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此起彼伏,革命迫在眉睫。
兩者性質有根本的不同,暴動是為了發泄憤怒,沒有明確的目標,來得凶猛,但鎮壓起來也容易。
但革命不是為了發泄,是為了推翻政府,改變世界,綱領清晰,目標明確,是最讓封建王朝感到恐懼的。
日本已經處在革命的前夜。
1884年5月7日,東京皇宮,桃華楽堂,日本明治天皇睦仁,正眉目緊縮地看著窗外的雨絲,新任右大臣伊藤博文正束手彎腰,站在他的身後。
睦仁歎息到:"大夏將傾啊!到處都是亂民蠢蠢欲動,而軍隊卻隻有區區一個師團,隻怕這萬世一係的神國,要在朕的手裏終結了......。"
伊藤說道:"陛下不必悲觀,如今形勢雖然險峻,但還不到絕望之時。隻要同心協力,帝國未必不能渡過難關。"
“此話怎麽講?”
“現在回頭來看,帝國在羽翼未豐滿之時,就去挑戰中國這樣偌大的帝國,實在是操之過急,結果反受其害。
為今之計,帝國暫時無力再與中國爭雄,必須忍辱負重,盡快中國議和,以便於集中精力安定國內,恢複元氣。
因此議和可以做最大限度的退讓,底線是中國軍隊不能登陸帝國本土。隻要中國答應歸還被俘虜的幾萬陸軍,包括相應的武器裝備,我們在賠款數額方麵可以采取靈活態度,畢竟訓練和裝備部隊也要一大筆錢。
如果能有幾個師團回來,國內的局勢就容易安定。(..tw無彈窗廣告)
等到一切穩定後,帝國必須改變從前的一切政策,積極主動的與中國友好,配合中國,甚至討好中國,一邊麻痹對方,一邊增強自身國力,在沒有十足把握之前,絕不能再重蹈覆轍了。”
睦仁默然半響,才說道:“所言極是,岩倉具視沒看錯,卿乃國家重臣,帝國的未來多拜托了。”
伊藤博文感激涕零:“臣下一定竭盡忠誠,鞠躬盡瘁。”
5月8日,北京,日本代表團接到了國內的電報,要求“從速談妥和約”,並定出底線:
第一,中國軍隊不得登陸日本本土;
第二,賠款數額盡量壓倒五千萬兩以下,實在不行也不能超過九千萬兩,且要分期付款;
第三,須要歸還所有的被俘部隊,包括相應的武器。
隨後,中日雙方再次進行會談,由於日方的態度軟化,談判的進程大幅度加快。
但日方代表不知道,國內發來的密電,早就被中國截獲破譯了,中方對其底線已經了如指掌了,在談判中掌握了主動。
曾紀澤很快就亮出了“最後通牒”:
第一,中國軍隊將不會要求日本領土,但琉球群島不屬於日本“固有領土”,必須放回琉球國王尚泰,並由中國來主導“琉球複國”;
第二,賠款最後金額不得少於一億兩白銀,可以分期付款;
第三,中國可以歸還被俘日軍,也可以考慮送還部分槍炮;
第四,日本可以再加上三千萬兩白銀,以此來換取中國解除對日本的經濟封鎖。(..tw無彈窗廣告)
這一份“通牒”,把日本卡得死死的,尤其是賠款數額,僅僅比日本的底線多出一點,逼得日本代表不得不答應。但是琉球複國和解除經濟封鎖,又是兩個重大問題,日方再次請示國內。
此時日本已經有了失去琉球的心理準備,5月12日,根據國內的指示,代表團很幹脆地接受了“琉球複國”。
至於解除經濟封鎖問題,一番討價還價之後,價格降為兩千萬,這樣賠款總金額為一億兩千萬兩白銀。
經過對細節的一再推敲,5月14日,雙方基本敲定了條約細節。
這樣,由於日方的時間壓力,和中方對局勢的掌控,日本代表團抵達中國僅僅一個半月,中日雙方僅僅談判三周時間,就決定了這樣一份重大條約,這樣的速度在國際外交上是極其罕見。
