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意味著生命的消散。求生,乃人類的本能所在。到底是什麽原因,讓二愣子甘願領死?那王五身上的刀傷,難道真的是他所為?張三李四言裏話外雖向著狄仁傑而去,然而卻不難看出,他們真正的目標是二愣子。難以相信,連打獵都很難打的到的二愣子竟然有這麽大的力量和速度砍傷王五?如果那傷口不是二愣子所為,那麽,他又有什麽理由甘願領死?這裏麵到底隱藏著什麽玄機呢?
難道?如果是那樣的話,必須要先保住天二,再做計較。狄仁傑眼睛一亮,計上心來。
沒多久,擔架上的王五醒來,見到四周圍滿了村民。也看到了兩個陌生的麵孔,神情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地,便向著天老道:“村長,您要給我作主啊。二愣子他要殺我。”
天老:“王五,此事還有些疑點不曾查清。待理清問明之後,老夫定然還你一個公道。在此之前,你就配合狄大,將此事的來龍去脈,細說清楚。”
王五臉上略過一絲不可思議之色,很快地,便道:“我知道了。”
狄仁傑看了看王五:“那你便說說事情的經過。”
“是這樣的,大家都知道,我和張三李四是好朋友,所以幾天前約好,今天一塊兒上山打獵。早上聽到敲門聲,我便以為是他們來了。可是,當我打開門之後,迎接我的卻是二愣子拿著砍刀氣勢洶洶地砍了過來。然後,我便不醒人事了,直到現在才醒過來。”
“哦,原來是這樣。王五,讓你受委屈了。”狄仁傑接著道:“剛剛替你把了把脈,幸好你是本村的打獵好手,有一副好身板,再加上沒有舊疾,身體硬朗。要是換成別人,這一刀下去,恐怕十有八九已經當場喪命了。”
王五聞言不由臉色蒼白,有意無意地看了看張三李四,迅速收回目光,道:“是啊,我的身體從來沒有得過什麽病,骨頭還算硬朗,有勞狄大兄弟了。”
“好,你傷勢尚未痊愈,便安心躺著休息吧,盡量少說話。”狄仁傑又道:“天老,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天二今早確實曾對王五行凶。不過,王五身上的重傷卻並非出自天二之手。”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天老不解地道。
狄仁傑指了指王五身上的傷口,道:“您來看,這條刀傷血痕旁,肌肉淤青帶腫。說明並不是刀鋒所至,而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天二行凶之時,由於心情緊張,將刀背砍向了王五時所留下的淤痕。”
隨著眾人的點頭,表示理解。狄仁傑繼續道:“那麽,答案隻有一個。事發當時,隨著天二的出手,王五在心情極度恐慌之下導致昏迷。而就在他昏迷的那個時間裏,有人用刀鋒直接在原來的淤痕之上砍了一刀。”
眾人恍然,事情竟然是這樣。然而,很快地,天老似乎想起了什麽,朝著張三李四喝道:“是你們?!”
二人原來正常的神態不由大驚,好好的怎麽扯到我們頭上了。張三不由怒道:“你胡說!這些隻不過是你狄大的推斷而已,沒有任何的證據。二愣子已經承認是他在行凶!”
李四道:“不錯,而且事發當時,二愣子並未昏迷。如果是我們行凶,他早就會說了,為什麽還願意領死。”
“二愣子的話並不足以為信,我敢肯定,他有他自己的苦衷。甚至還有可能會為你們做偽證。”狄仁傑道。
“哈哈!”二人大笑,張三道:“大家聽聽,有可能,這完全是憑空猜測而已。有本事你就拿出證據來!”
眾人不由得看向狄仁傑,是啊,你說的雖然在理,但總得有證據吧。李沉浮也看向了大人,眉頭微皺,這不像是大人的斷案風格啊。
“你怕我找不出證據嗎!”狄仁傑略帶鄙視地看向二人,道:“敢不敢和我們一同前往案發現場,證據就在那裏。哦,對了,不敢去的話,現在承認還來得及。否則,待證據確鑿,你們就是死路一條!”
