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老師提出在阿貴未滿14周歲前的行為既不能追究刑事責任,也不能處以行政拘留,最多不過是責令阿貴的父母嚴加管教。


    也就是說,阿貴強行與這個女生發生性關係的時候,他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他不應當承擔強-奸罪的刑事責任。


    但是,他在滿14周歲後,不是跟這個女孩在正常的交往、談戀愛,而是以金錢作為紐帶在發生性關係,那麽實際上就是一種性-交易,屬於賣-淫嫖-娼的範疇。


    既然當時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已經明確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免於處罰,對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處罰。


    那麽,阿貴在跟這個女孩性-交易時已經滿了14周歲,屬於已經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年齡段,其行為就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接受治安管理處罰,隻不過應當比起其他人要從輕處罰。


    當時的法律對賣-淫嫖-娼行為的規定是處15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


    因此,老師據理力爭,運用各種手段和技巧、人脈,最後成功的將阿貴的案件轉為治安案件,按照當時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拘留15天,罰款5000元,責令阿貴的父母嚴加看管。


    當然,控告阿貴強-奸的女生父母對這個結果非常不服氣,到處去申訴,結果還是沒有改變案件的定性問題。


    最後,阿貴的取保候審解除了,被刑事拘留的時間折抵了治安拘留的時間,案件也就告一段落了。


    為此,阿貴就真的成為了老師的幹兒,並留下來讓老師教他學法律。


    對於阿貴的這件案子,當時怎麽說我都有點懷疑,不太相信這是真的。但是,當我後來接受當事人委托,辦理這樣的案子時,我才相信真的有這樣的事情。


    又比如,前幾天新華網報道,陝西省商洛市商州區,5個輟學少年將一個初中女生輪-奸。這起慘劇背後是幾乎被摧毀的6個家庭。


    5個未成年人的惡行令人震驚,但幾個人的身世也令人同情:有的是留守兒童,有的父母離異或一方死亡,有的父母是殘疾人。他們早早地離開學校,在社會這個大學堂裏,也沒有遇到好的老師。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這個案件的最小嫌犯僅12歲啊!


    據報道,10月24日晚上8時許,江某和其他兩名女學生下晚自習後回家。時值深秋,天早早就黑了,3個小夥伴說著笑著向家裏走去。當她們走到村外一個磚窯廠時,突然發現兩輛摩托車橫在路中間,摩托車旁站著5個男孩。


    “你是初二年級的xx嗎?”江某聽到一男孩喊出自己的名字,沒有多想,隨口就說“是我”。喊她名字的男孩叫張某(化名)。


    張某走過來拉著江某的手說,跟我們走。江某不知道他們想幹什麽,大喊救命,張某拿出一把水果刀威脅道,“再喊,就捅死你。”江某的兩個女同伴看情況不對,立即轉身跑了。5個男孩開著摩托,挾持著江某,一個摩托上三個人,很快來到一個男孩王東(化名)的家。12歲的王東一直和奶奶在家裏生活。


    王東父親判刑、母親改嫁,69歲的奶奶幾乎沒有辦法管教王東。在王東家裏,5個男孩開始逼著江某一起玩牌,賭注是一瓶白酒―誰輸了就喝一口。在這裏,江某喝下了人生第一口苦酒,一大口下去,她就醉得不省人事。


    之後,江某在王東家裏被張某、王東等3人輪-奸。江某被輪-奸後,張某和王東等5人突然又想到去郭成(化名)家“再耍一會兒”。


    因為郭成家在5人中家庭條件最好,新蓋的平房,而且大人們都不在家。


    於是他們拉著江某到了17歲的郭成家。在這裏,江某被反鎖在另外一間房子裏,再次遭到性侵。


    據悉,主犯王東的父親在5年前,因為在西安團夥盜竊機動車被判處無期徒刑。


    王東當年的班主任老師說王東:“娃很聰明,學習也好,當時在上一、二年級的時候,他母親還能過來接送”。


    王東的父親判刑後,王東的母親就改嫁到了河南,一直在南方打工。隨後不久,王東就輟學了,靠爺爺奶奶管著他。


    “開始,爺爺管他時還能說他打他,後來有病去世了,這娃就成了沒王的蜂”,王東的奶奶說。


    案發後,調查得知王東在這5個男孩裏麵年齡最小,隻有12歲,但在很多村民眼中,王東盡管年紀小,卻是個小霸王,“最壞”,村民對他的評價卻不高。


    這是事情出了後,有網友評論認為,在其中一名嫌犯手持水果刀的威逼下,受害人被挾持了,而且遭到5名輟學小年的兩次威逼輪-奸,女生沒轍。行為人王東,其父親坐牢,母親改嫁,爺爺病故,奶奶無力,少男輟學,從此學壞,家庭沒轍。


    村裏很多成年人出去打工了,家裏隻有老弱病殘,很多人家經常被盜,“有的老人整箱方便麵被盜,有的家每年多次被小偷光顧,都懷疑是這夥孩子幹的。他們這麽小啥都敢幹,長大了還能幹出什麽好事?”社會沒轍。


    由於王東隻有12歲,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他對他的行為不承擔任何的刑事責任,投案當天晚上就被釋放,法律拿他也沒轍。


    因此,有網友擔憂,在特殊家庭和世風日下社會的“夾縫”中,留守兒童、輟學學生成了問題少年,成了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的下一代。這樣的孩子還有多少?誰來救救這樣的孩子?難不成隻能聽之任之,真的隻能等到他們成年後,將他們投入牢獄“一了百了”?而現在,除了沒轍還是沒轍?


    當看到這個案子,結合阿貴的案件,我同樣也非常擔憂。我們時時刻刻都在主張和提倡保護未成年人,保障他們健康成長,但是,在麵對這些未成年人互相侵害的案件中,似乎我們又顯得蒼白無助。


    當很多離異家庭單親孩子、留守兒童受到大量的性侵害的同時,我們卻看到了未成年人的另一麵,他們之中的另一部分人卻在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占據大量份額。


    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重視啊!我希望,我們在口口聲聲提倡和保護未成年人的時候,也應該正視問題未成年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既要保護,也要預防。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同時,我們也要預防他們幹出違法犯罪的行為。


    雖然,根據法律規定他的年齡階段,不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是他們的行為卻同樣是違法和犯罪的,同樣會產生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因此,無論是保護未成年人,還是教育幫助未成年人,無論是家庭、學校、社會組織等都應該盡一份力,出一份策。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我們要讓這些花朵燦爛綻放;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來,我們要讓美好的未來不帶半點瑕疵。


    無論是阿貴的事情,還是王東的案件,我們都應當總結和反省,這樣的事件發生,我們做家長的、做老師的,做社會的管理者,我們有沒有責任?


    後來,在我的律師執業生涯中,我也承辦過很多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有未成年人性犯罪的,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種案情簡直難以想象。


    我時常在思考,這樣的案件屢見不鮮,是不是我們該思考,我們的社會管理、我們的教育、我們的未成年人保護等是不是出了問題?


    如何預防未成年犯罪?如何預防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如何正確看待和實施學校性教育?如何加強未成年人的保護?這些是不是不要再僅僅在口號上了?是不是我們應該總結、反思、拿出實際行動來了?


    作者的話:


    當很多離異家庭單親孩子、留守兒童受到大量的性侵害的同時,我們卻看到了未成年人的另一麵,他們之中的另一部分人卻在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占據大量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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