5月15日,在蓬萊閣,中日雙方代表曾紀澤和岩倉具視,正式簽署了《中日北京條約》,條約內容共為八條:
第一條,中華帝國與日本帝國,自簽約即日起,停止一切軍事行動,並相互承諾,以和平理性方式,友好協商兩國之間的問題;
,自即日起廢除日本帝國“衝繩縣”的區劃,送琉球國王尚泰以及兒子尚典來中國,由中國主導琉球複國事宜;
,鑒於日本帝國對於戰爭的責任,日本帝國須向中華帝國賠償庫平銀一億兩千萬兩,分十年交付,未交付部分,須按“每百抽五”原則加上利息。日本帝國也可選擇提前支付結清;
第四條,中華帝國將送回四萬三千名日軍官兵,以及相應的武器裝備;
第五條,日本帝國須向中華帝國開放長崎,名古屋,橫須賀,大阪,廣島五個港口為自由貿易港,並設立保稅區,開設領事館,同時享有領事裁判權;
第六條,中華帝國將解除大陸和朝鮮對於日本帝國的貿易封鎖;
第七條,中華帝國華夏銀行將作為投資方,與日方共同合辦八幡濱鋼鐵廠,中日各出資50%,平分股權,平分所得,具體管理經營事宜可另設專條合議;
第八條,中華帝國將對維護日本帝國的天皇製度,承擔自己的道義責任,以及國際義務。
這八項條文可以說步步驚心,每一條都經過精心的設計,有著深刻的政治用心。
在第一條裏,經過中國的強力要求,大日本帝國的“大”字以後不得出現在官方文件中。這不是一字之差的問題,實際上等於迫使日本修改自己的國名,會極大挫傷日本知識分子的民族自尊心。
在第二條裏,日本等於變相承認未來的琉球國是中國屬國。
在第三條裏,雖然賠款一億兩千萬,但加上十年的利息,總額將超過一億五千萬兩,這將極大控製日本的經濟發展。
第四條則是為了讓日本政府能夠鎮壓革命。
第五條不但能方便中國向日本輸出商品,而且能將這五個港口變成半殖民地。所謂保稅區,就是中國商品可以存放在日本這五個港口,而不需支付關稅,大大便利中國的跨太平洋轉口貿易,同時通過領事裁判權剝奪了日本的司法主權。
第六條的目的是重新建立日本對中朝市場的依賴。
最陰險的是第七條和第八條,合辦八幡濱鋼鐵廠,可以控製日本的鋼鐵生產,進而影響日本的民族工業。尤其是“平分所得”四個字,埋下了以後對日本再次開戰的借口。
平分所得,可以解釋為將生產出的鋼材產品分中國一半,也可以解釋為鋼材產品的銷售所得分中國一半。由於鋼材在中日的市場有價格差,因此兩種解釋在利潤金額上有很大的差別。至於選取哪一種解釋,要看中國的意願了。
第八條是中國硬加上的,雖然日方感覺不妥,也實在無法拒絕。表麵上,中國似乎出於友誼來幫助天皇體製,實際上是埋下了無數幹涉日本內政的借口。
比如,日本將來想要搞民主改革,中國可以借口維護天皇體製進行入侵,甚至可以借此幹預天皇的繼承問題。
丁雲桐站在乾清宮,看著這一份條約,心中的喜悅難以言表。
(謝謝大家,第四卷結束,請繼續觀賞第五卷<稱霸亞洲>)
兩者性質有根本的不同,暴動是為了發泄憤怒,沒有明確的目標,來得凶猛,但鎮壓起來也容易。
但革命不是為了發泄,是為了推翻政府,改變世界,綱領清晰,目標明確,是最讓封建王朝感到恐懼的。
日本已經處在革命的前夜。
1884年5月7日,東京皇宮,桃華楽堂,日本明治天皇睦仁,正眉目緊縮地看著窗外的雨絲,新任右大臣伊藤博文正束手彎腰,站在他的身後。
睦仁歎息到:"大夏將傾啊!到處都是亂民蠢蠢欲動,而軍隊卻隻有區區一個師團,隻怕這萬世一係的神國,要在朕的手裏終結了......。"
伊藤說道:"陛下不必悲觀,如今形勢雖然險峻,但還不到絕望之時。隻要同心協力,帝國未必不能渡過難關。"
“此話怎麽講?”