張三李四略一對視,道:“去就去!我們身正不怕影子歪!”
……
王五家。
狄仁傑手拿鐵刀,伸手比劃了一下:“喉喉!好一把鋒利血刀啊。張三李四,這就是你們當時使用的那把刀吧。”
“哼!不是我們,是二愣子!”李四咆哮道。
“是嗎?”狄仁傑不置可否,從桌子上拿過兩件衣衫:“如果我估計的沒錯的話,這兩件衣服,當時應該是穿在你們身上的吧。”
眼尖的人已經發現,那兩件衣服,是不同的,區別就在於其中一件衣服上留有長條形血跡。
二人不由得一愣,相互看了一眼,張三道:“不錯,這是我們當時穿的衣服。你是怎麽知道的。”
“嗬嗬,很簡單,王五那麽重的刀傷,事發當時,定有鮮血濺出。”狄仁傑看著二人道:“而既然是你們二人一起替他包紮的傷口,那鮮血則必然會濺到你們的衣服上。”
李四:“你說的對,當時天老處於昏迷狀態。我們見鮮血弄贓了衣服,便換了一套。”
“哦,原來是這樣。”狄仁傑接著問道:“那麽,當時天老昏迷了多長時間?”
張三:“大概十五分鍾左右。”
李四顯的不耐煩:“狄大,你不是說要證據就在這裏嗎,在哪,快拿出來啊!”
“證據就在你們身上!”狄仁傑證據驟然一冷,伸手指著二人:“我來問你,你們兩人一起為王五包紮的傷口,可這兩件衣服上,為什麽隻有一件有著從王五身上噴灑而出的鮮血。”
張三眼珠子一轉,道:“那是因為當時李四正對著傷口包紮,我本來就站在一旁,見鮮血噴射而出,我便及時地躲開了。”
李四道:“不錯,正是這樣。”
“是嗎?”狄仁傑語氣一轉:“我把你們這兩個大膽的凶手,你們既然要替他包紮傷口,又為什麽要躲避血液的灑出!”
二人你看我,我看你,一時之間似乎正在思考怎麽回答。
狄仁傑繼續道:“第二、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你們住在村西,而王五則住在村東,兩者相距近十裏地,往返一次最少也需要半個小時。拒你們所說,天老當時隻是昏迷了近十五分鍾,那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你們是怎麽將五王包紮完傷口,並從容地回家換上新衣服的呢?!”
“這個――”李四略為想了一下,不由脫口而出:“我們並不是回家換的衣服,身上穿的是王五家找出來的衣衫。”
狄仁傑一指擔架上的王五,道:“他的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你們最多隻有一米六左右,看看你們身上穿的衣服,難道王五會做一套自己穿不合身的衣衫放在家中嗎?!”
“為什麽不會,這衣衫不一定是他自己穿啊,可以是他哥哥弟弟,甚至是父親穿的。他家有這樣的衣服很――”張三說到這裏,似乎想起了什麽,頓時住嘴不言。
嘩!眾村民大驚,張三在胡說!王五父母早亡,家中更是沒有什麽兄弟姐妹的存在,這話一聽就知道在撒謊。看來,他們竟然真的是凶手!
“編,繼續編。”
“這個――那個――”張三吱吱唔唔,一時間似乎想不出更好的說辭。
“第三、王五身上那長達一尺,深及一寸的刀傷。太平村所有人中,除了王五和你們兩個之外,誰也沒有能力辦的到。王五是村中唯一的家傳習武之人,自然可以辦的到。然而,他卻是不可能自己傷害自己。所以,隻有出身打鐵的你們,擁有這樣的力量與速度!”
“這些――這些你是怎麽知道的?”李四一臉震驚地看著狄大。
“哼!你們似乎忘了,狄某也是太平村土生土長的人,在這片土地上生活了近二十年。而離開這裏也才不過僅僅一年時間而已。”
二人頹然地坐倒在地,張三坦然:“不錯,那一刀,確實是我做的手腳。”
“你為什麽要這麽做?”狄仁傑追問道。
“因為他偷吃了我們的食物,我們就不會讓他好過,甚至讓他死!如果我們光明正大地動手,或者背地裏動手。一定會驚動天老去追查。”
狄仁傑:“所以,你們就想出了這麽個辦法,誘使天老親眼看到天二行凶。隻要事成,至少也會落得個驅逐出村的下場。而你們也就高枕無憂了,是嗎?”
