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瑪麗之養父湯姆遜


    湯姆遜對她的傷害實在太大了。


    記得十五歲那年,湯姆遜把她扔到動物園。


    周圍都是猛獸。有獅子老虎豹子,還有蟒蛇、野狼和袋鼠野鹿等等。吃人的野獸張著血盆大嘴,怒目葵葵看著她。恨不得一口吞下她。幸虧猛獸置身於鐵籠子裏,不然,那些猛獸會跳起來,用利爪將她拍得粉身碎骨。


    不吃人的野獸則閑庭信步地走來走去,昂首挺胸。那些袋鼠野鹿鴕鳥沒有裝進籠子裏。她最害怕的還是它們。因為那些野獸偶爾會過來,擦肩而過,稍不留神會踩死她。


    那個時候的她極其無助,抱著臂膀在動物園裏走來走去,想找個缺口逃出去。


    動物園是封閉的,周圍都是高高的鐵絲網,上麵還通著電。這個叫湯姆遜的家夥,還是她的養父。就這麽狠心把她丟進猛獸群裏不聞不問。


    不,不是不聞不問。而是故意這麽做的。


    湯姆遜這麽做的目的,是想鍛煉她鋼鐵般的意誌。


    把她丟進動物園之前,他讓人剮下她的衣服,讓她赤-裸-著,光著腳丫在動物園裏走來走去。


    一開始,她澀澀發抖,蜷伏著弱小的軀體。


    她害羞,怕別人窺視。


    盡管她知道,沒有敢偷看她。她還是怕人看。


    特別是那些咆哮的猛獸,睜著銅鈴般的眼睛瞪著她。仿佛在笑話她發育不良的身體。


    她感到屈辱。


    有種被人戲弄壓軋的感覺。這個感覺一直報隨著她,直到她長大。


    從9歲開始,湯姆遜就沒有給過她好臉色。用各種花樣輪番折磨她。教她打槍,必須在幾秒鍾內換子彈上膛。如果做不到,就用皮鞭抽她。


    寒冷的冬天,讓她赤足站在大理石上,用冰冷的海水衝刷她全身。如果她敢尖叫,敢發抖,敢逃跑,將迎來更殘酷的折磨。


    她無處可逃,隻能麵對這非人的折磨。


    就在這殘酷的訓練下,她成為技藝超人的女魔頭。


    十七歲那年,湯姆遜不再用那種殘酷的手段折磨她了。而是給她請了十幾個老師,教她禮儀,教她各種知識,包括化妝走路彈鋼琴唱歌跳舞等等,教她識別上百種的紅酒。在短暫的一年內,她從一個野孩子成為一個讓人羨慕的驕傲的公主。


    那個時候的她已經有傭人與保鏢了。隻要她喜歡什麽,她就可以買什麽。走到那裏都是前呼後擁。


    如此大的反差讓她糾結。


    為什麽會這樣?


    這個時候的湯姆遜開始叫她“女兒”,她成為別人眼中的湯姆遜的養女,是ogb,乃至plboos公司的合法繼承人。


    湯姆遜是她的父親?


    她也知道隻是養父。


    可是湯姆遜很年輕,看上去比他大不了多少。


    她對湯姆遜恨之入骨。因為如花的年齡中,她受到了最非人的摧殘。讓她身心受損。


    她去找那個小木屋的老人。


    那是她的爺爺。


    從記事開始,他就住在那棟小木屋中,兩邊是茂密的椰子林,前麵是一望無垠藍色的大海。


    童年的時光是美妙的,她一直跟著爺爺生活在這棟小木屋中。即使在狂風暴雨的夏夜,颶風到來之時,四周的龍卷風幾乎快把小木屋掀翻,她也沒害怕過。


    因為有爺爺在身邊。


    爺爺會抱著她,拍打她的後背,哄她睡覺。


    爺爺的胸膛是寬闊的,無論外麵發生了什麽。隻要鑽到爺爺的懷抱,一切就安全了!


    爺爺是個精神矍鑠的老人,身材很健壯。一雙手臂粗壯有力,即使滿頭的白發,眼睛也炯炯有神。


    她不知道爺爺的年齡。隻知道爺爺是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人。她曾親眼目睹爺爺打敗了十幾個鬧事的地痞惡棍。


    那是失業青年。在w國,失業青年喜歡酗酒鬧事。


    十幾個青年拎著酒瓶子來到小木屋前,砸壞了她的花籃,踢走了她的小花球,還把她嚇得像小白兔一樣飛奔,跑進小木屋再也不肯出來了。


    爺爺得知後,提著獵槍就出來了。


    爺爺命令那幫小青年趕緊離開,否則就對他們不客氣。


    那幫地痞流氓不知道爺爺有多厲害。還滿嘴酒氣的頂撞爺爺。


    有人還說:“信不信我燒了你的小木屋!”


    這激怒了爺爺。


    爺爺像豹子一樣衝進人群,將那幫小青年打得落花流水。


    瑪麗當時7歲,從來沒看見過爺爺有這麽好的身手。那個時候她覺得爺爺是天底下最大的英雄!


    爺爺打得那幫小年輕抱頭鼠竄。還舉起獵槍朝天射擊,警告他們別再回來。事後,那幫失業青年再也不敢過來驚擾瑪麗。


    爺爺是全心全意愛著瑪麗,這毋容置疑。


    可是到了9歲,一切都變了。


    爺爺把他交給湯姆遜,從此不聞不問。那個時候的她非常痛苦,在湯姆遜的別墅裏過著痛不欲生的日子。多麽希望爺爺來接她走。


    她想念爺爺,想念海邊的小木屋。


    十九歲那年,她在湯姆遜那邊完成全部的培訓。她自由了!過著奢華的生活,出門有車,有專職的仆人,有持槍的保鏢。


    有一次她跑回來問爺爺。“爺爺,爺爺,你跟我一起走吧?我們到宮殿裏住,在一起永遠不分開。”


    爺爺老淚縱橫。長歎一口氣說道:“傻孩子,那是你的家。”


    瑪麗愣住了。問:“我的家難道不是您的家嗎?您可是我的爺爺!”


    爺爺知道她想說什麽?他打了個比喻。“鳥兒長大,遲早要飛走,你也一樣,長大了,遲早要有自己的事業。”


    “湯姆遜的事業就是我們的事業。”她認真地說。


    爺爺搖搖頭,說道:“不,湯姆遜是你的養父,是你的父親,我把他交給你,從此我們是兩個不相幹的人。以後,他那邊是你的家,爺爺的家在這邊。”


    爺爺指著海邊的小木屋,態度異常冷漠。


    麵對如此的決裂,瑪麗心如刀絞,她不相信這是真的。爺爺那麽愛她,怎麽會跟她不相幹?他是她的爺爺。


    她不相信爺爺會不管她。


    可殘酷的事實告訴她,這是真的。這一切都是真的。


    從9歲開始,她到了湯姆遜那邊,爺爺就沒有管過她,一次都沒看過她。盡管她偶爾過來看他,可爺爺的態度一次比一次堅決。


    他說:“我們是兩個不相幹的人。”


    她流著眼淚喊:“你是我爺爺!”


    “不,現在我不是你爺爺!你是湯姆遜的繼承人!那邊更合適於你!你不必跟著我過苦日子。”


    爺爺變成這樣,她始終不敢相信。


    由於湯姆遜的家法甚嚴,不許她經常過來看爺爺,她便把對爺爺的愛深埋在心底。


    這就像個人倫悲劇。爺爺在海邊過著孤單的日子,她在湯姆遜那邊像公主一樣活著。兩個人在一個城市,卻不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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