“現在回頭來看,帝國在羽翼未豐滿之時,就去挑戰中國這樣偌大的帝國,實在是操之過急,結果反受其害。
為今之計,帝國暫時無力再與中國爭雄,必須忍辱負重,盡快中國議和,以便於集中精力安定國內,恢複元氣。
因此議和可以做最大限度的退讓,底線是中國軍隊不能登陸帝國本土。隻要中國答應歸還被俘虜的幾萬陸軍,包括相應的武器裝備,我們在賠款數額方麵可以采取靈活態度,畢竟訓練和裝備部隊也要一大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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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仁默然半響,才說道:“所言極是,岩倉具視沒看錯,卿乃國家重臣,帝國的未來多拜托了。”
伊藤博文感激涕零:“臣下一定竭盡忠誠,鞠躬盡瘁。”
5月8日,北京,日本代表團接到了國內的電報,要求“從速談妥和約”,並定出底線:
第一,中國軍隊不得登陸日本本土;
第二,賠款數額盡量壓倒五千萬兩以下,實在不行也不能超過九千萬兩,且要分期付款;
第三,須要歸還所有的被俘部隊,包括相應的武器。
隨後,中日雙方再次進行會談,由於日方的態度軟化,談判的進程大幅度加快。
但日方代表不知道,國內發來的密電,早就被中國截獲破譯了,中方對其底線已經了如指掌了,在談判中掌握了主動。
曾紀澤很快就亮出了“最後通牒”:
第一,中國軍隊將不會要求日本領土,但琉球群島不屬於日本“固有領土”,必須放回琉球國王尚泰,並由中國來主導“琉球複國”;
第二,賠款最後金額不得少於一億兩白銀,可以分期付款;
第三,中國可以歸還被俘日軍,也可以考慮送還部分槍炮;
第四,日本可以再加上三千萬兩白銀,以此來換取中國解除對日本的經濟封鎖。(..tw無彈窗廣告)
這一份“通牒”,把日本卡得死死的,尤其是賠款數額,僅僅比日本的底線多出一點,逼得日本代表不得不答應。但是琉球複國和解除經濟封鎖,又是兩個重大問題,日方再次請示國內。
此時日本已經有了失去琉球的心理準備,5月12日,根據國內的指示,代表團很幹脆地接受了“琉球複國”。
至於解除經濟封鎖問題,一番討價還價之後,價格降為兩千萬,這樣賠款總金額為一億兩千萬兩白銀。
經過對細節的一再推敲,5月14日,雙方基本敲定了條約細節。
這樣,由於日方的時間壓力,和中方對局勢的掌控,日本代表團抵達中國僅僅一個半月,中日雙方僅僅談判三周時間,就決定了這樣一份重大條約,這樣的速度在國際外交上是極其罕見。
5月15日,在蓬萊閣,中日雙方代表曾紀澤和岩倉具視,正式簽署了《中日北京條約》,條約內容共為八條:
第一條,中華帝國與日本帝國,自簽約即日起,停止一切軍事行動,並相互承諾,以和平理性方式,友好協商兩國之間的問題;
,自即日起廢除日本帝國“衝繩縣”的區劃,送琉球國王尚泰以及兒子尚典來中國,由中國主導琉球複國事宜;
,鑒於日本帝國對於戰爭的責任,日本帝國須向中華帝國賠償庫平銀一億兩千萬兩,分十年交付,未交付部分,須按“每百抽五”原則加上利息。日本帝國也可選擇提前支付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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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日本帝國須向中華帝國開放長崎,名古屋,橫須賀,大阪,廣島五個港口為自由貿易港,並設立保稅區,開設領事館,同時享有領事裁判權;
第六條,中華帝國將解除大陸和朝鮮對於日本帝國的貿易封鎖;
第七條,中華帝國華夏銀行將作為投資方,與日方共同合辦八幡濱鋼鐵廠,中日各出資50%,平分股權,平分所得,具體管理經營事宜可另設專條合議;
第八條,中華帝國將對維護日本帝國的天皇製度,承擔自己的道義責任,以及國際義務。
這八項條文可以說步步驚心,每一條都經過精心的設計,有著深刻的政治用心。
在第一條裏,經過中國的強力要求,大日本帝國的“大”字以後不得出現在官方文件中。這不是一字之差的問題,實際上等於迫使日本修改自己的國名,會極大挫傷日本知識分子的民族自尊心。
在第二條裏,日本等於變相承認未來的琉球國是中國屬國。
在第三條裏,雖然賠款一億兩千萬,但加上十年的利息,總額將超過一億五千萬兩,這將極大控製日本的經濟發展。
第四條則是為了讓日本政府能夠鎮壓革命。
第五條不但能方便中國向日本輸出商品,而且能將這五個港口變成半殖民地。所謂保稅區,就是中國商品可以存放在日本這五個港口,而不需支付關稅,大大便利中國的跨太平洋轉口貿易,同時通過領事裁判權剝奪了日本的司法主權。
第六條的目的是重新建立日本對中朝市場的依賴。
最陰險的是第七條和第八條,合辦八幡濱鋼鐵廠,可以控製日本的鋼鐵生產,進而影響日本的民族工業。尤其是“平分所得”四個字,埋下了以後對日本再次開戰的借口。
平分所得,可以解釋為將生產出的鋼材產品分中國一半,也可以解釋為鋼材產品的銷售所得分中國一半。由於鋼材在中日的市場有價格差,因此兩種解釋在利潤金額上有很大的差別。至於選取哪一種解釋,要看中國的意願了。
第八條是中國硬加上的,雖然日方感覺不妥,也實在無法拒絕。表麵上,中國似乎出於友誼來幫助天皇體製,實際上是埋下了無數幹涉日本內政的借口。
比如,日本將來想要搞民主改革,中國可以借口維護天皇體製進行入侵,甚至可以借此幹預天皇的繼承問題。
丁雲桐站在乾清宮,看著這一份條約,心中的喜悅難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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