張三:“不錯!食物是我們的生命,二愣子偷了我們的食物,就是要我們的命!”
李四:“事已至此,要殺要剮,隨你們的便!”
嘩!眾村民大驚,偷吃了食物,就要這麽對他?一時間,眾人的心情不由得左右不定。
太平村是世外桃源,卻畢竟也存在著諸多問題。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是真,但事實卻是:路上根本就沒東西好撿,夜裏也根本就沒什麽東西可偷。
衣服、食物、打獵工具幾乎家家都有。其中食物是最為缺乏的,有的也僅僅是隔宿之食而已,要是被偷走了,第二天自然就沒了食物,不吃東西,自然也就沒力氣幹活。稍微好一點的,會有幾天的食物,但也僅僅是幾天而已。
食物再怎麽珍貴,難道真的比生命還珍貴嗎?其實,這是一個相對論,並不絕對。在富裕的地方,當然是生命珍貴,食物算個屁啊。然而,在太平村而言,沒有食物就意味著死亡,這是不爭的事實。
……
看著一路隻顧著低頭走路的二愣子,李沉浮道:“大人,此案難道是另有蹊蹺之處嗎?卑職看大人的言行,有一種顧左右而言它的感覺,然而最終的目的似乎僅僅隻是為了保住他?”
狄仁傑伸手成掌,停在半空,製止了他的言語。長歎了一口氣:“嗬嗬,太平村的村民並沒有太高的智慧,之所以你會有這種感覺,是因為我一直在牽引著村民的想法。然而,這些僅僅隻是暫時的,過不了幾天,他們就會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我們的時間不多了,必須要這幾天內揭開這道謎題的答案,甚至,我希望會有一個好的終結。”
“好的終結?”李沉浮一愣,這是什麽意思?
上官宛兒停下腳步,一臉疑問地看著狄仁傑,道:“先生,天二家在村南磚窯中,我們去了,晚上睡哪裏啊?”
“……”
難道?如果是那樣的話,必須要先保住天二,再做計較。狄仁傑眼睛一亮,計上心來。
沒多久,擔架上的王五醒來,見到四周圍滿了村民。也看到了兩個陌生的麵孔,神情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地,便向著天老道:“村長,您要給我作主啊。二愣子他要殺我。”
天老:“王五,此事還有些疑點不曾查清。待理清問明之後,老夫定然還你一個公道。在此之前,你就配合狄大,將此事的來龍去脈,細說清楚。”
王五臉上略過一絲不可思議之色,很快地,便道:“我知道了。”
狄仁傑看了看王五:“那你便說說事情的經過。”
“是這樣的,大家都知道,我和張三李四是好朋友,所以幾天前約好,今天一塊兒上山打獵。早上聽到敲門聲,我便以為是他們來了。可是,當我打開門之後,迎接我的卻是二愣子拿著砍刀氣勢洶洶地砍了過來。然後,我便不醒人事了,直到現在才醒過來。”
“哦,原來是這樣。王五,讓你受委屈了。”狄仁傑接著道:“剛剛替你把了把脈,幸好你是本村的打獵好手,有一副好身板,再加上沒有舊疾,身體硬朗。要是換成別人,這一刀下去,恐怕十有八九已經當場喪命了。”
王五聞言不由臉色蒼白,有意無意地看了看張三李四,迅速收回目光,道:“是啊,我的身體從來沒有得過什麽病,骨頭還算硬朗,有勞狄大兄弟了。”
“好,你傷勢尚未痊愈,便安心躺著休息吧,盡量少說話。”狄仁傑又道:“天老,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天二今早確實曾對王五行凶。不過,王五身上的重傷卻並非出自天二之手。”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天老不解地道。
狄仁傑指了指王五身上的傷口,道:“您來看,這條刀傷血痕旁,肌肉淤青帶腫。說明並不是刀鋒所至,而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天二行凶之時,由於心情緊張,將刀背砍向了王五時所留下的淤痕。”
隨著眾人的點頭,表示理解。狄仁傑繼續道:“那麽,答案隻有一個。事發當時,隨著天二的出手,王五在心情極度恐慌之下導致昏迷。而就在他昏迷的那個時間裏,有人用刀鋒直接在原來的淤痕之上砍了一刀。”
眾人恍然,事情竟然是這樣。然而,很快地,天老似乎想起了什麽,朝著張三李四喝道:“是你們?!”
