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尷尬的飯局


    在易望的邀請下,承辦法官答應安排時間跟阿超他們吃飯。


    不過,這個法院有一個很不好的習慣,那就是如果誰要是請客,不但你要請這個案子的承辦法官,而且還得請他們整個庭的法官、書記官。


    換句話說,這個法院的法官基本上是集體**,就算到時候誰要去投訴,阻力也是挺大的。


    當然,這樣一來當事人請客的成本那就可想而知了。


    除了請客需要集體請客之外,還有一個事情是吃什麽、在什麽地方吃,這個也不是請客的人說了算的,而是被請的法官安排。


    而且,那個時候**比較嚴重,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庭長等基本上都有自己的餐飲企業。


    他們的這些餐飲企業一般很少是明目張膽的大張旗鼓的經營,基本上大都是租一套民房,能夠擺上三五張桌子那個樣子。


    易望幫阿超請客這一次,他們就是提出需要民一庭的全體參加,而且地點就確定在民一庭的庭長開的一個湯鍋店。


    這個湯鍋店也是租用的一套民房,在一個居民小區裏麵,隻不過這個民房麵積不小,還可以擺上近十張桌子。


    以前易望從來沒有來過這裏,隻是聽說過。這次,他幫阿超請客不得不親自來一趟了。


    就在預定的時間,法官告訴易望安排在那天中午的,估計有20幾個人大概可以座兩張桌子。


    法官提示易望,中午時間直接到庭長的湯鍋店,也不需要再另行通知了。


    易望將這一切都隨時像阿超和徐蓉匯報著,生怕到時候阿超和徐蓉來不了,他自己下不來台。


    由於易望不知道具體地方,他不得不提前到了那個居民小區尋找地點,以免到時後顯得尷尬。


    同時,易望也通知阿超和徐蓉一定要比法院的法官提前到,這樣才便於提前安排點菜和酒水。


    但是,就在那天,阿超和徐蓉居然遲遲未到,易望多次聯係他們都說在路上了,快了,馬上到。


    可是,易望在那個小區門口足足等了一個小時都見不到阿超和徐蓉的人影,他非常著急。


    此時,已到法院下班時間,一些法官已經陸續在往這個地方走了。


    阿超和徐蓉還沒有到這可怎麽辦?易望暗自擔心,怕他們出現什麽問題,不能及時趕來。


    人是自己約的,客是自己請的,就算阿超和徐蓉不來自己也隻好硬著頭皮請客了。


    不過,從來沒有請客習慣的易望根本沒有想到自己幫當事人請客還需要自己花錢的,他當天根本沒有準備錢。


    要是阿超和徐蓉真的不來怎麽辦?自己必須得麵對啊?自己身上沒有帶錢這可怎麽辦啊?


    為了預防萬一,易望馬上通知吉祥給他送了1000元錢到那個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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