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劉說道:“這還用說嗎?當然是挺身而出,勇往直前,捉拿罪犯了!”


    “那不就得了,現在可以喊出口了吧!”林海問道。


    “首長,問題是這位張先生是罪犯嗎?”小劉問道。


    “當然是了!”林海答道。


    “首長,未經審判,就定他為罪犯,是匪,是不是不合適呀?”小劉問道。


    “這些事情與你們無關,你們的任務是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貫徹落實長官的意誌。”林海道。


    “首長,沒麽能夠沒有關係呢?你剛才不是要我們分清是非嗎?另外,剛才首長所說的‘長官意誌’,是不是用錯詞了?”小劉問道。


    “應該沒有錯吧?”林海答道。


    “報告首長,‘長官意誌’這個詞是個貶義詞,是個人權威的物化形式,隱喻著官員專斷,霸道的意思,現在的領導都在刻意回避這個詞,所以,我建議首長也不要使用這個詞了。”


    小劉是警隊有名的才子,一談到文史哲,就興奮,這不,也不管現在是什麽場合,麵對的是什麽人,就開始糾正領導的用詞了。


    “小劉同誌,現在不是你賣弄文字的時候,你的任務是執行命令,抓捕罪犯,知道嗎?”


    果不其然,領導不高興了。


    “報告首長,我知道我現在的任務是抓捕犯罪嫌疑人,而不是抓捕罪犯。”小劉這小子對於文字有潔癖,這不,為了‘罪犯’和‘嫌疑人’兩個法律用語,和領導強上了。


    “我說小劉同誌,無論是犯罪嫌疑人,還是罪犯,不都是要抓捕嗎?你這樣計較兩個詞語有什麽意義呢?”林海說道。


    “意義大了,罪犯是什麽概念?犯罪嫌疑人經法院審判,被判了刑後才是罪犯,在沒有被判刑前就不存在罪犯問題,換句話說,現在在這裏沒有罪犯,既然沒有罪犯,何來罪犯要抓?”小劉理直氣壯的說道。


    “這位年輕的警察說的有道理,作為執法人員,一定要用詞準確,一定要較真,這不像買紅薯,管他紅薯,還是地瓜,反正都是一個東西,這法律問題涉及到人的權力問題,抓錯了人,判錯了案可是大事情,像這位警官隻看結果,不管過程的做法,往往就是造成冤假錯案的重要原因,最近發生的幾起錯抓和錯殺的大案,就與辦案人員不嚴格按照相關法規依法辦案有關。審慎辦案,對執法人員尤其重要,血的教訓一定要記取,切切不可大意!”人群中一位中年人語重心長的說道。


    “好了,現在不是深入探討法律問題的時候,首要的任務是盡快抓捕犯罪嫌疑人,恢複車站秩序,小劉,繼續行動吧。”林海知錯改錯,用上‘犯罪嫌疑人’這個詞了。


    “報告首長,我認真的想了想,我不能參加今天的行動。”小劉說道。


    “我說小劉,你他娘的事真多,又怎麽了?”林海有點不高興了。


    “鑒於我是張大英雄的粉絲,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我應該回避才對,林局,你就另請高明吧。”小劉撂挑子不幹了。


    “我說小劉,好像警察的回避製度中,沒有粉絲這個因素吧。”林海問道。


    “怎麽沒有?人民警察辦理各類案件的回避理由是這樣說的: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二是本人或者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三是與本案當事人有某種特殊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我是張先生的粉絲,應該屬於第三條的特殊關係。”小劉說道。


    “不會吧?製定這些法規的時候,還沒有‘粉絲’這個詞,怎麽會包含‘粉絲’這個因素呢?”林海說道。


    “那我問你,林局年輕的時候,是不是非常喜歡電影明星?”小劉問道。


    “是的,我和你們聊天時說過的,我年輕時的確很喜歡電影明星。”林海說道。


    “那時候,大家叫你們什麽?”小劉問道。


    “那時候大家都叫我們‘追星族’,怎麽了?”林海反問道。


    “這不得了,過去的‘追星族’,就是現在的‘粉絲’,現在的‘粉絲’,就是過去的‘追星族’,警察辦案的回避製度裏,就應該包含‘追星族’,也就是說,回避製度裏麵就包含了現在的‘粉絲’這個因素。”小劉說道。


    “我說小劉,你小子狡辯來狡辯去,實際上就是不想執行命令吧?老張利用自殘躲避這次行動,你利用狡辯想回避這次行動,方式不同,結果一致,真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呀?混蛋,你是不是不想當警察了?”林海突然翻臉怒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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