二人原來正常的神態不由大驚,好好的怎麽扯到我們頭上了。張三不由怒道:“你胡說!這些隻不過是你狄大的推斷而已,沒有任何的證據。二愣子已經承認是他在行凶!”
李四道:“不錯,而且事發當時,二愣子並未昏迷。如果是我們行凶,他早就會說了,為什麽還願意領死。”
“二愣子的話並不足以為信,我敢肯定,他有他自己的苦衷。甚至還有可能會為你們做偽證。”狄仁傑道。
“哈哈!”二人大笑,張三道:“大家聽聽,有可能,這完全是憑空猜測而已。有本事你就拿出證據來!”
眾人不由得看向狄仁傑,是啊,你說的雖然在理,但總得有證據吧。李沉浮也看向了大人,眉頭微皺,這不像是大人的斷案風格啊。
“你怕我找不出證據嗎!”狄仁傑略帶鄙視地看向二人,道:“敢不敢和我們一同前往案發現場,證據就在那裏。哦,對了,不敢去的話,現在承認還來得及。否則,待證據確鑿,你們就是死路一條!”
張三李四略一對視,道:“去就去!我們身正不怕影子歪!”
……
王五家。
狄仁傑手拿鐵刀,伸手比劃了一下:“喉喉!好一把鋒利血刀啊。張三李四,這就是你們當時使用的那把刀吧。”
“哼!不是我們,是二愣子!”李四咆哮道。
“是嗎?”狄仁傑不置可否,從桌子上拿過兩件衣衫:“如果我估計的沒錯的話,這兩件衣服,當時應該是穿在你們身上的吧。”
眼尖的人已經發現,那兩件衣服,是不同的,區別就在於其中一件衣服上留有長條形血跡。
二人不由得一愣,相互看了一眼,張三道:“不錯,這是我們當時穿的衣服。你是怎麽知道的。”
“嗬嗬,很簡單,王五那麽重的刀傷,事發當時,定有鮮血濺出。”狄仁傑看著二人道:“而既然是你們二人一起替他包紮的傷口,那鮮血則必然會濺到你們的衣服上。”
李四:“你說的對,當時天老處於昏迷狀態。我們見鮮血弄贓了衣服,便換了一套。”
“哦,原來是這樣。”狄仁傑接著問道:“那麽,當時天老昏迷了多長時間?”
張三:“大概十五分鍾左右。”
李四顯的不耐煩:“狄大,你不是說要證據就在這裏嗎,在哪,快拿出來啊!”
“證據就在你們身上!”狄仁傑證據驟然一冷,伸手指著二人:“我來問你,你們兩人一起為王五包紮的傷口,可這兩件衣服上,為什麽隻有一件有著從王五身上噴灑而出的鮮血。”
張三眼珠子一轉,道:“那是因為當時李四正對著傷口包紮,我本來就站在一旁,見鮮血噴射而出,我便及時地躲開了。”
李四道:“不錯,正是這樣。”
“是嗎?”狄仁傑語氣一轉:“我把你們這兩個大膽的凶手,你們既然要替他包紮傷口,又為什麽要躲避血液的灑出!”
二人你看我,我看你,一時之間似乎正在思考怎麽回答。
狄仁傑繼續道:“第二、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你們住在村西,而王五則住在村東,兩者相距近十裏地,往返一次最少也需要半個小時。拒你們所說,天老當時隻是昏迷了近十五分鍾,那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你們是怎麽將五王包紮完傷口,並從容地回家換上新衣服的呢?!”
