一進院子,她不禁有些驚異。
這才過去了一年多的時間,飛鷹堡的變化竟然如此大。院子有了雜草,除了這個老人家再也不到其他傭人,冷冷清清的,真是一片頹敗的樣子。
才走了進步,就見丁準和丁新走出了大門,著百裏安很是吃驚的樣子。他們,也都變了許多,不似以前那樣的高傲嬌氣,更多了一份無奈和成熟。
“你……又來了……”
盡管,他們都不知道“吳莫愁”和“吳奇隆”的身份,可也猜得出他們應該是皇族國戚,再次見到百裏安,丁準可沒了之前的想入非非,反而是顯得有些畏懼。丁新,沒了那嬌羞,多了一份勇氣和仇視。
“丁公子,丁姑娘,我又來了。不過我可不是來算計你們的,隻不過來拿走一件本就屬於我的東西。哦,介紹一下,這個是我的兒子,這位是我的婢女。”
“我才不管你們是誰,你們已經把飛鷹堡害得怎麽慘了,為什麽還要來打擾我們?夫人您就行行好,高抬貴手,放過我和哥哥吧。”
“丁新。”
丁準嗬斥丁新,她便扭頭低聲啜泣。百裏安皺眉:“剛才我就想問,飛鷹堡……那些仆人呢?”
丁準倒還顯得大度:“夫人,諸位,進來說話吧。”
走入飛鷹堡,依舊是以前的擺設布置,可卻仿佛很久沒人打掃了,一層薄薄的灰土蒙在四周。他們走入客廳,裏麵顯得有些淩亂,丁準一邊收拾一邊說道:“自從父親和叔父去世,我們被抓後,飛鷹堡的仆人就都跑光了,就剩下我和妹妹,還有門的那個老人家。”
簡單收拾一下,他轉過頭著百裏安:“夫人讓我們長大了,明白什麽叫世態炎涼。”
百裏安蹙眉,越帶愧疚得說道:“沒想到會變成這樣,我與夫君不過是為了查案而來,並不是存心針對飛鷹堡。堡主與副堡主的離世,也是我們意料之外的。”
“算了,都過去了,幾位請坐。丁新,去倒茶來。”
丁新一萬個不願意,百裏安趕忙說道:“不麻煩了,我隻是來拿東西的,拿了就走。”
丁新一瞪眼:“如今我們飛鷹堡除了我和哥哥就剩下這做宅子了,你你打算拿走什麽!”
丁準又說了她一句,她便氣衝衝的離開了。百裏安心中輕歎一聲,受了多少委屈,才會令那個含情脈脈、溫柔靦腆的小姐變成現在的樣子。
“夫人別見怪,自從遭遇如此巨變後,她吃了很多苦,難免會有怨氣。”
百裏安搖頭:“我不怪你們,的確是因為我才變成這個樣子的,是我不對。”
丁準著壁爐,也是漆黑的一團,再也不出曾經的金碧輝煌:“那位是您的丈夫,這個是你們的孩子?”
“是,當初我們夫妻兩個開玩笑,我才梳起了辮子,沒想到被你們遇到,還以為我是個未嫁的姑娘。”
“他又俊又厲害,你們很般配。”
“少堡主,真是對不起。”
“沒什麽,我該想到的,你這樣的女子怎麽會上我這種男人。”他自嘲,百裏安心中更是不忍。
“少堡主不要妄自菲薄,不是少堡主不好,而是他……他不是普通人,天底下都沒有男人能跟他相比。”
丁準笑了一笑:“夫人還肯再來,我還是很高興的。夫人要拿什麽東西?”
百裏安向丁準,變得嚴肅起來:“一把劍。一把擁有古木劍鞘的寶劍。”
“飛鷹堡裏有不少劍,就是不知道夫人要哪一把。”
“那些劍放在哪裏?”
“在地下室。”
“少堡主能帶我去嗎?”
“沒問題。”
丁準帶著幾個人走出客廳,來到大廳時,丁新就站在樓梯口,見他們出來了,又是狠狠瞪了百裏安一眼,跑上了樓。
百裏安搖了搖頭,丁準指向對麵的走廊說道:“盡頭就是地下室的入口,夫人請跟我來。”
他們來到了地下室,丁準點燃裏麵的燈火,地上,放著一大推劍。
百裏安走過去,尋找著天機寶劍。青雨也見過那把劍,也過去幫著找,剩下愛端木玄瑞,站在一邊,著丁準。
丁準被這六歲的孩子得不好意思,假裝不注意他,眼睛卻還時不時瞥向他。
終於,百裏安在一大推劍中,發現了天機寶劍。那古風的劍鞘,她一眼就能認出來。
她趕忙將寶劍拿起,因為天啟內功的幫助,她也能輕鬆拿起這把劍了。
拔出劍鞘檢查,果然就是天機。丁準疑惑地問道:“這把劍,不像是我們飛鷹堡的。”
百裏安合上見,轉過頭著丁準。找到了天機,她顯得輕鬆許多,臉上也有了笑容:“這把劍當然不是飛鷹堡的東西,它是我的劍。”
給讀者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