“這個――”李四略為想了一下,不由脫口而出:“我們並不是回家換的衣服,身上穿的是王五家找出來的衣衫。”
狄仁傑一指擔架上的王五,道:“他的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你們最多隻有一米六左右,看看你們身上穿的衣服,難道王五會做一套自己穿不合身的衣衫放在家中嗎?!”
“為什麽不會,這衣衫不一定是他自己穿啊,可以是他哥哥弟弟,甚至是父親穿的。他家有這樣的衣服很――”張三說到這裏,似乎想起了什麽,頓時住嘴不言。
嘩!眾村民大驚,張三在胡說!王五父母早亡,家中更是沒有什麽兄弟姐妹的存在,這話一聽就知道在撒謊。看來,他們竟然真的是凶手!
“編,繼續編。”
“這個――那個――”張三吱吱唔唔,一時間似乎想不出更好的說辭。
“第三、王五身上那長達一尺,深及一寸的刀傷。太平村所有人中,除了王五和你們兩個之外,誰也沒有能力辦的到。王五是村中唯一的家傳習武之人,自然可以辦的到。然而,他卻是不可能自己傷害自己。所以,隻有出身打鐵的你們,擁有這樣的力量與速度!”
“這些――這些你是怎麽知道的?”李四一臉震驚地看著狄大。
“哼!你們似乎忘了,狄某也是太平村土生土長的人,在這片土地上生活了近二十年。而離開這裏也才不過僅僅一年時間而已。”
二人頹然地坐倒在地,張三坦然:“不錯,那一刀,確實是我做的手腳。”
“你為什麽要這麽做?”狄仁傑追問道。
“因為他偷吃了我們的食物,我們就不會讓他好過,甚至讓他死!如果我們光明正大地動手,或者背地裏動手。一定會驚動天老去追查。”
狄仁傑:“所以,你們就想出了這麽個辦法,誘使天老親眼看到天二行凶。隻要事成,至少也會落得個驅逐出村的下場。而你們也就高枕無憂了,是嗎?”
張三:“不錯!食物是我們的生命,二愣子偷了我們的食物,就是要我們的命!”
李四:“事已至此,要殺要剮,隨你們的便!”
嘩!眾村民大驚,偷吃了食物,就要這麽對他?一時間,眾人的心情不由得左右不定。
太平村是世外桃源,卻畢竟也存在著諸多問題。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是真,但事實卻是:路上根本就沒東西好撿,夜裏也根本就沒什麽東西可偷。
衣服、食物、打獵工具幾乎家家都有。其中食物是最為缺乏的,有的也僅僅是隔宿之食而已,要是被偷走了,第二天自然就沒了食物,不吃東西,自然也就沒力氣幹活。稍微好一點的,會有幾天的食物,但也僅僅是幾天而已。
食物再怎麽珍貴,難道真的比生命還珍貴嗎?其實,這是一個相對論,並不絕對。在富裕的地方,當然是生命珍貴,食物算個屁啊。然而,在太平村而言,沒有食物就意味著死亡,這是不爭的事實。
……
看著一路隻顧著低頭走路的二愣子,李沉浮道:“大人,此案難道是另有蹊蹺之處嗎?卑職看大人的言行,有一種顧左右而言它的感覺,然而最終的目的似乎僅僅隻是為了保住他?”
狄仁傑伸手成掌,停在半空,製止了他的言語。長歎了一口氣:“嗬嗬,太平村的村民並沒有太高的智慧,之所以你會有這種感覺,是因為我一直在牽引著村民的想法。然而,這些僅僅隻是暫時的,過不了幾天,他們就會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我們的時間不多了,必須要這幾天內揭開這道謎題的答案,甚至,我希望會有一個好的終結。”
“好的終結?”李沉浮一愣,這是什麽意思?
上官宛兒停下腳步,一臉疑問地看著狄仁傑,道:“先生,天二家在村南磚窯中,我們去了,晚上睡哪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